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海船上的厨子
第七章 出海前的准备
出海前的准备时间比乡绅想的要长些,最初的设想没有实现,甚至我也没能留在利维塞大夫身边,因为他要去伦敦物色一名合适的医生来接替他现在的职位,而乡绅则在布里斯托尔忙于公事。至于我,就只得待在庄园内,归看守猎场的老雷德鲁斯照管,活像在坐牢,但我满脑子怀着出海梦以及对未知岛屿和探险的如痴如醉的期待。大把的时间被我花在了琢磨地图上,任何细枝末节我都不会放过,把它们牢牢地印在了脑子里。坐在管家房间的壁炉边,我畅想着从各个可能的方向登上那座岛屿,翻遍每一寸土地,并无数次爬上那座叫“望远镜”的小山,站在顶峰上,尽情领略变幻着的无限风光。有时候,我们跟成群结队的野人厮杀;有时候,岛上漫山遍野都是狰狞的怪兽,一路追赶我们。不过,随后的探险经历竟然比我所有的想象都要来得奇特而且惨烈。
一个又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终于,在某个晴朗的日子里,我们收到了一封写给利维塞大夫的信。信封上有一句附注:若利维塞大夫不在,可由雷德鲁斯或者小霍金斯开启。于是,我们,准确地说,是我,撕开了信封,因为猎场看守雷德鲁斯只认得印刷体。信里传达了如下重要消息:布里斯托尔老锚旅馆
17××年3月1日
亲爱的利维塞先生:
由于我不清楚你目前究竟是在庄园还是在伦敦,所以这封信我一式写了两份,分别寄往上述两个地方。
帆船已经选购妥当并准备就绪,正停泊在港口,随时待命。这艘帆船可以说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而且操作方便,连小孩子都能驾驶它。它的载重量为两百吨,船名为“西斯潘尼奥拉”号。
能买到这条船,还多亏了我的老朋友布兰德利先生,他可是个心肠最热的好人,为我这桩事儿,他当真费了不少心。而且,布里斯托尔的人,听说我们要去寻宝,个个都争着要去。
“雷德鲁斯,”我念到这里停了下来,说道,“利维塞大夫肯定会不高兴的,乡绅还是把这事儿给抖搂出去了。”
“哼,他们俩到底谁说了算?”猎场看守气冲冲地吼道,“我才不相信乡绅会因为利维塞大夫的一句话就闭上嘴!”
我懒得跟雷德鲁斯多费口舌,接着往下念信:“西斯潘尼奥拉”号是布兰德利先生费尽周折才搞到手的,只花了区区几个小钱儿。布里斯托尔的那帮刁民都跟布兰德利先生过不去,他们说布兰德利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还说“西斯潘尼奥拉”号本来就是布兰德利自己的船,说他在卖给我的时候敲了一大笔竹杠——这真是天大的毁谤。不过,倒是没人敢否认这是艘好船。
到目前为止,进展还算顺利,尽管装配索具之类的工人动作慢得出奇,好在完工只是早晚的事儿,最让我烦心的是上哪儿去找合适的船员。
我本来指望凑足二十来号人,万一途中遇到土著、海盗或讨厌的法国人,也好有足够的人手披挂上阵,结果我使出浑身解数才找到六七个。说来也巧,幸运之神为我派了个求之不得的人来。
当时,我正站在码头上,很偶然地跟那人聊起来,原来他是个老水手,眼下开了一间小酒馆儿,布里斯托尔的水手没有他不认识的。在岸上,他的身子骨不怎么利索,他想在我们的船上谋个厨子的差事。
那天早上,他一瘸一拐地来到码头上,只是想闻一闻海水的咸味。
我完全被他打动了,换了你也一样。纯粹出于同情,我当场就答应了他的请求。我们船上的这名厨子,人称“高个儿约翰·希尔弗”,是个独腿儿。正是因为他丢了条腿,我才觉得他更可靠,因为那条腿是他在霍克将军手下为国效力时丢掉的。利维塞,他居然连养老金都没得到!想想这是什么世道!
好啦,先生,我本以为只是找到了个厨子,没想到一下子就凑齐了所有的船员。因为没过几天,希尔弗就召集了一帮最能吃苦耐劳的船员来让我过目,他们可不是假把式,只需看看他们的脸孔就知道了,简直就是一支敢死队,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跟任何一艘护卫舰过招。
高个儿约翰甚至从我已经雇佣的六七个人中剔除了两个。当时他告诉我,他们只不过是两个累赘,这么重要的探险要是带上他们,恐怕会被拖后腿。
我现在的状态好得不得了,身强力壮、精力旺盛,胃口大得像头牛,睡起觉来像截木桩,但是,只要听不到我的水手老伙计们在绞盘周围走来走去的声音,我就浑身不自在。钱财如粪土,我一门心思想的是扬帆远航。利维塞,你要是不嫌弃我,就赶紧动身过来吧,一刻也别耽搁。
让小霍金斯快点去跟他母亲道个别,叫雷德鲁斯护送一下,然后吩咐他俩火速赶到布里斯托尔来。
约翰·特劳尼
另外:我还忘了告诉你,布兰德利先生说要是我们到八月底还没回来的话,他将另派一艘船去接应我们。他还给我们挑了个船长,是个讲原则的人,可惜有点儿固执,总的来讲算是个难得的人才。高个儿约翰·希尔弗挖了个叫埃罗的能人来当大副。吹哨子调度船员的水手长,我也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选。总之,利维塞,我们的好船“西斯潘尼奥拉”号上都是些能打硬仗的精兵强将。
再告诉你件事儿,希尔弗可不是个穷光蛋,我查实过,他有银行账号,而且从来没有透支过。他跟我们出海以后,酒店交给他老婆打理。他老婆是个黑人,我估计希尔弗重操旧业,再次出海,不光是身体原因,还跟他老婆有关。你我都是老光棍,随便猜猜,无妨吧。
约翰·特劳尼
还有:霍金斯可以在他母亲那里住一宿。
约翰·特劳尼
这封信让我兴奋得不知说什么好,反正是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如果说我曾经瞧不起过谁,那这个人就是老汤姆·雷德鲁斯,他除了发牢骚和唉声叹气,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做!他的手下都巴不得顶替他出海,但乡绅不乐意。乡绅在下人面前总是说一不二的,除了老雷德鲁斯,谁都不敢嘀嘀咕咕。
第二天一早,我和雷德鲁斯就回到了“本鲍将军”旅店,我发现母亲身体不错,精神也很好。那个搅得我们家一直不得安生的船长,已经去了他再也闹腾不起来的地方。乡绅已经差人把所有被砸坏的东西都修好了,大厅和招牌都重新漆了一遍,而且新添置了一些家具,酒吧间里特地为我母亲安了一把扶手椅。乡绅还找了个男孩儿给我母亲当学徒,免得我走了之后店里缺帮手。
直到见到那个男孩儿,我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在这之前,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即将出发的探险,压根儿没想过要离开家。跟在母亲左右的不再是我了,而是那个笨手笨脚新来的伙计,我忍不住心酸落泪。那个男孩儿没少挨我的剋,因为他是新手,我得不停地纠正他、斥责他,他好歹算是有所长进。
过了一夜,第二天吃罢午饭,我和雷德鲁斯就又徒步上路了。我告别了母亲,告别了陪伴着我长大的小海湾,告别了我心爱的“本鲍将军”旅店——虽然重新漆了招牌,它不如从前可爱。临了,我还是想起了老船长,他总是歪戴着帽子在海滩上走来走去,还有他那张带刀疤的脸,以及那副老式黄铜望远镜。转过拐角之后,我的家就再也看不见了。
傍晚的时候,我们在长满石楠树的“皇家乔治”旅店门前上了邮车。我被夹在雷德鲁斯和一位矮胖的老先生之间,尽管晚上很冷,邮车又走得飞快,我还是一上车就呼呼大睡,过了一站又一站,不管是上山还是下坡,我都睡得死沉死沉的。直到肋骨被人捅了一下,我才醒过来。睁眼一看,原来天早就大亮了,我们乘坐的邮车已经停在了城里某条街道的一幢大宅子前。
“我们到哪儿了?”我问。
“布里斯托尔,”雷德鲁斯回答道,“下车吧!”
为了方便监督船上的进展,特劳尼先生住在了码头远端的一家旅馆。我们沿着码头往旅馆走,一路上大开眼界,见到了各式各样来自不同国度的船只,它们大小不一、装备各异。有艘船上,水手们边干活儿边唱歌。另一艘船上的水手悬在我头顶上方的高处,他们攀附的绳索看起来比蜘蛛丝粗不了多少。我虽然在海边长大,但似乎从没像现在这样接近大海,焦油和海水的气味都是那么新奇。
那些最宏伟的船头雕饰,我还没有近距离瞧过呢。水手多得随处可见,他们耳朵上穿着耳环,胡子往上卷成圈儿,辫子上抹着发油,走起路来大摇大摆——这是水手特有的步态。即便我见到了一大群皇帝或主教,那股子兴奋劲儿也不过如此。
现在,我自己也要出海了,而且是乘着大帆船去!船上也有吹哨子的水手长、留马尾辫会唱歌的水手。我就要出海了,踏上那个神秘的岛屿,去寻找埋藏在那里的金银财宝。
我还在想入非非,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大旅馆,只见特劳尼先生身穿臃肿的蓝色衣服,打扮得像个海军军官似的。他面带笑容地迎出门来,竟然迈着典型的“水手步”,学得还蛮像。
“你们来啦!”乡绅大声地跟我们打招呼,“大夫昨晚上也从伦敦赶来了。太棒了,船上的人手都到齐了!”
“您好,先生!”我兴奋地叫着,“我们什么时候出海?”
“出海!”他说,“就在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