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事实又可以重述如下,我有一位舅舅,穿着如前所述,1999年某日,他来到西山上的一座公园里。当时天色将晚,公园里光线幽暗,游人稀少。他走到山路上,左面是山林,故而相当黑;右面是山谷,故而比较明亮。我舅舅就在右面走着,用手逐根去攀细长的灯杆——那种灯杆是铁管做的。后来他拿出了香烟,叼在嘴上,又拿出了打火机,空打了两下;然后往四下看了看,转身往山下走。有一个穿黑皮茄克的人在他身后用长把条帚扫地,我舅舅经过他身边时,打量了他一下,那人转过脸去,不让他看到。但是我舅舅嗅到了一股麝香味,这种气味在上个世纪是香水必有的气味。我舅舅觉得他不像个扫地的人,天又晚了,所以我舅舅加快了脚步。但是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这当然是那位身穿黑皮茄克的扫地工跟来上了。在这种情况下,走快了没有用处,所以他又放慢了脚步,也不回头。走到公园门口时,忽然听到个浑厚的女中音在身后叫道:站住!我舅舅就站住了。那个穿黑皮茄克的人从暗处走了出来,现在可以看出她是个女人,并且脚步轻快,年龄不大。她从我舅舅身边走过去,同时说道:你跟我来一下。这时候我舅舅看了一眼公园的大门,因为天黑得很快,门口已是灯火阑珊。他很快就打消了逃跑的主意,跟着那个女人走了。刚才的一段就是我给我舅舅写的传记,摘自第一章第一节。总的来说,它还是中规中式,看不出我要为它犯错误,虽然有些评论家说,从开头它就带有错误的情调和倾向。凭良心说,我的确想写个中规中式的东西,所以就没把评论家的话放在心上。众所周知,评论家必须在鸡蛋里挑出骨头,否则一旦出了坏作品,就会罚他们款。评论家还说,我的作品里“众所周知”太多,有挑拨、煽动之嫌。众所周知是我的口头禅,改不掉的。除此之外,这四个字还能带来两分钱的稿费,所以我也不想改。我舅舅有心脏病,动过心脏手术,第一次手术时,他还年轻,所以恢复得很好。后来他的心脏又出了问题,所以酝酿要动第二次手术。但是还没等去医院,他就被电梯砸扁了。这只是一种说法。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医院不负责任,第一次心脏手术全动在胃上了。因为这个原故,手术后他的心脏还是那么坏,还多了一种胃病。不管根据哪种说法,他都只动了一次手术,胸前只有一个刀疤。除了这个刀疤之外,他的身体可称完美,肌肉发达,身材高大,简直可以去竞选健美先生。
每个星期天,他都要到我们家来吃饭。我的物理老师也常来吃饭,她就住在我们家前面的那栋楼,在家里我叫她小姚阿姨。这位小姚阿姨当时三十岁刚出头,离了婚,人长得非常漂亮,每次她在我家里上过厕所后,我都要抢进去,坐在带有她体温的马桶上,心花怒放。不知为什么,她竟看上了我舅舅这个痨病鬼——可能看上了他那身块儿吧。我舅舅心脏好时,可以把一副新扑克牌一撕两半,比刀切的都齐,但那时连个屁都撕不开。除此之外,他的嘴唇是乌紫的,这说明他全身流的都是有气无力的静脉血。在饭桌上他总是一声不吭,早早地吃完了,说一声:大家慢慢吃,把碗拿到厨房里,就走了。小姚阿姨举着筷子说道:你弟弟很有意思;这话是对我妈说的。我马上加上一句:他有心脏病。我妈妈说:他准备过段时间去做手术。小姚阿姨说:他一点不像有病的人。要是有机会,想和他聊聊。我妈说,他倒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只是有点腼腆。我说:他没工作,是个无业游民。小姚阿姨说:小鬼,乱插嘴,你该不是嫉妒吧。我妈就笑起来。我就离开了饭桌。后来听见她们嘀咕,我妈说:我弟弟现在恐怕不行。小姚阿姨说:我对那事也不是太感兴趣。我妈就说:这件事你要多考虑。我就冲过去说:对!要多多考虑,最好别理他。小姚阿姨就说:这小子!真的爱上我了!我说:可不是吗。我妈就说:滚蛋!别在这里耍贫嘴。我走开了。这是依据前一种说法,也就是我所见到,或者我舅舅日记里有记载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常常是靠不住的,故而要有另外的说法。
另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小姚阿姨就是那个穿黑皮茄克的女人,但是在这种说法里,她就不叫小姚阿姨了。她在公园里叫住了我舅舅,把他带到派出所去。这地方是个灰砖的平顶房子,外形有点像厕所,所以白天游人多时,常有人提着裤子往里闯。但是那一次没有游人,只有一个警察在值班,并且不断地打呵欠。她和他打过招呼后,就带着我舅舅到里面去,走到灰黄色的灯光里。然后就隔着一个桌子坐下,她问道:你在公园里干什么?我舅舅说:散步。她说:散步为什么拿打火机?我舅舅说,那火机里没火石。没火石你拿它干吗?我舅舅说:我想戒烟。她说:把火机拿给我看看。我舅舅把火机递给她,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塑料打火机,完全是透明的,而且是空空****的一个壳子。现在好像是没有问题了。那个女人就放缓了声调说:你带证件了吗?我舅舅把身份证递了上去。她看完以后说:在哪儿上班?我舅舅说:我不上班,在家里写作。她说:会员证。我舅舅说:什么会员证?那女人说:作协的会员证。我舅舅说:我不是作协会员。她笑了:那你是什么人呢?我舅舅说:你算我是无业人员好了。那女人说:无业?就站起来走出屋去,把门关上了。那个门是铁板做的,“哐”的一声,然后唏里哗拉地上了锁。我舅舅叹了口气,打量这座房子,看能在哪里忍一夜,因为他以为人家要把他关在这里了。但是这时墙上一个小窗口打开了,更强的光线从那里射出来。那个女人说道:脱衣服,从窗口递进来。我舅舅脱掉外衣,把它们塞了过去。她又说:都脱掉,不要找麻烦。我舅舅只好把衣服都脱掉,赤身**站在鞋子上。这时候她可以看到一个男人强健的身体,胸腹、上臂、还有腿上都长了黑毛。我舅舅的家伙很大,但悬垂在**。这房子里很冷,他马上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于是他把双手交叉在胸前,眯着眼睛往窗口里看。后来他等来了这样一句话:转过身去。然后是:弯腰。最后是:我要打电话问问有没有你这么个人。往哪儿打?平心而论,我认为这种说法很怪。上上下下都看到了,有这个人还有什么问题吗?
根据前一种说法,小姚阿姨用不着把我舅舅带到派出所,就能知道他身体是什么模样,因为我们一起去游过泳。我舅舅穿一条尼龙游泳裤,但是他从来不下水,只是躺在沙摊上晒太阳。他倒是会水,只是水一淹过了胸口就透不过气,所以顶多在河里涮涮脚。小姚阿姨穿一件大红的尼龙游泳衣,体形极棒。美中不足的是她不刮腋毛,露出腋窝时不好看。我认为她的**很接近完美的球形,腹部也很平坦。不幸的是我那时瘦得像一只小鸡,没有资格凑到她身边。而她总爱往我舅舅身边凑,而且摘下了太阳镜,仔细欣赏他那个大刀疤。众所周知,那个疤是一次针麻手术留下的。针麻对有些人有效,但对我舅舅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在手术台上疼得抖了起来,当时用的是电针,针灸大夫就加大电流,最后通的几乎是高压电,把皮肉都烧糊了,后来在穴位上留下了和尚头顶那种香疤,手术室还充满了烧肉皮的烟。据我妈说,动过了那次手术之后,他就不大爱讲话。小姚阿姨说,我舅舅很cool,也就是说,很性感。但是我认为,他是被电傻了。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是吗?这话傻子也会说。那时候小姚阿姨快决定嫁给他了,但我还没有放弃挑拨离间的打算。等到我和她在一起时,我说:我舅舅毛很多。你看得见的就有这么多,没看见的更多。他不是一个人,完全是张毡子。小姚阿姨说:男子汉大丈夫,就该有些毛。这话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当时没有什么毛,还为此而自豪,谁想她对这一点评价这么低。我就叹口气说:好吧,你爱和毡子睡,那是你的问题。她听了拧了我一把,说:小鬼头!什么睡呀睡,真是难听。这件事发生在上世纪末,用现在的话来说,叫作万恶的旧世纪。不管在什么世纪,都会有像小姚阿姨那样体态婀娜、面目姣好的女人,性情冲动地嫁给男人。这是人间最美好的事。不幸的是,她要嫁的是我舅舅这个糟蛋鬼。
谈到世纪,就会联想到历史,也就是我从事的专业。历史中有一小部分是我经历过的,也就是三十年吧,占全部文字历史的百分之一弱。这百分之一的文字历史,我知道它完全是编出来的,假如还有少许真实的成分,那也是出于不得已。至于那下余的百分之九十九,我难以判断其真实性,据我所知,现在还活着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判断,这就是说,不容乐观。我现在正给我舅舅写传记,而且我是个有执照的历史学家。对此该得到何种结论,就随你们的便吧。我已经写到了我舅舅被穿黑皮茄克的女人带进了派出所,这个女人我决定叫她F。那个派出所的外貌里带有很多真实的成份,这是因为我小时候和一群同学到公园里玩,在山上抽烟被逮住了,又交不出罚款来,就被带到那里去了。在那里我掏出我舅舅给我的短头香烟,对每一个警察甜蜜地说道:大叔请抽烟。有一个警察吸了一根,并且对我的前途做了一番预言:“这么点年纪就不学好,长大了一定是坏蛋。”我想这个预言现在是实现了,因为我已经写了五本历史书。假如认为这个标准太低,那么现在我正写第六本呢。那一天我们被扣了八个钟头,警察说,要打电话给学校或家长让他们来领我们,而我们说出来的电话号码全是假的。一部分打不通,能打通的全是收费厕所——我把海淀区收费厕所的电话全记住了,专供这种时候用。等到放出来时,连末班车都开走了,就叫了一辆出租回家。刨去出租车费,我们也省了不少钱,因为我们五个人如果被罚款,一人罚五十,就是二百五,比出租贵二十五倍,但是这种勤俭很难得到好评。现在言归正传,F搜过了我舅舅的衣服,就把它们一件一件从窗口扔了回去,有的落在我舅舅怀里,有的落在地上。但是这样扔没有什么恶意。她还说:衬衣该洗了。我舅舅把衣服穿上,坐在凳子上系鞋带,这时候F推门进来。我舅舅放下鞋带,坐得笔直。除了灯罩下面,派出所里黑色很多,F又穿了一件黑茄克。纳博科夫说:卡夫卡的《变形记》是一个纯粹黑白两色的故事。颜色单调是压抑的象征。我舅舅和F的故事也有一个纯粹黑黄两色的开始。我们知道,白色象征着悲惨。黄色象征什么,我还搞不大清楚。黑色当然是恐怖的颜色,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我舅舅坐在F面前,不由自主地掏出一支烟来,叼在嘴上,然后又把它收了起来。F说,你可以抽烟;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火柴扔给了他。我舅舅拿起火柴盒,在耳边摇了摇,又放在膝盖上。F瞪了一下眼睛,说道:“哞?”我舅舅赶紧说:我有心脏病,不能抽烟。他又把火柴扔回去,说了谢谢。F伸直了身子,这样脸就暴露在灯光里。她画过妆,用了紫色的唇膏,涂了紫色的眼晕,这样她的脸就显得灰暗,甚至有点憔悴。可能在强光下会好看一点。但是一个女人穿上了黑皮茄克,就没有人会注意她好看不好看。她对我舅舅说:你胸前有块疤。怎么弄的?我舅舅说:动过手术。她又问:什么手术?我舅舅说:心脏。她笑了一下说道:你可以多说几句嘛。我舅舅说,十几年前——不,二十年前动的心脏手术。针刺麻醉。她说,是吗?那一定很疼的。我舅舅说,是很疼。谈话就这样进行下去。也许你会说,这已经超出了正常问话的程度,但是我舅舅没有提出这种疑问。在上个世纪,穿黑皮茄克的人问你什么,你最好就答什么,不要找麻烦。后来她问了一些我舅舅最不愿意谈的问题:在写什么,什么题材,什么内容等等;我舅舅都一一回答了。后来她说道,想看看你的作品。我舅舅就说:我把手稿送到哪里?那个女人调皮地一笑,说道:我自己去看。其实她很年轻,调皮起来很好看。但是我舅舅没有看女人的心情,他在想自己家里有没有怕人看见的东西,所以把头低得很低。F见他不回答,就提高了嗓音说:怎么?不欢迎?我舅舅抬起头来,把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完全暴露在灯光下。他的脸完全是蒙古人的模样,横着比竖着宽。那张脸被冷汗湿透了,看上去像柚子一类的果实。他说自已的地址没有变,而且今后几天总在家。我舅舅的手稿是什么样子的,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一种说法是用墨水写在纸上的,每个字都像大写的F一样清楚。开头他写简体字,后来变成了繁体,而且一笔都不省。假如一个字有多种变体,他必然写最繁的一种,比方说,把一个雷字写四遍,算一个字,还念雷。后来出他的作品时,植字的老要查康熙字典,后来还说:假如不加发劳务费,这活他们就不接。我给他校稿,真想杀了他,假如他没被电梯砸扁,我一定说到做到。但这只是一种说法。另一种说法是他的手稿是用牛奶、明矾水、淀粉写在纸上的,但是这些密写方法太简单、太常见了。拿火烤烤、拿水泡泡就露底了。我还知道一种密写方法,就是用王水溶化的金子来写。但是如此来写小说实在是罪孽。实际上不管他用了什么密写方法,都能被显出来,唯一保险的办法是什么都不写。我们现在知道,他没有采用最后一种办法。所以我也不能横生枝节,就算他用墨水写在了纸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