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本杰明·富兰克林
当今社会,某些阶层中的人有一种倾向,他们怀念共和国过去的好日子。他们认为,那时,上帝在天国俯视着人间;劳动者为挣一块银币,每天埋头工作十个小时;淳朴的生活美德到处盛行;位于查尔斯河和波托马克河沿岸的阿卡迪亚已经收复。
但是,这些人似乎忽视了真正造就美国文明黄金时代的一个细节,那就是独立——普通人不同寻常的独立。
在我们单一化、标准化的神圣文明中,距今仅仅一百五十年前的大革命时期,那些站满历史舞台的高贵人物,如今在哪里?是啊,他们在哪里?
他们是多么了不起的人,具有无与伦比的创造力!
他们不是那种在小说里被描述成的所谓高尚伟岸的英雄人物。他们也到酒馆里寻求温暖、舒适以及一种令人愉快的社交气氛。他们博爱,虽然不见得总是那么明智。他们在每个商业协议中分毫必争。他们经常拿出相当可观的一笔钱押赌在某一匹马上。他们写一手漂亮的花体英语,无须借助词典就能阅读标准拉丁文,而且毫不隐瞒地承认对希腊古典作家的语录有某种偏爱。
他们爱憎分明,恨起来残酷无情,但是他们也会将自己最后的一个便士送给朋友,帮助其搬出破败的房子或走出破产法庭。
他们虽然吝啬、恶毒和残酷无情,但是无论他们做什么,仍然保持自己的本色。
是的,他们的确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良民。他们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品位来决定自己的衣食住行。即使在宗教和政治这样的重要问题上,他们也会跟着感觉走,对有关异端的指责——不太开明的社区成员很快就会交头接耳地这样指责他们——毫不在乎。
就现代社会来说,这是一种危险的生活方式,可能导致商业失败或者无法进行正常的社交活动。
但是,我们国家的缔造者,对此却从不担心,只在乎“事实上的成功”。在过去七十年里我们对于这种“事实上的成功”听得太多了。
他们会说:“珠宝、房子、股票、证券、马匹和马车都是好东西,但是它们的用处还不够大。这是个世俗世界,所有物质的东西都不会经世不朽。今天我们很有钱,明天我们可能就会成为穷光蛋。但是有一种东西,无论是上帝还是凡人都无法从我们身上剥夺掉,那就是我们的人品。这是一种先天和后天特征的奇妙组合,名叫‘个性’。我们每个人都具备了这种难得的品德,世界就会变得非常美好。”
终将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将意识到这些严肃认真的建国先辈留给我们的令人惊奇又让人向往的遗产,并依靠幸存下来的一些碎片来重塑它们。如果我们恰好比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大多数同代人更了解他,应该归功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个天才在他那坦率的“自传”中随意就泄露了他灵魂深处的秘密,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即便后来再多的官方“传记”都不能消除这种印象。
富兰克林不是个贵族。尽管他跟国王见面、与公爵共餐以及给伯爵夫人们讲笑话的次数比大西洋西海岸的任何人都多,但是他的出身非常一般。
他是一个贫穷的英格兰移民的孩子。十七世纪后半期,他的父亲从英格兰的北安普敦郡移民到马萨诸塞州的米德尔塞克斯县。
他刚学说话的时候,就有人教他学文化。还不到十一岁,就到父亲在波士顿开办的肥皂厂干活。
三年后,他在他同父异母兄弟开办的印刷厂得到一份合意的工作。他这位同父异母的兄弟当时担任著名的《新英格兰报》编辑兼出版商。
从那天起直到他漫长而活跃的生命结束之时(他享年八十四岁),他从未远离过排字工作。
然而,波士顿留住这个年轻人的时间不很长。人们认为他是个太激进、太坦率的“自由思想者”,以至无法取悦仍然主宰那个地方的牧师们。因此,十七岁时,他背起行囊,搬到纽约去住,并开始其流浪学徒的生涯。他从纽约到伦敦再到费城。费城后来就成了他的家乡。从那时起,他干了很多种职业。直到大革命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并且使他成为一个政治家。
他发明了一种新的铅字;他在印刷他的《宾夕法尼亚报》时试验一种油墨;他自学了拉丁语、西班牙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他帮助创建了美国哲学研究会;他担任过殖民地的邮政总局长,他加速发展邮政业务,直到纽约每周能够收到三批来自费城的邮件;他是第一个成功地反对清教徒安息日的叛逆者;他星期天看书学习,不去听别人贩卖的学问。他研究造成地震的原因,改进了著名的富兰克林壁式取暖炉;他使他的家乡有了一个充足的街道照明系统;他因发明新型的富兰克林棒,并且因这种避雷针普及世界各地而获得了设在伦敦的皇家学会颁发的科普利奖章;他以理查德·桑德斯的笔名每年出版《穷人理查德年鉴》小册子,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圣诞节期间的每个桌子上都会摆放一本这样的小册子;他创办并经营过第一家公共图书馆;他担任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议员达十三年之久,他曾是他自己所在的州、佐治亚州、新泽西州和马萨诸塞州驻伦敦的殖民地代理人。在家时,他总是亲自将他的很多印刷品所需的纸张从仓库搬到印刷厂,他只打算做一个印刷工,做个普普通通的老本杰明·富兰克林。
当宗主国和殖民地在征税问题上发生争吵时,一开始,他试图尽自己所能达成某种妥协。但是,当他看到英国政府无法或不愿接受美国定居者的立场时,他就直言不讳地主张适度使用暴力。他用自己的以及所能筹措到的所有资金来支持自己的这种观点。叛乱的领导人默认他为大革命的一位非正式的元老。眼看着如果只是十三个联邦州,而没有别的国家的支持,打赢战争没有什么希望,这时,他们就请求富兰克林出国,看看能否做点什么。
新生的共和国陷入严重的财政困境之中。然而,这里生产的某些东西却是欧洲急需的原材料。受过清教徒和公谊会流派熏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能够达成最好的交易。他已经七十多岁了,但是,他似乎拥有一个永不衰竭的生命。此外,他还是唯一提倡自由的人,享誉国外。他仅凭自己的声望,就不会有被拒绝进入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大臣以及银行家会客室的风险。
在两个孙子的陪伴下,这位老人横渡大洋,乘着小小的“报复”号船经历一次可怕的航行之后,于1776年12月抵达法国海岸。
他接受的指示非常含糊。大陆会议甚至没有给他开具一个信用证。但是他运气不错,“报复”号船在途中俘获了两名英国商人,卖掉他们装运的木材和白兰地的所得使这位美国代表有了足够的零花钱,可以度过一两个月的日子。
那时的法兰西王国就像十五世纪前的罗马帝国一样。法国人(单指上层阶级,因为下层阶级无足轻重)的文明程度已经达到很容易给整个民族带来很大不幸的地步。几个世纪以来,他们一直居住在别具慧眼的建筑师们能设计出来的最漂亮的房子里;这些房子周围是最杰出的园林设计师设计的最漂亮的花园;他们的厨师都是世界最有名的;旧大陆所有作家都模仿他们的文学作品;他们的王宫是欧洲西部、中部和北部最优秀的年轻人的礼仪学校;即使在最偏远的小村庄,人们的交谈水准都令外来访问者目瞪口呆,他们的语调就像所有音乐厅的艺术大师演奏出来的那么动听。总之,他们享受最美好东西的时间太长,以至生活失去了味道,过去有过的每一种**都像寄宿学校的土豆泥那样淡而无味。他们为了获得一种新体验——一种新刺激——几乎愿意付出其拥有的一切。
就在这个时候,富兰克林博士出现在他们中间。这位老印刷工从未研究过心理学,但是他确实了解男人和女人。如果他要得到这个富有强大的民族的善意,他必须求助于他们的戏剧感。因此他变成一位演员,非常出色地扮演了他承担的角色。两年后,法国与叛乱的殖民地结成联盟,宣布向大不列颠开战。
他是如何办成这件事的呢?
那就是,最简单的方法,保持自己的本色。
那些习惯了乏味的繁文缛节的路易国王极其无聊的侍臣,突然发现面前站着一个令人愉快的老者。他戴一顶海狸皮帽,穿一件1730年流行的外套。他与他们谈话的方式就像他们是他的孙子们那样,而且他们要是表现好的话,他似乎会给他们一个“他自己果园里长出来的”山核桃或者苹果。
哦,上帝,终于有了件新鲜的东西。
法兰西为这个来自边远落后地区的哲学家感到疯狂。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法兰西全国所有的人似乎都亲眼看到过这位老者。从比利牛斯山到默兹河的小贩们带着他的雕像和半身石膏像。为了赶时髦,每个鼻烟盒和盛洗发水的大杯子上都必须有这位“自由使徒”慈祥的面部肖像。可爱的女士们都戴上“富兰克林”手镯或戒指。举国上下都为富兰克林而发狂。幸亏这位老印刷工拥有强壮的体格,才能够在为了他这位最尊贵的客人安排的无数宴会中坚持下来。
但是,几乎同时,这位可怜的老大使也遇到一些麻烦。
当他到达法兰西时,他发现另有两位美国代表已经捷足先登。其中一个名叫西拉斯·迪恩,是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诚实的北方佬。他已经在殖民地和欧洲大陆之间建立起一些非常有利可图的商业关系,并发现博马舍[1]是一个十足的美国迷,并愿意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帮助殖民地居民。但是这件事必须对法兰西当局保密。因此迪恩和博马舍制订了一系列巧妙的计划。
在巴黎,罗德里格斯·奥塔莱斯商行开张了。它同马德里的迭戈·加尔多基商号有密切的关系。不久,大宗的火药、枪支和军服开始抵达西印度群岛的法属港口。
巧的是,装载这些贵重货物的船只经常同来自纳汉特和普罗维登斯的快速帆船停靠在一起。两周后,谁都搞不清楚,本来要发送瓜德罗普或海地的这些火药,究竟是怎么被华盛顿将军军需部的人卸走的,那些本来要给法属巴斯特尔岛的土著人打鸭子用的枪支,竟然落到了宾夕法尼亚民兵手里。
无论英王陛下的大使如何强烈地谴责这种大肆践踏中立立场的行径,法国外交大臣都无法告诉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这种非法的交易要获得成功,必须绝对保密,不能记账,不能交换照会。这些走私者只能依靠彼此的诚信。
只要迪恩单独处理这件事,一切就很顺利。但,一旦他被迫同大陆会议秘密通讯委员会派到国外的第二位代表阿瑟·李合作,他的麻烦就来了。阿瑟·李是理查德·亨利·李的兄弟,里查德·亨利·李作为来自弗吉尼亚的代表曾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决议案,该决议案导致了《独立宣言》的发表。从职业来说,他既是医生,也是律师,但是他绝对缺乏一种平和的心境。他总是疑神疑鬼,所有跟他接触的人都是骗子和小偷。博马舍并不想帮助殖民地,因为他对民众自由这个问题几乎一无所知!不,他就是为了从中赚钱。迪恩不是一个爱国者,他花光了自己的全部个人收入来推动革命事业。不要相信这些。迪恩是一个贪赃枉法者,在巴黎过着奢靡的生活,而他的爱国同胞却在福吉谷[2]的洞穴中忍饥挨饿。诸如此类的事情,只有李诚实可靠。
大陆会议总是盼着出点丑闻,盼着搞个官方“调查”,这样就会使其代表有机会出头露面,因此非常重视李的指控,要求迪恩做出解释。迪恩多年来同时做着四十件不同的事情,他怎么可能说清楚十个月或十四个月前经手的钱款到哪里去了。
但是这个回答不能让法官满意。迪恩被召回,虽然不久他又恢复了清白(对他的清白,富兰克林从没有怀疑过),他却自愿流亡到英国,最后死在了那里。而李则成了美国宪法的仇敌,受到所有希望国家兴旺发达的人的唾弃。
富兰克林到达巴黎后,不希望自己受到打扰。侠义而慷慨的博马舍听到自己被他曾经为之做出很多牺牲的人们称为无赖和强盗,非常苦恼,不愿再主动提供帮助。但其他人给予了富兰克林帮助。法国广大人民赞赏这位美国使节的人品,坚定地支持他。这时,一个年轻的波士顿青年匆匆从大洋彼岸带来一个消息,说伯芬因全军被美国人俘获,北方领土几乎全部落入革命者手中。
四天后,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传到了法国首都,法国外交大臣给富兰克林捎话说,愿意在他方便的时候会见他。两个月后,法国承认美利坚合众国独立,英国的回报是对美国宣战。
然而,这并没有使富兰克林在欧洲失去用武之地。在长达七年的岁月中,他仍然待在欧洲大陆,购买必需品,安排贷款,装备民船,解决下属之间的纠纷,促使其他国家结成商业或政治联盟,并通过他的参与给急需得到承认的事业增光添彩。
至于他本人,他已经年迈,几乎无所索求。伟大的伏尔泰曾经当着法国所有名流的面拥抱他。
对于一个真正的哲人来说,这种奖赏,足够了。
[1] 博马舍,法国剧作家,路易十六的宫廷钟表匠,创作了《费加罗的婚礼》和《塞维勒的理发师》的作曲家。
[2] 福吉谷,是美国的革命圣地。1777年冬,费城陷落,华盛顿率领残兵败将在这里休整,冻死、开小差的士兵不计其数,是整个美国独立战争中大陆军最艰难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