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格桑阿姆从成都一所名牌大学毕业,怀着美好的愿望,没有如父母所愿回到西藏,而是留在了这个“最适合女人居住”的城市。
四年大学生活,使她爱上了这座城市,爱上了这里的气候和风土人情,甚至爱上了这里的一草一木。她想要在这块热土上,实现人生梦想。
刚大学毕业不到一个月,她应聘到一家很有实力的餐饮公司,在总裁办做秘书。
总裁是个很漂亮的离婚女人,十年前以三万元起家从小食品做起,很快成了成都餐饮界赫赫有名的大姐级人物,旗下有近二十家子公司。
成功了的女总裁引来无数男人的目光,可是她却不愿再婚。因为她担心会再次受到伤害,怕再次为情所困。
情感虽封闭了,但身体原始本能的需求却时时困扰。于是,经千挑万选,聘请了一个既帅气又有着硕士学位的年轻人,担任总裁办主任。
帅气的硕士总裁办主任,很快赢得女总裁的信任,成了可参与公司决策的实权人物。
不到一年。女总裁被帅气的总裁办主任迷得晕头转向,什么事情都放心地交由他打理,使得他成了一言九鼎的人物。
开着奥迪专车的总裁办主任每天除了伺候好老总,包揽了公司的绝大多事务,其中也包括人事工作。
格桑阿姆到总裁办不到三个月,主任便给她升了两次工资。从他很有些女性化的炽热眼中,她读到了危险的信号,于是处处小心,尽可能不和他单独接触。
然而,躲避总也不是办法。
当终于有一天,总裁办主任趁着三分酒兴装出七分醉,于晚上要求格桑阿姆陪同加班时,把她压在了松软的沙发上。
性情刚烈的格桑阿姆轻易地把主任摔在地上,整理好衣服走出了办公室。背后,那位衣冠楚楚的硕士,声嘶力竭地叫道:“你会为自己今天的行为后悔的。”
“是吗?”她停下脚步,转过身:“你以为我会后悔吗?那咱们走着瞧!”
硕士低下头:“我是真心爱你,但愿能给我机会,也给你自己机会。不管任何时候,只要你一声召唤,我会用最快时间出现在你眼前-”
“那你就慢慢等着吧。”她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转身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她到了人才市场。
正值秦崇山从刘老板的公司出来,欲创办自己的企业。二人在人才市场相遇,一个是招聘方,一个是应聘者。那时的秦崇山还是一个标准的艺术青年,只不过看上去,比一般艺术青年多了些稳沉。
和许多艺术青年一样,他也留长发。不同的是,这是一头无比浓密并漆黑的头发,而且被人为烫成了细碎的小波浪,于弯弯绕绕中添了些浪漫,也添了些野性。
他穿一件黑色紧身衣,隆起的胸肌和宽阔的双肩,显示着男人的气质和力度。
那天的招聘现场。他半边屁股横坐在一只可怜的塑料椅子上,那姿式似坐似蹲,像踩蹬骑马的骑手,两目炯炯有神在扫视着来来去去的人。
自小在康藏高原长大的格桑阿姆,第一眼看到秦崇山骑手般的形象,就感受到了来自心灵的震……那强烈的震撼,令她驿动的心房阵阵悸动。
格桑阿姆成了旭东公司的第一名员工,也因为一般人难以具备的综合素质,成了公司理所当然的副总,为旭东公司的建立和发展,立下了不亚于秦崇山的功劳。
刚大学毕业搬离学校后,格桑阿姆借住在朋友亲戚家。那是一对正闹离婚、年约四十,更年期综合症提前到来的男女。
脸色阴沉、高大丰满的女人,带着保姆和一条长毛狗住在跃层房的楼上。从头到脚一身名牌,身体干瘦,头发稀疏,脸上总有着稀奇古怪笑容的男人,带着一条通体雪白的名贵外国狗,住在楼下。
更年期女人对格桑阿姆不太友好,常常颐指气使、如喝叫下人般,以勿庸置疑地语气对格桑阿姆吆喝:“你帮我把这把鱼缸搬到楼下客厅去。”
“给我把那床单换一下。你一会出门时,顺便把垃圾带出去扔在垃圾桶里。”
“保姆休假两天,你住到楼上来着我,顺便把卫生打扫一下。”
那女人的指令经常突如其来,她在这大房子里的行踪,有如幽灵一般飘忽不定,给人平添出几分惊惧。
寄人蓠下的格桑阿姆,住在楼下的一间小卧室里,隔壁就住在那脸上永远挂着稀奇古怪笑容的男人。
女人正和男人闹着离婚,男人也巴不得着早日摆脱女人,但出于不同目的,俩人都虎视眈眈地监视着对方,都想找到点能置对方于不义的口实和把柄。
不知什么时候,或清晨、或深夜,那女人会一声不响突然打开小屋房门,用一双让人深感不安的眼光,在格桑阿姆身上巡视。好几次,已经深夜,格桑阿姆早进入梦中了,却让那女人一声不响掀开了被子,查看是否有男人在这张小**睡过的痕迹。
更年期女人胸部很大,却白天偏爱穿领口开得很低的衣服,晚上穿几乎全透明的睡衣,而且睡衣里面绝对一丝不挂。
从领口可以看到很深的乳沟和大半丰硕的**,透过睡衣可以欣赏到她丰腴的肢体,也可清楚地看到两只熟透葡萄般的**。
好几次从梦中惊醒过来的格桑阿姆,瞪大了惊惧的双眼看着她那圆鼓鼓劲的**时,会联想到旧时大户人家朱漆门外蹲着的两只石狮。
楼上女人的目光让人难以容忍,楼下男人阴冷的笑容,更让她心惊肉跳。不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碰到那男人,他都会停下手中正在进行着的事情,两眼一眨不眨盯着她,脸上浮现出让人不寒而栗的笑容。
好几次,楼上的女人出门了,那男人竟凑到了正想着事情的格桑阿姆身前,怪怪地笑着摸索出一大叠崭新的钞票-
幸好,格桑阿姆有意无意,有时无时会在客厅像模像样地来点正宗武术招式,那古怪的男人,似被镇住了,还没有对她动过手。
在旭东公司和秦崇山合作了不到半个月,无意间得知了格桑阿姆的窘况。秦崇山很是同情她的处境,友善地建议道:“不如我俩同居算了,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两间屋子一人一间,既有利于我们工作上的勾通,也免得你成天提心吊胆。”
其时,秦崇山在武候大街三国楼里,租了一套商住两用二居室房子。很多时候,他感到那屋子太过冷清,一点人气也没有,每天劳累奔波后回到屋里,真正感到非常孤寂。
格桑阿姆柳眉一竖,厉声道:“一文钱不花就有了个如花似玉的陪伴!想占本姑娘的便宜?”
秦崇山不怀好意的美美一笑:“小姑娘,在我眼里你还是个未成年人,这么一点点年纪竟想得那么复杂?拜托思想不要那么具有丰富的延伸性好不好?我说的是同居,即同在一个屋檐下居住,不是同房你懂吗?”
听了秦崇山调侃的建议,格桑阿姆红着脸不再说话。秦崇山笑容可掬地说:“这儿有两间卧房,你随便挑一间好了。”
格桑阿姆认真的在两间屋子里看了又看,郑重其事地挑了放有铁亚铃在里面的大房间。
秦崇山很是有些不解地问:“你为什么挑这间?你那么娇小的一个体积,不用这么大一间房吧?我用大一点的房间,可是既能休息又可以练拳脚,你要这么大一间干啥?换那间小的适合你。”
格桑阿姆抓起两个亚铃,努力做出一副内行的架式,装模做样舞了几下沉声说:“我正要练练拳脚,以防止晚上有心怀不轨的人偷袭”。
“是吗?那你可是抓紧练好功才行哟!”秦崇山哈哈大笑着息事宁人:“好男不和女斗!你既然铁了心要住这间大房间,我就让给你得了!不过房子大了晚上睡觉会恶梦缠身的。”
格桑阿姆冷哼两声:“闲话少说,本姑娘偏还不怕什么恶梦,更不怕什么恶人!”
第二天清晨,在搬来了自己行李的同时,格桑阿姆高举着一份由她亲自执笔的《同居协议》让让秦崇山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保证严格执行。
秦崇山做出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一字一句大声朗读道:“同居协议,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基础上反复商定,就同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秦崇山,乙方格桑阿姆,因工作关系愿结成同居(同在一间房子里各自居住一间)关系,并共同制定下列条款:
一、双方各安一室,不得以任何理由骚扰另一方。一方如有要事需进入另一方的室内,务必先敲门通报,征得另一方同意方可入内。原则上,女方要事需进入男室,可以不分时段,男方因事需进入女室,不得超过晚上十点以后。
二、双方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房租、水电、电话等各项公共费用均实行AA制。
三、双方在讲究个人卫生的前提下,务必搞好公共卫生,如客厅、厨房、洗手间、阳台等,做到随时清扫。(原则上重体力活由甲方承担,轻微活由乙方负责)
四、双方本着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原则,一方有病,另一方有义务照顾,一方做了好吃的,有义务请另一方吃。
五、双方不得擅自留异性过夜。如有同性朋友在特殊情况下留宿,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不得在房间里高声喧哗,不得影响另一方正常休息。
六、任何一方有了恋人并发展到亲密程度,必须提前通知另一方,并无条件同意另一方是否继续居住的要求。
七、任何一方若因病住院,另一方必须担当起照顾的职责。
八、客厅电视双方共同收看,但如果遇到各有所爱节目而发生冲突,原则上单日服从甲方选择,双日由乙方决定收视频道。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年内有效。一年后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执行本协议,经双方签子同意后,可以续延。”
甲方:
乙方:
秦崇山笑着签了名,规规矩矩按了手印,皮笑肉不笑斜眼看着格桑阿姆坏坏地说道:“你为什么写上‘一年内有效’呢?难道一年后打算和另外的人签一份《同居协议》?”
“是否和另外的人签同居协议,那得看你的表现!”格桑阿姆不卑不亢地回答。
秦崇山笑得更坏了:“我可是想和你长久同居,永远同居哟!”
“哼!就你这德行,说不定一年的同居时间都难以保证。”
谁也没想到,这份同居协议刚签下不久,就在格桑阿姆和秦崇山都感觉非常良好时,因为一个美貌妇人的闯入,差点使格桑阿姆决定,提前终止这份合同的有效期限。
有着一对漂亮深蓝色凤眼的美妇人名叫文姬,是秦崇山从中学到高中的同学,更是他的初恋情人,也正因为她的移情别恋,秦崇山才毅然决然离开家乡来到成都发展。
当初在家乡上高中时,崇山和文姬悄悄开始了恋爱,并爱得到了难分难舍的地步,为了她,崇山几乎放弃了到高等学府就读。
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秦崇山还在大学读书勤攻苦读,她居然稀里糊涂地嫁人了,嫁给了当地一位资产令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巨富,成了那一带小有名气的富家太太。
秦崇山大学即将毕业时,收到了文姬满含着泪水的信,声称她已不可抗拒的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并为崇山寄来了一张建行的龙卡。
得知当初海誓山盟非他不嫁的文姬,成了别人的新娘,秦崇山气得在**躺了三天。
毕业分配回家乡,在工艺美术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他一次也没见过文姬,只听说她已不再是以前那个清纯可爱的高中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富家太太。穿的全是从国外名贵时装,吃的是特级大厨精心烹饪的精美佳肴,出门有专门的司机和保镖跟随。每天除了吃饭唱歌陪党政要员喝酒,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麻将桌上激战方城。
谁也没想到的是,秦崇山离开家乡不久,骨子里仍对崇山有着深深爱意的文姬,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和老公大发雷霆,并不顾其声泪俱下的挽留,糊里糊涂地坚决离了婚。
离婚后她四处寻找崇山,听说秦崇山已到了成都发展,便千里迢迢从家乡来到成都……一见面就扑进他怀中又是啃又是亲,然后就哭,哭完了又笑。
她跟秦崇山用家乡话交流,格桑阿姆不喜欢听她说话,老觉得她说话的声音“叽叽喳喳”,有如麻雀在叫。
晚上,秦崇山安排文姬在格桑阿姆的房间睡,文姬坚决不愿意,说和格桑阿姆从来没见过面,而且也没有和她成为朋友的意愿,加之从小就有**的习惯,两个女人睡在一起,会失眠。而赤身**和另一个女人睡在一起,会有可能噩梦纠缠。
秦崇山嚅动着嘴唇不知说什么好,文姬便紧紧搂了他,缠着要去他房里说话。
俩人刚进到屋里,文姬便把秦崇山按倒在**,气喘吁吁地在他身上胡乱啃咬,并几番三次把舌头伸进到他嘴里,贪婪吸吮着他的津精。
害怕隔壁的依然听见,秦崇山出了一身大汗,憋着气任由她大举进犯,心里却有了些恼怒,身体也没有那种原本应该到来的冲动。
恰好客厅里电话响了,秦崇山趁机推开正急不可耐解除他衣物的文姬,跑到客厅里拿起电话,故意和对方延长了谈话时间。
电话打了半个小时,文姬在里面急得跺脚,欲大声喊叫可又不好当着格桑阿姆喊,只得故意在屋子里弄出很大的声响。
秦崇山心知肚明,却装着很疲惫,连打了几个呵欠,倒在客厅沙发上沉沉睡去。
文姬一连住了好几天,秦崇山都以公司刚开始创立,事情太多压力很大为由,一直没有再给她单独接触的机会。从蓬州不远千里追到成都,为情而来的文姬,心里生出了几许悲哀。
秦崇山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使得文姬莫名其妙在心里对格桑阿姆产生出了些愤恨。
终于有一天清晨,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格桑阿姆,听见文姬声音极响地对秦崇山恨恨嚷道:“你让那个格桑阿姆走吧!我来帮你!她能做的事我都能做。而且因为你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我会比她更懂得你需要什么,加之我比她更有帮助你的能力!”。
绯红了脸,卫生间也没有进,蓬乱着头发,格桑阿姆从**跳下地就跑了出去。
她在外面转悠了一整天,晚上在酒吧喝了不知多少酒,到深夜方才飘飘晃晃回了家。
秦崇山独坐在客厅沉思,格桑阿姆醉眼朦胧地问:“你那美丽的爱情鸟呢?”秦崇山在屋子转着身子,做了个飞的姿式。
格桑阿姆半闭着眼睛说:“哦,飞了?飞了的爱情鸟儿还会飞回来的。”说着,便跌跌撞撞往自己房里走。
其时她那间房门是关着的,可醉了的她,仿佛不知道还有一道门,一头撞了上去,只听一声闷响,前额撞起一个很大的肿包跌倒在地上。
她努力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却全身软软的怎么也爬不起来,只能在那里徒劳无功的挣扎,嘴里还不依不饶嘟囔着什么。
大惊失色的秦崇山赶紧抱起她,心痛地用嘴在她额上的青包上亲吻着并吹着丝丝轻气,她的手便像藤蔓一样的缠了上来。秦崇山将她放到**,她仍然不松手,秦崇山抱着她、哄着她。感觉中,更像是一个大哥哥。
很快,格桑阿姆睡着了,却仍然没有松开紧搂着他的双手,于是他只好任她搂着躺在身边。
慢慢的秦崇山也睡着了。
这一夜,格桑阿姆感到睡得很踏实很香,是她离开大学校园之后,睡眠质量最好的一个夜晚。
第二天她从沉睡中醒来,发现自己衣着整齐地躺在秦崇山怀抱里。情不自禁在他脸上留下了一个深情的吻:“你是一个真正的汉子!”
到了周末。因为工作开展非常顺利,秦崇山一时兴起弄了几个炒菜,请格桑阿姆一起吃饭。
见秦崇山倒了约有半斤白酒在一个大玻璃杯子里,格桑阿姆一把抢过还有一半酒的瓶子斜眼看着他说道:“你是否太不尊重妇女同胞了?既然一起用餐,为什么你喝酒当英雄我却只能吃饭当憨包?”
秦崇山大惑不解的问她憨包是哈意思?她似笑似笑地答道:“你们汉族不是有句俗话
:酒醉英雄汉,饭胀憨老三。憨老三意指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秦崇山赶紧摇着双手:“打住!打住!我可不敢说你是憨老三,只不过怜香惜玉,担心你不胜酒力而已。如果你能喝,那不正好从此我多了共饮的知己!”
“本小女子虽不能算作酒场女杰,但陪秦总几杯还是没问题!”格桑阿姆一时兴起,提出与秦崇山对饮。
“好啊!我正愁找不到对饮之人。”榆崇山豪兴大发,高举着酒杯爽朗地笑道:“有美女相陪,今日一定开怀痛饮,不醉不罢。”
秦崇山原本擅饮,而且酒后就会豪兴大发。三杯两杯下肚,全身的艺术细胞就全激活了,吟诗作赋、挥毫泼墨,皆在笑谈之间。工作之余,他曾精心装帧了一本题为《崇山醉话》的集子,里面皆是酒后即兴之作。
半瓶老酒下肚,秦崇山潜伏的艺术家狂劲上来了,只听他朗声大叫道:“爱妻格桑阿姆笔墨侍侯!”。话音未落,满面是笑的格桑阿姆已将《崇山醉话》翻至空白页,饱蘸炭素墨水的钢笔也递到了他的手中:“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
“我刚才叫你什么?”秦崇山一楞:“你应该是什么我就叫你什么呀!”
格桑阿姆满脸绯红,在他身上掐了一把娇嗔道:“废话少说,快快动笔。”
但见秦崇山脖子一仰,将满满一杯酒倒进肚里,在本子上行云流水般一挥而就,手起笔落,一气呵成,字迹狂野奔放,诗句清丽隽雅,令人拍手称绝。
骏马奔腾大地撼
两心犹如一线穿
不恋家乡风光好
携手蓉城府河边。
格桑阿姆拿过那本子,醉眼朦胧地看着,憨态可掬地笑道:“写得好写得妙,不愧是有艺术细胞的才子。我们就是要永远携手府河边。”
说着,格桑阿姆已感酒不醉人人自醉。满面桃红地望着那一行行有力的字体发楞,秦崇山有些自得地望着她,笑得很是有些古怪地调侃道:“你看我像不像个诗人?”
格桑阿姆更正道:“不!在我的眼中你不是诗人,你像一个骑手,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像一个雪山下草原上的骑手。”
格桑阿姆的声音奔放狂热的,也轻柔十分、极度诱人。她说着慢慢走到秦崇山面前,深情注视着他,掠过一缕他头上的黑发,用手指很轻很轻地绕着、绕着……就这么绕来绕去的,把适才还狂妄极度的秦崇山,绕得晕头转向、两眼发直全身哆嗦。两眼发直地望着面色桃红的格桑阿姆,嘴唇喃喃嚅动。
秦崇山像掉进了一个旋涡,那旋涡的力度太大,使他有沉身下去的危险,格桑阿姆成了一匹救他于灭顶之灾的神驹,只能骑上了这匹神驹,他才可能拥有今后的人生,才有可能拥有无穷的幸福!
他一把搂过格桑阿姆。他真的成为了一个骑手,他越过平坦的草原,登上起伏的山峦,吸吮了神秘宝塔之巅的红樱桃,在一片肥沃的丛林贪婪留连片刻,一往直前向着远方的彩霞狂奔。那血色的、令人头晕目眩的彩霞啊,折射出的光芒照辉着大地,大地成了血色的,他和格桑阿姆都融入了浓浓的血色之中!
骏马配上了好的骑手,骑手有了好的骏马,骑手和骏马便融为了一体,狂奔着,一路呐喊一路欢歌着狂奔。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两个感到肚子极为饥饿的人,方意犹未尽停止下来,相互紧搂着深情注视着对方。
看着**的秦崇山,望着同样**的自己,格桑阿姆忽然双手捂脸哭了,秦崇山慌忙哄她道:“刚才是你怂恿我骑马,而且是你放马给我骑的呀!如果我不骑上适才那匹神驹,那还叫男人吗?如果骏马不愿意,骑手可能在草原上驰骋吗?假如适才的事情你感到了不妥,那么请问是骑手的错还是马的错?”
格桑阿姆松开捂着眼睛的手笑了,将脸贴在他胸前深情地说:“你是一个高超的骑手,一个能和我们藏族骑手较劲的汉子!于我,你是最最棒的”。
格桑阿姆和秦崇山原本计划今年秋天结婚。新房上个月刚装修完毕。那新房的装修很有品味,如同上帝创造了白天也创造了黑夜,秦崇山在他的二人世界里创造了黄色,也创造了红色;又如同白天与夜晚的对应,这里的一切也是对应中求和谐的——墙是粉色的,也是黄的;桌子是白的,椅子是黑的,灯杆是黑的,灯罩却是白的。甚至**的枕头,也是一个白,一个黑;镜子里的两个人,男人古铜色的肌肤,那是亚热带阳光辐射的结果,女人雪白的胴体,是天生的凝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