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大,得天下
先主刘备在楼桑村长大了。从记事起,他就坚信,自己是肩负着使命的。
渐渐地,他更发现自己不是平常人了,因为跟别的娃对比,连模样都不一样!
刘备个儿挺高,七尺五寸,换算一下,就是将近一米八,这个不算奇。真出奇的是他的胳膊实在太长、耳朵实在太大。《三国志》说:“先主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垂手下膝,凑合还能接受吧,可自己能看见耳朵?真想问问陈寿,确定是在做正史《先主传》,不是在写《妖王记》?
到了《三国演义》,那就更牛了,“自见其耳”直接成了“两耳垂肩”,我们可以想见一下《三国演义》里刘先主的形象,那是孙悟空的胳膊,猪八戒的耳朵,沙和尚的身高,唐三藏的心肠哇!看来四大名著,果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说到这里,我们得清清脑子了。至少咱们说的,不能是《妖王记》,先主再肩负天下使命,相貌不凡,但也是人不是妖,不能是《西游记》里的形象。
刘备还应该是人类模样的,就是耳朵确实比一般人大点儿。差距呢,可以参考超市买的速冻饺子跟咱家奶奶包的大馅饺子的区别。吕布曾骂刘备:大耳贼,你最不讲信用!曹操也曾说刘备是个“大耳翁”,可见大耳朵这事不假。咱中国人都信大耳有福,搁刘备自己,当然更信了。耳朵大,得天下,这是信条,所以永远打不死,永远不放弃。
再说这个胳膊长。胳膊长,在冷兵器时代,特别是战乱时代,可是极有用的,特有利于耍兵器!对战的时候,有句话叫“一寸长,一分强”,身高臂长的,就能横扫矮小瘦弱的,先主的个人武力值不容小觑!要论身手,他虽然赢不过两兄弟,但想必也差不到哪儿去。
先主这奇特的外貌,引发了各种效应。所以说,颜值决定命运,还真不是没道理。这长胳膊大耳朵,不但让他自己使命感爆棚,同时,还惊着了亲戚们。
前面说过,刘备的老妈不是一般女人,很有见识,等刘备15岁,非要送他到卢植那儿去念书。要知道,卢老师可是当地响当当的大儒,宗师级别的。卢老师的学馆,相当于那时候的贵族学校!这束脩,也就是学费,肯定不是小数目。这时刘备老爸已经去世,刘备老妈还想送儿子上贵族学校,那天价的学费,只能让她拉着脸去跟同宗亲戚们借。
正好,同宗长辈里有个叫刘元起的,也打算送儿子去卢植那儿,就把刘备跟儿子的学费一起埋了单。一学就是两年。刘元起的老婆就不高兴了,跟老公抱怨:“同宗是不假,可也是各过各的日子,老给他们花钱,就说不过去了吧!”
刘元起神神秘秘地回答:“你没发现这小孩儿哪都跟别人不一样吗?不是平常人!你得有点儿长远眼光,花点儿钱算什么?”妥妥的乡村版吕不韦,已经把刘备当奇货,打算借他发达了。
于是,先主刘备开始跟着卢老师念书。既然这么有使命感,那成绩应该很不错吧?事实正好相反,刘大耳朵根本不是念书的料!白瞎了人家刘元起那吕不韦式真金白银的培养,念了两年书,除了收获一个公孙瓒当大哥,啥也没弄来。
不过,虽然念书不灵,但在其他方面,先主的本事可是慢慢地冒了头。
结义桃园,必须给老罗点个赞
刘备形神分离地在卢植那儿混,晃过了两年大好光阴,最后臊眉耷眼地回家了。真是个气死人的娃!事实上,他已经不能算“娃”,都十七八岁了!不好好念书也就罢了,还喜欢玩狗马、听音乐、穿漂亮衣服!这是穷人家孩子该喜欢的?要说是袁大公子的爱好倒还应景。
其实,这是刘备老爸在世时留下的惯性。刘备的爷爷是个县令,爸爸也在州郡当官,对平民百姓来说,这样的家境算不错了,所以刘备能有点儿小奢侈。但老爸一死,剩下孤儿寡母,日子就惨了。不能白吃白喝靠族人养活啊!于是,老妈就带着刘备,用芦苇织席子、编草鞋,拿到市集上去卖,贴补家用。就像我们都知道的,刘备当年是个“织席贩履”的穷小子,一个卖草鞋的,穷得一无所有。其实,刘备该算小官僚家庭出身,真论一穷二白,孙坚比他惨。刘备的小奢侈呢,还有另一方面原因,就是那个家谱信仰,他认为自己是贵族!景帝玄孙,当然是真正的贵族了,所以爱好也得像个贵族嘛。
好,我们来看看这个小青年刘备:相貌奇特,尤其有一对出挑的大耳朵;性格沉稳,不爱说话,总是一副不惊不怒的样子;特讲义气,喜欢结交各路朋友,又为人低调。而且低调中,还透着一股深深的贵族劲儿!虽然他也是穷小子,也没什么学问,可瞧着就跟别人不一样,天生就像个人物似的。
先主真是从相貌到风格,都属独一份,所以村里村外,好多年轻人都喜欢跟他混。对比来说,孙坚吸引小弟,是在英武,在本事,在豁达;先主吸引小弟,是在情义,在身份,在气质。
当时吸引来的小弟,都有哪些人,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其中如雷贯耳的两位大神,相信不用我开口,您一定已经说出来了——关羽和张飞。
有件事不得不说,其实,大多数喜欢看三国史的朋友,对《三国演义》、对老罗,多少都有点儿不大乐意,因为老罗在演绎历史的时候,有个习惯式爱好,或者说手法,就是完全没心理压力地、把别人的功劳一把撸走,随手放到刘备阵营的各色人物上。其实,您自己加戏,我们没意见,那是演绎历史的空白嘛,但夺人之功,总让人感觉不公平、不厚道。可《三国演义》的诸多故事,从文学角度看,又实在太出彩、太成功了,即使明知是移花接木,也让人喜欢到不行。以至于在教娃的时候,我都不忍心跟他说:你别信,这是假的,主角其实是别人。
比如,温酒斩华雄,草船借箭,空城计等,哪个段子不是精彩绝伦!所以最后,我只好跟娃念叨:儿子,记住,这就叫文学,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咱说《三国演义》,就不说历史;咱说历史,就不说《三国演义》……
这里得自罚一下,既然是说历史,本不该多提《三国演义》的,是我先念叨起来。所以唠这一大篇,原因是:虽然老罗在《三国演义》中很多地方有不厚道之嫌,但桃园结义这个段子,我却一定要给他狠狠地点个赞!
这段,演绎得实在太好了!情节紧贴史实,情感拿捏精准,又升华得水到渠成,很自然,很撩人!您在《三国演义》看到的刘关张三人组,就是真史里的刘关张三人组,三人就是那么铁、那么真!
史书说,关羽是河东郡解县人,“亡命”到涿郡,就跟了刘备。《三国演义》说,关羽是因为杀了当地豪强,所以逃命,推测得很合理,以关羽那性子,后来连孙权都一样骂,杀个欺负人的大户实在不算稀奇。张飞呢,跟刘备是同乡,也是涿郡人,从小就跟刘备混。至于是不是杀猪的,就不得而知了。关羽、张飞“并以壮烈为御侮”,就是,这俩人又忠义又有能耐,一块儿给刘备当保镖。御侮,搁现在就是“保镖”的意思。
真是铁哥儿们!刘备跟他俩“寝则同床,食则共器”,一起吃一起睡,有我的就不会没你的;关羽张飞呢,“稠人广众中侍立终日”,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两人叉手往刘备身后一站,威风凛凛地扫视周遭,特甘心地当“保镖”。瞧瞧这哥仨的气场!
不过,这里就有个疑问了:关羽、张飞,论本事都是极了不得的,都是天下公认的“万人敌”,他俩怎么就那么服膺刘备呢?这可不是简单的“谁当大哥谁当小弟”的排座次,而是——谁当主公、谁当臣属的严肃问题。而且,论史上真实的年龄,关羽可能比刘备还大。那这哥仨为啥不推关羽当主公,非认刘备呢?
还得说,咱们先主的家谱信仰,真是金字招牌,虽然,他只是二十四万分之一,跟皇帝血脉的关系极其渺茫,大人物们谁也不会真理他,像袁绍、袁术、曹操他们,当朝的真王爷人家都不放在眼里,还有各路宗亲,刘焉、刘虞、刘繇、刘表等,人家见得多啦,谁也不会把刘备这渺茫的身份当回事,但是……在平民眼里,这渺茫的身份可就有分量了。
举个例子。前两天跟一同事小伙聊天,无意中得知,他家是正儿巴经的钮钴禄氏,我赶紧就把人家刮目相看了一下,“哇!想不到你是贵族啊!以前还真不知道!” 这就是“出身”在平民眼里的效果。试想,关羽见刘备,这个“刮目相看”的力度,比我看钮钴禄氏,不知得强出多少!而且,刘备举止间,还就有那个皇族范儿,那个处变不惊的劲儿头!
咱们关大将军,那时只是个内心忠厚的平民,立即就把界限划清了,自己跟刘备不在一个阶层!人家一有身份,二有气场,本来就该当领导,自己就该当小弟!关大将军这心路,同样可以移植给张飞。刘备那300多年的家谱,不是白念叨的,虽然杀入中原后忽悠大佬们差点儿意思,可在平民这儿,那是相当闪耀的!
刘关张混成一体了。他们是真有爱,而且,真是一辈子!
于是,《三国演义》做了恰到好处的升华,推出了响当当的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
到这里再多说也无力,我们不妨来回味回味这首歌,再感动一把。(话说王健老师的歌词,真是让我倾倒多次了,《三国演义》电视剧绝大部分歌词都是他的作品。)
这一拜 春风得意遇知音 桃花也含笑映祭台
这一拜 报国安邦志慷慨 建功立业展雄才 展雄才
这一拜 忠肝义胆 患难相随誓不分开
这一拜 生死不改 天地日月壮我情怀
长矛在手 刀剑生辉 看我弟兄 迎着烽烟大步来
长矛在手 刀剑生辉 看我弟兄 迎着烽烟大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