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有执长竿入城门者,初竖执之,不可入,横执之,亦不可入,计无所出。俄有老父至,曰:“吾非圣人,但见事多矣。何不以锯中截而入。”遂依而截之。 《广记》二百六十二
齐人就赵人学瑟,因之先调,胶柱而归,三年不成一曲。齐人怪之,有从赵来者,问其意,乃知向人之愚。 《广记》二百六十二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皇也!”路人曰:“我闻有凤皇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将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恨不得以献耳。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而贵,宜欲献之,遂闻于楚王,王感其欲献己也,召而厚赐之,过买凤之值十倍矣。 《广记》四百六十一
楚人居贫,读《淮南》,方得“螳蜋伺蝉自鄣叶可以隐形”。遂于树下仰取叶。螳蜋执叶伺蝉,以摘之,叶落树下;树下先有落叶,不能复分别,扫取数斗归。一一以叶自鄣,问其妻曰:“汝见我不?”妻始时恒答言“见”,经日乃厌倦不堪,给云:“不见。”嘿然大喜,赍叶入市,对面取人物,吏遂缚诣县。县受辞,自说本末。官大笑,放而不治。 《御览》九百四十六
汉司徒崔烈辟上党鲍坚为掾,将谒见,自虑不过,问先到者仪,适有答曰:“随典仪口倡。”既谒,赞曰:“可拜。”坚亦曰:“可拜。”赞者曰:“就位。”坚亦曰:“就位”。因复著履上座,将离席,不知履所在,赞者曰:“履著脚。”坚亦曰:“履著脚。”也。 《御览》四百九十九
桓帝时,有人辞公府掾者,倩人作奏记文;人不能为作,因语曰:“梁国葛龚先善为记文,自可写用,不烦更作。”遂从人言写记文,不去葛龚名姓。府君大惊,不答而罢。故时人语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 《御览》四百九十六。案:《后汉书·葛龚传》注云龚善为文奏,或有请龚奏以干人者,龚为作之,其人写之,忘自载其名,因并写龚名以进之,故时人为之语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见《笑林》与《御览》,引异
某甲 《广记》引作魏人 夜暴疾,命门人钻火。其夜阴瞑,不得火,催之急 《广记》引作督迫颇急 ,门人忿然曰:“君责之亦大无道理!今暗如漆,何以不把火照我?我当得觅钻火具 《类聚》八十。《御览》八百六十九 ,然后易得耳。”孔文举闻之曰:“责人当以其方也。” 《广记》二百五十八
赵伯公 《类林》作翁 为人肥大,夏日醉卧,有数岁孙儿缘其肚上戏,因以李子八九枚内肶脐中。既醒,了不觉;数日后,乃知痛。李大烂,汁出,以为脐穴 《雕玉集》引作脓 ,惧死,乃命妻子,处分家事,泣谓家人曰:“我肠烂将死。”明日,李核出,寻问,乃知是孙儿所内李子也。 《御览》三百七十一又九百六十六。《雕玉集》十四。《类林杂说》十
伯翁妹肥于兄,嫁于王氏,嫌其太肥,遂诬云无女身,乃遣之。后更嫁李氏,乃得女身。方验前诬也。 《类林杂说》十
汉世有人年老无子,家富,性俭啬;恶衣蔬食,侵晨而起,侵夜而息;营理产业,聚敛无厌;而不敢自用。或人从之求丐者,不得已而入内取钱十,自堂而出,随步辄减,比至于外,才余半在,闭目以授乞者。寻复嘱云:“我倾家赡君,慎勿他说,复相效而来!”老人俄死,田宅没官,货财充于内帑矣。 《广记》一百六十五
姚彪与张温俱至武昌,遇吴兴沈珩于江渚守风,粮用尽,遣人从彪贷盐一百斛。彪性峻直,得书不答,方与温谈论。良久,敕左右:倒盐百斛著江水中。谓温曰:“明吾不惜,惜所与耳!” 《广记》一百六十五。《御览》八百六十五
沈珩弟峻,字叔山,有名誉,而性俭吝。张温使蜀,与峻别,峻入内良久,出语温曰:“向择一端布,欲以送卿,而无粗者。”温嘉其能显非 已上亦见《类聚》八十五,《御览》八百二十,《续谈助》四 。又尝经太湖岸上,使从者取盐水;已而恨多,敕令还减之。寻亦自愧曰:“此吾天性也!” 《广记》一百十五六
吴国胡邕,为人好色,娶妻张氏,怜之不舍。后卒,邕亦亡,家人便殡于后园中。三年取葬,见冢土化作二人;常见抱如卧时。人竞笑之。 《广记》三百八十九
平原陶丘氏,取勃海墨台氏女,女色甚美,才甚令,复相敬。已生一男而归,母丁氏,年老,进见女婿。女婿既归而遣妇。妇临去请罪!夫曰:“曩见夫人,年德以衰,非昔日比。亦恐新妇老后,必复如此!是以遣,实无他故。” 《御览》四百九十九
汉人有适吴,吴人设笋,问是何物?语曰:“竹也!”归煮其床篑而不熟,乃谓其妻曰:“吴人辘,欺我如此!” 《笋谱》下。《绀珠集》十一
吴人至京师,为设食者有酪酥,未知是何物也,强而食之,归吐遂至困顿。谓其子曰:“与伧人同死,亦无所恨;然汝故宜慎之。” 《类聚》七十二。《御览》八百五十八
南方人至京师者,人戒之曰:“汝得物,唯食,慎勿问其名也!”往诣主人,入门内,见马矢,便食之;觉恶臭,乃止步。进见败弃于路,因复嚼,殊不可咽。顾伴曰:“且止!人言不可皆信。”后诣贵官,为设 一引作馔 ,因见视曰:“汝是首物 一引作戒故昔物 ,且当勿食。” 《御览》六百九十八又八百五十一
太原人夜失火,出物,欲出铜,误出熨,便大惊怪。语其儿 三字《类聚》引有 曰:“异事! 二字《类聚》引有 火未至,已被烧失脚。” 《书钞》一百三十五。《类聚》七十二。《御览》七百五十七
平原人有善治伛者,自云:“不善,人百一人耳。”有人曲度八尺,直度六尺,乃厚货求治。曰:“君且。”欲上背踏之。伛者曰:“将杀我!”曰:“趣令君直,焉知死事。” 《续谈助》四
某甲为霸府佐,为人都不解。每至集会,有声乐之事,己辄豫焉;而耻不解,妓人奏曲,赞之,己亦学人仰赞和。同时人士令己作主人,并使唤妓客。妓客未集,召妓具问曲吹,一一疏著手巾箱下。先有药方,客既集,因问命曲,先取所疏者,误得药方,便言是疏方,有附子三分当归四分。己云:“且作附子当归以送客。”合座绝倒。 《御览》五百六十八
有人吊丧,并欲赍物助之,问人:“可与何等物?”人答曰:“钱布谷帛,任卿所有尔!”因赍一斛豆置孝子前,谓曰:“无可有,以一斛大豆 已上十四字据《广记》引补 相助。”孝子哭唤奈何,己以为问豆,答曰:“可作饭!”孝子复哭唤穷己曰: 《广记》引作孝子哭孤穷奈何,曰:“造豉。”孝子更哭孤穷曰 “适有便穷,自当更送一斛。” 《类聚》八十五。《广记》二百六十二
人有和羹者,以杓尝之,少盐,便益之。后复尝之向杓中者,故云:“盐不足。”如此数益升许,盐故不咸,因以为怪。 《御览》八百六十一
甲买肉过都,入厕,挂肉著外。乙偷之,未得去,甲出觅肉,因诈便口衔肉云:“挂著门外,何得不失?若如我衔肉著口,岂有失理。” 《御览》八百六十二。《书钞》一百四十五
有甲欲谒见邑宰,问左右曰:“令何所好?”或语曰:“好《公羊传》。”后入见,令问:“君读何书?”答曰:“惟业《公羊传》。”试问:“谁杀陈他者?”甲良久对曰:“平生实不杀陈他。”令察谬误,因复戏之曰:“君不杀陈他,请是谁杀?”于是大怖,徒跣走出。人问其故,乃大语曰:“见明府,便以死事见访,后直不敢复来,遇赦当出耳。” 《广记》二百六十
甲父母在,出学三年而归,舅氏问其学何得,并序别父久。乃答曰:“渭阳之思,过于秦康。”既而父数之:“尔学奚益?”答曰:“少失过庭之训,故学无益。” 《广记》二百六十二
甲与乙斗争,甲啮下乙鼻。官吏欲断之,甲称乙自啮落。吏曰:“夫人鼻高耳口低,岂能就啮之乎?”甲曰:“他踏床子就啮之。” 《广记》二百六十二
伧人欲相共吊丧,各不知仪。一人言粗习,谓同伴曰:“汝随我举止。”既至丧所,旧习者在前,伏席上,余者一一相髠于背;而为首者以足触詈曰:“痴物!”诸人亦为仪当尔,各以足相踏曰:“痴物!”最后者近孝子。亦踏孝子而曰:“痴物!” 《广记》二百六十二
有痴婿,妇翁死,妇教以行吊礼。于路值水,乃脱袜而渡,惟遗一袜。又睹林中鸠鸣云:“鸪鸪!”而私诵之,都忘吊礼。及至,乃以有袜一足立,而缩其跣者,但云:“鸪鸪!”孝子皆笑。又曰:“莫笑莫笑!如拾得袜,即还我。” 《广记》二百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