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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死亡的日记

狐狸与夜莺 草灯大人 2977 2024-10-19 10:07

  

  胡离的房子买得远,三环以内的房价太贵,他没想着向二老伸手要钱,所以凭借自己的工资只能买到偏近的郊区,开车过去至少要四十分钟。

  蒋夜莺初来黄山区,就以租房不便住在了胡离那里。她死皮赖脸没提搬出去,胡离也不好开口,就默许她磨蹭一段时间,一住就是足足一整年。

  一个月前,从胡离家搬出来的时候,蒋夜莺还在想,这下好了,给他们两人腾位置了,这房间隔音好,做什么都打扰不到外人。这样一想,她的鼻尖又泛酸,薄薄的雾被风刮着,刺入肺中,如刀尖在腔壁上刻,疼得她眼泪也扑簌簌往下掉。

  真丑,真怂。

  才刚刚听到消息,还没订婚呢,怎么就满腹委屈了?可她就是怕,一点恩爱镜头都不能看。一伤心,蒋夜莺就冲动搬了出来。反正胡离小叔叔也管她不着,她想怎样就怎样好了,没准死了,胡离还会因她的事情伤心,每日每夜想上两番,这就已经达到目的了。

  现在又要回到那里了……

  蒋夜莺莫名有些怀念那个家,里面每个角落都有她和小叔叔生活过的痕迹。是她和这个男人一齐住过的地方,在同一桌上吃过可口的饭菜,在每一条走道里赤脚游走,甚至还用过同一个卫生间,洗漱的杯子都整整齐齐排列在一起。

  这不叫同居,又叫什么呢?

  这算是他们俩的爱巢吗?

  蒋夜莺吃吃地笑起来,捂住唇,没让胡离瞧见。

  然而她的动作太明显了,低头时,绸缎一般滑溜的黑发往下晃,露出一截白得晃眼的脖颈,一下子撞进了胡离的眼睛。她这是天鹅颈,线条流畅,肤质细腻,在车内的暖色灯下,散发隐隐的光,撩人心弦。

  胡离下意识瞥了一眼,恍惚了一秒,迅速转过头,直视前方。车灯映不亮的地方,杂草丛生,像是一层层帷幕,将前路盖得结结实实,等闲闯不出去,受困其中。

  因夜太深,黑漆漆的。胡离刻意将车速挑慢,他问:“你在想什么?”

  蒋夜莺抬头,嘴角挂着星点笑容,摇了摇头,“没什么。”

  少女也是自己的秘密了,这让胡离有些感慨。

  总有一天,他的小姑娘不再是他的了,她会成为一个好恋人,好妻子,好母亲,由他代父,将她交到其他愣头青小伙子的手里。许是相处久了,就连他这样寡情的人也变得多情,总有种莫名的不舍。

  胡离眸光暗下来,下意识攥紧了方向盘,指节因用力而突起狰狞的骨痕,泛起淡淡的青白色。

  “小叔叔,我们晚上去哪里吃?”

  “去吃面,米饭不好消化,没有面食合适养肠胃。”

  “好呀。”蒋夜莺无异议,用赤忱的眼神,一脸期待地望向小叔叔。他说什么,她都会说好。

  她总是这样,只要是胡离带她去的地方,无论多远,她都会撩起碎花裙摆,欢天喜地地跟着他跑。就算是胡离把她丢到深山老林里去,只怕蒋夜莺也会装傻,牵着小叔叔的手,一齐走过这一段还未分别的路。

  她毫无戒备之心,特别是面对胡离的时候。他给她毒药,只要小叔叔说喜欢,她也会甘之如饴,含笑吃下。

  傻子。

  胡离不喜欢笨的人,可若是蒋夜莺,又觉得尚且能接受,勉强算是娇憨可人。

  等了一会儿,胡离说:“等吃完了,我再送你回去。”

  “送我回去?”蒋夜莺想起来了,之前她的确说在外租了房子,这才搬出来的。然而,那屋子在她爬半脊峰之前就退了,行李也一并打包送到了朋友的家里暂放。

  蒋夜莺绞着手指,支支吾吾:“但是我把房子退了,我还想像以前那样,住在小叔叔的家里。”

  胡离最近想了很多,他是个成年男人,也是过来人,如何不懂那隐藏在眼睛里的隐秘情绪?然而她对他或许只是多年相伴的依恋,说不上是什么特殊情感,得早日扼杀在襁褓里,避免它生根发芽,迎风生长。

  “你是成年人,不应该和我住在一起。”思及至此,胡离的声音也冷了下来,刻意压低的嗓音,每吐露一个字,就给人一种难言的压迫感,逼得人不敢与他对视。

  “那小叔叔再给我一段时间,我找到房子再搬出去,行吗?”蒋夜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微咬下唇,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他,很难叫人不心软,特别是他一手养大的姑娘,一个眼神就能击中他的七寸。

  罢了,是他欠她的。

  胡离不再言语。

  蒋夜莺也有自知之明,这是给她面子呢。

  只不过……她背对胡离,狐黠一笑。她就是死也要赖在小叔叔家不肯走,能拖一天是一天。

  等到了面馆,酸菜牛肉面还没上来。蒋夜莺先点了半斤猪骨卤肉,她用小刀将卤肉从筒骨侧面割下,蘸着酱料往嘴里塞。那小碟的酱料看起来黑漆漆的,却装了芝麻油与海天酱油,以及一种又酸又辣的特质秘酱,混合在一起,滋味爽辣可口,让蒋夜莺不自觉多吃了几口。

  她的胃口本就好,几两肉下毒,又吸溜吸溜吃了足足一大碗面,这才后仰靠到座位上,整个人如重活一世般畅快,长长吐出一口气。

  胡离慢条斯理地喝了口汤,用纸巾擦嘴角,问:“饱了?”

  蒋夜莺点点头,正想挪动一下身子,又被胸口左侧口袋里的东西膈应了一下,刺到皮肤,有些疼——原来是那张日记纸折叠起的棱角。

  “哦,对了,还有这个!”蒋夜莺和胡离报告,“我找到了第二张日记!”

  “上面写了什么?”胡离轻声问。

  “还没看,不知道呢!”蒋夜莺将其摊开,因为是包厢,没人能听到这里的动静。她小声念着纸上的文字,许是因为记录恋爱小事,用词柔美至极,不得不说,少女情怀总是诗。

  “自从上次在书里塞过那张纸以后,我就一直蹲守在书店的角落,等待他的回应。

  过了好多天,他终于又来了。我心急如焚,却不敢惊扰他,只能躲到书架后面偷偷看他。

  有没有看到我的纸条?会不会给我回信呢?

  我一遍一遍地想:一下懊恼自己写字匆忙,字迹还不算工整;一下又担忧他觉得无聊,不会回信,空欢喜一场。

  要是他觉得我可笑怎么办?

  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古怪的人,好像跟踪狂一样,在他用过的书里留下这样大胆热辣的搭讪问话。

  我等到日落西山,他才离开了书店。

  确认他走之后,我急忙翻开书去看,里面的纸条果然有翻动过的痕迹,一侧有了新的答复——我叫安循,这本书我看完了。你如果喜欢,可以借走。

  看完了,也就是说他不会再翻阅这本书了吗?

  那这张纸条也就失去了沟通的意义,由我带回家,收藏好它。

  我猜不到他下一本会看什么书,只能抱着侥幸的心理,时不时来这家书店看书,然而他像是人间蒸发一般,再也不见踪迹了。

  他叫安循,我知道他的名字。每每梦回,唇齿间还会翻检、咀嚼这个字眼。

  是讨厌我了吗?所以再也不来这间安逸风雅的书店了。

  当然,我和他再次见面了,在秋天刚刚到来的这一天。”

  日记至此,戛然而止。

  这时,蒋夜莺脑海里突然有一个极其恐怖的想法:这本日记是否会记到雪臣死之前的那一天呢?

  难道是一本通向死亡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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