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好几篇同行在报上发表的随笔,写他们去美国探望儿女,或者从儿女来信来电话来录影带,得知第二代和第三代在美国的生活情状,写得绘声绘色,煞有介事。如何如何的驾着自己的车,从东海岸到西海岸的旅行啦,如何如何地高兴听小孙子说美式英语是多么流行啦,如何如何已经住上家里有游泳池的住宅,话里话外,透着那份能和美国搭上关系,而有准外国人资格的骄矜之色。
中国人不大容易沉得住气,小有得意,便会情不自禁,便会津津乐道,便肉麻得有趣,说到底,其实,都是些穷人心理的大表演,说来也有点可怜。
问题在于记忆这东西,是个十分令人生厌的角色。该记住的可能全记不住,不该记住的,倒总是忘不掉。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好像不久以前,写这些随笔中的一两位,也曾如何如何地批判崇洋媚外的心理,并一再著文立说,深恶痛绝那拜金主义的社会里的腐朽没落。现在一百八十度急转弯后,他们把写过的这些随笔忘了,或者装作忘了,可别人没有忘,就觉得这些人有点像川剧变脸似的,一会儿红,一会儿绿,变得太快而甚不自然,有记忆的看客可就难免要替他们痛苦了。
我认识一个叫老曹的朋友,他就没有这种令人产生记忆颠倒的误区。去年从美国探亲回来后,一见我,或者见别人,就重点要讲他的女儿、女婿、外孙女在美利坚合众国的生活、工作、学习的情况,一脸兴奋,满腔**,心中的满足慰藉之意,溢于言表。不过,老曹是干部而不是作家,对于那个国家,过去既未写文章鞭挞,现在也不写文章歌颂,就事论事,自说自话,不存在变脸这一说,就显得比那些作家正常多了。所以,我也就能听得下去了。
凡长有一脸络腮胡子的人,最适宜生气,那胡子扎煞起来,所表示出来的愤慨,至少要比没长胡子的人强烈上若干倍。在我印象里,这个老曹就总爱生气,即或哪天没有生气,也绝不是很开心的样子。我想,这大概和他有一部络腮胡子有关。人的长相,或者某些面部器官的位置排列,是和个人性格有些内在的必然联系。不过,老曹虽有森森然的胡子,基本上属于福相,从他女儿女婿在美国很是春风得意这一点来看,就说明我的朋友是那类甘蔗型的有福之人,愈到晚年愈有福气。
我就羡慕他经常去美国,好像从东单坐公共汽车到西单那样轻易。
老早,这位胡子总是为自己未提职,未晋级,未评上先进,未拿到头份奖金,未轮到他出国考察,未出席一些重要的会议,未坐上主席台而撅胡子。后来,他退居二线,又从二线退到实际并不存在的三线;我总觉得他的上级也是怕他呕气闹事,才不得不设的虚职,正如现在给一些老作家成立什么他的研究会一样,使其不跳而已。这时候,倒不大为自己生气了。但为他的女儿曹凉凉操心,动不动光火,发脾气,胡子挠起老高,要去讨个公道,要去和曹凉凉的研究院院长理论理论,倒多了起来,所以,他的胡子常撅不衰。
我奉劝过:“拉倒吧,老曹,你搅进去,只能更添乱。”
“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那胡子一根根立起来,说句不敬的话,这模样使人马上联想到刺猬或者豪猪之类的动物。
老曹这种说法,实在是很霸道的。女儿不在多寡,有理走遍天下,只因为这个曹凉凉,是你唯一的女儿,就得把课题先给她挑,就得把经费先尽她用,就得把到澳大利亚进修的名额先派她去……这也过份了吧?但他老人家却生气得很,到处去发作。他大小是个人物,他也认识一些人物;而他认识的人物,自然又认识别的一些人物,这些人中,有阔的,有不阔的,有发的,有不发的,有名的,有未名的,有权的,有无权的,正是这样,才构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关系网。老曹一个劲地晃动这个网络系统,有的人帮他,有的人烦他,有的人笑他,弄得大家不安生,连他女儿曹凉凉都觉得挺尴尬。
“爸,你别管了,行不行?”
“这是黑暗,我找你们院长说去,简直岂有此理,不就因为你没拍课题组主任,那个老朽的马屁吗?我就不怕,我就追求真理,我就公事公办,怎么样吧?”
当然不会把他怎么样,但他女儿就是去不了澳大利亚,那个课题组的头儿,把本属于曹凉凉的名额,给了一个老把身体缠着他像扭股糖似的女研究生。
我也不知那个“食色性也”的老朽是谁?看老曹生起气来,恨不能宰了他,大概不是个好东西。“据说连抠带摸,下流透顶——”但老曹反了一阵不正之风,收效甚微,曹凉凉还在课题组坐冷板凳。当然,这种事情你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譬如就只有这么一个馒头,给你吃,行,给他吃,也行,所以,给他吃而不给你吃,你是一点辙都没有。那个老朽就这点权力,他自然要给三亲两好。这些女下属,不光是口头上会溜须,还在实际行动上有所表示,诸如允许老头子的手,伸到不应该伸的身体某个部位之类,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卑鄙透顶——”老曹忿忿地说,自然那胡子又飞又扬起来。
“算了!”我给他出了个招,硬碰硬只能把事情弄砸,还不如软来为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走不通的路,打不通的关节。虽然老朽与你素昧平生,但一定有既认识你,又和那老家伙打过交道的人,或者只认识你,不认识老家伙,但有办法找到认识老家伙的人,和能对老家伙起作用的人,送点礼,说几句好话,凉凉的问题自会迎刃而解的。当然还有另外最具针对性的一招,凡上了年纪的老者,都难免有点“弗洛依德”情结,对小姑娘、小媳妇特别眷恋。我认识几位老作家,其中就有一见年轻女作家,便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之所钟,怜香惜玉,而骨头顿时轻的。以此类推,凉凉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略施芳泽,小与亲近,让老头子闻到肉香,而吃不到嘴里,不就把事情圆满解决了吗?
“不行!”连送礼他都不以为然,我还敢往下说嘛!他胡子像麦芒似的硬扎着。“社会风气就是这样搞坏了的,我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我要亲自去找那个课题组主任,当面责询。”话说完了,跳起来就要走。曹凉凉,还有凉凉的先生刘冰,当时正好从美国回来,一齐按住了怒不可遏的这位长辈。那时,刘冰已经拿到了绿卡,有半个美国人的样子,耸耸肩,对我说:“想不到走了这几年,大陆在这方面的改进,还是不大啊!”然后就摇头不迭。
我也陪着他摇头,不过,我摇的是他。他话是说得对的,可口气不对,才拿到几天绿卡,就口口声声大陆,好像他在台湾长大似的。他难道记不得几年前,不还是一个大学毕业分配银行工作的职员嘛!是他岳父费了许多劲,当然也生了许多气,才把他送出去留学,然后在那边找到工作,渐渐混好了的嘛!
这半个美国人对他妻子说,“凉凉,还是跟我一起到美国去算了。”
“那我的专业呢?”
“在美国,丢掉自己业务的,改行搞别的人,不止你一个。”
“我有点舍不得呢!”
原来老曹不大赞成他女儿放弃她小有成就的微循环,那是一门很有前途的专业,肯定要进科学院,所以,她是要准备读博士,深造下去的,跑到美国去,美国人不会承认她的学历和专业,只好从洗盘子当保姆打工开始,重新一个人生历程,实在是很不划算的。可是一想到鞠躬,作揖,请托,送礼,无此则办不成事的种种风气,一想到那位老朽,官大一品压死人,不买他的账还不行的霸道行径。老曹那宁折不弯的脾气上来了,一反过去不让女儿出国的方针,倒愿意她离开这个令他生气的环境。
“走吧!走吧!哪儿黄土不埋人啊!”老曹真是气急败坏,才说出这样话的。
转眼间,曹凉凉已经去美国两年多了,无论如何,刘冰在那里的一间银行里做事,不至于让他老婆非到餐馆里干零活挣小时工资的,正如我读到的同行写的随笔里说的那样,老曹给我看了他去美国时拍下来的照片,也证实了这一点,那两口子在美国的日子,真让我们这些大陆人羡慕。住的确实是带游泳池的花园洋房,说实在的,在美国想找个四合院住大概也没有。夫妻两人各有自己的车子,因为,曹凉凉在一家成衣厂里作了领班,据说,当然是据老曹说了,这时候,他的胡子就比较顺溜了,那厂里好多华人,有的做了好几年,也谋不到这份领班差使。曹凉凉要去跑货源,跑贷款,跑推销,没有车是不行的。“人家美国考本也容易,没几天,凉凉就拿到驾驶执照了。”
“应该拿去给那位老朽看看。”
“滚他妈的蛋,中国就坏在这些人手里。”说到这里,胡子又不安分地撅起来,而且立刻大放厥词。一脸的愤怒,满嘴的阴暗面,以及从心里涌上来的无望和悲观之情,只有和他谈美国,谈他的女儿女婿,那种愤世嫉俗的情绪,才会焕然冰释。
“怎么样,凉凉他们——”
“啊呀,我还正想同你商量商量呢?真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他要接待一个外国人,征求我的意见,以什么样的规格最好?
“哦,你这是要招待谁呀?”
“刘冰银行里的一位同事,到北京来了,两口子来了几次电话,让我怎么也得尽点地主之谊,你看这不是给我出难题嘛?”
“那就请他吃顿饭,陪他爬一爬长城,无非如此。”
“长城要爬的,十三陵要去的,但那是接待单位的事,只有半天再加上一个晚间的空,留给我,那唯有请吃饭了。你说,吃西餐还是中餐?”
我向他打听:“他是美籍华人,还是洋人?”
“地道的老美,盎格鲁撒克逊后裔。”
“那就吃中餐,因为他天天吃西餐,你弄得再好,也不会使他有新鲜感。”
老曹点头称是,接着又和我商讨是下馆子还是举办家宴?我说:“在家里请,比较亲切,比较节约;在馆子请,比较气派,当然也就比较费钱。”
“如果,不考虑钱,既要亲切,又要气派呢?”
我说:“那就在家里摆宴,请馆子的厨师来做菜。”
“好,就这么定下来,到时候,你务必来作陪啊!”
“哪一天?”
“人家还没来呢!这只是一个计划安排,下半年的事了。”
看来,未雨绸缪,这老先生的准备,也未免太早了些。我劝他,对付老外,不当回事不好,太当回事也不好。只有我们那些无聊作家,才把外国人的只言片字,当作圣旨的,并且背回来吓唬同胞。
过了好几个月,或者还要多一些日子,忽然接到胡子曹的电话:“来了!来了!”言语间那种欣慰和骄傲的心情,我在电话这端都能感觉到他的热度很高。因为时间隔得太久,我早把那顿饭和那个美国人忘了,还在琢磨什么事,使胡子曹这样兴奋莫名?及至踏进他府上的门槛,见到头戴白帽的厨师忙进忙出,身穿白裙的小姐摆台布置,才想起来那位来访的他女婿的同事,一个地道的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的老美。也许,那些白帽白裙太耀眼的缘故,我竟没有注意到粉刷一新的屋宇。天哪!我真希望这不是老曹,专门为这位外国人特地装修的。但我一看到笑容满面迎出来的老曹,我不禁傻了。
“?”我不敢认了,这个问号就是我一霎那突然惶惑的产物,他,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是那个老曹吗?
也许他觉得我不应该张口结舌,也站在门口打量着我。
从形态看,当然是老曹无疑,从面貌看,又不怎么像我认识的那个老曹。说他是老曹,因为基本模样没变,说他不是老曹,那味道,怎么也找不到过去总生气,总不平,总激昂慷慨,总对世态人心不满意的老曹了。
于是,我只能这样认为,“您,也许是老曹的弟弟吧?”
“老李,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误会了,以为我讽刺他,天晓得,我可半点也无此心。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我的视觉所以和我的记忆产生了矛盾,敢情是他老兄把他那部出了名的络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寸草不生的误会。记忆就是这样讨厌,它总是给你提供一个可资对比的参数。
“你干吗呀?至于嘛,留了大半辈子的胡子——”
老曹说:“有什么办法呢?凉凉一再打越洋电话过来,说这位到中国来的部门经理,不仅能对刘冰将来的提升加薪,有绝对的发言权;对于她做事的成衣厂,能否及时拿到贷款,这位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的美国佬,也是个说话算话的人物。因此,孩子们很是担心我的胡子,会不会给客人留下什么隔阂,所以——话说到这里,胡同口响起了汽车喇叭声,他丢下我,来不及地跑出去。
看他的背影,倒百分之百的是老曹,而不是他的弟弟了。
早先,我也不喜欢他那部大胡子,但看惯了多年,一下子,下巴刮得像青皮咸鸭蛋一样,倒不如有胡子时那种说气就气,说火就火的劲头,更自然了。
不过,我终于悟到一点,所谓“世界大同”这句话,不仅是人类的憧憬,还是颇具有一丝现实意义的真理。
(原载1995年8月《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