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弃是否睡得着姑且不论,他的好朋友方仲可一直都睡得不怎么好,这当中一半是因为惦念着安弃,另一半则来源于家庭烦恼。
父子之间的争执总是很有意思,而且往往遵循着一些千年不变的陈旧套路。父亲总是忧心忡忡于儿子的前程,总是恨不能自己一手将所有事情都安排好,让儿子可以一步登天;儿子则总对父亲的多虑感到无可奈何,并越来越发现,自己想要的和父亲想要的其实是南辕北辙,完全没办法达成一致。
“我说了上百次了,”方仲很无奈,“我一点也不觉得这样不好。难道你喜欢每次打仗死很多人?”
方惟远哼了一声:“孩子话!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本来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老子我当年要不是碰上几场大仗,怎么能有现在的地位?”
“可我不喜欢,”方仲无比固执,“和平是件好事,我喜欢和平,即便是一辈子不升职也没关系。军人的天职是保家卫国,如果国家不需要保卫就能得到安宁,那不是最好吗?”
平南将军长叹一声:“朽木不可雕也!”
在上一次与雒国那场短暂的战争后,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再无其他战事。方仲每天仍然是一丝不苟的操练士兵,半点不嫌厌烦,方惟远却难免长吁短叹,惦念着儿子的前途,他自己已经位高权重,倒是不考虑太多了。
最令方惟远感到不快的是,他的同朝死敌谢谦却趁着外事和平的间隙,通过对付江湖邪教慢慢爬了上来。谢谦年富力强,用兵也颇有手段,只是一直找不到大展身手的机会,结果登云会的崛起给了他这样的机会。在宁雒战争刚刚结束、方惟远正在遗憾儿子捞到的军功不够多时,谢谦突然出手,闪电般打破了魔教与朝廷之间多年来的平衡与克制,一举端掉了登云会的一个分舵。虽然该分舵当时的确是在和正派打得血肉横飞,大大违反了国家律法,但按照常理,国家应该是默许此类自己找死谁都不欠的民间斗殴,所以当谢谦的兵士们把现场包围起来时,登云会教徒们都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被一网打尽。
“对付这帮人,普通的捕快是不够用的,”谢谦后来对国主汇报说,“必须动用军队才行。”
这次抓捕宣布了对抗的开始,至少在宁国境内,登云会的行为受到了严重阻碍。而登云会教主自然也不肯闲着,一抓住机会就在宁国搞点事情,让谢谦疲于奔命。
当然了,和实实在在的战争相比,这些交锋算不得声势浩大伤亡惨重,也不会危及国之根本——但它又必不可少。没有任何老百姓愿意把脑袋提在手里过日子,随时提心吊胆着走在街头突然挨一刀。因此不管方惟远心里怎么酸溜溜,事实是:他的儿子在边境无所事事,谢谦却平步青云。
方仲无所谓。这是个没什么野心的年轻人,和其父大不相同。这两年来唯一让他总惦记着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朋友安弃。这个曾救过自己一命的小木匠,自从为了躲避登云会离开将军府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经过多方打听,他确认登云会对小木匠的追捕一直没有停止——这说明他始终没有没抓到。
即便是站在为安弃着想的角度,方仲也真心希望谢谦能迅速把登云会打压下去,不过形势并不如表面上那么乐观。在遭遇几次清剿后,宁国境内的登云会势力已经与时俱进地化整为零,绝少公开活动。教徒们的脑门上都不会贴着标签“我是魔教”,所以大张旗鼓地捉拿也并不见效。简言之,魔教根基未被动摇,未来的争斗可想而知会更加激烈。
所以尽管雒国不来,方仲心里的弦还是绷得很紧,当这一天午后,手下的斥候向他汇报说出现特殊情况时,他立即弹了起来:“雒国又有动向了?”
“不是。”斥候回答。
“登云会的人?”
“也不是。”
“那到底是什么?”方仲有点生气。
“我也说不清楚,”斥候的表情很困惑,“您去看看就明白了。”
于是方仲去了。他带了几十名亲兵,随着斥候向边境牧区方向奔去。那里有一片富饶的草场,现在正是水草丰美的时节,许多牧民正在那里放牧。
到了事发地点才知道,果然没办法说清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捣乱,因为他满眼只见到无数的牲畜在四处乱窜。那些寻常的马啊牛啊原本没什么大不了的,发起疯来却也小看不得。边境牧民们向来讨厌当兵的,此时却像见到了救星,全都围了上来。
“了不得了,大人!”牧民们喊叫着,“快帮我们抓住那头畜生!”
“什么畜生?”方仲一头雾水。
牧民们七嘴八舌,方仲好容易听出点头绪。原来是当天清晨,当牧民们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时,牛群里不知怎么地混进了一头怪物,该怪物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头漂亮的母牛,吸引了不少正处于**期的公牛的关注,为此还引发了一些小小的争风吃醋。但等到胜利的公牛上前享受胜利果实时,悲剧却发生了。
“夹断了!”牧民大叫大嚷着,“一下子就夹断了!然后牛就疯了!但是其他的牛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接二连三地上去……”
方仲叹了口气,这算是什么事?分明应该由当地捕快来打理,但那大惊小怪的斥候却把自己搬了过来。但是发狂的牛在草场里疯将起来,的确如同往平静的水潭里扔一块石头一样,足以破坏一切。这样的牛杀伤力未必小于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而被它撞伤戳伤的其他牲口也势必一起发疯。这样的麻烦事,以方仲的性子,既然已经到了现场,决不能袖手不理,只能亲自出马,以便在牛群中把那只伪装的母牛揪出来。
他骑在战马上,手里握着牧民平时用来驱赶牲畜的铁杆,硬着头皮冲进了牲畜群。那根长长的铁杆既不如长枪那么顺手,身边横冲直撞的牲畜们也不是可以任意刺杀的敌人,那真是一种束手束脚的感觉。
不过我们的方将军毕竟是个富于责任心的优秀军人。尽管任务艰巨,他还是竭尽所能,在疯牛疯马中穿来穿去,寻觅着那只怪物,并很快发现了它的芳踪。这头让不少公牛倒了大霉的假母牛此刻正在一步一步向着牲畜圈的外围离去,看皮毛倒是挺漂亮,就是步履僵硬,好不别扭。
小方将军躲避着牛角、马头、蹄子,尽量躲避着飞溅的泥土与遍地的便溺,紧随着假母牛。他一面跟踪一面想,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出现在此处有何重大奸谋?难道是破坏国家的畜牧业?那可是罪大恶极。
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山坡,母牛开始费力地往上爬。然而刚刚爬到一半,它的身上发出一阵阵古怪的吱嘎声响,接着是几声响亮的断裂声,母牛身上掉下来几个物件,随即就不动了。方仲等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策马靠近,发现地上掉的居然是一些闪闪发亮的铁钉铁片之类。再仔细一看这头假母牛,他不觉哑然失笑:这是一只用木头做成的牛。若非那个陷害公牛的机关过于邪恶,他真想为这杰出的技艺喝彩两声。
他围着木头牛转了两圈,琢磨着怎么把外面那张惟妙惟肖的牛皮剥下来,以便更清楚地研究其构造。还没等把刀子拔出来,他突然听到一个熟悉无比的抱怨声:“我只听说当兵的喜欢脱女人衣服,怎么连母牛皮都不放过?”
方仲一阵激动,从马上跳了下来:“安弃!安老弟!是我啊!”
将近两年不见,安弃这厮看起来似乎精神多了,从脚步判断,他的武功也有明显长进,但整体仍然属于庸手的范畴。只是老友见面,理应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但嘘寒问暖没几句,安弃就问:“你干嘛要弄坏我的伟大发明?”
方仲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他所指的是什么:“可是那不是我弄坏的,它自己走到一半就坏掉了。再说了,这东西算什么伟大发明?搞出那么大的乱子。”
“那只是偶尔的失误,”安弃说,“发明的历程总是艰辛曲折的,要允许出现暂时的挫折和倒退……”
“这不是挫折倒退的问题,”方仲打断他,“我只想知道这头母牛是做来干什么的,为了和牧民们捣乱?”
安弃得意地一笑:“当然不是。我要用他来抓赤纹龙蚁。”
接下来他滔滔不绝地讲解赤纹龙蚁为何物、如何难于捕捉,他又是怎样发现了该龙蚁寄居在一头野牛身上,于是做了这头假母牛用以诱捕之。方仲头晕脑胀地听着,心里略有点不大舒服:生死相交的老朋友见面,是不是应该多聊点别的?回想起两人上次分别时,小木匠那双狡黠惫懒的眼睛中难得出现的温暖与真挚,方仲也觉得胸中有一股热血涌动。可再次见面,安弃却好像只对那什么什么龙蚁感兴趣。
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再次打断:“除了龙蚁,还有别的可以说的吗?比方说,这两年你在哪里,干了些什么。”
“你说得对!”安弃拍拍他肩膀,“老友重会,多么难得。先说说你吧。”
于是方仲说了。他这两年的经历本来也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之处,但安弃听得如此心不在焉,让他更加不快。但最后他什么也没提,只是问:“你呢?”
“我?”安弃有点茫然,“我想找到赤纹龙蚁。”
“为什么?”
“我想让它再钻到我身上一次,好弄明白为什么它逮着什么东西就寄居什么,为什么偏偏不喜欢我的脑袋。”
2
方仲一再保证,自己的士兵一定会密切监视龙蚁宿主的动向,保证不会让该野牛漏网,这才勉强把安弃拖回了驻地。他接着惊讶地发现,一向酒量很差的小木匠已经变成了十足的酒鬼,当然几碗下肚之后,他又发现,这仍然是一个酒量很差的酒鬼。
“军中不能饮酒,”方仲谢绝了安弃推过来的酒碗,“你不是军人,所以你随便喝。”
安弃也不客气,碗到即干,直到烂醉如泥。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他看看自己身上,已经换上了干净衣物,再摸摸头,炸裂一般的疼痛,可以想象自己肯定醉得呕吐,大大折腾了方仲一通。
正在想着,方仲已经进来了,手里端着一杯醒酒的浓茶。安弃叹息一声,把茶杯放在一边:“我知道你觉得我变得很怪。其实我也不好受。”
“我知道的,”方仲拍拍他手背,“我父亲时常对我说,知人之前,须先知己,而知己看似简单,却是天下至难之事。你这样苦苦寻找自己的身世,本来就说明你比常人看得更远……”
“你等等你等等!”安弃一脸惊讶,“我什么都还没说呢,怎么你全知道了?”
方仲老老实实地回答:“你喝醉酒的时候,呃,什么话都说了……”
“那我没有提到登云之柱吧?”安弃赶忙问,“登云之柱,没提过吧?”
“没有。可你现在提到了。”
安弃郁闷地捏着自己的嘴唇,想起了两年前的经历。当季幽然带着他离开那个分舵后,终于向他讲述了实情。
“你是对的,”季幽然说,“虽然你的理由有些奇怪,但却恰恰命中了核心。登云之柱确实是连接天与地的通道,但是存在于天界的,却未必是神。”
“易离离曾经告诉过你的那些资料,都是真的,只不过它们都不完整,有所缺漏。从常理推想一下,假如真的有那么一个时代,神曾能够经常被人类所见——那为什么留下来的资料与记述如此之少,以至于后世的学者花费了那么大的功夫,也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
“是啊,这是为什么?”安弃也发现了问题所在,“难道是有人故意清除了书里的内容?比如谁提到了神,就把它删掉?只不过没删干净,留下了一点?”
“这一点我们也想过,”季幽然回答,“但古往今来的典籍浩如烟海,很难想像有人有能力去办到这一点而不被旁人记录下来。所以我们有了别的思路,根据书籍的年代和分类来整理,分析了所有与‘神’的崇拜相关的文献。你知道,人们由于自身的脆弱,总是渴望冥冥之中有一股超越常人的力量来帮助他们、拯救他们,所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神慢慢在人们头脑里产生。”
“这话在理。”安弃称赞说。季幽然不搭理他:“不同的地域可能产生不同的神话,并且会慢慢流传,甚至慢慢融合。唯独所有相关登云之柱的传说记载,在中原之地只存在着一丁点的线索,让人们完全无法看清其全貌,却偏偏相对完整地存在于蛮荒之地,存在于文明的脚步始终未曾踏足的地方,譬如克鲁戈和南疆大沼泽,这两个地方生存的蛮人绝没有可能相互交流,但关于登云之柱的传说却惊人地一致。”
“这到底说明了什么?”方仲毕竟脑子慢点,而且从未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这说明……两种可能性。第一种,那些所谓的‘神’们,对别的地方都不爱,只喜欢光顾那些与中原文明隔绝的地方。但是这种说法说不通,因为通过努力寻找,在中原还是能略微找到一些线索和遗迹的,说明它们并非从来不光顾中原。”
“第二种可能性是什么?”
安弃紧握着双拳:“第二种是可怕的一种:也许我们的世界,曾经遭受过毁灭,只有那些蛮荒之地才侥幸有人生存下来。而他们,就是证人,还能记得那场劫难的证人。”
“毁灭?”方仲大张着嘴,“被谁毁灭?”
“你的脑袋这么木,是怎么行军打仗的?”安弃屈起手指,在他头上凿了一下,“当然是天界里藏着的东西!登云会的老梆子们一开始把它们当成了神,但他们错了,那不是神,而是毁灭人间的恶魔。他们沿着登云之柱来到人间,就像你们当兵的跑到村子里烧杀抢掠一样,把一切都毁掉……”
方仲已经顾不上去抗议“我从来不烧杀抢掠!”,他左看右看,抓起安弃昨夜喝剩下的半壶残酒,咕嘟咕嘟全都倒进了肚子里。然后他才觉得稍微好过一点,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又重新坐下,不一会儿又站了起来。
“椅子上有刺?”安弃问。
“心里面有,”方仲嘟哝着,“这种事情太离谱了,你总得让我好好想想。”
“你这句话和我第一次听到时的反应一模一样。”安弃说。
方仲捧着头:“你说的那个女魔头,她不是登云会的人么,凭什么会知道这一切?”
安弃回答:“她老子是登云会刑堂堂主,但实际上……算是教主的叛徒吧,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也许他一直忠于元老们?管他呢。”
他简单讲述了登云会现任教主与元老们的纠葛,接着说:“她老子说,在教主发起对元老们的清剿时,曾有十来人事先逃掉了。他们为了弄明白教主的真正意图,循着一条并不算太可靠的线索,来到了西部边陲的卫原县,在那里得到了一块可靠的石碑。那是一个早已灭绝的古老部族放置于祭坛中的石碑,在部族消亡后慢慢埋葬在地下,却被一对盗墓贼兄弟无意间挖了出来。”
“祭坛?那么石碑上的内容,一定是关于祭祀天神的咯?”方仲问。
“也是,也不是,”安弃干巴巴地说,“唉,我读书太少,说起来没有季幽然说得那么花哨。”
“是祭祀不假,但祭祀的不是天神,而是……天魔,”当时季幽然的声音阴森森的,“石碑上的文字说,他们的祖先曾亲眼目睹天魔降世,毁灭人间。那时候天空好像在燃烧,又好像被鲜血浸透了,带着烈焰的孛星从天而降,把大地变成一片火海。”
“而就在人们惊慌逃命、却又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逃、无处可躲避时,他们在血色的天幕中见到了长着翅膀的天魔。那些天魔身躯庞大魁伟,挥动着矫健的双翼君临人间,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在那种可怕的气势之下,祖先们跪在地上,以无限恐惧的心灵乞求着天魔的宽恕。”
“但他们似乎并没有得到宽恕。”方仲说。
“的确没有,”安弃耸耸肩,“大地终于被毁灭了,村庄、城市、房子、牛羊、宁国、雒国、小木匠、小将军……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焦土和灰烬。只不过就像你把一篮子鸡蛋从高处砸到地上一样,总会有一两个蛋运气不错,没有被砸碎;同样的,尽管天魔把大地整个砸碎了,就像我老人家用刨子刨木头一样,还是有一那么一丁点人运气特别好,活了下来——所以天魔们的伟大事迹才流传了下来。只不过人们一想到那时候发生的灾难就吓得要尿裤子,总是忍不住要跪拜一下天魔,求他们开恩别再来祸害人间,所以慢慢地真相被遗忘,天魔就成了天神了。”
方仲左右寻找一番,一反常态地大喊:“拿酒来!”
安弃不作声,等着他又灌下去几口酒之后,才悠悠然说:“喏,你只不过是听到一个和你无关的故事,就已经这幅德行了,像我这样卷在其中的,也就可以想象了。顺便说,那些读书人破译出石碑内容后,都绝望地自杀了。其实照我看来,纯属咸吃萝卜淡操心,天魔就算再来,也指不定是什么年月了,何必那么替后人担心……”
“先别扯读书人的事,说说最大的问题,”方仲带着点醉意问,“你,卷在其中的你,究竟是谁?和天魔是什么关系?”
“这正是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按照丁风的说法,那一天晚上在大爆炸之后,现场所有人都死光了,只剩下我一个。而这之后的事情,他却故意瞒着不告诉我,”安弃说,“所以我只能凭空胡猜了。一个天魔死去了,我却偏偏在那个毁灭一切的死亡现场诞生,而在那之后,很多人莫名其妙地来找我,显然我有着极特殊的身份。所以我想,会不会……会不会我其实是天魔在临死前塑造的一个替身呢?”
他又想起了季幽然看着他时的眼光,那种眼光让人既不舒服,又像是在看着一个怪物,又像是饱含着某种期望,或者说寄托。他疲惫地叹了口气:“但是这种推断却很难解释清楚某些事情。因为天魔很可能压根就没有死,既然没有死,我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呢?”
“没有死?怎么可能?你怎么知道的?”
“假设,我是说假设,天魔死掉了,并在死前把全部的力量都倾注到了某样东西上作为它的化身,而那样东西,大概就是我了。但是在人间,为什么还有另外一个人,拥有着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力量,四处作恶……”
“登云会教主!”方仲大喊起来。安弃冲着他温柔地一笑:“没错,这就是矛盾所在了。当然教主四处干坏事,的确很招人恨,按照季幽然的说法,不管我和教主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如果我有一丁点可能性是天魔的化身。那么我大概就是唯一一个有一丁点可能性阻止教主他老人家的英雄。可是我摸索了两年,也没发现自己和天下其他的任何一个穷小木匠有什么不一样。”
“不过,会不会还有其他的天魔来到呢?”方仲想了很久,小心翼翼地提出,“你怎么能肯定教主和你的……真身有关,而不是另外一个没人看到的翼人呢?”
“首先,看看他落地的那种声势,没人看到的机会实在太小了,”安弃说,“再说了,即便存在着那种可能性,我们也只能先排除了第一种,再去探访第二种。”
“还有,什么天神天魔的,说起来真别扭,”安弃那时候还对季幽然说,“什么神啊魔啊的,都只是人安上去的称呼,能给你点肉吃的就是神,吃你肉的就是魔。既然他们长着翅膀和鸟一样,就叫他们鸟人好了。”
“没文化的悲哀呀,”季幽然叹息一声,“那么难听的名字……你可以叫他们翼人吗?”
根据安弃的陈述,在这两年中,他的确是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唤醒并激发那可能存在于自己体内的来自翼人的力量。他本来是个没什么责任心的人,更何况即便真的存在什么天魔降世毁灭人间,也指不定什么时候才会发生——也许再过几千年都不会发生呢。但当一个普通人突然知道自己“有可能”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大人物时,那种激励是巨大的。安弃也许对于教主最后能否称霸一时并不在意,但他难免会渴望改变自己乏味无趣的生命。
他先是苦练丁风那本秘籍上所记载的武功,真真正正的苦练,但几个月后他发现,武学之道,“资质”二字非常重要,而他看来并不是一个适合练武的好材料。照这样下去练个十年二十年,他也最多成为一个江湖上的二三流人物,教主一挥手,大概就能杀死五六十个他这样的角色。
然后他开始考虑学习法术。武林中人的修炼法门,除了武术之外,便是法术了。前者需要高涨的杀意与澎湃的精神,后者却强调冥思、沉静、极度的压抑与收敛,其修炼过程完全相反,所以无法兼而得之。安弃心想,自己武术不行,说不定倒是学习法术的天才,但一学起来才知道,满不是这么回事。多的不说,光是那些涉及到人体经络、阴阳五行、天空星辰的乱七八糟的术语,对于只在私塾先生那里勉强混过几年的小木匠而言,就是一个绝大的难题。他总是记住了一个词又忘掉了下一个词,好容易把术语恶补好了,新的麻烦来了。
他根本不是一个能静下心来的人。他活跃的脑子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点什么、算计着点什么、憧憬着点什么挖苦着点什么。如果说练武时他还能强迫自己的筋肉骨骼进行锻炼的话,要控制脑子里不去胡思乱想,那就基本不可能了。所以又过了半年之后,安弃发现自己在法术上的进境比武学还要慢得多。
他意识到,要靠这种常规的手段,大概等他发掘出点什么的时候,教主早就一统江湖把他扔到锅里油炸了。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安弃开始思考各种非常规的手段,因为说书先生们的故事里总是那样,英雄们一开始往往要四处碰壁,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揍他,只有在面临绝境时,才能爆发出真正的全部潜力。但以安弃的胆量,真要去尝试什么火烧水淹、上吊跳崖,只怕还是不敢执行。到最后他突然想到了赤纹龙蚁,那是他一生中所遇到的唯一一次能彰显他的与众不同之处的遭遇。
“它钻进你体内的一刹那,我真的以为完蛋了,”季幽然说,“基本上,它进入某个动物的体内,就会迅速钻进头颅,吃掉脑髓,然后完全控制那具身体,并让自己重新处于半休眠状态。但很奇怪的,它并没有这么对付你,而是转了一圈后,自己离开了。”
“真没面子。因为我长得丑么?”安弃居然觉得有点遗憾。
“放心,尽管你长得很丑是事实,但赤纹龙蚁不会那么挑剔,”季幽然半点面子也不给,“所以我才确定,你的身体里一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以至于赤纹龙蚁都无法侵入。”
“所以你才一定要找到赤纹龙蚁?”方仲终于明白了。
“是的,一定要,”安弃咬牙切齿,“上一次我晕过去了,但这次我要醒着,我要让那只该死的虫子往我身上钻,我要弄明白为什么它不愿意呆在里面,是不是会有什么我还不知道的力量把它往外赶。我跟踪了它很久,又花了两个月工夫做出了这只木牛。我非得抓住它不可。”
方仲无可奈何:“你真是疯了。”
“不抓到它我才真的要疯,”安弃瞪着眼睛,“你是方大将军的儿子,将门虎子——这个词我没用错吧?从小就前途无量,很多人等着巴结你奉承你,你当兵也一帆风顺,没有人敢对你下绊子使坏。所以你没有办法体会我的生活。”
方仲想要辩白自己从没依靠过父亲,但想到“没有人敢对你下绊子使坏”这句话也有些道理,正在迷糊,安弃已经接着说下去:“我只是一个山村里的小木匠,连亲生爹娘是谁都不知道,只有一个成天喝的醉醺醺的木匠老爹。从小村里人就和我过不去,我也一直和他们做对,就这样长到十六岁。然后突然之间,有人告诉我,我他妈的不是普通人,我是什么狗日的神赐之子,然后又冒出很多人要宰了我,把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我东躲西藏,像条狗一样逃命,每天晚上睡觉都害怕自己会在梦里被人把头砍下来。我为什么要这么过?”
方仲无法回答。回首自己的一生,他曾以为那也是一路艰辛奋斗上来的,但对比安弃,或许自己真的是一直在受到命运眷顾而不自知。他沉重地叹了口气:“所以你一定要找到每一个机会,来证明你其实与众不同,证明你有机会出人头地?”
“去他大爷的出人头地,我不需要那玩意儿,”小木匠的口气依然粗俗不堪,没有半点“神赐之子”的气质,“我只想弄明白我究竟是谁。如果我谁都不是,就让那些闲人统统滚蛋,至少让我做个没人追杀的小木匠;如果我真是个什么谁……就更应该靠我的力量,让闲人们滚蛋。”
“志向远大!”方仲赞曰。他犹豫了一下,重重一拍安弃的肩膀,差点把对方拍散架:“我帮你,让我的兵替你把赤纹龙蚁找出来。”
“这算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假公济私吧?”安弃问。
方仲自己也有点疑惑,但最后他的目光还是坚定起来:“如果你所说的属实,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在拯救这个国家。”
“很好的自我欺骗的理由。”安弃小声说。方仲咳嗽一声,似乎没听到,起身时在桌角上狠狠撞了一下腰,疼得叫出了声。对于这个一直以来正经得一塌糊涂的军人楷模来说,偶尔决定动用国家资源替朋友干点私事,心中的愧疚感当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然而上天似乎一定要维护方仲的正面形象,不给他任何揩国家油水的机会。正当方仲在心里矛盾地思考着该调拨多少人手才能在国恩与友情之间寻求一点平衡时,一件意外阻碍了他的计划,保全了他的一世清白。
一队流匪马贼不知为何,流窜到了这片并不富饶的区域。他们袭击了好几群牲畜,抢掠了不少牛羊,也杀了一些人,但奇怪的是,那些牛羊的尸体不久之后即被发现。马贼们既没有将它们带走贩卖,也没有割取畜肉。
“这说明他们只是假扮的马贼,以此作为遮掩,”遇到这种事情,方仲的头脑从来不会糊涂,“他们有另外的重大图谋。此事切忌操之过急,以免打草惊蛇,需要先派斥候去……”
“糟糕!”安弃大叫起来,“他们一定是跟踪着我来到这里,要抢赤纹龙蚁的!多半就是那个白什么门的破帮派的废物们。那帮王八蛋打架不行,钱倒是大把大把的有——化装成马贼需要花钱吗?”
方仲没有理睬他后面的废话,沉思了一会儿:“也就是说,他们随时可能抢在你之前找到赤纹龙蚁?”
“就是这个意思!”安弃都快哭出来了。
这次方仲没有丝毫犹豫:“那我现在就去找他们,一定要赶在他们之前。”出手对付马贼,那就是军人本分的事情了,他不会感到任何为难。
于是方仲去了。安弃如坐针毡,焦躁不安地在驻地等候,连酒都喝不下去,最后等来的消息如下:“不好了!小方将军带去的五百人全部被包围了!”
安弃吃惊得顾不上害怕了:“开什么玩笑?白什么门的鸟人再有钱,也没办法武装出一支部队把五百人都围起来吧?”
“不是白什么门!”斥候面如土色,“包围他们的是雒国的军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安弃都还在以为那是白川门的阴谋诡计,但前方的消息源源不断地回来,终于证实了一切。的确是雒国的军队,而且是大量的军队——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突袭。他们派人扮作马贼烧杀抢掠,试图吸引方仲带兵追缴,然后将他一举擒获。
本来以方仲的实战经验绝不会上当,但安弃的话完全干扰并误导了他的判断。最为重要的是,由于担心自己的朋友失去他所追寻的东西,方仲甚至来不及进行充分的准备,就急急地行动了,然后顺理成章地落入埋伏圈。他所带的五百人对付马贼绰绰有余,对付数千雒国精兵,似乎稍嫌不足,所以终于被围困在一个小山头上。好在敌军决意生擒他,并没有强攻,否则那一点地利在潮水一般的铁蹄下也无济于事。
方惟远心急火燎地亲自率兵去救儿子。他仍然是一副死鸭子嘴硬的嘴脸,暴跳如雷地责骂着方仲的冒失行径,称其为将如此鲁莽,实在是国家之灾、百姓之祸,死了也活该,还能给国家节约粮饷云云。但任何人都能看出他的心急如焚和无法言说的惶恐。尤其是他手拥重兵却又不敢轻举妄动、唯恐敌人发狠先杀掉他儿子的那种表情,实在让人不忍多看。
雒国军队和方惟远僵持着,一方不敢动弹,一方有恃无恐。而方仲始终被围着无法脱困,几天之后,估摸着口粮差不多该耗尽了,方惟远更是着急,两只眼睛熬得通红,头上添了不少白发。
如果说有人比他还难受,那大概就是安弃了。他头一次意识到,原来友情也是可以杀死人的。他也头一次想到,只要方仲能够活下来,他宁可找不到赤纹龙蚁,一辈子做一个潦倒的小木匠也好,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看出有多大的可能性。
方惟远并不知道这件事是由安弃造成的,居然反过来劝慰安弃宽心!头发白多黑少的老将军每说一句话,都像有一把钝锯在小木匠的心上狠命地拉过。
“这小子从小就不大会说话,也不懂得讨好人让人喜欢他,”方惟远叹息着,“认识你之后,明显快乐多了。人的一辈子,有两件事情最难:找到一个真正值得爱的女人,认识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的朋友。”
安弃听不下去了,几乎是逃离了方惟远身边。一边跑着,一边回想起自己和方仲认识以来的种种情由。其实他只是在巧合中帮到过方仲,并且心里不断存着出卖对方的念头,但那个傻小子却真的把自己当作了兄弟。安弃敢肯定,即便真的陷入绝境,方仲也绝不会怪到他头上来,也许反而还会遗憾自己没有能够抓住赤纹龙蚁、帮助自己的兄弟了结心愿。这个想法让他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他死命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他在营帐里翻来找去。他需要酒。
3
当兵的人,为国捐躯本是分所应当,所以方仲对于死亡本身并不怎么畏惧——虽然能活着更好。而他打仗多年,经历的危险也不只一次两次了。
只是这一回的大麻烦在于,对方的目的并不是要他的命,而是用他的将死而未死来要挟父亲大人。某种程度上,方仲觉得自己正处在一种半生半死的混合态,要最后确定生或者死,完全看方惟远的决定了。
可是父亲大人会如何决断呢?方仲还真拿不准。按他对父亲的判断,这位脾气又臭又硬的老将军是绝对不肯为了儿子而不顾原则大义的。但亲兵们告诉他,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父亲对他的爱有多深。
“两年前您被追击到土塘村那次,方将军听到消息,脸色一下子变得像死人一样。”亲兵告诉方仲。方惟远虽然被封爵位,仍是最喜欢别人叫他将军。
“可我回来,他只是把我臭骂了一顿。”方仲说。
“那是您没看到他之前高兴成什么样,”亲兵说,“就差拉过身边的马夫称兄道弟了,头盔戴反了都没发现。”
方仲点点头:“我明白了。”
这一夜所有携带的干粮都吃光了。士兵们好容易找到一只野兔,烤熟了给方仲送了过来。方仲摇摇头,命令他们把兔肉送给伤号。然后他仰躺在那小土山的山顶,看着没有一颗星星的阴霾的夜空,不知怎么的,回想起小时候父亲抱着自己、教自己辨识天空星辰的时光。当然了,寻常父母在这种时候会给孩子讲一些星辰童话什么的,父亲大人却只会告诉自己,根据某颗星星可以确定方向,根据某颗星星可以确定时辰,这些在行军打仗时都能派上大用场云云。尽管如此,那仍然是值得铭记的快乐时光。
他一夜未睡,等到了天亮。太阳刚刚升起时,他率领着自己剩下的四百人,向着铁桶一般的敌阵发起了冲击。
可惜没能看到星星,他叹息着。
这家伙疯了,曹渊想,完全是以卵击石。面对着自己统率的五千精兵,那区区四五百人简直就是一盘小菜,足以被嚼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显然,此人宁可战死,也不愿意被俘虏。
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客气了,击杀方仲毕竟也算得一场大功。曹渊调兵遣将,很快把敌军团团围住,开始剿杀。他自己则站得远远的,悠闲地等待着部下将方仲的人头送上来。
但方仲真是员猛将。他一手持盾,一手挥舞着长枪,在人群中杀进杀出,勇不可挡。曹渊手下两名偏将试图阻止他,都被他一枪穿心,送了性命。然而宁国兵力实在差得太远,方仲虽勇,毕竟不是铁打的身躯,身上伤口越添越多,体力也逐渐消耗。仍然跟在方仲身边奋战的士兵已经损失过半,敌军却仍然如同海潮般不断上涌,不给他们留下任何喘息之机。
再过一袋烟的工夫就能解决了吧?曹渊漫不经心地想。但宁国人却始终做着疯狂的垂死挣扎,当他们死掉三百人时,曹渊已经付出了近千人的代价。尤其是方仲,受伤越多,反而越是斗志旺盛,一时间雒国士兵竟然都不敢靠近他。在他的鼓舞之下,仅剩的百余宁国士兵也个个拼死力战,让远远占据数量优势的敌军有些腿软。
该死的!曹渊咒骂了一句什么,下令不许后退一步,就算是挤,也要把宁国佬挤成肉饼。就在这时候,他发现前方士兵们有些注意力不集中。他们的视线好像越过了那帮即将完蛋的瓮中之鳖,看向了他们身后,看向了包围圈的边缘。曹渊也跟着看过去,接着他以为自己的眼睛出毛病了。他狠狠地揉了揉眼睛,仔细再看,没错,没看花眼,真的是那一幕稀奇古怪让人难以置信的场景。
——他的士兵们正在飞起来。一个、两个、五个、十个……由远及近,无数的士兵正在一个个飞到高处……然后再落下来。具体而言,他们都莫名其妙地从地面飞到了天空,随即重重摔落,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抛起来的,那种弧线让人想起了戏班里玩杂耍的人抛橘子的场面。但即便是最优秀的大力士,也不可能把人扔到那样的高度,那一个个一两百斤重的大汉居然就像过节时放的焰火,前赴后继地升上天空。当然了,从那样高的地方摔将下来,即便不死,也必然是身受重伤,无法动弹了。
那一刻曹渊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似乎是小时候亲眼见过的从山坡上滚落的巨石。沿路所有的花草都会立即被压扁,倒伏于地,而不能令巨石的速度有分毫减慢。
他脑子里转这个念头不过是一瞬间,眼见着不断飞到半空的宁国士兵阵营也离方仲等人越来越近,但却偏偏在这时候拐了个弯,绕过包围圈,朝着自己的方向运动过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咆哮起来。任何一个主将看到自己的士兵变成杂耍者手中的橘子,大概都不会太高兴。
不过他很快就看清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头牛,一头貌似普普通通的公牛,正在战场上高速地跑过。它所到之处,只需要用牛角轻轻一挑,五大三粗的士兵们就都像没有重量一般被顶飞了,敢于正面拦截的更是下场惨不忍睹。
士兵们何曾见过这样的威力?付出一阵徒劳的伤亡后,纷纷开始逃跑,所以很快不再有飞天的人,但那头牛却距离曹渊越来越近了。
曹渊流利地骂出一连串的粗话,慌慌张张地转身就逃。比起擒获或杀死方仲,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最重要。
群龙无首的雒国军队正在不知所措时,方惟远的大军已经开到。他敏锐地把握住了这个混乱的时机,冲破了封锁线,而他和他手下的将士,绝对可以为了方仲而不惜一切代价。
他们也无需付出太大的代价。那头牛非常奇怪地又一扭头跑开了,径直追着雒军的屁股后面而去,就好像它铁了心专门和雒国作对一样。
“这头牛一定是宁国养的……”双方军士不约而同地想。
在这头宁国牛与宁国人的共同冲击下,雒军很快败走,方惟远发疯一般抢出已经成了血人的儿子,交给军医急救。其余将士们把那头奇怪的牛团团围住,不知该如何是好。它正在原地不断地打着转,看来很烦躁。到这时大家才看清楚,牛肚子下面似乎藏了人,而且正用一根细长的杆子挑出点什么东西,在牛鼻子下面晃着。烦躁的公牛不断试图够到那个东西,可惜只是徒劳。
“帮帮忙,”牛肚子下面的人说,“把你们军中驱除蚊蚁的药水,有多少拿多少出来。然后砍掉牛脖子,要小心,一步步地靠近,别惊动它,我会稳住它的。”
士兵们面面相觑,不知是否该照办,幸好有人认出了说话者的声音:“那是小方将军的好朋友安公子!”
片刻之后,牛头被方惟远亲手砍了下来,一只形状古怪的飞虫刚刚从牛头里费力地钻出来,就被铺天盖地的药水淹没,掉在地上拼命挣扎。安弃从牛肚子下钻出来,毫不犹豫地狠狠一脚踏上去,眼看要把这只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异虫踩成粉末。没想到赤纹龙蚁比他想象中机敏得多,虽然被驱蚊药弄得晕晕乎乎,仍然看准了那一下的时机,从安弃的脚底钻了进去。小木匠辛辛苦苦大费周折,始终没能追到赤纹龙蚁,结果到了他只想杀死龙蚁的时候,反而如愿了。
但这对他已经不重要了。他一面感受着龙蚁在他体内缓缓爬行带来的痒痛,一面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方仲身边。方仲脸上的血迹已经被擦干净,身上却不断有血水渗出来。他面白如纸、呼吸微弱,安弃从随军大夫的表情中猜出了他的状况,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人总是会死的,放轻松点,”方仲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安慰他,“那头牛你使唤得真漂亮,救了我们好多兄弟的命。我早就说过你能行的,你从来都能行,从来没有差劲过。”
放在往常,安弃大概会手舞足蹈口沫四溅地炫耀一番,他如何通过木牛引出了宿主,如何巧妙地趁着宿主对木牛大献殷勤时躲到它的身下,如何通过母牛的气味操控着宿主进行徒劳的追逐、以此冲开雒国的防线。他甚至还会回忆起自己可歌可泣的童年,回忆起自己如何用同样的方法藏在牛肚子下,去整那些他讨厌的村民。
但现在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他哽咽着,在嘴里一遍遍近乎无意识地重复着:“你要死了,是我害了你。你要死了,是我害了你。”
“你没有,”方仲艰难地摇摇头,“审时度势是为将者该做的事,做不到也绝不能怪罪旁人。何况那是你的心愿,你最大的心愿,有一丁点可能性,我们也得试试。”
“狗屁心愿!”安弃恨不能一刀把自己的舌头割下来,“心愿算什么!我一辈子做个狗日的破木匠又算什么!去他妈的天神天魔登云会!”
方仲微微一笑,已经说不出话来。安弃悄悄侧头看着方惟远,老将军的脸上早已老泪纵横,半点也不加掩饰。
与此同时,龙蚁已经钻到了他的右侧大腿上,却忽然停住不动了。很久以后才有有经验的人告诉安弃:“龙蚁虽然体质特异,被洒上那么多药水也受不了,所以只能在你体内暂时休眠。”
“那它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滚出去?”安弃瞠目结舌。
“那可说不准,”对方事不关己地摇摇头,“兴许三五个月,兴许八年十年。”
“那我能有办法把它赶出去么?”安弃急忙问。
“我猜测,它利用你腿上的血肉形成了一个很小的保护膜,然后自己藏在里面陷入休眠,如果你能把它整个挖出来,接触到外间的新鲜空气,它大概就会醒了。”
安弃脸色煞白:“整个挖出来?那还不如让它继续留在里面算了,反正一点感觉都没有。”
4
真正大规模的战争在那一年爆发。动了怒的宁国倾举国之力讨伐雒国,但双方实力相近,并且都拉扯到了赶鸭子上架的盟国,战争很快演变成僵持不下的泥潭。双方都不惜一切代价地投入各种力量,老百姓则不得不为此付账。至于皇帝,知道自己说话不顶用,索性什么也不说了。
三陇村的年轻人们也不得不放下锄头,扛起刀枪,为了所谓的“保家卫国”而战。对于他们而言,国家从未给过任何好处,倒是一到了征兵和收税的时候就会自动蹦出来恶心人。但他们无力反抗,只能乖乖从命。
有这么一位来自于三陇村的年轻人,很幸运地在打了好几仗之后都没死,俨然具备了老兵的资格。在和其他资格更老的老兵喝酒吹牛的时候,他总是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该名字重复了很多次,以至于他终于忍不住要发问。
“安弃?”他好奇地说,“原来还有第二个叫这么个怪名字的人啊,以前我们村也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小木匠,后来跌下山崖摔死了。”
“这位安公子可不是一般小木匠能比的!”和他聊天的老兵说,“听说他出身名门望族,自幼文武双全,不然后来也不会立下那么大的功劳!”
老兵眉飞色舞地讲述着这位名门望族、文武双全的安弃安公子曾如何在数百敌军的包围下奋起神威,孤身一人把方将军的儿子救出来;他又曾如何驯服一头怪兽,冲散了雒狗的包围圈,至今仍在军中被传诵。
“可惜那一次,小方将军还是不幸以身殉国,”老兵叹息着,“安公子很伤心,从此再也没有露过面,不然现在雒狗哪儿能那么嚣张!”
是啊,说不定老子就不必被抓丁抓到这里了,年轻人不无悲哀地想。这个该死的安弃,不就死了个朋友嘛,跑什么跑?
他得出了结论:天底下叫安弃的,都不是什么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