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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特

  

  星期五下午一点半,埃米特走近第一百二十六街的一栋褐石屋。

  ——又来了,那个肤色较浅的黑人少年靠在门廊顶端的栏杆上说。

  肤色较浅的那人说话时,坐在底层台阶的大胖子抬头看埃米特,面露热情的惊喜表情。

  ——你也是来挨揍的?他问道。

  他无声地笑着,浑身颤抖,这时房子大门开了,汤豪斯走出来。

  ——哎哟哟,他笑着说,这不是埃米特·沃森先生嘛。

  ——嘿,汤豪斯。

  汤豪斯停下脚步,瞪着那个肤色较浅的人,他稍微挡着道了。那人不情不愿地让到一边,汤豪斯走下门廊,跟埃米特握手。

  ——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我猜他们提前几个月放你出来了。

  ——因为我父亲的事。

  汤豪斯同情地点点头。

  肤色较浅的人郁闷地看着他们交谈。

  ——这又是谁啊?他问道。

  ——朋友,汤豪斯头也不回地答道。

  ——那个萨莱纳一定是能交很多朋友的地方。

  这次,汤豪斯确实回头看了一眼。

  ——闭嘴,莫里斯。

  莫里斯瞪了汤豪斯一会儿,然后郁闷地望向街道,那个笑嘻嘻的人则摇了摇头。

  ——走,汤豪斯对埃米特说,我们去散个步吧。

  两人一起走在街上,汤豪斯沉默不语。埃米特明白,他是在等和其他人拉开一些距离。所以埃米特也沉默不语,直到他们拐过街角。

  ——你看到我好像并不惊讶。

  ——嗯,达奇斯昨天来过。

  埃米特点点头。

  ——我听说他要来哈勒姆,就猜到他是来找你的。他要干吗?

  ——他要我揍他。

  埃米特停下脚步,转向汤豪斯,所以汤豪斯也停下脚步转过身。有那么一会儿,他们面面相觑,一声不吭——这两个肤色不同、出身不同的年轻人却有着相似的个性。

  ——他要你揍他?

  汤豪斯压低声音回答,像讲悄悄话似的,尽管周围没人听得到。

  ——那就是他要的,埃米特。他脑袋里有个想法,认为他欠我什么——因为我在阿克利手上挨了鞭子——如果我给他几拳,我们就扯平了。

  ——你怎么做的?

  ——我揍了他。

  埃米特有些惊讶地盯着他的朋友。

  ——他让我没得选。他说他大老远跑到上城是来算账的,而且明确表示,账不算清楚就不离开。我揍了他一拳,他非得要我再打一拳。两拳。他的脸上挨了三拳,他连拳头都没抬,就在我们刚刚站的门廊底下,就在那些小子面前。

  埃米特把目光从汤豪斯身上移开,陷入思考。他没有忘记,为了还清自己的债,五天前他也挨了一顿揍。埃米特不算迷信。他不喜欢四叶草,也不怕黑猫。可一想到达奇斯在众目睽睽之下挨了三拳,他有种不详的奇怪感觉。但这没有改变不得不做的事情。

  埃米特又看向汤豪斯。

  ——他说他住在哪里了吗?

  ——没有。

  ——他说他要去哪里了吗?

  汤豪斯顿了一下,然后摇摇头。

  ——他没说。但听着,埃米特,如果你一心要找达奇斯,那你要知道,不只你在找他。

  ——什么意思?

  ——昨晚来了两个警察。

  ——因为他和伍利逃狱了?

  ——也许吧。他们没说。但比起伍利,他们明显对达奇斯更感兴趣。而且我有种感觉,事情可能不仅仅是追查两个逃狱的孩子那么简单。

  ——谢谢你告诉我。

  ——应该的。在你离开之前,有个东西你一定想看。

  汤豪斯带埃米特走了八个街区,来到一条看起来更像西班牙人而非黑人社区的街道。街上有个杂货铺,三个男人在人行道上玩多米诺骨牌,收音机里播着一首拉丁舞曲。走到街区尽头,汤豪斯停下来,街对面是一家汽车修理店。

  埃米特转头看汤豪斯。

  ——就是那家汽车修理店?

  ——就是它。

  这家店的老板姓冈萨雷斯,战后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从南加利福尼亚移居纽约——街坊叫那对双胞胎兄弟帕科和皮科。从兄弟俩十四岁起,冈萨雷斯就让他们放学后在店里帮工——清洗工具、扫地、倒垃圾——让他们了解如何脚踏实地赚每一块钱。帕科和皮科了然于心。十七岁时,他们负责周末的打烊工作,便开始做起了自己的小生意。

  店里的大部分汽车送过来是因为挡泥板松动或车门有凹坑,除此之外都能正常使用。所以,每逢星期六晚上,兄弟俩开始把店里的汽车以每小时几美元的价格租给附近的男孩。在汤豪斯十六岁时,他约了一个叫克拉丽丝的女孩出去玩,她刚好是十一年级最漂亮的女孩。她答应后,汤豪斯找他兄弟借了五美元,向双胞胎租了一辆车。

  他计划准备一点野餐用的食物,载着克拉丽丝去格兰特将军墓[1],他们可以把车停在榆树下,眺望哈得孙河。可好巧不巧的是,那晚双胞胎兄弟唯一可租的车是一辆镀铬别克云雀敞篷车。那辆车看起来太酷了,让克拉丽丝这样的漂亮女孩坐在前排,一整晚盯着河里的驳船开来开去,那简直太遗憾了。于是,汤豪斯转而打开顶篷,打开广播,载着他的约会对象去第一百二十五街来回兜风。

  ——你真该瞧瞧我们当时的样子,汤豪斯说,那是在萨莱纳的一个晚上,他们在黑暗中躺在自己的铺位上。我穿着复活节盛装,衣服的蓝几乎跟那辆车一样,她穿着一条亮黄色连衣裙,后背开口很低,半个背都露了出来。那辆云雀可以在四秒钟内从零加速到六十迈,但我只开到二十迈,这样就能和所有我们认识的人、一半我们不认识的人打招呼了。我们沿着第一百二十五街行驶,经过特里萨酒店、阿波罗剧院和肖曼爵士俱乐部前面那些穿着考究的人。开到百老汇后,我就掉个头,再一路开回去。每绕一圈,克拉丽丝就会坐得更近一点,直到完全贴在我身上。

  最后,克拉丽丝提议去格兰特将军墓,把车停在榆树下。于是,他们去了那里,忘情地在夜色中亲热,直到两个巡警的手电筒照进车里。

  原来,云雀的主人是阿波罗剧院前面的某个穿着考究之人。因为汤豪斯和克拉丽丝一直在挥手,所以警察没费多少工夫就在公园找到了他们。打断这对小情侣后,一名警察开着云雀送克拉丽丝回家,另一名警察则开着警车送坐在后排的汤豪斯去警局。

  汤豪斯是未成年人,从没惹过麻烦,如果供出双胞胎兄弟,可能被严厉训斥一顿就算了。但他不是告密者。警察问他为什么会开着一辆不属于他的车,他说自己溜进了冈萨雷斯先生的办公室,偷走钩子上的钥匙,趁没人注意把车开走了。因此,汤豪斯没被严厉训斥,而是被判在萨莱纳服刑十二个月。

  ——来吧,他说。

  两人穿过街道,经过冈萨雷斯先生的办公室,他正在里面打电话,然后进入维修区。第一个车位停着一辆尾部凹陷的雪佛兰,第二个车位停着一辆引擎盖变形的别克路霸,这两辆车像是同一场车祸中的前后车。收音机在看不到的地方播着一首舞曲,在埃米特听来,可能跟他们经过多米诺骨牌玩家身边时听到的是同一首,但他知道也可能不是。

  ——帕科!皮科!汤豪斯的喊声盖过了音乐。

  兄弟俩从雪佛兰后面出来,穿着脏兮兮的连体衣,用抹布擦手。

  要说帕科和皮科是双胞胎,你乍一眼猜不出来——帕科又高又瘦,头发蓬乱,皮科又矮又壮,头发很短。只有当他们咧嘴大笑,露出大白牙时,你才看得出他们像一家人。

  ——这就是我跟你们提过的朋友,汤豪斯说。

  兄弟俩转向埃米特,对他露齿一笑。然后,帕科朝修理店最里面扬了扬头。

  ——在那里。

  埃米特和汤豪斯跟着兄弟俩经过别克路霸,走到最后一个停车位,那里有辆车被防水布罩着。兄弟俩一起拉开防水布,一辆淡蓝色的史蒂倍克露了出来。

  ——这是我的车,埃米特惊讶地说。

  ——可不是吗,汤豪斯说。

  ——它怎么会在这里?

  ——达奇斯留下的。

  ——车子没问题吧?

  ——差不多吧,帕科说。

  埃米特摇了摇头。真是完全无法理解达奇斯选择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不过,只要车回到手里,也能正常开,他就没必要弄懂达奇斯的选择。

  埃米特迅速绕了一圈,高兴地发现车上的凹坑没有新增,跟他刚买时一样。可打开后备厢后,他发现背包不见了。更重要的是,他拉开盖在备胎上的毛毡,发现信封也不见了。

  ——一切都好吗?汤豪斯问道。

  ——嗯,埃米特说着轻轻关上后备厢。

  埃米特走到车头,透过驾驶座的窗户瞥了一眼,然后转向帕科。

  ——你有钥匙吗?

  但帕科看向汤豪斯。

  ——我们有钥匙,汤豪斯说,但还有件事你得知道。

  汤豪斯还没来得及解释,修理店另一头传来一声怒吼。

  ——这他妈搞什么!

  埃米特以为是冈萨雷斯先生,因为儿子们没在干活儿而恼火,可转身却看到那个叫莫里斯的人大步走向他们。

  ——这他妈搞什么,莫里斯又说了一遍,但放慢了语速,让字一个一个地蹦出来。

  汤豪斯小声告诉埃米特,这是他的表弟。等莫里斯走到他们面前,汤豪斯不屑地回答。

  ——什么这他妈搞什么,莫里斯?

  ——奥蒂斯说你要交出钥匙,我简直不敢相信。

  ——噢,你现在可以相信了。

  ——可这是我的车。

  ——这车跟你没半点关系。

  莫里斯惊诧地盯着汤豪斯。

  ——那个疯子给我钥匙的时候你也在场。

  ——莫里斯,汤豪斯说,你一整个星期都在找我的茬儿,我真是受够了。所以,管好你自己,别等到我来收拾你。

  莫里斯咬紧牙关,瞪了汤豪斯一会儿,又转身大步离开。

  汤豪斯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像是一个人正努力回想被无关紧要的事打断之前想说的要紧话,这是对表弟的又一次轻视。

  ——你刚要跟他说车的事,帕科提示。

  汤豪斯想起来似的点点头,转向埃米特。

  ——我昨晚对警察说,我没见过达奇斯,他们肯定没相信。因为他们今早又回来了,在街区到处问问题。比如有没有见到两个白人男孩在我家门廊闲逛,或是开车在附近转悠——开一辆淡蓝色的史蒂倍克……

  埃米特闭上眼睛。

  ——就是这样,汤豪斯说。不管达奇斯惹了什么麻烦,看样子他是开着你的车去犯事的。如果你的车被卷进去了,警察最终会认为你也卷进去了。这就是我把车藏在这里而没有停在街上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是,说到喷漆,冈萨雷斯兄弟俩称得上是艺术家了。是不是啊,小子们?

  ——堪比毕加索[2],皮科第一次开口回答。

  ——等我们处理完,帕科说,连她老娘都认不出来。

  兄弟俩开始大笑,但见埃米特和汤豪斯都没跟着笑,就不笑了。

  ——要多久?埃米特问。

  兄弟俩面面相觑,然后帕科耸耸肩膀。

  ——如果我们明天开始,进展顺利的话,可以在……周一早上完成?

  ——对[3],皮科点头表示同意。周一[4]。

  又要耽搁了,埃米特想。但信封不见了,在找到达奇斯之前,他反正也不能离开纽约。而且,关于这辆车,汤豪斯说得对。如果警察正在积极地寻找一辆淡蓝色的史蒂倍克,那就没必要再开一辆这样的车了。

  ——那就周一早上吧,埃米特说,谢谢二位。

  在修理店外,汤豪斯提出陪埃米特走回地铁站,但埃米特想先了解一些事。

  ——当我们站在你家门廊时,我问达奇斯去了哪里,你犹豫了——就像一个人知道一些事,但不想承认自己知道。如果达奇斯对你说了他要去哪里,我需要你告诉我。

  汤豪斯叹了口气。

  ——听着,他说,我知道你喜欢达奇斯,埃米特。我也是。他是一个忠诚的朋友,尽管行事狂悖,满嘴跑火车,却有趣至极,我很高兴能认识他。可他也像那种天生没有周边视觉的人。他能看到眼睛正前方的一切,看得比大多数人更清楚,可一旦那东西向左或向右偏了一英寸,他就压根儿看不见了。这会给他自己,也给靠近他的人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我想说的是,埃米特,你既然已经拿回车了,要不别管达奇斯了。

  ——没什么比不管达奇斯更让我开心的了,埃米特说,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四天前,比利和我正准备开车去加利福尼亚,他和伍利开走了史蒂倍克,这就够麻烦的了。而我父亲去世前,他在汽车后备厢里放了一个装着三千美元的信封。达奇斯把车开走前信封还在,现在不见了。

  ——该死的,汤豪斯说。

  埃米特点点头。

  ——别误会:我很高兴拿回车。可我需要那笔钱。

  ——行吧,汤豪斯说,点点头表示让步。我不知道达奇斯住在哪里。但他昨天离开之前,想说服我跟他和伍利一起去马戏团。

  ——马戏团?

  ——没错。在红钩区。科诺弗街上,就在河边。达奇斯说他今晚六点要去那里看演出。

  两人从汽车修理店走到地铁站,汤豪斯绕了长长的一段路,给埃米特指认地标。不是哈勒姆的地标,而是曾经出现在他们谈话中的地标。在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当他们在田里并肩干活儿,或是夜里躺在床铺上时,就会提起那些地方。比如莱诺克斯大道上的那栋公寓楼,汤豪斯的爷爷曾在屋顶上养鸽子,也曾让汤豪斯和他兄弟在炎热的夏夜睡在那片屋顶。比如汤豪斯的高中,他曾是学校的明星游击手。还有第一百二十五街,埃米特瞥了一眼那片热闹的路段,在那个倒霉的星期六晚上,汤豪斯和克拉丽丝就是在那条路上来回兜风的。

  离开内布拉斯加州,埃米特没什么后悔的。他不后悔抛下他们的家和财产。他不后悔抛下父亲的梦想和坟墓。在林肯公路上才开了几英里,他就享受着离家越来越远的感觉,即使走错了方向。

  可当他们漫步哈勒姆时,当汤豪斯指着小时候的那些地标时,埃米特真希望自己能与这位朋友一起回摩根,哪怕只有一天,这样他也能指出自己人生中的地标,那些在萨莱纳讲来消磨时间的故事中的地标。比如他辛辛苦苦组装的飞机,它们依然挂在比利的**;麦迪逊街上的那栋两层楼房子,那是他在舒尔特先生手下帮忙建造的第一栋房子;还有那片广袤无情的土地,它或许打垮了他的父亲,但在他的眼中却从来不失美丽。是的,他也会带汤豪斯去看集市,就像汤豪斯毫不羞愧、毫不犹豫地带他去看那片令他遭难的热闹路段一样。

  到达地铁站后,汤豪斯跟着埃米特进站,一直陪他走到旋转门。分别之前,汤豪斯转念一想,问今晚要不要他陪埃米特去找达奇斯。

  ——没事的,埃米特说,我想他不会找我麻烦的。

  ——嗯,他不会的,汤豪斯同意。至少,不会故意为之。

  过了一会儿,汤豪斯摇摇头,露出微笑。

  ——达奇斯的脑袋里有些荒唐的想法,但有一点他说得对。

  ——什么?埃米特问。

  ——揍完他,我确实感觉好多了。

  注释:

  [1]尤利西斯·格兰特将军及其妻子的古典圆顶陵墓,一八九七年落成,位于曼哈顿上城莫宁赛德高地社区。

  [2]原文为西班牙语“Los Picassos”。

  [3]原文为西班牙语“Si”。

  [4]原文为西班牙语“El lu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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