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又一个夏天来临了。
和去年不同,冯斯不再是个学生,所以他没有暑假。但他也没有在张圣垠的公司上班了,所以每一天都是假期。
附脑移植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梁家的医学实力毕竟过硬。冯斯休养了一段时间后,身体基本无碍,他不愿意继续留在梁家,还是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对蠹痕的练习上,偶尔也读读书玩两把游戏放松一下。只是,他不用再靠网游打钱去赚钱维生了。
“你现在是不是直接靠蠹痕变钱了?”文潇岚瞪着眼睛问,“我可警告你啊,你这算制造假钞,是违法的!”
“别闹了,怎么可能,我一向是奉公守法的优秀公民。”冯斯说,“当然,偶尔我会创造一两张货币,但那是严肃的科学实验,绝无牟利之心……”
他虽然是漫无边际地胡扯,文潇岚却也明白过来了:“啊,你终于决定动用你爸爸的钱了?”
“我已经懂得他了。我也不会辜负他。”冯斯答得言简意赅,“对了,大家都还好吗?”
“都挺好的。”文潇岚说,“小樱难过了几天,并不是因为她生父的死本身,而是那个叫路钟旸的人一直到死都没有表现得像个父亲。但是你知道她的,慢慢就会好。”
“小樱比我更坚强。”冯斯说。
“宁哥的伤也好了,每天想方设法逗小樱开心,比过去真是进步多了。”文潇岚说,“至于我,还是老样子,马上就要开始暑假实习了。”
“大头怪的伤势怎么样了?”冯斯问。
“基本恢复啦。”文潇岚抿嘴一笑,“就是现在不能在他面前提到你,一提起来他就会暴走。”
“为什么?”冯斯问。
“因为你终于变强了啊。”文潇岚满脸都是幸灾乐祸,“你一个人干掉了他们五个人都干不掉的强人。以后再见面,他不能把你当球踢了,所以想想都气得头发一根根竖起来。”
“但是我这个大招冷却时间长啊,”冯斯嘿嘿一笑,“他如果愿意的话,还是可以把我当沙包揍的。”
“说起来,你现在已经拥有了两个附脑了,刘大少的能力你也有了吗?”文潇岚说到刘岂凡的时候,声音微微一沉。
“正在努力。”冯斯说,“那股力量太过巨大,我不敢轻易地完全唤醒它,只能一点一点尝试,肯定不能和大少那么多年的锻炼相比,不过么……还是有一点点效果的。”
说完这句话,文潇岚眼前一花,发现冯斯的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火龙果。那是她来的时候在路上买的,并且亲手放进了冰箱。
“真棒!”文潇岚很欣慰,“能用就好了。现在你又能变戏法,又能操纵时间,总算不再是以前那个废物天选者啦。你是不知道,虽然大头很生气,但他还是隐隐晦晦很不情愿地告诉我,现在整个守卫人世界都因为你的蜕变而感到兴奋。各大正在战争中的家族也纷纷签订停战协议,大家都希望,借助着最近魔仆觉醒的势头,一鼓作气多铲除一些魔王的爪牙。不过按照大头的说法,那也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一个魔王可能就比全体守卫人和魔仆加起来还强。”
“那他们打算怎么对付日本那个组织呢?”冯斯问。
“那帮人太精明了,各大家族派出的跟踪者全都无功而返,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回到了日本。不过,大把的间谍已经去往日本了,这次他们下定决心,哪怕引发外交争端,也要挖地三尺找出这个组织的踪迹。”
“我记得路钟旸提过,上杉雪子似乎和一家制药公司有关。”冯斯说。
“但是他并没有说出具体的公司名,那样的公司太多了,只能一家一家慢慢地筛。”文潇岚说。“总而言之,魔王世界的风暴已经刮起来了,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路晗衣也问过,”冯斯说,“我还是打算先散散心。我的蠹痕进化这件事,让我开始意识到,弦绷得太紧了反而不是好事。几个月来,我满脑子都在琢磨如何提高我对创造的想象能力和描绘能力,最后才发现,原来我需要的其实是不进行任何描绘,轻轻松松发布命令就行了。所以我觉得,首先最需要的是调整一下心态,把自己逼出焦虑症来也没有意义。”
“出去玩玩吧,”文潇岚说,“反正你已经是愿意花爹的钱的富二代了,国内国外转转,说不定还能有奇遇。”
“我也是这么想的,”冯斯说,“这一年来东颠西跑,都是为了做正事,太累了。我需要彻底地、什么都不为的出去玩一趟。玩完之后,我还得去找人。”
“找人?”文潇岚一怔,“找谁啊?”
“魏崇义,那个狡猾无赖的疯人院院长。”冯斯说,“如果说我手里还有什么牌是守卫人们都不知道的,那就是魏崇义手里的秘密了。我有一种直觉,从他身上能得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这些大事,只能是你们大人物去操心啦。我这样的普通小虾米,还是乖乖去公司上班、老老实实挣绩点,努力在学生会和小婊砸们内斗……”
冯斯笑得咳嗽起来,咳完正想说话,门被敲响了。文潇岚过去打开门,然后愣住了。
“池……池阿姨?”文潇岚有些结巴。
寒暄几句后,文潇岚很快找了个借口离开,留下母子两人单独谈心。但冯斯看着池莲的脸,却发现自己找不出什么话可说。
“头上的伤口还疼吗?”倒是池莲神色如常。
“啊……早就不疼了。”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头,“听文潇岚说前些日子您病了,现在好些了吗?”
“暂时控制住了,不过,治标不治本,我已经病入膏肓。”池莲说,“我过去说了太多谎话骗你,所以只有到了现在这样,没有任何事情需要求你的时候,才能说出口。”
“是什么病?也许我有办法的。”冯斯说,“我现在的蠹痕比以前强得多,完全有可能创造出……”
池莲摆摆手:“没有必要的。就算能治,我也不想治。你已经完成了天选者所需要的基础,我在这个世上的任务也已经完成了。唯一遗憾的是,我一直以为我是在违抗父亲的命令,到头来才知道其实我所做的一切也在他的计划中。我终究还是他的一枚棋子。”
她顿了顿,接着说:“我今天来找你,就是想要和你告别。我会去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等死,从此以后,我们母子不会再相见了。”
冯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知道池莲外柔内刚,决定了的事情不会动摇,一时间有一些恍惚,不知道坐在身边的到底是那个欺骗了自己一生的守卫人池莲,还是那个留给了自己最美好童年回忆的母亲池莲。
他觉得自己有无数的话想要和池莲说,却又完全说不出口,那种复杂的情绪就像是搅在一堆的厚厚的淤泥,挡住了一切清澈的水流,把美好的回忆变得污浊不堪。最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话题:“我老哥呢?他怎么样了?”
“他和黎微都跟着上杉舞子回日本了,不是被迫,是主动的。”池莲神情忧郁。
“主动的?”冯斯很意外,“他想要干什么?”
池莲叹息一声:“他对你的嫉恨太深了。在你的蠹痕得到突破、又移植了第二个附脑之后,他知道凭自己的努力永远不可能压倒你了,所以想到了借助科技的力量。”
“那帮人绑架他胁迫他,他倒是一点儿也不介意……”冯斯苦笑一声,“我简直怀疑是不是我在娘胎里揍过他让他那么恨我。”
“也是我的不对。”池莲说,“长久以来,我把你当成对抗魔王的唯一希望,而只把他当成是我的助手,落差太大了。我不是想要为自己辩解,我并不是一个好人,也做错了很多事,对不起很多人,但是在守卫人的世界里,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己。”
“我明白的,所以……我不会怪你。”冯斯犹豫了很久,终于说,“其实这句话,我很早以前就想说了。当然,这话也不太确切,要说完全不怪你,不可能。但是,我理解你了,真心真意地理解你。我们都不是普通人,不管怎么羡慕怎么嫉妒,终究无法像他们那样无所顾虑地生活。如果你接受了这个‘我不是人’的设定,剩下的事情就能想得通了。”
他伸出手,握住了池莲的手:“所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原谅你,但是,你始终是我妈妈,把我养大的妈妈。”
池莲的眼泪流了出来。她的头靠在冯斯的肩头,冯斯伸出手温柔地抱住她,就像是童年时代的场景重现,只不过两人的位置互换了一下。那一瞬间,冯斯真希望自己能忘掉过去一年中的一切痛苦烦忧,全心全意地回到童年,回到那段没有魔王、没有天选者、没有守卫人、没有阴谋和欺骗的童年。
那时候,母亲的怀抱,就像天堂一样。
几天之后。
冯斯在庞大的首都国际机场里四处乱转,有一种自己是一只被扔进迷宫的小白鼠的感觉,逐渐炎热起来的天气让他满额头都是汗。
当又一次找错方向之后,他停了下来,把手伸进行李包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创造出一瓶可乐。他把这瓶还在冒着凉气的冰镇可乐拿出来,仰脖灌了几口,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看来你还缺一个能指点方向的附脑,路痴。”身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女声。
姜米!
冯斯慢慢扭过头来。没错,真的是姜米。姜米手里也拖着一个行李箱,看样子也是来赶飞机的。
“啊,您老的出现真像夏日里的一盒万金油……”冯斯说,“不过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不是要出门去旅行散心么?”姜米说,“我买了和你同一航班的机票而已。”
“首先,‘旅行’这个词,是那些天天对着我捏造的鸡汤流眼泪的小清新们用的,我这叫‘旅游’。”冯斯说,“其次,我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要去旅游,更没有和你说过目的地和航班。”
“你就忘了我是个业余黑客么?”姜米耸耸肩,“要搞到你的订票记录什么的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我靠,你连我都黑?”冯斯嚷嚷起来,“你能不能给我保留一丁点对这个世界的信任?”
“不能。”姜米答得干脆利落,“再说了,是你自己太笨。就算你要用我的名字和生日做密码,也稍微多加一点变化行不行?我甚至都没有用上暴力破解的技术就直接硬猜出来了……”
冯斯搔搔头皮:“算你狠。我服。不过,你为什么要陪我一起出去旅游呢?”
“不要用那种广场舞大妈夕阳红旅行团的词儿!”姜米狠狠敲了一下冯斯的脑袋,“那是旅行!旅行旅行!”
“好好好,旅行就旅行!”冯斯宽容地说,“但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听说,旅行途中总有艳遇,”姜米歪着脑袋,“我最近有点不甘心当单身狗,想要试试旅行途中是不是真的能找到个把看得入眼的英俊旅伴什么的。”
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半天,他才缓缓停住:“那我真心祝你如愿以偿。来,拿着。”
姜米接过冯斯递过来的东西,看了一眼:“巧克力?”
“试试看,这次绝不是山寨货了。”冯斯说着,拉起姜米的行李箱。刚走出两步,他又停下来了。
“还是你带路吧,”他咕哝着,“我确实需要一个能指路的附脑。”
与此同时。
云南。矿区。地下河。
地下水电站的重建工作仍然没能展开,因为资金始终难以到位,人们甚至在传说矿区都可能会被废弃。所以,此时此刻,整条河道里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冯斯的祖父,淮南王刘安。
只是,魔仆已经死去,力量也都被冯斯所吸取,空空如也的地下再也没有两只绿色的眼睛等待着他、称呼他‘小安’了。
“你死之前,我没有觉得;你死之后,我才发现,一个人还是怪寂寞的。”刘安自言自语着。
没有了魔仆,自然也就没有了桌椅和红酒。刘安的手里拎着一瓶在矿区随手买来的便宜白酒,直接坐在了地上。在他的身前,地下河依然奔腾不息,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古人说‘不废江河万古流’,但你的年龄其实比我还小,现在生态变化那么快,你又能继续奔流多久呢?也许过几年就会干涸,永远消失。”刘安看着河面上翻滚碰撞的浪花,“千秋万岁,万古永恒,终究不过是一场幻梦而已。身与名俱灭,才是真正的天道。”
他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酒瓶,自嘲地笑了笑:“反正尝不出一丁点味道来,既然陪我喝酒的朋友已经不在了,又何必再摆出喝酒的姿态呢?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
他站起身来,随手把酒瓶往河里一扔,转身离开了。酒瓶在奔涌的河水中沉浮了几下,很快消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