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败露,“特工”骗子终落马
“多行不益必自毙”,这是非常富有哲理的亘古训条。对于任何一个犯罪分子而言,触犯法律终将受到严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可以暂时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他们能逃脱的了内心一生的谴责吗?
拿到了1 万块钱之后,王富诚当然用不着真去广州。他先是换了一个住处,然后用骗来的钱买了几件家具、置办了一身西服,穿着西服照了照片,还换了手机号码,充分做好了继续干下去的准备。
在之后的一年里,王富诚故伎重施,打着“国家安全部特工”甚至“国家安全部部长助理”的名义大肆在网上展开诈骗活动,先后有骗取了4 个女孩的身体和金钱,累计共骗得钱款7 万元。每个女孩都在他租住的房间里心甘情愿地为他献出了身体。
到后来,王富诚逐渐总结出了一套行骗经验,还以“邦德”的昵称将它发表在自己的博客当中。在他看来,最容易得手的是那些具有单纯的、具有大学学历的女生,她们从未走进社会,只要爱上一个人,就会死去活来,甚至为了爱情抛弃家庭和生命。而且,他还发现,越是漂亮的女生,越容易上当,因为这些女孩子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想法,还十分虚荣,总想着有朝一日灰姑娘变成公主,嫁个有钱的老公,锦衣玉食、珠光宝气,享受一生荣华富贵。
正当王富诚为自己的战果沾沾自喜,继续寻找新的作案目标的时候,还是灵验了那句 “多行不益必自毙” 的古话,终于东窗事发了。
这次,王富诚几乎也如同前4 次一样故伎重施,轻易博得了女孩的爱情,很快占有了她的身体,编造执行任务的借口向女孩子要钱。虽然他一再叮嘱不要将事情告诉家里人,但这个女孩在家中偷钱时被父母发现并逼问,只好说出了实情。
女儿的父母觉得非常奇怪,实现也感觉到最近女儿行动比较反常,除了经常上网聊天,出门过夜,还老是向家里人要钱。在得知女儿的男朋友是国家安全部的特工和经常向女儿要钱花的情况后,女孩父母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对:堂堂一个中国人,就算是国家安全部的特工,难道在自己国家里也要偷偷摸摸的,岂不是笑话?再说了,国家安全部就在北京,为什么非要跑到广州?
他们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局在了解情况后,也觉得涉嫌犯罪的可能性极大,很快就予以立案侦察并在王富诚居住的主处外布好口袋,守株待兔将“特工”随即被抓获归案。
王富诚这个“神秘莫测”的“特工”,被原本以为是要送钱给他的“情人”
送进了他再也熟悉不过的老地方——公安局。
最为可笑的是,进了公安局的王富诚依然口口声声自称是“国家安全部特工”,自己执行的任务是国家机密,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办案人员很快便经过核对指纹、以及通过王富诚申请廉租住房的个人信息,确定了这个“李建伟特工”的真实姓名和身份。
以为好不容易攀上“国家安全部特工”“亿万家产继承人”这棵梧桐树的高枝、刚刚由麻雀变成凤凰的秦梦岚,得知自己朝思暮想的情郎是个十足骗子的消息后,精神几乎立即全面崩溃了。她神情恍惚、伤心欲绝。“他这个畜生,他糟蹋了我!”
秦梦岚痛苦地呼喊着。可要知道,被伤害的岂止是她一个女孩呢?
而王富诚这个老骗子,即使身
在公安局,还想逃脱罪责,一口咬定是在跟秦梦岚谈恋爱,所诈骗的钱都是秦梦岚自愿给的。但是,这些鬼话简直不堪一击,王富诚必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骗子终于底下了头,老实交代了自己如何骗取5 名女孩肉体和金钱的犯罪经过。
2007 年4 月1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判决,判处王富诚有期徒刑10 年。
王富诚回到了他所熟悉的看守所。但对于年轻单纯的秦梦岚而言,这无疑是她一辈子的痛。她万万没有想到,如此一场风花雪月的“**”,竟然毁了自己美好的爱情、贞操。她和同样受骗的4 个女孩一起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请求,认为王富诚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认为王富诚骗取她们身体构成了《刑法》第236 条强奸罪中“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情形”,她们希望法院判决他死刑。因为这个骗子的罪过太大了,枪毙一次都不能抵偿他欠下的孽账。
但是,对于受害人来说,法律也是无情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王富诚在与5 个女孩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未违背妇女意志,发生的性行为反映了几名女孩当时的真实意愿,不构成强奸罪,故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正是秦梦岚等5 名女孩爱慕虚荣的弱点才导致自己上当受骗。这个案件为网恋者敲响警钟,给了人们一个启示:在虚拟的世界里,哪怕是一次虚荣的出轨,都可能酿成一生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