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重回故土
面对机场周围投来的惊艳目光,汐云直接选择无视,目视前方,手里提着行李箱脚步沉稳的走出机场,早有华叔带着几名保镖等在外面,见到汐云,华叔首先迎上来,自汐云正式接管黑道生意之后,华叔就很少管道上的事了,这两年基本都是在国内忙雷氏集团的生意。
所以,他虽然知道汐云与三年前相比有很大改变,但整整两年未见,此时乍一见到一身黑裙却仍掩不住光华四溢的她时,眼底也有一抹惊讶,没想到短短三年未见,她的变化竟然这么大,这个样子不知道沈傲天见了会不会认出来。
不过,华叔毕竟是场面上的人物,很快就将眼底的那份惊讶掩饰住,走上前接过汐云手里的行李箱放在车的后备箱里,恭敬的说道“洛小姐,辛苦了。”
“华叔,您也辛苦了,谢谢您来接我。”汐云说着,走到车前,此时已经有保镖给她打开后车门,她头略底,钻进车里。
这时,华叔和司机也先后上车,其余的保镖上了另一辆车,尾随其后。
两辆张扬豪华的名车行驶在马路上,成了安阳市的一大亮丽的风景线,如果现在不是在晚上,大街上的行人不多的话,一定又会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这时,华叔扭头看着汐云问道“洛小姐,您的住处已经给您安排好了,您是先去休息还是……?”
汐云闻言低头看了看表,对华叔道“坐了十多小时的车,还真有些累了,先回酒店休息吧,对了,我的车安排好了没有,明天我想去福顺路看看我妈。”
“安排好了,不过洛小姐,据我所知,这三年来,沈傲天经常去福顺路那边,您如果不想跟他碰面的话,去的时候最好提前告知我一下,我好派人暗中打探一下!”听汐云明天要去福顺路,华叔好心的提醒。
汐云眸光闪了闪,很快将眼底的情绪压下,对华叔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华叔点点头,知道汐云现在必定累了,扭头看着前面,再没多话。
半个小时后,车在下榻的酒店停下,汐云拿着行李箱从车上下来,伸手拦住将要下车的华叔,道“华叔,时间不早了,我一个人上去就行了。”
“哦,那好,那我就先回去了。”华叔也不坚持,点点头,派两个保镖守在门口保护汐云的安全,带着其余的保镖离开了酒店。
这家贵都酒店是雷氏集团旗下的一家集洗浴、住宿为一体的大型休闲娱乐场所,在这里汐云有专门的贵宾房,无论她住不住,平时都会按时有人来打扫,保持清洁,所以当汐云刷完卡,推门而入的时候,室内充斥着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很是清新。
她放下行李箱,将背着的名贵挎包随意的甩在沙发上,在门口换了拖鞋,径直走进浴室,洗去一身风尘之后,换了一件舒适的睡裙从浴室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条毛巾擦着滴水的长发,坐到了沙发上。
左右无聊,便随意的拿起茶几上的
遥控器打开电视看了起来,与三年前不同的是,现在她不再看那些轻松搞笑的肥皂剧,而是关注起了国内外的重要新闻,她目前从事的是最危险的走私,与她打交道的不是那些黑帮的巨头,就是政坛警界的人员,她必须得知已知彼,所以这几天,她平时只要一闲下来,就会看看新闻,关注一下国内外的动态。
本来她打算看一会电视再睡的,可也许是太困了,看了不到十分钟,她就歪在沙发上睡着了,连手机铃声响了都没听见。
第二天一早,当汐云醒来的时候,下意识的摸到手机,打开一看,里面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部是雷震阳打来的,她皱了皱眉,按下了回拨键,看他有什么事?这么急着找她。
电话很快打通,那边传来雷震阳清朗的声音“喂,大懒猫,睡醒了没有?”
“你才是懒猫,找我什么事,说!”汐云从沙发上站起来,拿着手机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窗帘,看着窗外的景色,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将她仅有的一点睡意尽数吹散,她勾起嘴角,心情愉悦起来,但声音却清冷无比。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有点担心你,毕竟你这次去的可是安阳市,万一和沈傲天碰到,我的日子也会不好过不是?”雷震阳的话虽这样说,但从他话里话外却一点也听不出担心的味道。
汐云翻了个白眼,失笑出声“以你现在的地位,还会怕他?不见得吧?”
“哎哟,我的洛大小姐,那也得分什么事吧,我把他的女友从一个小绵羊改造成了红太狼,还是一个吃人的红太狼,他要知道不杀了我才怪,我过了三年安逸的生活,还真过上瘾了,可不想像以前一样和他斗个没完。”雷震阳的声音听起来懒懒的,跟没骨头一般。
听着他的话,汐云额头不自觉的划下三条黑线,很是无语的道“好了,废话少说,到底有什么事?快说!”
“咳咳,我想说的是,你今天上午是要去看伯母吧,我刚刚得到的消息,沈傲天一大早就去了福顺路,你如果不想跟他碰个正着的话,最好中午再去,不过据我所知,自从你三年前离开以后,他就跟牛皮糖一样粘上伯母了,去福顺路更是家常便饭,看来是对你还没有忘情,知道你总有一天会回来,准备守着伯母逮你个正着呢!”
雷震阳的语气有一丝调侃的味道,一听就是旁观者事不关已,站在一边看戏。
所以,汐云对他也没什么好气“好了,我知道了,废话一大堆,你什么时间变性了?”
这话一出口,雷震阳在那边可不干了“哎?你把话说清楚,谁变性了?我可是堂堂正正的男——”
没等他把话说完,汐云就挂断了电话,这几年,这样的谈话方式几乎成了她和雷震阳之间的一种固定模式,很是随意但又有一种特殊的默契,很多不了解真实情况的人都说他俩是一对恋人,但只有她和雷震阳心里明白,两人心里各住着一个人,再也装不下其它
人。
挂断电话以后,汐云在窗前站了几分钟,随后换了一身咖啡色的连衣裙,理了理头发,挎上包出了酒店,经经理领路,她顺利取上华叔早已为她准备好的法拉利跑车,开着车向福顺路驶去。
这辆法拉利不同于沙丽的那辆,不但性能比其更有优越性,外观也没有红色那种张扬华丽,而比普通白色稍显亮丽的那种纯白,走在路上给人一种奢华而又低调的大气之感。
驶驾执照是她去美国的第一年考的,刚考完那会,她并不敢这样大摇大摆的开着车在路上走,总是害怕撞到别人,那会雷震阳为了给她壮胆,专门把她拉到荒野外赛车,她当时紧张的要命,吓得连连尖叫,可雷震阳半点怜惜之心都没有,还专门找机会从侧面故意撞她,几次把她撞得连人带车翻下山,好在车的性能不错,那山坡也不高,她除了擦破点皮之外,并没受什么严重的伤。
不过凡事有坏的一面,就有好的一面,而这好的一面就是在雷震阳这魔鬼式的撞击下,汐云的车技一天比一天好,到最后,无论雷震阳撞她的角度如何刁钻,她都能够轻轻松松的躲过。
直到现在,每每开着车走在公路上,三年前那段赛车经历仍让她记忆犹新,想起雷震阳,他在她印象里由最初那邪恶的魔鬼,变为如今可爱到时时都搞怪的男人,在美国的时候,每天只要闲下来,就会变着法的问她要简洁的微信号,而面对这样既有手段又不让她讨厌的男人,她愣是守口如凭,整整三年都没有把简洁的微信号告诉他,这让雷震阳每次都气得跳脚,但就是拿她没办法。
她深吸一口气,想想雷震阳,他是真的变了,变得比以前可爱了,而她也变了,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善良到人人可欺的大学生,而是一个专门走私军火的黑社会巨头,老实说,浅意识里她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只是人活在这世上,总要成熟起来,有时候改变自己也没什么不好。
就是不知道,万一不小心和沈傲天在安阳市遇上,他见到如今的她,会是什么反应,她不想去想关于他的事,甚至这三年来,对于他,她都没有过多的关注,偶尔听人说起他,她都会刻意避开关于他的话题,想着不去提及,心也就会一直静如止水。
可是这会,她一个人开车去福顺路,却仍不住又想了他,不知道三年过后,他对她是恨还是怨,还是如当年的沙丽一样,一旦两人分手,昔日再浓的感情也会被时间冲刷,如今的他已经渐渐将她遗忘,不再记得她,也不再记得两人的过去。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她和他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她闭上眼,揉揉眉心,极力封锁住关于沈傲天的一切,努力让自己不再想他,可是目光随意的一瞥,便看到被她扔到副驾驶座上的手机,三年了,整整三年,连她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依旧用着那个情侣手机。
明明它现在已经过时,可是这三年来,她却从来都没想过要扔掉它,为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