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幽谷索居
苔丝·德伯菲尔德从她那冒牌本家的庄园回来了,这件事已传得沸沸扬扬,如果说,在方圆一平方英里的地界,用沸沸扬扬这样的字眼不算夸大其词的话。下午时分,马泺村里几个年轻的姑娘,也就是苔丝的老同学、老朋友,便闻风来看望她。她们一个个都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浆洗干净,熨烫平整,她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来看一位凯旋的卓越爱情征服者。她们围着苔丝坐成一圈,大瞪着双眼,盯着苔丝,满眼好奇。据说,深深爱恋苔丝的堂兄与她隔了三十一代,并不完全是土生土长的本地绅士,而且还是个肆无忌惮的猎艳高手,恣意轻率的负心汉,这名声早已传出川特里奇,狼藉于天下。这样一来,她们认为,苔丝的境遇,与温情缠绵比起来,那份惊险凶恶更具魔力与刺激。
她们兴趣浓厚,对她的传奇经历着了迷,苔丝一转过身,几个年轻的姑娘便小声议论起来。
“她长得怎么这么好看啊!配上那件连衣裙,显得更漂亮啦!我敢说,那件裙子肯定花了不少钱,而且一定是他送的。”
苔丝走到屋子角落里的碗橱旁,去拿茶具,没听见这些议论,要是听见了,她或许会马上纠正过来。但是她母亲却听到了,于是琼那简单愚昧的虚荣心,在攀附一门绚丽婚姻的希望落空后,又在女儿与人惹眼的调情求爱中得到了满足。即便这种满足瞬间即逝,即便这种满足极度有限,即便这种满足会给她女儿带来不好的名声,可总的来说,这回她称心如意了。不管怎样,她最终或许还是要嫁给他的。来客对苔丝羡慕不已,琼心中喜悦,便盛情挽留她们在家里吃茶。
她们吃着茶,聊着天,欢笑不断,说笑间不时出现含沙射影的插科打诨,尤其是她们那闪烁其词的羡慕之情,嫉妒之意,也提振起了苔丝的精神;夜晚的时光在欢声笑语中流逝,苔丝受她们兴奋情绪的感染,竟也快活嬉笑起来。脸上那岩石般僵硬的表情消融不见了,走起路来也恢复了往日的蹦蹦跳跳,她容光焕发,浑身上下都透出青春的靓丽。
她本是心事满腹,可有时候在回答起她们的问题来,不知不觉有了几分高贵优越的神气,好像自己也承认,她初试情场,这确实有些让人艳羡。不过,同罗伯特·骚赛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共浴爱河”比起来,还差得远,她的幻想也只不过是道闪电,转瞬即逝;冷静的理智一旦恢复,便开始嘲弄讥笑她时而冒出的软弱无能、受欺被骗;脑海中瞬间闪现的骄傲里总有一种幽灵般的恐怖,萦绕于脑际,纠缠于心畔,谴责她,惩罚她,使她又变得无精打采,萎靡不振。
第二天黎明时分,苔丝独自醒来,一人躺在过去睡的**,周天已经过去,今天是周一了;漂亮的衣服已经收起,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身边躺着的,是几个小家伙,呼吸轻柔,天真无邪。她回家带来的那份兴奋和激动与撩起的好奇和兴趣已经淡去,摆在她面前的是一条漫长冷酷的大道,在这条大道上,她将独自一人跋涉前行,无人理会,也无人同情。抑郁悲伤披头盖顶地袭来,她情绪坏到极点,恨不能一头钻进坟墓,躲开这世俗的人间。
过了几个礼拜,苔丝才恢复过来,敢抛头露面了。他在一个周天早晨来到了教堂,跟着唱起了晨颂。她喜欢听悠久的圣歌与古老的圣诗。她天生喜欢音乐,这是从喜欢哼唱民谣的母亲那里继承来的,她能赋予最简单的音乐以强大的力量,有时候,这种力量几乎能让人把心儿从胸膛里掏出来。
过去的遭遇不光彩,她既要尽可能避开别人的耳目,又得躲开年轻男子的殷勤示爱,于是她一直等到教堂的钟声敲响,才动身前往。到了那里,也只是在走廊下面觅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老太太才肯坐,那个地方堆放着教堂里用来挖坟开墓的器具,几个棺材架,横七竖八,混杂其间。
教区信徒三三两两晃进教堂,在她前面,一排排坐下,低头静坐片刻,似乎是在祈祷,其实并没那回事;然后直起身子,东张西望起来。今天选唱的圣歌,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双节“朗顿”颂歌——可她不知道歌曲的名字,尽管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琢磨着,尽管这些想法都无法用语言诉说清楚,但她还是觉得,作曲家的力量是那么的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儿,从来没听说过作曲家的名字,一点儿也不了解他的脾气秉性,然而他躺在坟墓里,竟能用一组洋溢着情感的圣歌,导引着她去领略体悟他当年的情感历程。
礼拜仪式进行中,先前那些回头张望的人又开始扭头向后观瞧;后来他们发现苔丝坐在那儿,便窃窃私语起来。她明白他们在谈论什么,不觉心生难过,觉得这个教堂再也不能来了。
自此以后,她和几个弟弟妹妹共用的寝室便成了她日常避难之处。就在这茅草屋檐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独自一人,默默望着窗外,风雪雨露,斗转星移,月缺月圆,日出日落。她把自己关在这狭小的寝室,从此在世人面前销声匿迹,后来,大家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远走他乡了。
这段时间,苔丝唯一的活动就是等到天黑以后,走出小屋,来到树林里,独享那片刻的清静。只有那段时间,她才不那么孤独。她深深懂得如何抓住那一丝光阴,在那一刻,光明与黑暗微妙地达到均势平衡,白昼的规约束缚与黑夜的扑朔不定相互中和,留下心灵的无尽自由与洒脱。只有那个时候,活着的困苦才消减到最低。她并不惧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是逃开人类或者说是那个冰冷残酷的世间生命群体,作为整体,它是那么令人畏惧,而作为个体,它又是那么孱弱,甚至是可怜。
在孤寂的群山幽谷间,她悄然潜行,身子已融入那周边的情境。她那玲珑有致的袅娜腰身更成了景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时,她离奇的幻想会同化身边的自然景物,周围的一切仿佛一下子变成了她故事里的一节一段,岂止是变成,简直就是。其实,这个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就是什么。午夜的寒气与冷风,在冬日林子里紧裹的苞芽与枝丫间呜咽呼号,苦苦责问着苔丝的内心。淋漓的雨天,更是 那模糊难辨的道德神灵,对她不可挽救的伤痛在苦苦哀悼。而那模糊难辨的道德神灵,她还真不能确凿无疑地把他归到童年信仰的万能上帝之中,也更想象不出他究竟是属于其他哪一类。
苔丝根据头脑中的一堆残风旧俗,用她本身就反感憎恶的鬼神妖言,主观编造出一些幻影虚形,将自己束缚在里面,摆脱不掉。这些道德上的妖孽本是毫无道理的,然而却使她压抑畏惧。与这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东西,而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宿枝杈的篱树之间漫步,在月光皎洁的林场里闲看野兔窜跳,或在栖满山雉的树枝下伫立,无论走到哪里,她都将自己看作是罪恶的化身,侵入了这清白盈溢的净土。这自然景物本无殊异,可在苔丝心里,却偏偏要分出是非善恶。这和谐静好的世界,在苔丝眼里却满是敌意对抗。那猝不及防的诱迫,让她触碰了人类社会的世俗法则,于是她把自己想象成异端另类,然而我们身边的自然世界里哪有世俗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