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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与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及特点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工作的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它一方面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说明了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一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另一方面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道德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对规范或准则中内化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职业道德是在教师劳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教师职业道德有自己的特点。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

  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即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善恶的专门体现性和对教育的专门适用性。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特点。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发展与教师这一行业有着密切的联系,教师职业的独特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的专业性。可以说,教师职业道德是关于教育领域是非善恶的专门性道德。因为它的一切理论都是围绕教师职业展开的。它不仅告诉人们教师职业何以为善的道理,而且指出了教师职业如何为善的途径。

  教师职业何以为善?教育是造福人类的事业。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未来,社会的兴衰,取决于教育和教师的工作。因为教师职业具有为善于社会、为善于人类的巨大价值,所以教师职业是非常神圣的,由此,教师职业道德揭示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教师职业不仅是一个光荣而重要的岗位,而且是一种崇高而愉快的事业。

  教师职业如何为善?从教师爱岗敬业的情感到乐业、勤业、精业的践行,从教师的言传身教到教师的自我修炼,从教师的钻研进取到教师诲人不倦的高尚情怀,从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到教师对整个社会的关心等,都广泛涉猎,形成教师职业道德特有的规范体系,无不包含着何以为善的道德策略。

  (二)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

  教师职业道德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教书育人。可以说,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教师职业道德的一切内容都是围绕这一根本问题产生的,都是与这一根本问题相联系的。

  古今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始终贯穿着教书育人的要求。如我国古代《礼记·文王世子》中就有“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之说,意思是:教师的职责是既要教学生有关事物的知识,又要让学生知晓立身处世的品德。苏联现代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告诫教师:“请你记住,你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教师和道德的引路人。在教师职业道德中,育人被视为教书的根本。”教师不应当只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和技巧,还要教育学生,这是教师的神圣天职。作为一名教师,如果只教学生读书写字、记诵经文,而不引导学生感受和理解做人的道理,那就不能为社会培养有益于社会的人。正如法国教育家卢梭指出,对一名教师来说,重要的问题不在于要他拿什么东西去教孩子,而是要他指导孩子去怎样做人。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面性

  在古今教育发展的长河中,教师职业道德越来越丰富,涉及了教师职业劳动的所有问题,充分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在教师劳动价值上,它向人们揭示了教师所从事的是人类的伟大事业,是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发展不可缺少的;在教师职业社会地位上,它肯定了教师职业的崇高性,把教师视为联系历史和未来的一个活的环节,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在教师职业职责上,它强**书育人是根本;在教师态度和情感上,它提倡爱岗敬业,以育人为乐;在教师形象上,它要求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教师职业行为品质上,它要求尊重信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关心集体,善于协作,要民主、平等、公正自律;在教师职业情操上,它提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廉洁从教,不慕虚荣;在教师职业业务上,它提倡不断学习、刻苦钻研,不敷衍塞责、要求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尽心指导、循循善诱……总之,教师职业道德充分体现了教师这一行业特有的教师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职责、职业形象、职业规范、职业良心、职业信念、职业作风、职业荣誉、职业情操等。

  (四)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教师职业道德的产生发展是社会和教师职业的需要,其功能具有多样性。它不仅对教师职业做出了重要的价值性论证和伦理性论证,而且有助于教师增强对自己职业的认识。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这一行业所特有的伦理现象和精神文化,构成了教师这一行业特有的精神风貌,影响着从业人员的内心世界,对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职业教化作用,使其认识自己的职业价值,培养起对职业的敬重感、自豪感、责任感,形成坚定的职业信念,成为职业工作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关于教师行为的善恶标准和观念意识,它不仅是衡量评价教师职业行为及其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教师行为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而且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对各种关系和矛盾加以调节和引导的重要依据,对教育活动中的人际关系以及人际关系中的利益关系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个体内在的获得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品质,不仅能够增强和提高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评价能力,而且能够增强教师言行示范的自觉性,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等。这些都说明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制定背景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背景下修订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年、1991年、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性转变。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对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9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

  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新《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但新《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但同时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如新《规范》中写入“保护学生安全”,这是由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

  新《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但“禁行规定”也并非包括了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一个阶段提出一些阶段性的、可操作的、具体化的要求,能够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要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促进师德水平。

  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核心内容解读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四)“教书育人”——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为人师表是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由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内容及解读

  (一)《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9年教育部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内容如下。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 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 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 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定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 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解读

  1.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基础教育步入了由全面普及转向更加重视提高质量、由规模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的新时期。《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可谓应运而生。

  一是素质教育的时代呼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素质教育,首要的是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人的问题。中小学班主任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规定》的发布,正是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是内涵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独特的教育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兢兢业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做了大量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必须看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对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和鼓励中小学教师愿意做班主任,努力做好班主任工作;迫切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障和鼓励班主任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学生、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情况,以真挚的爱心和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成长进步。《规定》的出台,正是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是学生成长的现实需要。学校教育是以班集体为单位来进行的,学校教育的各项工作,都跟班主任有关系,班主任既要关心学生的学习状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又要进行有效的班集体管理,保证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要组织学生开展班会、团队会以及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更要了解每个学生的身体、心理和思想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做每一位学生人生路上的引路人。对班主任教师而言,做班主任工作和授课一样,都是主业;对学校而言,班主任队伍建设与任课教师队伍建设一样重要。《规定》的出台,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在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2.《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特点

  新出台的《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明确了班主任工作量,使班主任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一直以来,班主任教师既要承担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的教学任务,还要负责繁重的班主任工作,使得班主任教师工作负担过重。《规定》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明确了班主任教师应当把授课和做班主任工作都作为主业,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来关心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二是提高了班主任经济待遇,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线,而享受的班主任津贴一直是按照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教计字〔1979〕489号)规定的标准。津贴标准低,已经远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这次出台的《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三是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使班主任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新出台的《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可以适当采取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

  四是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班主任有更多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规定》从班主任的职业发展、职务晋升、参与学校管理、待遇保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强调了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对班主任工作的尊重和认可,对广大班主任教师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激励。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对于稳定班主任队伍、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鼓励广大班主任能长期、深入、细致地开展班主任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3.《规定》对班主任工作的新要求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需要付出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对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的工作,要求班主任教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身心健康,富有人格魅力,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要适应新时期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变化,及时改进班主任工作,在学校育人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目标导向。要把学校教育目标落实到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过程中,切实把德育放在首位,注重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养和形成,培养学生健全、独立的人格。引导学生培养学习兴趣,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促使学生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是要注重公平,面向班集体每一个学生。班主任要关心每一个学生,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精心设计相应的教育方案,引导、帮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要特别注意关注学生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要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班主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不仅要关心他们的学习,更要关心他们的思想道德、身体、心理、人格等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

  四是要建立平等互信的师生关系。班主任要平等对待学生,建立和谐的、朋友式的新型师生关系。尊重学生,注重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方式,做学生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

  五是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成才的强烈愿望,帮助每一个学生建立不断提高进步的目标;善于发现和激励学生的每一点进步,让学生始终在成功的喜悦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

  六是要建立完善班级管理制度。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班级日常管理规范,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从小事、细微处着手,积极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学生自主管理,增进学生民主意识,培养学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七是要积极进行班集体文化建设。指导班集体通过开展班会、团队会、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形成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班风和有特色的班级文化,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八是要指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开发社区、学校和班级的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发展和道德养成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道德体验,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

  九是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地与其他课程任课教师、少先队、团委、政教处沟通,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集体教育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积极建立与家长沟通和交流的有效渠道,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加强与社会、社区的联系,善于利用各种资源让学生了解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也让全社会都来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营造良好社会育人环境。

  十是要大胆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动态管理模式和综合考评制度,建立并填好学生成长档案和记录袋。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化教育改革背景下班主任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创新班级管理和建设的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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