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一位故人
我开车返回乔治酒店,把车扔在停车场,喝了一杯晚茶。因为是礼拜天,酒吧再过一两小时才能开门。傍晚凉风习习,我出了门,一路晃**着朝教堂的方向走去。
正要穿过市场,我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个女人。看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这个女人以前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你是知道那种感觉的。当然了,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背影,我辨不清她是谁,可我敢发誓,我绝对认识她。
她走上大街,右拐,进入一条小巷,是伊西吉尔大伯过去开店的那条小巷。我跟着她。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可能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警惕。我首先想到的是,总算碰到了一个过去在下宾菲尔德认识的人,与此同时,我又想到说不定她是从西布莱奇利来的呢。要是那样的话,我可得加点小心了,她很可能会把这事告诉希尔达。于是,我小心翼翼在后面跟着,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尽可能审视她的背影。她的背影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她又高又胖,穿着一条脏兮兮的裙子,看样子有四五十岁。她没戴帽子,似乎刚从家里出来不久,走路的样子让你想到她的鞋跟磨损得很厉害。总之,她是个非常邋遢的女人。我没法辨认出她是谁,只是觉得以前在哪里见过她。或许是她走路的姿势吧。过了一会儿,她走进一家卖糖果和纸张的小店,这种小店礼拜天也是开门的。店主人是个女的,正站在门口,鼓捣架子上的明信片。我的女人停下了,准备在那儿打发时间。
我也停下了,及时发现一家店,假装看橱窗。这家店是卖管子工专用工具和装修材料的,店里堆满了壁纸、卫生洁具这类东西的样品。此时此刻,我离那两个人不到十五码。我听到她们那咕咕的声音传过来,她们在闲聊,女人们为了打发时间,常进行这种无意义的谈话。就听其中一个说:“没错,就是这么回事。问题就出在这儿,我都跟他说了。”这时,我想:咳,你还有别的什么期望吗?就听那女人又说:“不对劲,是不是?可有啥用呢?还不如跟块石头去说。真丢脸!”她们继续闲聊着。我快猜对了,显而易见,我的女人是位小店主的妻子,另外一位也是。我正纳闷,她究竟是不是以前我在下宾菲尔德认识的某个人时,她转了一下身子,几乎朝向了我,她的脸我看到了四分之三。上帝!正是艾尔茜!
是的,是艾尔茜。错不了。艾尔茜!那个又丑又粗俗的老女人!
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惊——在此我要提醒你,我的震惊不是因为我看到了艾尔茜,而是看到她变成了这副德行——一时间,往事浮现在我眼前。铜水龙头和瓷洗脸池这些东西似乎消失在了远方,我能看到它们,却又看不到它们。有那么一会儿,我吓呆了,生怕她会认出我。她刚好看到了我的脸,却没有流露出一丝认出我的痕迹。又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去,走了。我继续跟着她。这很危险,她可能会发现我正在跟踪她,这会让她不由得想我是谁,可我必须再看她一眼。她激起了我的兴趣,尽管这种兴趣是可怕的。说起来,之前我一直在盯着她看,可现在我看她的目光很不一样了。
太可怕了,可我从对她背影的研究中获得了一种科学上的快感。二十五年了,一个女人的变化竟是这么大,太可怕了。当初我认识的那个姑娘只有二十二岁,乳白色的皮肤,猩红色的嘴唇,淡黄色的头发,可如今竟变成了一个又丑又粗俗的老女人,肩膀肥肥的,很松垮,鞋跟快扭掉了,走路时脚也不抬起来,趿拉着鞋往前晃**。作为一个男人,我真是欣慰坏了。我胖了,这点不假。你也可以说,我的体形不标准。可至少我还是有体形的呀。艾尔茜并不算太胖,只是一点儿体形都没有。原因都出在她那个讨厌的大屁股上。至于她的腰,曲线完全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蠢笨的圆柱形的物体,就像一袋子肉。
我跟了她很长一段路,走出旧镇,穿过很多条肮脏的我不熟悉的小巷。最后,她拐进了另外一家店铺的门廊。从她走进去的样子判断,这家店是她自己的。我在橱窗外站了一会儿。上面写着“糖果商,烟草商,G.库克森”。这么说,艾尔茜就是库克森太太了。小店又脏又乱,跟刚才她站住脚聊天的那个女人的店差不多,只不过更小,更乱,更脏。除了烟草和最廉价的糖果,看不出还卖别的什么东西。我想用一两分钟琢磨琢磨该买点什么东西。接着,我看到了一只廉价的烟斗,便走了进去。进去之前,我不得不为自己鼓了鼓劲儿,因为如果她碰巧认出了我,我是非得撒个弥天大谎才能混过去的。
她消失在店铺后面的屋里,可听到我敲柜台,就又回来了。我们终于面对面了。哈!脸上仍没有痕迹,她仍没认出我。她只是随便看了我一眼。小店主看顾客的那种眼神你是知道的——完全没有兴趣啊。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整张脸,尽管我差不多已经料想到会看见一张什么样的脸,可真看到了,还是让我大吃了一惊,跟我初次认出她的那一刻所受到的惊吓一样。看着某个年轻人的脸,甚至是孩子的脸,你应该可以预见到等这张脸老了会是什么模样,无非是骨骼的形状变了。可要是我二十岁那年,艾尔茜二十二岁那年,我没有想过四十七岁的艾尔茜会是什么样子,我是不会想到她竟然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的。整张脸都松垮了,似乎被什么东西狠命向下拽了一下子。有些中年女人长着一张斗牛犬那样的脸,这样的女人你见过吗?突出的巨大上颚,嘴角向下耷拉着,眼睛深陷,下面还有眼袋,宛如一条斗牛犬。可她这张脸,我还是能从一百万张脸中辨认出来。她的头发还没有完全灰白,脏兮兮的,比以前少多了。她一点儿没有认出我,在她看来,我只是一位顾客,一个陌生人,一个没有任何吸引力的胖子。胖了一两寸,结果却是这么不同,真奇怪。我想知道,在她眼中我是不是比她胖得还要厉害,或者她只是不想见到我——不管哪个可能性最大吧——反正她忘记了我的存在。
“晚上好。”她说,是小店主那种无精打采的声音。
“我想买只烟斗,”我沾沾自喜地说,“要只欧石楠根的。”
“烟斗,让我瞧瞧,我们有烟斗的。放在哪儿了呢?哈!在这儿呢。”
她从柜台下面某个地方拿出一个装满烟斗的硬纸板盒子。她的口音怎么变得这么糟糕?也许是我想得太糟糕了,实际上并没有这么糟?还是我自己的标准变了?不,她过去是很“高级的”,莉莉怀特布店里的姑娘们都是“高级的”,况且她还是教区牧师举办的读书俱乐部的会员呢。我敢说,她说话的时候是从来不把H音略掉的。女人一结婚就彻底散了架,真奇怪。我在盒子里扒拉了一会儿,假装仔细挑选。最后,我说想要一只琥珀嘴的。
“琥珀的?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她转身朝铺子后面喊了一嗓子,“乔治!”
这么说,那个家伙也叫乔治了。一个声音从铺子后面传来,听上去像是说了个“啊”。
“乔治!那个盛烟斗的盒子放哪儿去了?”
乔治进来了。是个小个子,长得倒挺敦实,穿着件衬衫,秃头,蓄着姜黄色、喝粥时起到过滤作用的大胡子。他的下巴来回动着,像是在嚼什么东西。显而易见,他正在喝茶,却被打断了。俩人开始四处找另外一个盒子。大概过了五分钟,他们终于在几个糖果瓶子后面发现了它。他们想方设法在这种又脏又乱的小店里积攒了这么多垃圾,而货品总价不超过五十英镑,这还真是神奇。
我看着老艾尔茜在垃圾堆里一边扒拉一边嘟囔。你见过丢了东西的老女人浑圆的肩膀一动一动地找东西时的情景吗?不用跟你描述我当时的那种感觉了,那是一种冰冷、绝望而孤独的感觉。除非你经历过,否则是描述不出来的。我想说的是,如果二十五年前有位姑娘你很喜欢,那就现在再去瞧上她一眼吧。或许你就明白我的感受了。
其实,我心里想的主要是事情的变化怎么会跟你预想的差距这么大。咳,过去我跟艾尔茜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啊!七月的夜晚,栗子树下!你难道不觉得这事会留下一点儿后续吗?有谁又能想到这个我俩彼此间没有任何感情的时刻的到来?我就站在这儿,她就站在那儿,彼此相隔一码远,可我们竟是那么陌生,似乎从未见过面。至于她,甚至都没有认出我。如果我告诉她我是谁,很可能她也想不起来。如果她能想起来,会有什么样的感受?什么样的感觉都不会有。我用卑鄙的手段骗了她,很有可能她甚至都不会为此生气一下。似乎这一切从未发生过。
可是,有谁又能想到艾尔茜竟落了一个这样的结局呢?她似乎是那种注定要投入魔鬼怀抱的姑娘。我知道,在我拥有她之前,至少有一个男人跟她好过,我敢说,在我跟这第二个乔治之间,她还有过别的男人。即便她跟一打的男人都睡过,我也不会感到吃惊的。我卑劣地对待过她,这我承认,有很多次,我为这事常常痛苦半小时。我常想,她会去街上卖,一直卖到死,或者把自己的脑袋伸进煤气炉里。有时,我觉得自己是个杂种,不过有时我又想(真实感受),即便不是我,她也会跟别的男人搞在一起。可事情发展得竟是如此乏味无聊,这一点儿你看到了吗?又有多少女人会真的在大街上了却此生?一辈子在熨平机旁度过,这种日子更该死!她既没有变好,也没有变坏,只是像别的女人那样,变成了一个肥胖的老女人,在一家又脏又乱的小店里瞎忙活,跟一个叫乔治的蓄着姜黄色大胡子的男人过一辈子。她很可能还有一群孩子,成了乔治·库克森太太,过受人尊敬的日子,死的时候令人悲痛惋惜——运气好的话,还能落个破产而死的名声。
他们找到了那盒烟斗。当然了,里面是没有琥珀嘴的烟斗的。
“我不知道目前我们有没有琥珀烟嘴的烟斗,先生。没有琥珀的,我们有些硬橡皮嘴的,也很不错。”
“我想要琥珀嘴的,”我说。
“我们还有些别的,也挺不错。”说着,她拿出一只,“这个不错,半克朗就行。”
我接过来,我俩的手指碰到了一起。没有快感,没有反应,连身体也不记得了。你可能会觉得我会念旧情买下了这只烟斗,把半克朗送进了艾尔茜的口袋。一点儿没有,我不想要这东西。我不抽烟,只是找了个进店的借口。我把烟斗拿在手里,翻转着看了几眼,然后放在柜台上。
麻烦了人家好久,不买点东西是不行的。第二个乔治,或许是第三个,第四个,拿出一包普雷尔斯,大胡子下面的嘴里头仍在嚼着什么东西。看得出来,他很不高兴,因为他喝茶喝得正爽,我把他硬拽过来,却只买了这点东西,他是没什么赚头的。不过,要是白扔半克朗,那就太蠢了。我溜出去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艾尔茜。
我返回乔治酒店,吃了晚饭。此后,我有点儿想去电影院,前提是人家得开门。我去了镇子新区一家很闹腾的大酒吧,碰巧撞上了几个从斯塔福德郡来的五金器具推销员,我们谈到了生意上的事,玩了一会儿飞镖,喝了几杯健力士。打烊前,他们都喝得醉醺醺的,我只好打了一辆出租车带他们回住的地方,我自己也有点儿醉,第二天早晨醒过来时,我的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