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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糟糠之妻绝色归来02

  

  手上的活儿没干完,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要忙,看看乱七八糟的茅屋,丁诺心中一阵火大,直想把这小兔崽子抓起来往墙上丢。

  她做了几个深呼吸,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不能这么暴力,好歹是亲生儿子。

  联系一下书中剧情,这想必就是她和叶啸云生的儿子,将来是保她荣华富贵的一个有力筹码。但是女主角今非昔比,丁诺当然不可能指望叶啸云成了大将军之后还记得她这么个糟糠之妻,最大的可能是去母留子,儿子抢走,把她随便发配到哪个角落,眼不见心不烦。

  再想想这个孩子身上有姓叶的一半基因,丁诺就难受得浑身发麻,总想摔东西砸东西来发泄一番。

  儿子还在哭,拼命地喊饿。

  他对娘的心思一无所知。

  丁诺高高举起的水瓢又放下了,开始舀水。

  罢了,虽然这个年代死个孩子不要紧,她不会为此付出法律代价,可这毕竟也是一条命,有她一半的基因。

  她能做的最冷血的事,也不过是放任他哭嚎。等到她把茅草屋清理得差不多,才去煮米汤。

  米也快要吃完了,至多再坚持半月,他们就要弹尽粮绝。

  也不知道战乱是否平息,她得去哪里搞吃的。

  一来就这么苦,她有点怀念前三本书的任务了。

  米汤熬好,儿子已经饿得没有哭嚎的力气,又昏昏欲睡了。丁诺把他拍醒:“刚才不是还嚷嚷着要吃?起来,吃了再睡。”

  她舀了一勺米汤,蛮横地塞进儿子嘴里,戳到了儿子的口腔壁。小孩子一痛就要哭,一哭就惹得丁诺心里头更加烦乱,下手更狠。

  小孩子手脚乱挥,把米汤碗打翻了。丁诺看了就毛焦火辣,打他手背:“败家小子!晚上你别吃了,饿着吧,家里正好也要断粮啦!”

  他抽抽搭搭片刻,见娘不再搭理自己,便团成一团,裹着被子,很快就睡着了。但眉头皱得跟个小老头似的,显然没做什么美梦。

  丁诺操持家务,看着小孩儿苦巴巴的表情,又不觉心中一痛。

  面对这个孩子,她有时真的无法自持。

  她忘不掉叶世源是怎样处心积虑给楼梯打蜡,让怀孕八个月即将临产的她滚下来的。

  她忘不掉秦浅是怎样往她隆起的肚皮上狠狠踏出那一脚的。

  而最让她无法释怀的,还是他们学生时代到结婚,那一点一滴的甜蜜——都是假的,都是他装出来的!

  怀着这样一个恶魔的孩子,还生了下来,丁诺只觉得自己一颗心被放在火上煎熬。

  只好不停地在心里劝自己,孩子是无辜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他还是一张白纸。

  劳碌了一整个下午,丁诺总算是把房子收拾得能看,能下脚了。她将蔫儿掉的菜拿过来,把坏得很严重的部分掐了丢掉,剩下的还能煮汤。然后又从角落的麻袋里找出仅有的三个鸡蛋,想了想,一狠心,打了一个进粥里。

  孩子还这么小,需要补充营养。

  鸡蛋没了,她再想办法,看能不能弄来其他的吃食。

  忙完一整天,她腰酸背痛,暗骂系统每次把她空投下来她都要面临这种尴尬的处境。睡前对着一面小破镜子一照,她更是感到晴天霹雳。

  按照书里的设定,这个时候的女主也不过是二十出头,一张脸却已经满是老态和风霜,一望即知天天受到生活的磋磨。

  她完全是一个黄脸婆了,虽然从五官底子还能看出她青春时长得明艳动人,可下垂泛黄的皮肤,瘢痕和痣,眼角的皱纹,还有枯黄稀疏的头发,这一切大幅度地拉低了她的美貌。再佝偻一点,不仔细看,完全有可能被人喊大娘、阿婆。

  果然小说里描写的陋室明娟都是骗人的,在穷苦的生活环境下,没有哪个女人还能维持住年轻时的美貌。

  丁诺悲愤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决定等找到了叶啸云,一定得好好地报复他一通。

  当然,等和这本书里系统的化身相逢,她也得把他捶一顿,谁叫他每次开局都把她搞得这么惨兮兮。

  她和儿子又过了小半年的苦日子,突然有一天,外面传来消息,战事平息了,敌军投降了。

  丁诺对此倒没有特别惊讶,这和她小说里的剧情走向一致。

  她关心的是,叶啸云现在的情况。

  左邻右舍同情他们孤儿寡母,在有一点余粮的时候会匀出一些来救济他们,也会定期帮着她打探消息。一天中午,烈日浇头,她正从集市上背着一袋烂菜叶往回走,大太阳晒得她昏昏沉沉,这时邻居家的小儿子从后面追上来,到她正面截住她,欲言又止。

  丁诺叹了口气:“说吧,没关系的,大悲大喜我都承受得住。”

  她料定了叶啸云也不会死在战争中。

  邻居的儿子告诉她,叶啸云在战争中屡次立下汗马功劳,军功在手,在军营里升官极快,现在在京城已经当上了大将军。

  邻居的大儿子也在军营中,在战争中侥幸存活,但没有什么军功,至今还是无名小卒。隔一段时间往这边寄一封家书,汇报情况。

  叶啸云升作大将军,也是他寄回来的家书里说的。

  “好事啊,”丁诺听完,不咸不淡道,“还有吗?”

  邻居家的小儿子还不曾及冠,没怎么见过世面,一直留在父母身边帮手,见自己带来的劲爆消息也没换来丁诺一个惊讶的表情,他有些失落。

  “丁婶儿,你好像也不怎么高兴啊?”

  丁诺听到这个乡土气息满满的称呼,嘴角一抽。

  “我也没什么可高兴的,他虽然做了将军,可也没见往家里寄一封信,寄一点钱,连这个消息还是托了你家大哥的福气,才传到我的耳朵里。”丁诺轻叹道,“你说我高兴啥呢?他还记不记得我都说不定。”

  邻家儿子确实还从哥哥的家书里知道了另一重消息,虽然还没有落实,可风声传出来了,八字已经有了一撇半。

  这对丁诺来说绝不是好消息,他很犹豫,究竟要不要说。

  没想到丁诺已经摸到了这个消息的门道,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可能面对的情景道了出来。

  “有传言,皇上有意将六公主许配给叶将军。”邻家儿子忐忑地端详丁诺的脸,随后立马补充,“丁婶儿,我大哥也说了只是传言,你先不要往心里去——”

  丁诺笑着拍拍她肩膀,安抚他:“我都猜得到,你不要紧张。辛苦你还专门为了告知我跑这一趟了。”

  “婶儿,你也别难过。”邻家儿子笨嘴拙舌,绞尽脑汁试图安慰她,“你不是还生了叶将军的儿子吗,母凭子贵呀!他不来找你,你去京城找他,有儿子在,怎么着他也不该冷落了你。咱平民百姓,没法儿跟公主争地位,做不了正房,可也能做个侧室,下半辈子不愁——”

  他在丁诺耳边叽叽咕咕了一路,三言两语便将她幸福无忧的下半生勾勒出来。丁诺无奈地忍受他一路聒噪,想想这孩子也是好心,便没有反驳他,分别时又对他道了一次谢。

  邻家儿子说的这些都不靠谱,但唯独说对了一件事。

  丁诺确实决定要去京城找叶啸云。

  地位威名,战功赫赫,又有温香软玉在怀,叶啸云无论放在哪本小说、哪段历史、哪个时代,都堪称人生赢家。

  他当然不可能再回头来找她这个黄脸婆。

  哪怕这个黄脸婆在他当年身无分文的时候义无反顾与家庭决裂,跟定了他。

  男人是不讲道德的,也只有在与前途身家性命相关的时候,他们或许会把道德扯过来当遮羞布。除此之外,讲道德无利可图。但是能成功的男人,十个有十个,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丁诺若是自己不主动点,这本书的任务就没法执行下去了。

  她是个行动派,这几天就把屋子里的东西收拾好,财产清算完毕,仅剩的值钱玩意都变卖了做路费,在一个清晨给屋子落锁,抱着儿子出发了。

  当然,也没忘了她的好邻居。临走前,她去邻居家门口留了一只耳环,权当感谢这些年他们对她母子俩的帮助。这耳环还是做姑娘的时候,母亲送给她的。

  古代背景不比现代,交通极其不发达,她身上的钱又不多,没法总是坐马车,大部分时候都得靠一双腿走。钱不够用了,就随便找家铺面打打零工,攒够了路费再出发。

  她带着一个拖油瓶,赶路的速度像乌龟爬,幸而路上碰到一支商队,也是去往京城的,商队的头领心善,念及他们孤儿寡母赶路不易,带上了他们,让丁诺每天帮着他们做做饭跑跑腿。

  到达京城的前一夜,他们最后一次歇脚。商队中的各位都很放松,喝着小酒,开始八卦时事。一个脸上留了一道长刀疤的男人笑道:“明儿就是叶啸云叶将军和六公主大喜的日子,哥几个有没有考虑去看看热闹啊?”

  丁诺正在边上添柴火,闻言手上动作一顿。

  商队的男人都粗枝大叶,没人注意到她脸色的变化。他们听了刀疤男的馊主意,都哄笑起来。

  “将军娶公主,跟我们这帮大老粗有啥关系?忙完这一趟,回家抱自己婆娘不好吗?”

  “就是,我那婆娘黏人得很,我出去跑了这么久,她肯定想死我,明天指不定怎么折腾我!”

  男人们纷纷笑他要被榨成干了。

  “我儿子,我闺女儿,嘿,都等着爹爹回家呢。将军公主啥的,他们爱热闹就热闹去吧!再怎么着,也轮不到咱去闹洞房。”

  这些在外奔波的男人,意外地还挺念家。

  丁诺神色有些黯然。

  商队头领叫住她:“丁妹子,明天你也能去找你男人了。不过要哥说呢,你这男人也忒不负责,老婆孩子跋山涉水,他自己倒好,也不知道挪挪窝。咱哥几个家都在京城,这一路也算是有缘分,你那男人要是欺负你或者不认你,你来找我们,我们给你出气!”

  他们喝多了,空前地意气风发。

  “对,我们给你出气!”

  丁诺心里涌上一股暖流,她站起来,给他们深深鞠了一躬:“多谢各位大哥一路照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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