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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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南方人若不嫌麻烦地收拾行装,去二十英里外的地方做客,那拜会时间很少短于一个月,往往还会长得多。南方人做客与做东一样热心,亲戚来过圣诞,一住就住到来年七月的事并不鲜见。新婚夫妇按照惯例进行蜜月旅行,若在哪家住得舒服,甚至会一直住到生下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年长的叔叔婶婶们到晚辈家吃主日大餐,很可能就留下不走了,甚至若干年后就地入土为安。来客根本不会造成什么困扰,因为房子够大,仆人成群。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多几张吃饭的嘴不过小事一桩。人人都出门做客:有度蜜月的新婚夫妇、炫耀新生宝宝的年轻母亲,也有要养伤的、丧了亲的,以及被着急的父母赶出门,免得所嫁非人的姑娘们。到了危险年龄,却还没订婚对象的姑娘,父母也会让其换个地方,希望女儿能在亲戚的指引下,寻到合宜的婚事。客人们给节奏缓慢的南方生活带来了活力和多样性,所以总是受欢迎的。
因此,斯嘉丽这次来亚特兰大,根本没想过自己要待多久。如果此行和在萨凡纳、查尔斯顿的经历一样乏味,那她一个月后就回家。如果待得开心,她就一直住下去。可她才刚到,佩蒂姑妈和玫兰妮就开始一个劲地游说,劝她长长久久地住下来。两人把一切可能的理由都搬了出来:因为爱她,所以她们需要她。她们很孤单。住在这座大房子里,夜里经常会害怕。她那么勇敢,一定能给她们勇气。她还这么迷人,肯定能让她们从悲伤中恢复过来。如今,查尔斯去了,她和儿子理应跟他的亲戚住在一起。再说,按照查尔斯的遗嘱,她现在也是这座房子的半个主人。最后,邦联正需人手缝纫、编织、卷绷带和护理伤员。
查尔斯的伯父亨利·汉密尔顿是个单身汉,就住在附近的亚特兰大旅馆。他也认真地跟她提过此事。亨利伯父是个大腹便便的老绅士,个头不高、性情暴躁。他面色红润,一头蓬乱的银色长发,最不耐烦女人胆怯和自夸。正因如此,他跟妹妹佩蒂帕特几乎无话可说。兄妹俩从小性格迥异,后来因为反对妹妹教养查尔斯的方式,他们变得更加疏远。用亨利的话来说,妹妹“硬把一个军人的儿子教成了该死的娘娘腔!”多年前,亨利就曾大肆羞辱过妹妹。如今,佩蒂小姐从不说起他,哪怕要提,也是异常小心地悄悄嘟囔几句。陌生人瞧见佩蒂小姐讳莫如深的样子,还以为那位诚实的老律师是个杀人犯呢。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佩蒂想从自己名下支取五百美元,投资一座压根不存在的金矿。作为财产受托人的亨利断然拒绝,言辞激烈地骂她还不如一只六月鳃金龟有见识。而且,只要跟她纠缠超过五分钟,他就烦躁不已。从那天起,彼得大叔每月驾车送她去哥哥办公室领家用钱时,她才会正式见他一面。短暂的见面后,那天剩下的时间,佩蒂总是吸着嗅盐,躺在**流眼泪。玫兰妮和查尔斯跟伯父关系很好,经常提出要帮佩蒂摆脱这项折磨,佩蒂却总是幼稚地拒绝。亨利就是她要受的难,她必须忍住。查尔斯和玫兰妮只能推测:她从这偶尔的刺激中得到了无穷乐趣。在她受庇护的生活中,这也是唯一的刺激。
亨利伯父一见斯嘉丽就喜欢,他说虽然装出一副傻样,但她还是有几分见识的。他不仅是佩蒂和玫兰妮的财产受托人,查尔斯留给斯嘉丽的那部分财产,也由他托管。成了富裕的少奶奶,斯嘉丽当然喜出望外。因为查尔斯不仅把佩蒂姑妈的半座房子给了她,还留了田产和城里的地产。而且,车站附近铁路沿线的几家商铺和货栈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开战以来,那些东西的价值已经翻了三番。亨利伯父就是在向她交代这些财产时,提出要她在亚特兰大长住的事。
“等韦德·汉普顿成年,他就是个富裕的青年,”亨利说,“照亚特兰大目前的发展势头,二十年后,他的财产价值能翻十倍。孩子的财产在这儿,他也该在这儿长大,如此才能学会料理这些产业。当然,还有佩蒂和玫兰妮的财产,也得由他照管。用不了多久,他就是汉密尔顿家唯一的男人了,因为我不可能永远不死。”
彼得大叔理所当然地认为斯嘉丽就是来长住的。查尔斯唯一的儿子要在他监管不到的地方长大,这对他来说简直无法想象。斯嘉丽把种种理由听在耳中,却什么也没说。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亚特兰大,也不知道跟姻亲们长期住在一起是否合得来,她才不会轻易表态。她也知道,这事还要征得杰拉尔德和埃伦的同意。再说,如今离开塔拉庄园,她可是想念得紧。她想念那些红土地,想念迅速生长的绿棉花,以及晨曦或黄昏时分的甜美静谧。杰拉尔德曾说:“对土地的热爱已经融入她的血液。”生平第一次,她隐隐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于是,眼下一切关于做客时间的问题,她都巧妙地避而不谈,同时又轻而易举地融入了僻静的桃树街尽头,那座红砖房里的生活。
跟查尔斯的至亲们一起生活,又亲眼见到他出生的家,斯嘉丽才算对这个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让她先后做了妻子、寡妇和母亲的小伙有了更多了解。他为何如此腼腆、单纯、理想主义,如今都一目了然。就算查尔斯曾遗传父亲严厉、无畏、暴躁的军人脾性,这些特质也在幼时文雅端庄的淑女环境中消磨殆尽了。他真挚地爱着孩子气的佩蒂姑妈,对玫兰妮也比一般兄弟更亲密。而这两个女人的甜美天真,又偏偏天下少有。
六十年前,佩蒂帕特姑妈受洗时取名萨拉·简·汉密尔顿。但很久以前,宠爱女儿的父亲看到她那不得安宁的小脚总是啪嗒啪嗒、步伐轻快地跑来跑去时,就给她取了“佩蒂帕特”这个小名。从那之后,再没人叫过她别的名字。有了小名后的数年间,她变了不少,其实早与那名字不相称。昔日蹦蹦跳跳、行动敏捷的小女孩,如今只剩一双无法充分支撑起体重的小脚。她越来越喜欢漫无目的、快快活活地闲聊。她矮胖结实、面色红润、一头银发,常常因为胸衣束得太紧而微微喘气。因为一双小脚硬要塞进更小的鞋里,所以她连一个街区都走不完。一碰到什么激动的事,她那颗心就怦怦直跳,还不害臊娇惯自己,一有点什么刺激就晕倒。人人都知道她晕倒往往只是娇贵女人的故作姿态而已,却也因为喜欢她,忍着什么都不说。大家都喜欢她,把她当小孩一样宠着。除了哥哥亨利,谁都不跟她较真儿。
天下诸事,她最喜欢闲聊,甚至比吃喝更喜欢。说起别人的闲事,她能一连扯上好几个小时,但都是出于好心,不含丝毫恶意。虽然记不住人名、地名,还经常把亚特兰大这出戏的演员跟另一出戏里的弄混,但没人会傻到将她的话当真,所以也不会有人受其误导。谁都不会跟她讲真正骇人听闻或丑恶可耻的事,因为尽管已是年过花甲的老姑娘,她未婚女子的状态也得受到保护。朋友们都好心地联合起来,始终当她是个需要保护和宠溺的老小孩。
玫兰妮在不少方面都很像姑妈:羞羞答答、突然脸红、谦逊谨慎,但她的确有判断力。“我承认,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斯嘉丽不情愿地想。跟佩蒂姑妈一样,玫兰妮也生了张受人庇护的娃娃脸,除了纯朴、仁慈、真实和爱,其他一概不知,眼中从未有过艰苦或罪恶。因为一向快活,她也希望周围的每个人快活,或者至少也要对自己满意。
因此,她总是能看到别人的长处,并亲切地给予赞美。仆人再笨,她也能找出几分忠诚善良之处;姑娘再丑,她也能发现其形体优雅或品格高尚;男人再无能、再乏味,她也宁愿认为他有变好的可能,不会只着眼其现状。
正因为这些美德都是宽厚心灵的自然流露,诚恳又真挚,所以人人都围着她转。毕竟,自己做梦都发现不了的优点,她却能发现。如此魅力,谁抵挡得住?虽然缺乏能套住男人心的执拗和自私让她追求者甚少,但要说全城谁的女性朋友和男性朋友最多,非她莫属。
其实,玫兰妮不过做了所有南方姑娘被教导过的事——让周围的人舒适又满意。正是这种女性间愉快的共谋,才让南方社会如此惬意。女人们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只有男人心满意足、顺心顺意、虚荣心安全无虞,女人才有可能舒心快意。因此,从出生到入土,女人一辈子都在竭力讨男人欢心。而心满意足的男人,也会殷勤备至、满心爱慕地回报女人。其实,男人愿意给女人世间一切,就是无法容忍女人太聪明。斯嘉丽施展的也是玫兰妮这种魅力,只是技巧更高明、表现更无懈可击。两个女人之间的区别在于:玫兰妮那些亲切奉承的话是为了讨人开心,哪怕这种开心不过片刻欢愉。若非推进个人目的,斯嘉丽绝不会这么做。
查尔斯最爱这两人。她们给他的影响,却并不能让他变得更坚强,也不能让他懂得严酷的滋味或认清现实。将他养大的那个家,就像鸟巢般轻柔温暖。和塔拉庄园相比,这儿真是安静、老式又文雅。斯嘉丽觉得:这房子急需混合了白兰地、烟草和望加锡头油的男人味。此外,它还需要粗哑的嗓音和不时响起的咒骂声,需要枪、胡须、马鞍、辔头,以及脚边的猎狗。她想念只要埃伦转过身,塔拉庄园就会响起的争吵声——嬷嬷跟波尔克吵、罗莎跟蒂娜拌嘴、她自己跟苏埃伦言辞激烈地争论不休,以及杰拉尔德声嘶力竭的恐吓。在这样一个家里长大,难怪查尔斯成了娘娘腔。这儿从来没有令人激动的事,谁都不会提高嗓门说话,每个人都温顺地听取他人建议,结果就是厨房里那个花白头发的“黑暴君”独断专行。斯嘉丽本想逃离嬷嬷的监督后能少受些约束,到头来却悲哀地发现彼得大叔定下的淑女规范比嬷嬷的还严格,对查尔斯少爷的遗孀更是加倍苛刻。
在这样的家庭里,斯嘉丽竟不知不觉间恢复了往日的状态。她只有十七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查尔斯家的人也在拼尽全力让她开心。就算有些许欠缺,那也不是他们的错。因为每次提起阿希礼牵动的心痛,谁也没法帮她消除。而且,玫兰妮偏偏经常提起他!但玫兰妮和佩蒂都以为斯嘉丽是悲伤难抑,还不知疲倦地设法安慰。为了转移斯嘉丽的注意力,她们把自己的烦心事抛到一边,逐一过问她的饮食、午睡时间和乘车出游等诸多事宜,不仅大肆称赞她勇敢无畏的精神、美好的身段、小巧的手脚和白皙的皮肤,还时时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又是爱抚,又是拥抱,又是亲吻,以强调她们心中的爱意。
斯嘉丽并不喜欢那些爱抚,却很享受她们的赞美。在塔拉庄园,从来没人对她说过这么多动听的话。事实上,嬷嬷反而时常挫她傲气。小韦德再也不是恼人的累赘,因为全家上下,无论黑人白人,加上左邻右舍,所有人都对他极尽宠溺,总是争先恐后地抢着抱他。玫兰妮尤其爱他,哪怕他大哭大闹,也觉得他无比可爱,并且不光这么想,还会说出来,末了再加一句:“噢,心肝宝贝哟!你要是我生的就好了!”
有时,斯嘉丽会觉得很难掩饰自己的感觉。因为她依然认为佩蒂姑妈是最愚蠢的老小姐,一看到她那副含含糊糊和自吹自擂的样子,就气得受不了。她也不喜欢玫兰妮,这种嫉妒而起的厌恶感与日俱增。玫兰妮满面笑容,骄傲而深情地大声朗读阿希礼的来信时,她甚至不得不突然走出房间。但总的说来,在这种环境下生活已经足够快乐。亚特兰大比萨凡纳、查尔斯顿或塔拉庄园有趣。这儿有那么多新奇的战时岗位,让斯嘉丽几乎没时间想心事或生闷气。但有些时候,比如,吹灭蜡烛,把脑袋搁到枕头上时,她还是会叹着气思忖:“阿希礼要是没结婚就好了!要是不用去那个讨厌的医院做护理就好了!噢,要是能有几个追求者就好了!”
虽然很快就开始厌恶护理工作,斯嘉丽还是摆脱不掉这份职责,因为她同时参加了米德太太和梅里韦瑟太太的护理会。这意味着每周有四个上午,她都得拿毛巾裹住头发,用一条热烘烘的围裙从脖子围到脚跟,在闷热发臭的医院里干活。无论老少,亚特兰大所有已婚妇女都要做看护。斯嘉丽觉得,她们的满腔热情真是几近疯狂。她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斯嘉丽也沉浸在爱国热情中,若发现她其实对战争没多少兴趣,肯定会大吃一惊。除了时刻忧心阿希礼的生命安全,斯嘉丽其实压根不关心战争。至于护理工作,这不过是她不知道如何才能摆脱的差事而已。
护理工作当然一点也不浪漫,对斯嘉丽来说,就是跟呻吟、胡话、死亡和臭气打交道。医院里满是一脸络腮胡,浑身虱子,又脏又臭的男人。他们身上的味道和可怕的伤口,基督徒见了都得反胃。医院里那股坏疽的恶臭味,离门老远就钻进她的鼻孔。一股恶心的甜味始终黏在她手上和头发上,甚至还钻进她梦中,经久不散。苍蝇和蚊蚋成群结队地在病房里嗡嗡地盘旋,把那些伤员折磨得时而破口大骂,时而低声呜咽。斯嘉丽一边挠着被蚊子叮出的包,一边摇蒲葵扇,直摇到肩膀酸痛,巴不得这些伤员都死了才好。
然而,玫兰妮似乎并不在意那些味道、伤口或伤员们的**。一个最胆小羞怯的女人竟不怕这些,倒让斯嘉丽颇感惊奇。有时,米德医生清除腐肉,玫兰妮就一脸煞白地端着盘子和器械站在旁边。一次这样的手术后,斯嘉丽发现她用毛巾捂着嘴,在放织品的壁橱里默默呕吐。但只要在伤员看得到的地方,她总是温柔体贴,充满同情。医院里的那些男人都叫她慈悲天使。斯嘉丽虽然也很喜欢这个头衔,但要想获此称号,就得去碰满身虱子的伤员;把手指探进昏迷病人的喉咙,看他们有没有被咽下的烟草块堵了喉咙;还得包扎断肢,从发炎的伤口里挑出蛆虫;等等。不,她不喜欢护理工作!
若允许她对康复的伤员施展魅力,这事或许还能好受些。因为很多伤员不仅迷人,还出身良好。可惜她是寡妇,没法这么做。不让城里的小姐们做护理工作,就是怕某些场面不适合入姑娘家的眼,所以只让她们照料康复期的伤员。斯嘉丽沮丧地看着那些既无婚约,又非寡妇的姑娘在伤员堆里取得巨大进展,甚至最其貌不扬的姑娘,也毫不费力地定了亲。
除了病危和伤重的男人,斯嘉丽完全置身女性的世界。这点真恼人,因为她既不喜欢,也不信任同性。更糟糕的是,同性还总是惹她厌倦。但每周有三个下午,她都得参加玫兰妮朋友们的缝纫会和卷绷带协会。与会的姑娘们都认识查尔斯,所以对斯嘉丽很好,也很照顾她,尤其范妮·埃尔辛和梅贝尔·梅里韦瑟这两位城中富孀的女儿。但她们态度恭敬,仿佛她已人老珠黄似的。而且,她们总是聊跳舞啊,情人啊,听得斯嘉丽又妒又恨,妒她们的快乐,恨让自己无缘这一切的寡妇身份。唉,她比范妮和梅贝尔漂亮三倍!噢,生活真不公平!她的心依然鲜活,但人人都觉得那颗心已经死了,这多不公平啊!她的心就在弗吉尼亚,跟阿希礼在一起呢!
不过,抛开这些困扰,亚特兰大还是令她非常满意。于是,一周又一周过去,她的做客时间也随之越变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