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辩证法和分析的层次
正如之前讨论的,黑格尔的唯灵论使他能够不需要相对独立的分析层次,因为,即使在自然中,在外在性原理最强大的地方,自然依旧是一个有机整体,这个整体仅仅是理念的外化。相反,资本辩证法的物质性使得我们需要分析层次,因为使用价值并不像黑格尔的精神串联起物质宇宙那般轻松地串联起历史的物质性。在资本的辩证法这里,辩证的逻辑只是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的语境中才能发挥作用,在这个社会里,自我增殖的价值能够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使在中层理论这个还相当抽象的层次上,价值都远不是自我增殖的,因为它受到各个阶段特有的各种结构的支持和反对。考察这一点的一种方法是:考察价值在控制使用价值时需要哪些支持,因为使用价值既不是理想的,亦不是完全温顺的。举例来说,在重商主义这个阶段上,价值必须间接地控制劳动和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的特点是,它是输出体系。由于这个体系缺少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因此它也缺少对产品的控制,为了阻止佃农生产者偷窃产品而自行交易——他们这样做很有可能赚取比生产商给的小额工资更多的货币——资本就支持通过严苛的反盗窃法。
这意味着,尽管在更加具体的分析层次上资本的逻辑在一定意义上是“在场”的,但绝不能把这些层次上发生的事情理解为资本逻辑的直接表达,也绝不可能简单地以任何方式从资本的逻辑中演绎出来。相反,我们需要把资本的逻辑转换为由资本逻辑引起而又相对独立于资本逻辑的制度形态。举例来说,我们从资本的辩证法中知道,资本具有集中的抽象趋势,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在19世纪最后20多年的时间里,是哪些制度安排产生了快速的合并运动。这些制度安排——例如,有限责任、合资公司,与重工业有联系的规模经济,不断加剧的国际竞争,不断增长的金融产业,严重的国际萧条,特定的技术等——都是相对独立于资本的内在逻辑的。中层理论需要对特定阶段上的结构机制做独立的研究和考察,我们只能通过资本逻辑的知识来理解这些机制。简言之,中层理论的知识对象并不是有机的,因为它并没有被自我增殖的价值统一为一个总体。但是,既然我们在这一层次上的目标是理解特定阶段上的资本积累的运作方法,纯粹资本主义社会理论就可以为理解某个阶段上的各种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提供指导原则。考虑到中层理论上的特殊物质形式以及具体东西的层次,我们在这一抽象层次上必须放弃辩证认识论,接受在辩证法的指引下提出的结构主义。
辩证法成了背景,一直指引着我们发展特定阶段上的资本积累类型理论或特殊历史事件和历史局面的理论。例如,我们想要理解19世纪60年代英国的那场经济危机。首先,资本辩证法会勾勒出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阶段性危机的机制。其次,自由主义的阶段理论会把在自由主义这个特定阶段的制度之下危机可能采取的特殊形式理论化。最后,历史分析在更抽象的层次指引下,会发展特定的危机理论,这些危机可能是由下述情况引发的:铁路财团或银行的失败,收支失衡,美国内战引发的棉花短缺等。
历史分析相对独立于阶段理论,后者仅仅把与资本积累的特定类型有关的抽象趋势和可能性理论化了。历史分析关注的是现实结果,因此要达到最佳的结果不仅需要详细的经验研究,而且需要更抽象层次上强有力的理论铺垫。从一定意义上说,资本的逻辑在历史分析这个层次上依旧有其作用,但是更好的做法是把它转换为具有情景特征的多个逻辑,使它们在语境力场中发挥作用。在这一层次上,以辩证法、结构方法为基础的经验主义似乎是恰当的认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