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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特

  

  在埃米特高二开学时,新来的数学老师尼克森先生提到芝诺悖论。他说,在古希腊,一个名叫芝诺的哲学家认为,一个人从A点到达B点,必须先走完路程的一半。而从中点到达B点,则要走完一半的一半,接着再走完剩下那半的一半,如此循环下去。当你把从一点到达另一点所经过的所有一半相加,唯一的结论是这个人永远无法抵达终点。

  尼克森先生说,这是悖论推理的完美例证。埃米特认为,这是上学为什么浪费时间的完美例证。

  试想一下,埃米特想,要耗费多大精力才能提出这个悖论并让它一代一代传下来,还把它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让它于一九五二年出现在美国的一块黑板上——而五年前,查克·耶格尔[1]已在莫哈韦沙漠上空突破音障。

  尼克森先生一定注意到了坐在教室后排的埃米特的表情,因为下课铃响后,他让埃米特留下。

  ——我只是想确认你听懂了今早的课。

  ——我听懂了,埃米特说。

  ——你是怎么想的?

  埃米特看了一会儿窗外,不确定该不该分享自己的看法。

  ——说说看,尼克森先生鼓励道,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那好吧,埃米特想。

  ——在我看来,这种啰唆又复杂的方式想证明的东西,我六岁的弟弟用两只脚就能在几秒钟内推翻。

  在埃米特说这些话时,尼克森先生似乎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饶有兴趣地点点头,仿佛埃米特即将做出像芝诺那样的重大发现。

  ——你的意思是,埃米特,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芝诺似乎只是为了论证而论证,而没有追求论点的实用性。你不是唯一一个这么想的人。事实上,我们有个词是形容这种做法的,几乎跟芝诺一样古老:诡辩。这个词来自古希腊的诡辩家——就是那些哲学和修辞学老师,他们向学生传授技巧,让他们提出睿智或有说服力的论点,却不一定扎根于现实。

  尼克森先生甚至在黑板上写下了那个词,就在他画的从A点到B点路程无限等分的示意图下面。

  埃米特想,真是完美啊。学者们传承下来的不仅有芝诺的理论,还有一个专门的词语,其唯一作用就是形容将胡扯当成道理来教的做法。

  至少,当时站在尼克森先生的教室里,埃米特是这么想的。此刻,他走在哈得孙河畔黑斯廷斯镇上一条弯弯绕绕、绿树成荫的街道上,心里想的却是,或许芝诺终归没那么疯狂吧。

  —·—

  那天早上,埃米特清醒过来,感觉自己漂浮着——就像一个人在温暖的夏日漂浮在一条宽阔的河上一样。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盖着被子。茶几上有一盏带红色灯罩的台灯,将房间晕染成玫瑰色。可无论是床,还是台灯,都没有柔和到可以缓解他的头痛。

  埃米特呻吟了一声,努力想要起身,但房间另一头传来了光脚走路的啪嗒声,接着一只手轻轻地按住了他的胸膛。

  ——好好躺着,别说话。

  尽管她现在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头发向后挽着,但埃米特认出照顾他的人是昨晚那个穿着晨衣躺在他现在所躺之处的年轻女人。

  夏丽蒂转向走廊喊道:他醒了。过了一会儿,身穿一条巨大印花连衣裙的玛贝尔出现在门口。

  ——可不是,她说。

  埃米特再度起身,这次比较成功。可当他这么做时,被子从他的胸前滑落,他猛然发现自己光着身子。

  ——我的衣服,他说。

  ——你以为我会由着他们把穿着脏衣服的你放在我这里的**吗,玛贝尔说。

  ——衣服呢?

  ——就在那边的五斗橱上。现在,你不如起床,来吃点东西吧。

  玛贝尔转向夏丽蒂。

  ——来吧,亲爱的。你的守夜结束了。

  两个女人关上门,埃米特掀开被子,小心翼翼地起身,有点不自在地站着。他走到五斗橱前,意外地发现他的衣服已经洗过,整齐地叠成一堆,皮带卷起放在上面。在扣衬衫扣子时,埃米特不禁盯着昨晚看到的那幅画。他这才发现,桅杆倾斜不是因为船迎上了大风,而是因为撞上了礁石,有些水手吊在索具上,另一些水手则争先恐后地钻进一只小船,还有一个水手的脑袋浮在高高的白色尾流中,马上要么撞上礁石,要么被冲进大海。

  套用达奇斯说不厌的口头禅:没错。

  埃米特走出卧室,左拐时刻意不看那排令人头晕目眩的房门。在休息室里,他看到玛贝尔坐在一把高背椅上,夏丽蒂站在她身旁。矮茶几上放着早餐蛋糕和咖啡。

  埃米特坐在长沙发上,一手捂住双眼。

  玛贝尔指了指咖啡壶旁边的盘子,上面有个粉红色的橡胶袋。

  ——那边有冰袋,如果你想用的话。

  ——不了,谢谢。

  玛贝尔点点头。

  ——我一向不懂这玩意儿有什么好的。一夜狂欢之后,我可不想身边出现冰袋。

  一夜狂欢,埃米特摇着头想。

  ——发生了什么?

  ——他们给你的酒加了蒙汗药[2],夏丽蒂调皮地笑着说。

  玛贝尔蹙起眉头。

  ——那不是加了蒙汗药的酒,夏丽蒂。也不是他们。只是达奇斯玩兴大起罢了。

  ——达奇斯?埃米特说。

  玛贝尔指了指夏丽蒂。

  ——他想送你一份小礼物。庆祝你从劳改农场出来。但他担心你会紧张——因为你是基督徒,还是处男。

  ——基督徒也好,处男也好,没关系的,夏丽蒂表示支持。

  ——是吗,我可说不准,玛贝尔说,总之,为了营造气氛,由我提议敬酒,达奇斯会在你的酒里放点小玩意儿,帮你放松下来。但那个小玩意儿的效果肯定比他预想的更厉害,因为我们把你弄进夏丽蒂的房间后,你转了两圈就昏倒了。对不对,亲爱的?

  ——幸好你倒在我的腿上,她眨眨眼说。

  她们俩似乎都觉得事情的转折挺滑稽的。这却让埃米特气得咬紧牙关。

  ——啊,现在别生我们的气了,玛贝尔说。

  ——就算生气,我也不是针对你们。

  ——嗯,也别生达奇斯的气。

  ——他没有恶意,夏丽蒂说,他只是想让你开心。

  ——这是事实,玛贝尔说,而且是他买单。

  埃米特懒得指出,所谓的开心,比如昨晚的香槟,是用他的钱买的。

  ——从小时候起,夏丽蒂说,达奇斯就总会想办法让身边的人都能开心。

  ——不管怎么样,玛贝尔继续说,我们要告诉你,达奇斯、你弟弟和另一个朋友……

  ——伍利,夏丽蒂说。

  ——对,玛贝尔说,伍利。他们都在伍利姐姐家等你。但首先,你应该吃点东西。

  埃米特又用一只手捂住双眼。

  ——我想我不饿,他说。

  玛贝尔蹙起眉头。

  夏丽蒂向前俯身,压低声音说话。

  ——玛贝尔一般不会提供早餐。

  ——你他妈说得对,我不会。

  埃米特要了一杯咖啡和一片咖啡蛋糕以示礼貌,然后想到,礼貌常常对自己有益。因为事实证明,咖啡和蛋糕正是他需要的。他欣然接受了再来一份的提议。

  埃米特一边吃,一边问她们怎么会认识小时候的达奇斯。

  ——他父亲在这里工作过,夏丽蒂说。

  ——我以为他是个演员。

  ——他确实是个演员,玛贝尔说,可当他找不到任何上台的活儿时,他就会去当侍应生或餐厅领班。战后那几个月,他来到我们马戏团做领班。我猜,哈里当什么像什么吧。但大多数时候,他就爱自作自受。

  ——怎么说?

  ——哈里这人魅力十足,却嗜酒。所以,虽然他耍耍嘴皮子就能在几分钟内谈下一份工作,但也会因为喝酒而迅速丢掉一份工作。

  ——他在马戏团工作的时候,夏丽蒂插嘴,就让达奇斯跟我们待在一起。

  ——他把达奇斯带到这里?埃米特有点惊讶地说。

  ——是的,玛贝尔说,那时候,他大概十一岁吧。他父亲在楼下工作,他就在这间休息室干活儿。替顾客拿帽子,倒酒。他也赚了不少钱呢。但他父亲不让他留着。

  埃米特环顾房间,试着想象十一岁的达奇斯在这种地方替人拿帽子,倒酒。

  ——那时候不像现在,玛贝尔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时候,每到星期六晚上,马戏团座无虚席,只剩站的地方,有十个姑娘在我们这里干。来的不仅有海军造船厂的小伙子,还有上流社会的人。

  ——连市长都来,夏丽蒂说。

  ——后来呢?

  玛贝尔耸了耸肩膀。

  ——时代变了。环境变了。品位变了。

  这时,她略带怀念地环顾房间。

  ——我本以为让我们失业的会是战争,可到头来,竟是因为郊区的发展。

  临近中午,埃米特准备离开。夏丽蒂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啄了一口,玛贝尔和他握了握手,他感谢她们替他洗了衣服,给他吃了早餐,也谢过她们的好心招待。

  ——如果你能告诉我地址,我这就走了。

  玛贝尔看着埃米特。

  ——什么地址?

  ——伍利姐姐家的地址。

  ——我怎么会有?

  ——达奇斯没跟你说吗?

  ——他没跟我说。你呢,亲爱的?

  夏丽蒂摇摇头,埃米特闭上眼睛。

  ——我们为什么不查一下电话簿呢,夏丽蒂开心地提议。

  夏丽蒂和玛贝尔一同看向埃米特。

  ——我不知道她丈夫姓什么。

  ——唉,我猜你是倒大霉喽。

  ——玛姨,夏丽蒂嗔怪道。

  ——好了,好了,让我想想。

  玛贝尔朝别处看了一会儿。

  ——你们这个朋友——伍利,他是什么来头?

  ——他来自纽约……

  ——这我们知道,但哪个区呢?

  埃米特不解地看看她。

  ——哪个行政区?布鲁克林?皇后区?曼哈顿?

  ——曼哈顿。

  ——不错的开头。你知道他在哪里上学吗?

  ——他去的是寄宿学校。圣乔治……圣保罗……圣马克……

  ——他是天主教徒!夏丽蒂说。

  玛贝尔翻了个白眼。

  ——那些不是天主教学校,亲爱的。那些是WASP[3]学校。而且都是贵族学校。以我对他们校友的了解,我跟你赌一件蓝色外套[4],你们的朋友伍利来自上东区。但他去的是哪一所呢:圣乔治?圣保罗?还是圣马克?

  ——全部。

  ——全部?

  埃米特解释说,伍利被其中两所开除了,玛贝尔笑得浑身颤抖。

  ——哈,老天哟,她最后说,如果你被其中一所学校开除,那你得来自一个相当古老的家族才能上另一所。但被两所学校开除还能上第三所?那你得出自坐着五月花号[5]来的家族!所以,这个伍利的真名叫什么?

  ——华莱士·沃尔科特·马丁。

  ——嗯,没跑了。夏丽蒂,你去我的办公室,把我办公桌抽屉里那本黑皮书拿来。

  夏丽蒂从钢琴后面的房间回来,埃米特以为她会拿着一本小通讯录,可她拿的却是一本带暗红标题的大黑书。

  ——《社交名人录》[6],玛贝尔解释说,所有人都列在上面。

  ——所有人?埃米特问。

  ——不是我们这样的所有人。说到《社交名人录》,我在它的上面、下面、前面、后面都干过,但从来没被写到里面过。因为它是用来记录其他所有人的。来,让一让,加里·库珀小子。

  玛贝尔在埃米特身旁坐下,他感觉长沙发的垫子下沉了几英寸。他瞥了一眼封面,不禁留意到那是一九五一年版的。

  ——这不是最新的,他说。

  玛贝尔朝他蹙眉。

  ——你以为搞一本这东西容易啊?

  ——他不懂,夏丽蒂说。

  ——嗯,我想也是。听着,如果你找的是什么波兰裔或意大利裔的朋友,他们的祖辈在埃利斯岛[7]登陆,那么,首先,不会有任何书给你查。而就算有书,他们这群人换名字和地址就像换衣服一样。他们最初来美国就是因为这个。为了摆脱他们祖先留下的陈规陋习。

  玛贝尔满怀敬意地将一只手搭在腿上的书上。

  ——而这群人,一切都不会改。不改名字。不改地址。什么鬼东西都不改。这正是他们身份的象征。

  玛贝尔花了五分钟就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伍利年纪还小,名册里没有单独的词条,而是被列为理查德·科布太太的三个孩子之一。科布太太的娘家姓沃尔科特,是托马斯·马丁的遗孀,也是殖民地俱乐部[8]和美国革命女儿会[9]的成员;原居曼哈顿,现居棕榈滩。她的两个女儿凯特琳和萨拉都已结婚,跟她们的丈夫列在一起:新泽西莫里斯敦[10]的刘易斯·威尔科克斯夫妇,以及纽约哈得孙河畔黑斯廷斯的丹尼斯·惠特尼夫妇。

  达奇斯没说他们在哪个姐姐家。

  ——无论如何,玛贝尔说,你都得回曼哈顿去坐火车。如果我是你,我会先找萨拉,因为哈得孙河畔黑斯廷斯离得更近,也省得你再跑一趟新泽西。

  —·—

  埃米特从玛贝尔那里离开时已经是十二点半了。为了节约时间,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可当他吩咐司机送他去曼哈顿的火车站时,司机问他去哪一个。

  ——曼哈顿不止一个火车站?

  ——有两个,伙计:宾夕法尼亚车站和中央车站。你要去哪一个?

  ——哪个更大?

  ——不相上下。

  埃米特从没听说过中央车站,但他记得刘易斯的那个乞丐说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是全国最大的。

  ——宾夕法尼亚车站吧,他说。

  到达之后,埃米特觉得自己的选择不错,因为车站毗邻大道,外立面的大理石柱子有四层楼那么高,内部空间非常宽敞,在高悬的玻璃天花板下,行人络绎不绝。可找到问询处后,他才知道宾夕法尼亚车站没有开往哈得孙河畔黑斯廷斯的火车。去那里要到中央车站坐哈得孙河线。所以,埃米特没去萨拉家,而是登上了一点五十五分开往新泽西莫里斯敦的火车。

  抵达玛贝尔给的地址后,他让出租车司机等着,他去敲门。开门的女人说,是的,她就是凯特琳·威尔科克斯,态度相当客气。可他一问她的弟弟伍利是不是在这里,她几乎火冒三丈。

  ——突然之间,所有人都想知道我弟弟在不在这里。可他为什么会在?这到底怎么回事?你跟那个女孩是一伙的吗?你们俩在搞什么?你是谁?

  埃米特快步走回出租车,一路上还能听见她在前门大喊,再次要求他自报家门。

  于是,埃米特回到莫里斯敦火车站,乘坐四点二十分的火车返回宾夕法尼亚车站,又打车去了中央车站。原来,中央车站也有大理石柱子,也有高耸的天花板,也有络绎不绝的行人。他在那里等了半小时,乘坐六点一刻的火车前往哈得孙河畔黑斯廷斯。

  七点多到站后,埃米特钻进了当天的第四辆出租车。可坐了十分钟后,他看到计价器加了五分钱,变成一点九五美元,他忽然想到自己的钱可能不够付车费了。他打开钱包,确认坐了几趟火车和出租车后,他只剩两美元。

  ——你能靠边停吗?他问道。

  出租车司机疑惑地看了一眼后视镜,把车停在了一条林荫路的路肩。埃米特举起钱包,说自己剩下的钱只够付计价器上的金额。

  ——没钱就只能下车喽。

  埃米特理解地点点头,把两美元递给出租车司机,感谢他送了一程,然后下车。幸运的是,出租车司机开走前好心摇下副驾车窗,给埃米特指了路:往前走两英里左右,福里斯特大道右拐,再走一英里,斯蒂普切斯路左拐。出租车离开后,埃米特开始步行,满脑子都是旅途无限一分为二的痛苦。

  美国东西方向宽达三千英里,他心想。五天前,他和比利出发,打算向西行驶一千五百英里去加利福尼亚。然而,他们却向东行驶了一千五百英里来到纽约。到达纽约之后,他满城来回跑:先是从时代广场向南去曼哈顿下城,然后折回;接着向东去了布鲁克林,又向北去了哈勒姆。终于,当他的目的地似乎近在咫尺时,他却坐了三列火车、四辆出租车,现在还在步行。

  他完全可以想象尼克森先生会怎么画示意图:黑板左边是旧金山,右边是埃米特歪歪扭扭的行进路线,他走过的每段路都比上一段更短。只不过,埃米特被迫对抗的不是芝诺悖论,而是花言巧语、随心所欲、打乱计划的达奇斯悖论。

  尽管事情令人恼火,但埃米特明白,一下午不得已的来回奔波可能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今天稍早从玛贝尔处离开时,他怒气冲冲的,如果当时达奇斯站在街上,埃米特一定会把他揍趴在地。

  然而,搭火车、乘出租车和步行三英里不仅让他有时间重新审视激怒他的所有原因——史蒂倍克、信封、下药的酒——也让他回想起自我克制的理由。比如他对比利和阿格尼丝修女的承诺。还有玛贝尔和夏丽蒂的说情。而最重要的,让埃米特感到踌躇且需要一定思量的,是菲兹·菲茨威廉斯在那家穷途末路的酒吧喝着威士忌讲给他听的那个故事。

  近十年来,埃米特一直暗暗责怪他父亲的愚蠢——一意孤行投身农耕梦想,不愿寻求帮助,一直坚持着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即使这让他失去了农场,也失去了妻子。可尽管查理·沃森有那么多缺点,但他从未像哈里·休伊特背叛达奇斯那样背叛埃米特。

  那背叛是为了什么?

  一个小物件。

  一个从小丑尸体上弄下来的小玩意儿。

  埃米特一刻也没忘记老演员的故事中所隐藏的讽刺意味。它响亮而清晰,不言自明——那是一种谴责。在萨莱纳认识的所有男孩中,埃米特认为达奇斯是最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破坏规则、歪曲事实的人。可到头来,达奇斯竟是最无辜的。他才是那个什么事都没犯却被送到萨莱纳的人。汤豪斯和伍利偷了车,而他呢,埃米特·沃森,亲手终结了别人的生命。

  他有什么权利要求达奇斯赎罪呢?他有什么权利要求任何人赎罪呢?

  按下惠特尼家门铃的几秒钟后,埃米特听到家里传来奔跑的声音。然后,大门一下子被拉开了。

  埃米特肯定多多少少期待达奇斯表现出悔悟的样子,因为看到达奇斯笑呵呵地站在门口,一副近乎胜利者的模样转向比利,张开双臂说话——就像他站在沃森家谷仓门口时一模一样——埃米特的心里涌起一阵强烈的愤怒。

  ——我就说吧,小孩。

  比利绽开灿烂的笑容,绕过达奇斯,拥抱埃米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话。

  ——你一定不会相信发生了什么,埃米特!我们离开马戏团之后——那时你和你的朋友待在一起——达奇斯开车带我们去帝国大厦找艾伯纳西教授的办公室。我们坐特快电梯一下子到了五十五楼,不仅找到了办公室,还找到了艾伯纳西教授!他送了一本笔记本给我,以防我的空白页不够写。然后,我跟他说起尤利西斯——

  ——等等,埃米特说着禁不住笑起来,我想听你讲所有的事,比利。我真的很想。但首先,我必须和达奇斯单独聊一小会儿。好吗?

  ——好的,埃米特,比利说,语气中有些迟疑。

  ——你不如跟我来吧,伍利对比利说,反正我也想给你看个东西!

  埃米特看着比利和伍利爬上楼梯。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走廊上,他才转身看达奇斯。

  埃米特看出达奇斯有话想说。他表现出有话想说的所有迹象:重心落在脚后跟,双手准备打手势,满脸情真意切。可他不只在准备讲话,更是想诚心诚意发表另一番托词。

  所以,还没等他开口,埃米特就揪住他的衣领,向后扬起拳头。

  注释:

  [1]查尔斯·埃尔伍德·耶格尔(1923—2020),美国空军准将、王牌飞行员,第一个突破音障的人。查克(Chuck)是查尔斯(Charles)的略称。

  [2]原文为“mickey”,即“Mickey Finn”,指给没有防备之人喝的掺有麻醉剂或泻药的酒。

  [3]全称为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泛指信奉新教的欧裔美国中上阶层。

  [4]上层阶级白人男性经常穿蓝色外套。——作者注

  [5]一六二〇年,五月花号将一群英国清教徒送往美国新大陆,在如今的马萨诸塞州科德角附近靠岸,后建立了新英格兰地区的第一个移民居住区,普利茅斯殖民地。

  [6]记录美国上流社会成员与重要信息的半年刊。

  [7]位于东河与哈得孙河的交汇处,曾是纽约州的堡垒、火药库和主要移民检查站,被认为是美国移民的象征,岛上建有移民历史博物馆。

  [8]殖民地俱乐部(Colony Club)创立于一九〇三年,是纽约第一个纯女性社交俱乐部。

  [9]美国革命女儿会(Daught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DAR)创立于一八九〇年,是一个非营利性妇女志愿服务组织,成员仅限美国革命爱国者的直系后裔。

  [10]位于美国新泽西州莫里斯郡,被称为美国独立革命的军事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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