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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Four 旧地重游,难得的悠然时光 重回童年故地

  

  我翻过查福德山,朝下宾菲尔德驶去。进下宾菲尔德的路一共有四条,走华尔顿要近些。可我想从查福德山上走,小时候,从泰晤士河钓完鱼,我们骑车回家走的就是这条路。刚翻过山顶,树林一下子便打开了,下宾菲尔德就躺在你脚下的山谷中。

  重访一座二十年没见的乡下小镇,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体验。你记得它,记得非常清楚,可你的记忆又都是错的。所有的距离都不同了,地标似乎也都移动了。那种感觉仍在你的心中,过去这座小山要陡峭些,肯定是这样的;那个转弯处原本在路的那一边,肯定也是这样的。另一方面,你的某些记忆是极其准确的,不过只是在某个特定的场合下。比方说,你会记得一块地的一角,草绿得都有些发蓝了,门柱上盖着一层地衣,一头奶牛站在草地上,看着你。二十年后,你故地重游,却吃惊地发现奶牛站的位置不一样了,看你的眼神也跟当初不一样了。

  上查福德山时,我意识到我脑子里有的那幅下宾菲尔德的画面几乎都是想象出来的。但有些事的确发生了变化,这是事实。路变成了柏油路(过去是碎石路,我还记得骑车走在上面时那种颠簸的感觉),似乎也宽多了。树少多了,过去,灌木树篱中经常看到巨大的山毛榉,它们的大树枝跨过路面,相互搭在一起,形成了一条拱形走廊。如今,它们都没了。快到山顶时,我发现了某些确定无疑的新东西。路右边,有一大片仿园林风格设计的房子,饰有垂悬的房檐,玫瑰藤架等等东西。你是知道那种房子的,站在一排房子中间,有点儿太高调,有点儿类似于侨民区,散落在居民区中间,有直通房子的私人小路。在一条私人小路入口处,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白色木牌,上面写着:

  养狗场

  纯种西里汉犬幼崽

  狗舍

  那东西过去也在那儿吗?

  我想了一会儿。哈,我想起来啦!那些房子所在的地方以前是座小型橡木种植园,树跟树之间挨得很近,所以都长得很高很细,春季,树底下的地面上常常覆盖着一层银莲花。那时候,在镇子外面这么远的地方,肯定是没有这样的房子的。

  我到了山顶上。再有一分钟,我就能看到下宾菲尔德了。下宾菲尔德!我为什么要掩盖自己的兴奋之情呢?一想到又要见到它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从我的小腹往上爬,在我的心上做了一点儿小手脚。再过五秒钟,我就能看到它了。啊,我来啦!我松开离合器,踩住刹车——哦,上帝!

  哦,是的,你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可我不知道。你会说我是个该死的傻瓜,竟然没有想到这一切。我就是傻瓜,我没有想到。

  第一个疑问是,下宾菲尔德在哪儿?

  我没说它被拆除了,只是被吞噬了。我朝下望见的是一座大型制造业市镇。我记得——天啊,我记得!此时此刻,我觉得我的记忆并没有脱离现实——仍记得过去从查福德山顶看到的下宾菲尔德是个什么样子。我想当时的大街有四分之一英里长,除了外面的几栋房子,整个镇子大致就像一个十字架。主要的地标是教堂上的尖塔和酿酒厂的烟囱。此时此刻,我都找不到它们在哪儿了。我能看到的只是一条巨大的新房子汇聚而成的河,沿着山谷的两个方向和半山坡朝外面流去。右边,高处,有几大片鲜红的屋顶,瞧上去简直一模一样,像是镇政府住宅区。

  可下宾菲尔德在哪儿呢?那座我过去认识的小镇到哪里去了?很可能已经散落在各处了。我只知道它被埋在那片砖海中的某个地方了。我能看到五六根烟囱,可哪根才是酿酒厂的呢?我猜不出来。镇子最东头,有两座用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成的巨大工厂。我慢慢明白了,那是镇子发展的明证。我突然想到,这个地方现在的人口肯定有两万五(过去是两千五)。似乎唯一没有变的是宾菲尔德山庄。离这么远,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不过它在山的对面,被山毛榉包围着,镇子还没有攀到那么高。我看到一队黑色的轰炸机从山顶上过去了,轰轰响着,飞过了镇子上空。

  我踩着离合器,开始慢慢朝山下走。房子爬到了半山坡,你是知道那种廉价的小房子的,一长排一长排盖在山坡上,连绵不断,屋顶一个比一个高,就像一组台阶。还差一点儿就到房子跟前了,我却停住了。路左边,又有一些非常新的东西,是墓地。我在停柩门对面停住车子,决定好好看看它。

  墓地很大,我想有二十英亩。新墓地总给人一种暴发户般的、不友好的感觉,砾石铺就的小路,很粗糙,绿色的草皮看上去也像是胡乱铺上去的,机器制造的大理石的天使就像从结婚蛋糕上分离出的某样东西一样。不过,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以前这个地方是没有墓地的。那时候没有独立的墓地,只有教堂墓地。我隐约记得,这块地是属于一位农场主的——对了,他的名字叫布莱奇特,是养奶牛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到这座新修的墓地让我意识到这里的变化有多么大。不是因为镇子发展得太快,人们需要一块二十英亩的墓地埋葬尸体,而是因为他们把墓地放到了镇子边上。你注意到了吗?如今人们总是这么干,每一座新兴的市镇都会把墓地放在郊区。把它推走,不让它在眼前出现,不能让人想到死亡。甚至连墓碑也在诉说着同样的遭遇,从来都不说埋在它下面的那个人“死了”,写的永远都是“逝去”或者“睡着了”。过去可不是这样的。教堂墓地位于镇子中间,每天从它身旁经过,都能看到你爷爷的墓碑,将来某一天,你也会躺在那里。我们是不介意看到死人的,不过说真的,在很热的天气里,我们总能闻到尸体的味道,因为有些坟墓密封得不是那么严实。

  我开着车,缓慢下山坡。真奇怪!你想象不到有多奇怪!下山路上,我看到的都是鬼影,主要是树篱的鬼影、树木的鬼影和奶牛的鬼影。似乎在我眼前同时出现了两个世界,有点儿像某种东西上生出的薄薄的气泡,而那个真的东西在气泡里散发着光,在外面都能看到它。那就是金吉·罗杰斯被公牛追的那块地!那就是马吃的那种蘑菇生长的地方!可如今再没有什么田地、公牛和蘑菇了。只有房子,到处都是房子,红砖盖的房子,很粗糙,窗帘肮脏而破旧,巴掌大的后花园里除了荒草和散落在野草中的几块飞燕草,再没有别的东西。男人们晃来晃去,女人们抖落着床垫,鼻涕直流的孩子们在人行道边玩耍。这些人我竟然一个都不认识!在他们看来,我才是陌生人,他们对过去的那个下宾菲尔德一概不知,从未听说过舒特尔、维泽罗尔、格里米特先生和伊西吉尔大伯,我敢说,他们对这个镇子的过去也越来越不关心。

  人的适应速度是那么快,真可笑。我在山顶上停了五分钟,刚才还在激动得喘不过气,心想马上就又能见到下宾菲尔德了。可现在,我已经接受了下宾菲尔德被吞噬、被埋葬的事实,就像秘鲁那些消失的城市。我重新鼓起勇气,面对它。话说回来,你还有什么别的期待吗?镇子得发展,人们得有住的地方。还有,老镇也没有消失。仍在某个地方存在着,尽管周围已不再是田地,都是房子了。再过几分钟,我就能再次看到它了,就能再次看到教堂、酿酒厂的烟囱、父亲的店铺和市场上的马槽了。我到了山脚,路岔开了。我向左转,结果一分钟后,我迷失了。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是过去的镇子开始的地方。我只知道,过去这条街是没有的。我沿街向前开出去几百码——那是一条破破烂烂的街,两旁都是房子,不时能在拐角处发现一家杂货店或者昏暗的小酒馆——我不知道这该死的街通向何处。最后,我把车子停在一位女士旁边,这人系着一条脏脏的围裙,没戴帽子,正在街上走。我把头伸出车窗。

  “喂,麻烦问一下——你能告诉我市场怎么走吗?”

  她“告诉不了”我,因为她的口音太粗糙,用刀子割割正好。我猜她是从兰开夏郡来的,如今在英国南部,有很多兰开夏郡人。那地方很穷,人们都往外跑。然后,我看到了一个穿着工装服的家伙,拎着个工具袋走过来,我打算再试试。这次,对方是用伦敦腔回答的,可在说话之前,他不得不想了一会儿。

  “市——场?市——场?让我想想。哦——你说的是不是老市场?”

  我想我说的的确是老市场。

  “嗯——向右走,然后拐——”

  路很长,我觉得有几英里长,但其实连一英里都不到。房子、铺子、电影院、小教堂、足球场——新的,都是新的。我又有了那种被敌人追赶的感觉。这些人从兰开夏郡和伦敦郊区挤进来,在这个讨厌的烂地方住下,甚至都不去费心记记镇子的主要地标。可突然间,我明白了以前的市场如今为何被称作老市场了。因为那地方成了一个大广场,尽管那样子不太像。它没有什么形状,就在一座新兴镇子中间,有几个红绿灯,一座狮子叼着鹰的巨大铜像——我想这是战争纪念物。什么都是新的!看上去那么粗糙,那么俗气。一座镇子,只用了几年时间,就像气球那样被吹起来了。这种镇子的模样你是知道的,海因斯,达格纳姆、斯洛都是这样,看上去令人沮丧,到处都是红砖,临时搭建的橱窗里面装满了减价巧克力和收音机零部件,就是这个样子。不过,突然间,我拐入了一条有老房子的街。天啊!正是大街!

  我的记忆终究没有跟我开玩笑。现在我彻底把它记起来了。再走几百码,我就到市场了。我们家的老店铺就在大街尽头。我想吃完午饭再到那儿去——我打算在乔治酒吧先住下。现在我彻底记起它来了。那些铺子我都认识,只不过换了名字,里面卖的东西差不多也都变了。瞧,那边是勒夫格罗夫的铺子!那边是陶德的!那家又黑又大的店,有横梁,有老虎窗的那个,就是布商莉莉怀特的,艾尔茜曾在那儿工作。格里米特的店也在,很明显,还是一家杂货店。该到市场里的马槽了,前面有辆车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

  走进市场时,那车拐走了,却不见马槽的踪影。

  有个汽车协会的人正站在马槽原来的位置上指挥交通。他瞟了一眼我的车子,发现没有汽车协会的标志,就没有打招呼。

  我绕过拐角,朝乔治酒吧开过去。马槽没了,这让我心烦意乱得不行,我没有再去看酿酒厂的烟囱是否还在。乔治酒吧也变了,除了招牌。门脸儿装饰得更漂亮了,就像河岸上的酒店,招牌也不一样了。奇怪的是,尽管时隔二十年,直到那一刻我才想起那个老招牌,却对它记得非常清楚,从我记事起,它就一直在那儿晃**。那是一个很粗糙的牌子,上面画的是圣乔治骑着一匹非常瘦的马踩踏一条非常胖的龙,招牌一角,尽管裂开了,褪色了,却仍能看到上面的小字签名,“画匠、木匠,威廉·桑福德”。新招牌看上去挺有艺术气息。能看出来是位真正的艺术家画的。圣乔治看上去就像位惯搞同性恋的男子。鹅卵石铺就的那个小院,农夫的马车过去常在那儿停着,每逢礼拜六晚上,喝醉的人常在那儿呕吐,如今也扩大了,几乎是原来的三倍,地面也变成了水泥的,周围都是停车场。我把车子倒进其中一个停车场,然后下来了。

  我注意到了一点儿:人的感觉变得很快。没有什么感觉会一直陪着你。在最后的一刻钟,我着实震惊了。在查福德山顶停下车,意识到下宾菲尔德已经消失时,我觉得肚子上像被人狠击了一拳,然后,当我看到马槽也没有了时,感觉又被人刺了一刀。我怀着沮丧的心情,唉声叹气地从街上驶过。可此刻,当我走下车,把头上的软毡帽朝后推推时,我突然感觉到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关系。阳光明媚,天气真是不错,酒店的院子也给人一种夏季般的感觉,绿色的花盆中,鲜花正在开放。加之我饿了,想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你想订房间吗,先生?当然了,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先生?”

  我犹豫了一会儿。毕竟,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时刻。她肯定知道我是谁。这名字不常见,有很多叫这个名字的人如今正在教堂墓地躺着呢。我们是下宾菲尔德一支古老的家族,下宾菲尔德的保龄家族。尽管被认出来是件很痛苦的事,可我还是挺想让人家认出来的。

  “保龄,”我的发音非常清晰,“乔治·保龄先生。”

  “保龄,先生。保——哦!保?是的,先生。你是从伦敦来的吧?”

  我没有回答,登记簿上什么也没有。她从未听说过我,从未听说过塞缪尔·保龄的儿子,乔治·保龄——塞缪尔·保龄又是谁?该死!塞缪尔·保龄就是那个每周六都要在这间馆子喝上半品脱啤酒的家伙,而且喝了三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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