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倪一宁
《丢掉那少年》是我二〇一七年动笔写的小说,也是我的第一部长篇。搁置许久,二〇一九年初我把它重新修缮,再交给编辑。二〇二〇年,等到它出版的时候,“第一批九〇后都要迈入三十岁了”。
时隔三年,重新看自己写的小说,难免脸红。
但这仍然是一个被我偏爱的故事。
编辑跟我说,翻看前几章,以为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往后看,才知道我对“十几岁”的那一段并无深沉的眷恋,我关心的是,少男少女们进入生活后的故事。
在想法最初,我想写一个反类型的青春小说。
诸多关于青春的叙事,总是把少年时代描摹得优美、纯真或者狗血,总是大闹一场,然后进入安稳乏味的成年生活。但我们真正的“小时候”总是要复杂得多,可能有原生家庭的困惑,可能在集体里被孤立,只有很少一小撮人的青春期可以爱来爱去。事实上那时你很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忍受。
成年生活也不像大家想象的一成不变。高考结束时,我们误以为那场考试决定了一些事,但七年后我回头看,觉得是性格,性格会指引人走上真正的道路。当年最刻苦的女孩,高考发挥不好,但最后还是去常春藤读博了;上课时偷偷写小说的人,去英国攻读政治学,对专业不感兴趣,成天在家给室友做饭吃,室友夸不错,于是她发现了兴趣所在,去法国蓝带学厨艺了。
人总归是越活越像自己的。
怀旧固然是很有情调的行为,但如果一生的高光时刻都凝结在十八九岁,那这漫长的下坡路也未免太难熬。
所以我设置了“反转”。
男女主角周密跟叶蓁蓁,高中时候是同桌,男生毒舌冷面,女生软萌有趣,学生时代悄悄摸摸地暧昧,十年后,兜兜转转又结婚。看起来真美满。王子公主从此生活在一起了,但然后呢?
然后俩人的婚姻里暗流汹涌。男的觉得挣钱加不出轨,就很像个人了,而我们这一代女性,缺乏妈妈们的奉献精神,但凡自己有点事业,能经济独立,就会对婚姻有较高的情感需求。男女对婚姻的期许不匹配,搞得双方都很委屈。又因为都是在物质条件较为宽裕的环境里长大的,所以对生活的耐受性不强,通俗的说法就是事儿逼了,玻璃心了,动不动想离婚了。
我觉得离婚率飙升也没什么不好的。劳苦功高不是好词。能分得开,说明大家都能独自站立。
更何况小说里的叶蓁蓁,还爱上了别人。我觉得一生只爱一个人跟一生爱过许多人,没什么高低分别,这种事情以质取胜,不用以量权衡。
叶蓁蓁的结尾也不算常规意义上的好结局。新翻拍的电影《小妇人》里,十九世纪的主编对女作家说,一个爱情小说的结尾,女主角必须嫁人。两个世纪过去,我想读者对女性归宿的理解已经不一样了,结不结婚没什么,被不被爱——也不是决定你价值的标尺。活着的意义是尽可能在生活这把椅子上找到你自己最舒适的坐姿。所以我让学生时代娇滴滴看起来什么都不缺的叶蓁蓁,逐渐地什么都失去,让她重逢旧爱,让她离婚,让她不被爱,让她失去父母的庇护,让她失去亲密的朋友,让她从温暖的屋子走向旷野,让她自己去摸索。
我小时候幻想长大后都市丽人式的生活,只会想到二十五岁。我觉得二十五岁是女性最自由又最好看的时候。我很怕老。我曾经是因为一条细纹大呼小叫的女孩。我曾经很渴望那种世俗的标配人生——就像小说里叶蓁蓁看到人家有孩子,觉得自己也应该有一样——不是真的对孩子有兴趣,而是从小比较乖巧顺遂长大的人,骨子里对世俗目光还是很服从的。
现在我很快要二十六岁了。坦白说我觉得自己还是好年轻。我觉得世界仍在我眼前徐徐展开。我不害怕未知了。我特别喜欢滑雪,因为享受那种俯冲下去的未知感,我第一次滑雪的时候,教练跟我说,诀窍就是别怕摔。我说那疼呀,他说一屁股坐下来,就不疼了。
我发现这话真挺管用的。
所以这个小说虽然叫《丢掉那少年》,但不是青春的挽歌。
番外篇《落跑伴娘》的最后写:
君王意气尽,幸或不幸,她却还有一口气在。
他们想要的故事结尾,她不想要。
他不再试图寻找的地方,她还是想,再去看一看。
我这些年,喜欢过不少人,因为他们换过居住地,养成过相似的习惯,培养过共同的爱好,甚至他们激发过我的好胜心和创作欲。我一直觉得是我在向爱人靠近,因为我喜欢的人总是在前面,所以我往前跑,但猛一回头,发现一些喜欢过的人驻扎不动了,一些已经远离了我的视野。我前面或许空空****没有人了,但还是想去更前方看看。我觉得只要往前跑,总会有新的喜欢的人,新的好玩的事,我觉得新的体验总比回忆更带感。我并不祈祷前方一定水丰草美,是奶与蜜流淌之地,我只祝愿自己一直跑得动。
这才是真正的丢掉那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