一、建筑类型
(一)城市设计元、明、清三朝,除明太祖建都南京之短短二十余年外,皆以今之北平为帝都。元之大都为南北较长东西较短之近正方形,在城之西部,在中轴线上建宫城;宫城西侧太液池为内苑。宫城之东西北三面为市廛民居,京城街衢广阔,十字交错如棋盘,而于城之正中立鼓楼焉。城中规模气象,读《马可·波罗行纪》可得其大概。明之北京,将元城北部约三分之一废除,而展其南约里许,使成南北较短之近正方形,使皇城之前驰道加长,遂增进其庄严气象。及嘉靖增筑外城,而成“凸”字形之轮廓,并将城之全部砖甃,城中街街冲要之处,多立转角楼牌坊等,而直城门诸大街,以城楼为其对景,在城市设计上均为杰作(7)。
元、明以后,各地方城镇,均已形成后世所见之规模。城中主要街道多为南北、东西相交之大街。相交点上之钟楼或鼓楼,已成为必具之观瞻建筑,而城镇中心往往设立牌坊,庙宇之前之戏台与照壁,均为重要点缀。
7北京城墙
7-1北京永定门外城墙
7-2北京正阳门及瓮城
7-3北京城门之一
7-4北京中华门
7-5北京天安门前西千步廊
7-6北京清代乾隆时期京城全图
平面布置,在我国传统之平面布置上,元、明、清三代仅在细节上略有特异之点。唐、宋以前宫殿庙宇之回廊,至此已加增其配殿之重要性,致使廊屋不呈现其连续周匝之现象。佛寺之塔,在辽、宋尚有建于寺中轴线上者,至元代以后,除就古代原址修建者外,已不复见此制矣。宫殿庙宇之规模较大者胥增加其前后进数。若有增设偏院者,则偏院自有前后中轴线,在设计上完全独立,与其侧之正院鲜有图案关系者。观之明、清实例,尤为显著,曲阜孔庙,北平智化寺、护国寺皆其例也。
至于各个建筑物之布置,如古东西阶之制,在元代尚见一、二罕例,明以后遂不复见。正殿与寝殿间之柱廊,为金代建筑最特殊之布置法(6),元代尚沿用之(0),至明、清亦极罕见。而清宫殿中所喜用之“勾连搭”以增加屋之进深者,则前所未见之配置法也。
就建筑物之类型言,如殿宇厅堂楼阁等,虽结构及细节上有特征,但均为前代所有之类型。其为元、明、清以后所特有者,个别分析如下:
(二)城及城楼城及城楼,实物仅及明初,元以前实物,除山东泰安县岱庙门为可疑之金、元遗构外,尚未发现也。山西大同城门楼,为城楼最古实例,建于明洪武间,其平面“凸”字形,以抱厦向外,与后世适反其方向。北平城楼为重层之木构楼,其中阜成门为明中叶物,其余均清代所建。北平角楼及各瓮城之箭楼、闸楼,均为特殊之建筑类型,甃以厚墙,墙设小窗,为坚强之防御建筑,不若城楼之纯为观瞻建筑也。至若皇城及紫禁城之门楼角楼,均单层,其结构装饰与宫殿相同,盖重庄严华贵,以观瞻为前提也。
(三)砖殿元以前之砖建筑,除墓藏外,鲜有穹窿或筒券者。唐、宋无数砖塔除以券为门外,内部结构多叠涩支出,未尝见真正之发券。自明中叶以后,以筒券为殿屋之风骤兴,如山西五台山显庆寺、太原永柞寺(4)、江苏吴县开元寺、四川峨眉山万年寺,均有明代之无梁殿,至于清代则如北平西山无梁殿(8)及北海、颐和园等处所见,实例不可胜数。此法之应用,与耶稣会士之东来有无关系,颇堪寻味。
(四)佛塔自元以后,不复见木塔之建造。砖塔已以八角平面为其标准形制,隅亦有作六角形者,仅极少数例外,尚作方形。塔上斗拱之施用,亦随木构比例而缩小,于是檐出亦短,佛塔之外轮廓线上已失去其檐下深影之水平重线。在塔身之收分上,各层相等收分,外线已鲜见唐宋圆和卷杀,塔表以琉璃为饰,亦为明、清特征。瓶形塔之出现,为此期间佛塔建筑上一新献,而在此数百年间,各时期亦各有显著之特征。元、明之塔座,用双层须弥座,塔肚肥圆,十三天硕大,而清塔则须弥座化为单层,塔肚渐趋瘦直,饰以眼光门,十三天瘦直如柱,其形制变化殊甚焉(4)。
8北京西山无梁殿
(五)陵墓明、清陵墓之制,前建戟门享殿,后筑宝城宝顶,立方城明楼,皆为前代所无之特殊制度。明代戟门称裬恩门,享殿称“裬恩殿”;清代改裬恩曰“隆恩”。明代宝城,如南京孝陵及昌平长陵,其平面均为圆形,而清代则有正圆至长圆不等。方城明楼之后,以宝城之一部分作月牙城,为清代所常见,而明代所无也。然而清诸陵中,形制亦极不一律。除宝顶之平面形状及月牙城之可有可无外,并方城明楼亦可省却者,如西陵之慕陵是也。至于享殿及其前之配置,明清大致相同,而清代诸陵尤为一律。
清代地宫据样式房雷氏图,仅有一室一门,如慕陵者,亦有前后多重门室相接者,则昌陵(4)、崇陵皆其实例也。
(六)桥明、清以后,桥之构造以发券者为最多,在结构方法上,已大致标准化,至清代而并其形制比例亦加以规定(82),故北平附近清代官建桥梁,大致均同一标准形式。至于平版石桥、索桥、木桥等,则多散见于各地,各因地势材料而异其制焉。
(七)民居我国对于居室之传统观念,有如衣服鲜求其永固,故欲求三四百年以上之住宅,殆无存者,故关于民居方面之实物,仅现代或清末房舍而已。全国各地因地势及气候之不同,其民居虽各有其特征,然亦有其共征,盖因构架制之富于伸缩性,故能在极端不同之自然环境下,适宜应用。已详上文,今不复赘。
(八)牌楼宋、元以前仅见乌头门于文献,而未见牌楼遗例。今所谓牌楼者,实为明、清特有之建筑类型。明代牌楼以昌平明陵之石牌楼(7)为规模最大,六柱五间十一楼,唯为石建,其为木构原型之变形,殆无疑义,故可推知牌楼之形成,必在明以前也。大同旧镇署前牌楼,四柱三间,其斗拱、檐拱横贯全部,且作重檐,审其细节似属明构。清式牌楼,亦由官定则例(83),有木、石、琉璃等不同类型。其石牌坊之做法,与明陵牌楼比较几乎完全相同。
(九)庭园我国庭园虽自汉以来已与建筑密切联系,然现存实物鲜有早于清初者。宫苑庭园除圆明园已被毁外,北平三海及热河行宫为清初以来规模;北平颐和园则清末所建。江南庭园多出名手,为清初北方修建宫苑之蓝本。
二、细节分析
(一)阶基及踏道元、明、清之阶基除最通常之阶基外,特殊可注意者颇多。安平圣姑庙全部建于高台之上(0),较大同华严寺善化寺诸例尤为高峻,且全庙各殿,均建于台上,盖非可作通常阶级论也。曲阳北岳庙德宁殿(9)及赵城明应王殿(1)阶级比例亦颇高。正定阳和楼之砖台则下辟券门,如城门之制(7),明、清二代如长陵裬恩殿(9)、太庙前殿(4)及北平清故宫诸殿(8)均用三层或重层白石陛,绕以白石栏杆,而殿本身阶基亦多作须弥座,饰以雕华,至为庄严华丽。至若天坛圜丘,仅台三层,绕以白石栏杆,尤为纯净雄伟。宫殿阶陛之前侧各面,多出踏道一道或三道,其居中踏道之中部,更作御路,不作阶级,但以石板雕镌龙、凤、云、水等纹,故宫太和门太和殿阶陛栏杆及踏道之雕饰,均称精绝。
(二)勾栏元代除少数佛塔上偶见勾栏,大致遵循辽、金形制外,实物罕见。明、清勾栏,斗子蜀柱极为罕见。较之宋代,在比例上石栏杆趋向厚拙,木栏杆较为纤弱。《营造法式》木石勾栏比例完全相同,形制无殊。明、清官式勾栏,每板仅将巡杖以下荷叶墩之间镂空,其他部分自巡杖以至华板仅为一厚石板而已。每板之间均立望柱,故所呈印象望柱如林,与宋代勾栏所呈现象迥异。至若各地园庭池沼则勾栏样式千变万化,极饶趣味(84),河北赵县永通桥上明正德间栏板则尚作斗子蜀柱,及斗子驼峰以承巡杖,有前期遗风,为仅有之孤例。
(三)柱及柱础(85)自元代以后,梭柱之制仅保留于南方,北方以直柱为常制矣。宣平延福寺元代大殿内柱,卷杀之工极为精美,柱外轮线圆和,至为悦目。柱下复用木(左木右质)石础,如宋《营造法式》之制,北地官式用柱,至清代而将径与高定为一与十之比,柱身仅微收分,而无卷杀。柱础之上雕为鼓镜,不加雕饰。但在各地则柱之长短大小亦无定则,或方或圆随宜选造。而柱础之制江南巴蜀率多高起,盖南方卑湿,为隔潮防腐计,势所使然,而柱础雕刻,亦多发展之余地矣。
文庙建筑之用石柱为一普遍习惯,曲阜大成殿、大成门、奎文阁等均用石柱,而大成殿蟠龙柱尤为世人所熟识。但就结构方法言,石柱与木合构,将柱头凿卯以接受木阑额之榫头,究非用石之道也。
(四)门窗(86)造门之制,自唐、宋迄明、清,在基本观念及方法上几全无变化。《营造法式》小木作中之板门及合板软门,尤为后世所常见。其门之安装,下用门枕,上用连楹以安门轴,为数千年来古法。连楹则赖门簪以安于门额,唯唐及初宋门簪均为两个,北宋末叶以后则四个为通常做法。门板上所用门钉,古者仅用以钉门于横楅,至明、清而成为纯粹之装饰品矣。
屋内福扇所用方格球纹、菱纹等图案,已详见于《营造法式》,为明、清宫殿所必用。《营造法式》所有各种直棂或波纹棂窗,至清代仅见于江南民居,而为官式所鲜用。清式之支摘窗及槛窗,则均未见于宋、元以前。在窗之设计方面,明、清似较前代进步焉。江南民居窗格纹样,较北方精致纤巧,颇多图案极精,饶有风趣者。
长春园欧式建筑之窗均为假窗,当时欧式楼观之建筑,盖纯为园中“布景”之用,非以兴居游宴寝处者,故窗之设亦非为通风取光而作也。
(五)斗拱(87)(图4)就斗拱之结构言,元代与宋应作为同一时期之两阶段观。元之斗拱比例尚大;昂尾挑起,尚保持其杠杆作用,补间铺作朵数尚少,每间两朵为最常见之例,曲阳德宁殿,正定阳和楼所见均如是。然而柱头铺作耍头之增大,后尾挑起往往自耍头挑起,已开明、清斗拱之挑尖梁头及溜金斗起秤杆之滥觞矣。
明、清二代,较之元以前斗拱与殿屋之比例,日渐缩小(9)。斗拱之高,在辽、宋为柱高之半者,至明、清仅为柱高的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补间铺作日见增多,虽明初之景福寺大殿及社稷坛享殿亦已增至四朵、六朵,长陵祾恩殿更增至八朵,以后明、清殿宇当心间用补间铺作八朵,几已成为定律。补间铺作不唯不负结构荷载之劳,反为重累,于是阑额(清称额枋)在比例上渐趋粗大;其上之普拍枋(清称“平板枋”(88)),则须缩小,以免阻碍地面对于纤小斗拱之视线,故阑额与普拍枋之关系,在宋、金、元为“T”形者,至明而齐,至明末及清则反成“凸”字形矣。
在材之使用上,明清以后已完全失去前代之材栔观念而仅以材之宽为斗口。其材之高则变为二斗口(二十分),不复有单材足材之别。于是柱头枋上,往往若干材“实拍”累上,已将栔之观念完全丧失矣。
在各件之细节上,昂之作用已完全丧失,无论为杪或昂均平置。明、清所谓之“起秤杆”之溜金斗,将耍头或撑头木(宋称“衬枋头”)之后尾伸引而上,往往多层相叠,如一立板,其尾端须特置托斗枋以承之,故宋代原为荷载之结构部分者,竟亦沦为装饰累赘矣。柱头铺作上之耍头,因为梁之伸出,不能随斗拱而缩小,于是梁头仍保持其必需之尺寸,在比例上遂显庞大之状,而挑尖梁头遂以形成(9)。
9历代斗拱演变图
0历代阑额普拍枋演变图
1历代耍头演变图
2历代殿堂平面及列柱位置比较图
3历代木构殿堂外观演变图
4历代佛塔类型演变图
(六)构架(89)柱梁构架在唐、宋、金、元为富有机能者,至明、清而成单调少趣之组合,在柱之分配上,大多每缝均立柱,鲜有抽减以减少地面之阻碍而求得更大之活动面积者。梁之断面,日趋近正方形,清式以宽与高为五与六之比为定则,在力学上殊不合理。梁架与柱之间,大多直接卯合,将斗拱部分减去,而将各架榑亦直接置于梁头,结构简单化,可谓为进步。明栿、草栿之别,至明、清亦不复存在,无论在其平暗之上、下,均做法相同。月梁偶只见于江南,官式则例已不复见此名称矣。
平梁之上,唐以前只立叉手承脊榑,宋、元立侏儒柱,辅以叉手,明、清以后,叉手已绝,而脊榑之重,遂改用侏儒柱(脊瓜柱)直接承托。
举折之制,至清代而成举架,盖宋代先定举高而各架折下,至清代则例则先由檐步按五举、六举、七举、九举递加,故脊榑之高,由各架递举而得之偶然结果,其基本观念,亦与前代迥异也。
(七)藻井(90)平棊样式至明、清而成比例颇大之方井格,其花纹以彩画团花、龙凤为多,称“天花板”。藻井样式明代喜以斗拱构成复杂之如意斗拱,如景县开福寺大殿(7)及南溪旋螺殿所见。至如太和殿之蟠龙藻井,雕刻精美,为此式中罕有之佳例(8)。
(八)墙壁墙壁材料自古有砖、版筑、土砖三种。北平护国寺千佛殿墙壁土砖垒砌,内置木骨(91),为罕贵实例。在砖墙之雕饰上,清代有磨砖对缝之法至为精妙。雕砖及琉璃亦为砖墙上常见之装饰。明、清官式硬山山墙,作为墀头,为前代所未见。
(九)屋顶(92)屋顶等第制度,明、清仍沿前朝之制,以四阿(庑殿)为最尊,九脊(歇山)次之,挑山又次之,硬山为下。清代四阿顶将垂脊向两山逐渐屈出,谓之“推山”,使垂脊在四十五度角上之立面不作直线,而为曲线。其制盖始于《营造法式》“两头增出脊榑”之法,至清代乃逐架递加其曲度,而臻成熟之境。九脊顶之两山,在宋代大多与稍间补间铺作取齐,至清代乃向外端移出,大致与山墙取齐,故两山之三角部分加大,宋、元两山皆如“挑山”之制,以梁架为内外之间隔,山际施垂鱼、惹草等饰。明、清官式则因向外端移出,遂须支以草架柱子,而草架柱子丑陋,遂掩以山花板。于是明、清官式歇山屋顶,遂与宋以前九脊顶迥然异趣矣。
(十)屋顶瓦饰(93) (左甬右瓦)(筒瓦)、瓪瓦(板瓦),明、清仍沿前朝之旧,元代琉璃瓦实物未之见。清代琉璃瓦之用极为普遍。黄色最尊,用于皇宫及孔庙;绿色次之,用于王府及寺观;蓝色像天,用于天坛。其他红、紫、黑等杂色,用于离宫别馆。
瓦饰之制,宋代称为“鸱尾”者,清称“正吻”,由富有生趣之尾形变为方形之上卷起圆形之硬拙装饰。宋、金、元鸱尾比例瘦长,至明、清而近方形,上端卷起圆螺旋,已完全失去尾之形状。宋代垒瓦为脊者,至清代皆特为制范,成为分段之脊瓦,及其附属线道当沟等。垂脊与正脊相似而较小,垂兽形制尚少变化,但垂脊下端之蹲兽(走兽)及嫔伽(仙人),则数目增多,排列较密。
通常民居只用仰覆板瓦,上作清水脊,脊两端翘起,称“朝天笏”,为北平所最常见。
(上穴下瓦)瓦之法,北方多于椽上施望板,板上施草泥二三寸,以垫受瓦陇,盖因天寒,屋顶宜厚以取暖。南方则胥于椽上直接浮放仰瓦,其上更浮放覆瓦,不施灰泥,盖气候温和,足蔽雨露已足矣。
(十一)雕饰明、清以后,雕刻装饰,除用于屋顶瓦饰者外,多用于阶基、须弥座、勾栏;石牌坊、华表、碑碣、石狮,亦为施用雕刻之处。太和殿石陛及勾栏、踏道、御路,皆雕作龙、凤、狮子、云水等纹;殿阶基须弥座上、下作莲瓣,束腰则饰以飘带纹。雕刻之功,虽极精美,然均极端程式化,艺术造诣不足与唐、宋雕刻相提并论也。
(十二)彩画元代彩画仅见于安平圣姑庙,然仅红土地上之墨线画而已。北平智化寺明代彩画,尚有宋《营造法式》“豹脚”“合蝉燕尾”“簇三”之遗意。青、绿叠晕之间,缀以一点红,尤为夺目。清官式有“合玺”与“旋子”两大类。合玺将梁枋分为若干格,格内以走龙、蟠龙为主要母题;旋子作分瓣圆花纹于梁、枋近两端处,因旋数及金色之多寡以定其等第;离宫别馆民居则有作写生花纹等。更有将说书、戏剧绘于梁枋者,亦前代所未见也。
(1)《元史地理志》;王璧文《元大都城坊考》,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三期。
(2)《元故宫遗录》
(3)《南村辍耕录》。
(4)《马可·波罗行纪》,冯承钧译本。
(5)《元故宫遗录》。
(6)《元故宫遗录》。
(7)《南村辍耕录》。
(8)《元故宫遗录》。
(9)《明史·地理志》。
(10)《明太祖实录》。
(11)《明史·舆服志》。
(12)《明史·舆服志》。
(13)同上。
(14)同上。
(15)单士元、王璧文:《明代建筑大事年表》。
(16)《日下旧闻考》。
(17) 缪小山:《云自在龛笔记》。
(18)刘敦桢:《清皇城宫殿衙署图年代考》。
(19)《盛京通志》。
(20)同上。
(21)刘敦桢:《易县清西陵》。
(22)同上。
(23)梁思成:《正定调查纪略》,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二期。
(24)刘敦桢:《河北省西部古建筑调查记》,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四期。
(25)梁思成:《曲阜孔庙建筑及其修葺计划》,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一期。
(26)刘敦桢:《河北省西部古建筑调查记》,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四期。
(27)同上。
(28)梁思成、林徽因:《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二期。
(29)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30)见《文物》1966年第4期陈从周《浙江武义县延福寺元构大殿》。——陈明达注
(31)刘敦桢:《西南建筑图录》(未刊稿)。
(32)梁思成、林徽因:《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二期。
(33)《山西省新发现的古建筑》,见《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11期。——陈明达注
(34)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35) 刘敦桢:《河南省北部古建筑调查记》,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四期。
(36)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37)刘敦桢测绘,未刊稿。
(38)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39)Ecke G. 摄影。
(40)梁思成、刘敦桢:《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三、四期。
(41)梁思成、刘敦桢:《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三、四期。
(42)刘敦桢测绘,未刊稿。
(43)单士元:《明代营造史料》,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二期。
(44)刘敦桢:《明长陵》,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二期,北平市工务局《明长陵修缮工程纪要》。
(45)刘敦桢:《北平护国寺残迹》,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二期。
(46)梁思成等著:《未完成的测绘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因是未完成的图,又遭水残,故极不清晰。
(47)梁思成等著:《未完成的测绘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因是未完成的图,又遭水残,故极不清晰。
(48)梁思成:《曲阜孔庙建筑及其修葺计划》,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一期。
(49)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50)刘敦桢:《明长陵》,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二期,北平市工务局《明长陵修缮工程纪要》。
(51)张惠衣:《金陵大报恩塔志》。
(52)梁思成、林徽因:《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三期。
(53)杨廷宝测绘。
(54)《帝京景物略》。
(55)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56)同上。
(57)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58)梁思成等著:《未完成的测绘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因是未完成的图,又遭水残,故极不清晰。
(59)梁思成:《赵县大石桥》,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一期。
(60)单士元:《明代营造史料》,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二期。
(61)梁思成为中央博物院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二十五年(1936年)测绘摄影,图稿现存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研究所。
(62)刘敦桢:《清北京皇城图考》,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二期。
(63)实为“土”字形(见7),盖按五行取“中央土”之含义耳。——杨鸿勋注
(64)梁思成、刘敦桢:《文渊阁实测图说》,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二期。
(65)刘敦桢:《同治重修圆明园史料》,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二、三、四期。
(66)滕固:《圆明园欧式宫殿残迹》。
(67)《钦定热河志》。
(68)刘敦桢:《苏州古建筑调查报告》,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三期。
(69)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70)刘敦桢:《易县清西陵》,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三期。
(71)梁思成:《曲阜孔庙建筑及其修葺计划》,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一期。
(72)梁思成、林徽因:《平郊建筑杂录》,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三卷第四期。
(73)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7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现不少明代住宅,见刘敦桢《中国住宅概说》,建筑工程出版社1957年版。——陈明达注
(75)刘致平:《云南一颗印》,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七卷第一期。
(76)同上。
(77)王壁文:《清官式石桥做法》,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四期。
(78)梁思成测绘,未刊稿。
(79)刘敦桢:《石轴柱桥述要》,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五卷第一期。
(80)刘致平:《云南一颗印》,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七卷第一期。
(81)刘敦桢:《牌楼算例》,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一期。
(82)王璧文:《清官式石桥做法》。
(83)梁思成:《营造算例》;刘敦桢:《牌楼算例》。
(84)梁思成、刘致平:《建筑设计参考图集》第二集《石栏杆》。
(85)梁思成、刘致平:《建筑设计参考图集》第七集《柱础》。
(86)陈仲箎:《识小录》,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二期。
(87)梁思成、刘致平:《建筑设计参考图集》第四集、第五集《斗拱》。
(88)“平板枋”为“普拍枋”之正写,此枋木扁置,故曰“平板枋”。“普拍”是南人对“平板”的发音,北方匠人不解其含义,误记其音为“普拍”。——杨鸿勋注
(89)梁思成:《清式营造则例》。
(90)梁思成、刘致平:《建筑设计参考图集》第十集《藻井》。
(91)刘敦桢:《北平护国寺残迹》,见《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六卷第二期。
(92)梁思成:《清式营造则例》。
(93)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