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高山
有一个女人,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一出世,似乎就是一个幸福的弃儿。
她的父亲,因为逃避日本鬼子时受了惊吓,一病不起,撒手西去。她的母亲,为了逃婚,深夜将襁褓中的她送回娘家,含泪出走,杳无音讯。
她三岁的时候,母亲终于还乡,将她接到邻县的新家。她重新有了“父亲”,却得不到父爱。一次重感冒,一个庸医的偏方,小小女孩竟然从此失去了甜美的嗓音——她仍能说话,却只能发出极其微弱、嘶哑的声音。
毋庸置疑,这更让她受到歧视。当她能意识到自己与别人不一样时,她那不屈服命运的母亲,毅然带着她改嫁。所幸的是,这一次,她们遇到了好人。
小女孩长大了。她相貌平平,身材矮小。没有读一句书,不喜欢说话,但她心灵手巧,勤劳听话。她的父亲对她视同己出,执意将她嫁在身边,以能更好地照应她。于是,便自作主张,将她许给同村的一位青年。
她与那位青年没有任何交往,没有一丁点感觉。可是她自幼乖巧,对父亲心怀感恩,只有默默应允。婆家与娘家只相隔两里,靠山靠水靠县城,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地方。她的丈夫忠厚老实,她嫁过去,很快就生了一个儿子,夫妻二人勤扒苦做,日子在并不红火的年代也能过得去。
可是,有一天,宁静的村庄突然来了一个打工的男人。那个男人来自一座高高的大山,他兄弟几人,一穷二白,无父无母,三十出头还打着光棍。可是,天知道,她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心就蓦然一震。也许,她不知道爱情二字,可是,她在见到他的那一瞬间,突然认定,自己是被施了仙法罩住眼睛的七仙女,而眼前这个男人,是等着她用一生救苦救难的董永。
我要离婚——她跑回娘家,在六十年代末,嘶哑的喉咙里抛出一枚炸弹。她的父亲从来没有打过她,这一次,狠命地打了。摸着身上的道道青痕,她坚如磐石。还是她那坚韧的母亲,硬着心一摇手:你走吧。从此以后,好歹都是你自己的。
她的丈夫最终答应与她离婚,条件是留下儿子。她走的时候,有泪在心中。但她终于成了“董永”的新娘。再婚的时候,遥遥几十里,没有一个人相送。再婚的家,风雨飘摇,空****的两间破屋,回一趟娘家,得翻山越岭数小时。
所有的人都在为她叹息,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可是,她却始终无怨无悔。就在那两间破屋,她一口气生下三个女儿。白天,她种田种地,拉扯孩子,夜晚,她挑灯织绣,做鞋纳底,她甚至还会手工做衣服。她的手巧,活儿做得好,她用这些换钱,供孩子上学。再后来,她又经常摸黑走几十里山路赶到县城卖野菜,回来的时候又批点水果等日常生活用品,气喘吁吁挑回大山,挨家挨户地卖。山里人没钱,就用粮食和鸡蛋换。总而言之,凡是到她手上的东西,她总能想办法变换成钱。
就这样,慢慢地,他们家也盖了新瓦房,所有农村人家有的东西,她都不缺。她的一家在大山头上过得有滋有味,招人羡慕。她的丈夫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但勤劳善良,几十年如一日,和和气气。她偶尔去县城路过娘家,仍会用嘶哑的声音喊爹喊娘。每到冬天,她便经常叫夫给怕冷的父亲送整担整担的窑炭下来。她的父亲终于慢慢地接纳了他们。她给亲戚送礼也总是特别,自己做的鞋子,手工绣的精致枕套等等,收到的人无不喜欢。
到了她侄儿侄女成人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知道她的这段“历史”。就像是不知道她原是她母亲带来的一样。大家怕爬山,都畏惧到她家走亲戚,却没有一个人否认,她是幸福的。
这个平凡而又不凡的女人,是我的大姑姑。2006年中秋节,朋友从香港给我捎回一盒高档月饼。正遇上大姑姑在我家,我拿出两个月饼想给她尝尝。没想到她听说是从香港带来的,竟然立马包起来,不顾母亲的再三挽留,匆匆告别。
望着姑姑快步离去的身影,我大惑不解。母亲说,你姑姑是要赶回去,和你姑父“共度中秋”。那么好的月饼,她是不会独享的。
母亲的话让我惊异不已。因为我的大姑父,一年前,已经因病去世。大姑姑匆匆赶回大山,竟然只是为了与姑夫的灵魂相守。
也就是在那一天的皓月之下,我第一次聆听了大姑姑的这些动人故事。第一次读懂了不善言语,看上去那么孱弱的她,爱在高山永不悔的痴情。
也许,相遇不是巧合,是命定的缘份。这个世界上,只有爱情,可以令一个平庸的女人变得勇敢、坚强、自信。在大姑姑的心目中,高山不可怕,贫穷不可怕,美好的生活可以用双手创造,漫长的人生之路,只要跟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再远的路途不叫遥远,再远的距离不叫分离,哪怕,隔着生与死。
“拇指姑娘”的爱情
认识“珠儿”时,她已二十多岁。单从背像看,她像个五年级的小女生。单薄,黝黑、稀薄的头发,我那时小,也顾不了别人的自尊,捧着她那双像小孩子一般大的手大呼小叫起来:哇,你的手怎么这么小啊?!
她性格好,也不计较,只是羞涩地望着我笑笑。
等她一走,我便迫不及待地将一大堆问题倒给她的朋友琳:姐姐,她怎么这么小这么瘦啊?她是不是有什么病啊?她在哪里工作?她有男朋友吗?
琳姐姐告诉我:珠儿是家里的老小,从小就生得娇小玲珑,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四身酸痛。她没有工作,不过她有一个很疼她的男朋友!
我有点难以置信。一个没有工作,身体不好还如此瘦弱的女孩子,居然还有一个很疼她的男朋友?
有一天,跟琳姐姐一起见到了珠儿的男朋友杨。原以为是一个很一般的男孩子,却没想到他身高1米8多,眉清目秀,一表人才!珠儿跟他在一起,真是十二分的小鸟依人了!他当时在一家公司里当业务员,在单位的院子里有一间小小的房子。
那天中午,他们执意要留我们在他那里吃午饭,还说要尝尝他的手艺。听琳姐姐说,珠儿的父母都是很大意的人,他们多年来漠视珠儿的痛苦,珠儿的病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她沾不得冷水,手又小又无力,却一直是自己戴起皮手套搓洗衣服,直到认识了杨。杨总是叫珠儿把衣服送给他洗,而且,他还四处为珠儿求医,天天亲自为珠儿熬药,几个月如一日。
我越发不敢相信。直到走进他们那间爱的小屋——小屋在一楼,光线暗淡,布置简朴。只有十几个平方,寝室带厨房。但是被子整整齐齐,写字台一尘不染,小小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小小的相架,里面镶着小小的一点也不光彩夺目却笑得很幸福的珠儿。
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煤气灶上一小团跳动的蓝色火焰和那满屋弥漫的药香味道。细心的杨,居然还在偌大的药罐下面垫着一把生锈的菜刀。
我已记不起那顿饭吃的什么,只记得那份温馨就此凝刻进我的脑海里。虽然,那时的我,并不懂爱情。
后来,我还看到杨象哄小孩子一样地哄珠儿,他跟朋友们玩牌,会时常掉过头来,摸摸珠儿的头,轻声说道:你乖,别吵,马上就可以帮你赢一条牛仔裤了。
渐渐地,长大。渐渐地,看惯了身边爱情故事的“速变”。最后,就连琳姐姐与哥哥,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爱情也并没有走远。
我始终念念不忘珠儿。可是在这个城市再也没有见到她了。琳姐姐告诉我,杨的父母坚决不同意杨和珠儿的婚事,因为珠儿不止是娇小瘦弱,甚至还有可能没有生育能力。杨一气之下到上海打工去了,而珠儿也到上海去寻杨。我无法想象柔弱的珠儿到上海能做些什么,我更无法想象,她的爱情飘零到远方的大都市,可会一如往昔?
五年之后,我在家乡的大街远远地看到一位女子。仍是娇小得出奇,却是挺着一个大肚子!那眉,那眼,那分明是珠儿!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仍然是一把抓起她像小女孩子一般大的手,睁大眼睛问她:是你吗?是你吗!
她望着我甜甜地笑了:是我,珠儿。
天!我再细看,珠儿的眉、眼、唇竟然还是纹绣过的。
这肚子里的宝宝,还是……?
珠儿黝黑的脸庞飞快地浮起一抹红晕。她说:是的,除了他,谁还会要我呢。只是,我也没想到结婚三年之后我竟然有了。
我忍不住,追问当年珠儿到上海找杨的情景。珠儿说,我从上海的车站一走出来,杨就奔过来,一把搂住我,泪流满面。杨说,珠儿,我从来就没打算离开你……
记不起那日的我是怎样与珠儿握手道别的。只记得我走了好远仍不住频频回头。我的心里湿润润的,脑海里忆起一句歌词: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又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然而,这个年轻时就没有娇人容颜的女子,却像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一样,拥有着一份绝美的真爱。
而我在转身的一刹那,终于明白:红尘之中的女子,有了真爱的包容,一粒最普通的沙粒也可以幻为一粒最幸福的珍珠。
爱如阳光
一家银行的窗口中,有一位年轻帅气的男职员。五官端正,西装革履,在一堆女员工中颇为显眼。
他不怎么爱与人说话。做事不紧不慢,态度不卑不亢。有时,外面站着一大堆人,他还会忙里偷闲吸上一根烟,全然不顾外面的人有多焦急。
一次,无意中与他的一位同事提起他。他的同事告诉我,那个男孩什么都好,相貌好,单位好,家境好,人也好,就是一条不好——老大不小的他,是个单身主义者。
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单身可是需要勇气的。难怪我总感觉他与常人有些不大一样。听说,他是因为感情受过一次伤害。从此以后,便不再与任何女孩交往。
再次见到他,心中不免多了一份感慨。也许,他是这世上少见的痴情男人;也许,他是一个心扉受点伤害就关得严严的人。是否,他的人生将自此陷入茫茫的荒漠?联想到他几次跟我打交道中出现的疏忽错误,更是忍不住为他担心。单身是一种非正常的生活方式,不易让人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少有人能经历这种孤独的折磨。
可是,去年的某天,我在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无意瞥见了他,那是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不知道,是阳光撒满了他的脸,还是他的脸上溢出了阳光。
是的,我很吃惊,又很感动,因为他在笑,这样的阳光和笑容我从未在他脸上见过!再看,原来,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同样笑容可掬的女孩!那个微胖的女孩亲昵地挽着他的手,他们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携手而行,世界刹那便在我眼中定格成一幅美丽而甜蜜的画卷。
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主意?这个女孩究竟有什么魔力?这一切,不得而知。我开心的是,爱如阳光,已经悄悄地,悄悄地照亮了一个人的心房。
陈老爹回家
出租车上走下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
那不是陈家爹爹吗?瞧,陈老爹回来了!
大家把陈老爹拉到塆前的小超市外坐下歇息,乡亲们都凑过来,七嘴八舌地跟陈老爹搭话。
陈家爹,广州好玩吧?听说那里一年四季不冷?
啧啧,瞧瞧,陈爹爹一到大城市就不一样了,头发变黑了,人也变精神了,还穿上皮鞋了!
人家儿子有出息,到底不一样啊!
陈老爹只一味地点头,微笑,拉开旅行包,给大家分发小礼物。
陈老爹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广东大学里当教授,小儿子在家务农。前年,陈老爹和老伴一起去广东给大儿子带孙子。现在陈老爹的小儿媳也快要生了,家里没人照料,陈老爹是回来帮忙的。
陈老爹的小儿子闻讯赶来,高高兴兴把陈老爹接了回去。陈老爹望着手提旅行包,又黑又瘦的小儿子,不禁生出些心疼,想大儿子如今又白又胖,受人尊敬,小儿子却在家做苦力。怪不得爹娘有厚薄,只怪小儿读书不成器。不过,手心手背都是肉,大儿子虽然有出息,将来自己和老伴三病两痛还得指望小儿子呢。
所以,陈老爹不敢不回来。回来的时候,老伴眼泪汪汪,一想到老伴,陈老爹的心就揪了起来,晚饭也吃不下。
老伴嫁给他,没享过一天福。爹娘死得早,两个儿子全靠老伴一手一脚拉扯大,缺衣少食的年代,总是苦着自己顾孩子。好在,再怎么苦再怎么穷,陈老爹总是和老伴形影不离,没红过一次脸,没说过一句重话。原指望儿子出息了,老两口能享点清福,种点田地,相依相伴,共度余生。却不想,大儿子在广州成家,娶了个城里媳妇,非闹着要两口子过去当保姆。
不是两个老人不愿意帮,大胖孙子着实招人喜爱,可是生活中有太多的不习惯。听不懂广东话,吃不惯广东菜,最难的是,儿媳有太多规矩令两位老人无法适应。儿媳不喂奶,说影响身材,每天晚上孙子都跟老人睡,喝的是进口奶粉,每天都是定时定量,一点都不能错,奶瓶得开水泡三回;老伴要给孙子扎尿布,儿媳却不肯,一定要用尿不湿;儿媳喜欢吃海鲜,老伴不会做,一闻就要吐,可必须得坚持学,经常做;儿子儿媳一回家就进书房各玩一台电脑,饭做好了喊他们,洗的碗儿媳会经常“检查”,如若手触有油感,必会大惊小叫,训斥一番……短短的一年多时间,老伴瘦了十几斤。好在无论做什么,陈老爹总会陪着她一起打下手,白天,老伴扒在地上擦地板,他就帮她擦擦汗;夜晚,老伴顾着孙子,他就给老伴捶捶腰背。有一次,老伴对陈老爹说,抱着孙子上楼梯,心脏很痛,差一点就坚持不住了。这话却不巧被儿媳听到,陈老爹原指望儿媳会带婆婆看病,她却只是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年轻人上楼梯也是上气不接下气呢……
有好几次,陈老爹都差一点要发脾气。是老伴一次一次压着他。小儿子打电话来的时候,陈老爹也试着跟儿媳商量,要不,请个保姆,你们的经济条件完全承受得起。可儿媳坚决不干,说现在世风坏着,保姆没有一个好东西……
无奈,小儿子天天电话催着。陈老爹和老伴不想为难大儿子,只有决定留下老伴,自己启程回乡。老伴再三叮嘱,广州的这些事,回家千万不要说,乡亲们都羡慕着我们呢,回去之前,买一套新衣,把头发染一下,别让人觉得我们出来做苦力似的……坐在火车上,看见一位女儿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母亲,陈老爹好生羡慕,如果自己也有个女儿,那就好了。纵使要给儿子带孙子,好歹两个老人还能在一起。如今,却是活生生地被分离,这一分,还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
孤独漫长的黑夜,陈老爹久久不能入眠,梦里尽是老伴凄凄苦苦的模样。一大早,陈老爹爬起来,想到塆前小超市去给老伴打个电话。一直等到八点,寻思着儿媳已经出门,他才拨通。
奇怪,铃声只响一下,电话就被接起。老伴说:老头子啊,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都等了一大早了。你,你一路还好吧?
一听这话,陈老爹的心就酸了。才分别一天,竟然像是一年似的。陈老爹说:我很好,就是放心不下你,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老伴的喉咙已哽咽,握住电话,半天只吐出几个字:老头子,我好欠屋的……
揣想
男人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县城一个不错的部门工作。
男人性格有些内向,不喜欢说话,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地做事,规规矩矩地做人。男人三十岁的时候在县城娶了一个很温柔的女人,大家都说,男人很有福气。
男人的福气在他过了三十五岁之后就越发地显现出来了。因为经过多年的考察,男人的上级部门一致认为,男人不错,是块料。应该放到更能展现他能力的位置上。
男人因此被调到一个“要职”上。男人走马上任后,工作忙了许多。经常加班加点,也少不得在外应酬。推杯换盏之间,就有更多的男人在一起讲着笑话、段子,甚至是自己的“艳史”。男人常常是不大自然地笑笑,也不接话。男人没什么酒量,喝一点酒便通红了脸。男人们就捶他:这小子,再这样,哥们不陪你玩了。
同事们发现,都说环境能改变人,男人还真是说变就变了。不止是酒量小增,衣着比以前讲究,连说话的嗓门也大了许多。男人以前跟妻子通电话都是温柔至极的,可是后来,只要是男人的妻子打来电话或是男人打电话回家,那声音立马就高八度,甚至有时竟有些不耐烦似的 “吼”。
不仅如此,男人几乎每隔一段时间要请一次假。三五日不等。渐渐地,有关男人的传闻就多了起来。有人说,看到男人在一家医院门口和一位年轻的女子在一起。有人说,某某在异乡的一个城市看到男人孤身一人从火车站走出来。甚至还有人说,男人在读大学时就有一位相好,听说就在某某城市呢。
果然,没过多久,就传来消息:男人在与妻子闹离婚。
终于,这些传闻传到了男人的上级领导耳中。领导痛定思痛,认为男人是典型的掌不住舵,德性不好。于是,一纸公文,男人便被打成了原形。
没想到,此时的男人倒是磨练出一些性子,竟主动提出辞职,南下淘金去了。
男人走后,有关男人的传闻才慢慢平息。一段时间后,听说男人在外面混得很好,人们便又热闹地猜想:不知他们的婚离没?正疑惑着,男人的领导却突然收到一封信。
信是男人的女人写来的。娟秀的笔迹,幽怨的诉说。
女人说,其实,你们都误会了我男人。前年我突患神经性耳聋,男人多次告假为我四处求医问药,却仍是久治不愈。男人跟我大声说话,甚至吼我,是为了照顾我的听觉,照顾我的面子,而闹离婚其实是我提出来的,因为我觉得我配不上他,希望他能找一个比我更好的。可他坚决不同意。男人南下,也是为了多挣一些钱,他说,他一定要治好我的病……
换一种方式怀念
街头,一个并不起眼的地方,有一家不大不小的文具店。
守店的是一对年轻夫妇。男的身材瘦弱,文质彬彬,女的温婉恬静,寡言少语。喜欢到他们店里买东西,因为他们做生意十分诚实。男人是个左撇子,提笔开发票却是流畅无比。更多的时候,女人只是静静地立在一旁看着男人忙活。让人感觉,这个店是男人在打理,而且男人比女人更会做生意。
无意中与同事说起这个店,同事说,那男人是个跛子。
再注意观察,好像是的。难怪男人总是在照顾女人。但是女人恬静的脸上写满幸福。我为这特殊的一家而感慨着,身残志不残,勤劳致富,和和美美,多好的一家子!
然而,有一天清晨,我路过那家文具店,却见他们的大门紧闭。一天迟开门也并没有什么,却在那天中午听到旁人的议论:那店里的男人头一天晚上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可叹,人生竟是如此不测!隐隐为那个女人有些担心,年轻丧夫,儿女尚幼,一直又倍受丈夫的关爱,自己很少动手。她该怎么活下去呢,那个文具店恐怕就要关门了。
可是,第四天,那店门又静静地开了。
是的,一切摆设依旧。女人孤单地立在柜台里,曾经恬静的脸庞略显苍白,然而,如果是不知道的人,你绝不会猜测到,她才刚刚死了丈夫,不过三天!
是这个女人不爱他的丈夫吗?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我便对这个女人多了些留意。我看见女人一天天成熟起来,她把宽敞的店隔一半出来租给别人,这样可以节约一半的租金。她也像男人一样外出进货,热情地招揽顾客,熟练地开发票。她的生意看上去一直不错,她的脸色也日渐红润。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默默地关照着她的生意。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了她:你想念丈夫吗?
她未加思索地点了点头,然后说:这个店是他一手办起来的,所以我一定要把这个店开得像有他时的一样好!
见过了很多种让我感动的爱情,男人死了女人,女人死了男人,或许应该是万般地颓废,狠狠地哭泣。可是,我却从这个女人身上看到了另外一种。
是的,换一种方式,坚强地活着,便是对逝者最大的安慰,最真切的怀念。
六月的雨
六月的雨,沥沥淅淅,时急时缓,好多天了。
这是一间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土砖瓦房,残灰色的瓦,经过多年风雨侵蚀的土砖墙壁,大片大片地凹陷着。与相邻一栋明朗洁白的楼房相比,反差极大。
光线暗淡的堂屋里,坐着沉默孤独的老金头。他斜靠在一张破竹椅上,整整一个下午,一动也不想动。想当年,这张竹椅还是他亲手做的,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动手做过篾活了?
唉,人老了。自从三年前老伴得心脏病去世后,老金头想不出来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守着破旧的老屋和几亩田地,饭是饱一餐,饿一餐,这样的雨天,老金头就到菜地里摘一篮子生黄瓜,饿了就往嘴里塞几根。
以前,到了晚上,家里那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还能有些人影,可是连日来的风雨雷电早不知把他家那飘摇的天线吹到哪里去了。于是,他只有静静地坐着,看着从屋檐落下的雨,从白天到黑夜,一天又一天。
偶尔,他也会等雨停的时候去地里割一抱麻回来,把麻皮剥开,一根一根地搓着鲜活的麻绳,他的一双糙手被鲜麻液漆得乌黑乌黑,粘粘糊糊的,不过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要搓这些麻绳做什么。
天渐渐地黑了。他起身拉亮了电灯。还是不想做饭,伸手到篮子里拿了两根黄瓜,他又坐在了竹椅上。昏黄的灯光印着他有些秃顶发亮的脑门,他嚼着没有滋味的生黄瓜,嘴巴一张一合,蠕动着满脸的沟壑。
这样的时候,一些回忆总会慢慢地渗出来。而他也极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回想一些年轻时候的事情。想想,年轻的时候,他是何等的年轻力壮啊,一个巴心巴肝的老婆,一儿一女一枝花,再加上自己一手好篾匠活儿,塆里的哪个不羡慕他小日子过得滋润?人家都说他不姓金,姓“精”呢!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晃儿女长大成人,女儿远嫁安徽,儿子宝儿在外打工做手艺混得不错,三年前带了一个外地媳妇回来,旁边的那栋新楼房就是他们结婚时自己出钱做的。说来惭愧,老金头除了在儿子结婚时踏进去几次,后来就再没有踏过脚印。儿子结婚之后,外出打工再也没回来。儿子走的时候也没有给他新房的钥匙,倒是新来的儿媳妇,甜甜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听:爹爹啊,我们不在家,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新房子里面的事就不用你操心了……
老金头也没多想,不要我操心我就不操心,我还省事,我这老屋住着还不凉快些?!
老屋真凉快,凉快得六月天里都有些冷沁了。老金头突然想喝点水,想喝点水温暖一下仍旧空空的胃。他都忘了伙房里有没有开水了。他慢慢地站起来,有些蹒跚地走向伙房,潮湿的地上散发着一股子霉气,踩上去粘粘的。几个盆子东倒西歪地斜在地上,接着漏雨,嘀嘀答答。
开水瓶是轻巧的,一下子就提起来了,连陈开水也没有。水,水……有一丝悲凉袭来,从什么时候起喝一杯水都变得这么难了?
老金头真的很少自己倒过水,年幼的时候总是娘在家里泡好一大壶凉茶水,他一回家就昂起头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那幽幽的苦粗茶到最后都变成了沁人肺腑的甘甜。成家后在外做篾匠活儿,主人家总是把茶泡得好好的,回到家里媳妇更是把水端到他手上。
是啊,媳妇,娘。这样的天,这样的时候,不知有多少次她们的面容在脑海中清晰起来。这是老金头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受。媳妇在世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思念她,甚至偶尔也会磕磕碰碰的,当然,他们也从来没有分开过。
娘,更是的……娘走了多少年?老金头记不起来了。而真正会想起娘来是从什么时候起?是自己日渐衰老,步履艰难的时候?
到了自己走几步也会喘气的时候,老金头想起娘,心里就会揪得紧紧的。
娘真的没有什么对不住他,娘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娘从小把他当成手心里的宝,娘三十七岁就死了丈夫,娘一手一脚为他成的家,娘一个一个地带大他的孩子……可是,当娘每走几步就会喘几口粗气的时候,老金头却变了,还有他的媳妇……左看右看不顺眼,“吃闲饭的”,“老不死的”,剩饭剩菜,没完没了的命令,劳动,惩罚……成了他们回报娘的常用方式。
然而,娘偏偏不是一个孱弱乞求的女人,年轻丧夫造就了她泼辣的个性,她能任劳任怨,却不会像别的老人一样忍气吞声。那次,快过年了,媳妇又埋怨她豆腐没有做好,晚饭也不给她吃。娘生气了,举起一根刺树做的拐杖狠狠地指着老金头:你们,你们,太不象话了!
这话激怒了媳妇,媳妇竟和风烛残年的娘扭打起来,而老金头竟然冲上去扯开她们,一掌把娘推了出去。
娘从门槛上跌倒在漆黑冰冷的夜里,娘扒在大门坪的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老金头其实永远也不会忘记娘走时的样子,娘的一张脸苍白得可怕,刺骨的寒风把她花白的头发吹得散乱,她只驮着一个布包袱,佝偻着身子,拄着那根刺树拐杖,一步一步颤颤巍巍却又异常坚定地走了。二婶子赶过来扯住她,两位老人浑浊的泪水久久地交织在一起……
是的,娘就那样走了。老金头没有去拉住娘。甚至他还暗自庆幸。他也没有去打听娘是到哪位姐姐家去了还是去了别的地方,他只知道,娘终于走了,再也不会吃家里的闲饭,也不会跟他们有矛盾了。
娘是六个月以后回来的。娘回来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梅雨季节。娘是大队的干部抬回来的,干部说娘是县里送回来的,娘在外讨米都已经快半年了。
娘回来的时候奄奄一息,三天滴米未进,临死的时候突然“回光返照”,开口跟老金头说了一句话……
是的,娘终于彻彻底底干干净净地走了。老金头按照塆里的习俗将娘葬了,也唱道士戏也除灵。只是老金头没有哭,他认为娘走了,对任何人都是一种解脱。
常常,会突然想起娘,是近几年的事。老伴走了,女儿在远方,儿子对他不闻不问,孤独是他唯一的伙伴。再想起娘的时候,老金头的心会轻轻地颤栗着,娘啊娘……
今天晚上是怎么了,娘的影子一直在他的脑子里晃。一会儿是他年少的时候跑到池塘里潜水,娘急得在岸上哭天喊地地叫着;一会儿是他去学篾匠活儿,娘大清早起来蒸好热乎乎的馒头塞在他手上送他出门;一会儿是他结婚的时候娘在上面受礼,笑得流了一脸的泪……
雨越下越大,夹杂着闪电、雷,风把窗户吹得哐堂作响,老金头有些受不了了。他感觉脑袋胀得厉害,心里莫名地发慌。他想去睡觉了。
还是闪电,雷,炸雷。惊得老金头是一阵阵地哆嗦。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可是,他突然听见屋顶有些异常的声音,像是桁条的断裂,又象是砖土的崩塌,恍惚中,一道耀眼的闪电划过夜空,老金头看见母亲就在那道闪电中,着急地向他招着手,大声喊着:金伢,快走啊,你的屋要垮了!
老金头惊得一身冷汗。娘啊,娘,娘你临走的时候说我不得好死,娘,娘你还没有原谅我吗?
不,我不能这样死去!就算是要死,我也不能这样死!
老金头从**爬起来,急急地披了一件衣服在身上。出去吧,到叔伯侄子家去住一晚吧,万一这房子真要垮了呢,我还没看到我的孙子呢。
老金头这样想着,就穿了鞋向堂屋走去,突然,他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跑到床头把那一大卷亲自搓好的结实麻绳拿在了手上。
就在老金头正在打门栓的一瞬间,又一道刺目的闪电掠过天空,“轰”地一声!雨声,雷声,风声,淹没了一切……
第二天清晨,雨停了。
塆里有人早早地起来了,一声惊呼:快来人啊,老金头的屋垮了!
人们纷纷地赶过去,是的,老金头的屋垮了。他家的三间瓦房都是好好的,唯独就是大门那儿垮了。而老金头就趴在大门头上的那块石梁下,早已没了呼吸。
老金头要是在**不起来,或者要是快一步慢一步都不会死的。塆里的人平静地议论着。
可怜的老金头,血肉模糊,只是他的一双眼睛始终没有闭上。还有,他手上死死地捏着一大卷麻绳。大家都说,他半夜捏绳子做什么呢?
容颜
他认识她时,她还是一个小女孩。她爱上他时,他已经是俩孩子的父亲。
一个是未婚的黄花闺女,一个是大她十几岁的有妇之夫。他们的爱情,在八十年代的乡村,注定,不被世人祝福。
她的母亲,知道了她的心事,终日以泪洗面,以死相逼:他是个陈世美,今日能抛弃前妻,明日一样可以抛弃你!你若要嫁给他,我就跳进门前的池塘淹死!
他的姐姐,为了反对他离婚,竟然在他家的厨房里剁下自己的一根手指:你的媳妇哪点配不上你!你要敢娶那个狐狸精,我一刀杀了你!
可是,所有的一切阻挡,甚至诅咒,威胁,唾骂,都无济于事。他在一个落叶纷飞的秋天与前妻离了婚,两个儿子都归了他。她在一个桃花盛开的春天做了他的新娘,为她祝福的人只有自己。
她一进门,就扎起了围裙,当起了两个顽儿的后娘。为了和孩子们建立感情,她五年后才要了自己的女儿。朝朝夕夕的感化中,两个儿子对她,竟如亲娘一般依赖。
他每日里忙忙碌碌,挣钱养家,漫长的岁月中,对她对孩子,从不独断专行。她每日里勤勤恳恳,操劳家务,柴米油盐的打理中,对孩子对他,从不大意疏忽。
他感念她,心地善良,温柔体贴,是一个十足的好女人。她欣赏他,勤劳能干,顶天立地,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她青春的容颜不再,脸上的皱纹骤增,和他走到哪儿,都看不出曾经有过的年龄悬殊。令她欣慰的是,他的前妻改嫁后,与一位忠厚的汉子重新组织了家庭。也像她一样,过得宁静而幸福。
她的母亲,早就原谅了她的叛逆,因为,除了那些艰难的开始,女儿的生活,让她无法挑剔。他的姐姐,更是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心生悔意。她时常到他们家来串门,为孩子们送来她用残缺的手指织就的毛衣。她说,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子,如此会过日子。
他们的小儿子考上北京的大学时,他和她一起去武汉为儿子送行。把儿子送上了列车,他执意要带她去逛黄鹤楼、归元寺。从没有出过小城的她,被他牵着,却被一群婚纱摄影的队伍绊住了脚步。他看出了她的向往,拉着她,飞奔而去。
化妆的小姐为她补妆时,开玩笑对她说,大姐,你要懂得爱惜自己,瞧,大哥看上去还很年轻哩!
她轻轻地低下了头。他偷偷地拉了拉她的手,对她说:对不起,这些年,让你受苦了。
没想到,她踮起脚尖,满面绯红,大声地对他说:我就喜欢我老一点,更配你。
摄影师飞快地按下了快门。留存世间的,是一张张爱与被爱的记忆。
我的头发最漂亮
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典型的“男人婆”。
的确如此,她生得结实高大,皮肤黝黑,嗓门粗重,做起事来风风火火却又粗心大意。当然,这是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她是一位称职的医生,面对病人,可以用在女人身上的一些词语,勉强也能给她一个,比如说:和气。
然而,她偏是嫁了一个文质彬彬,脾气很好的他。他似乎一点也不介意她的“粗”,连她睡觉的呼噜声他也听着极为顺耳。她粗到什么程度?少有人相信,她在月子地里,因为瞌睡大,出生不过十天的儿子竟被她压得一命呜呼。她悔得肝肠寸断,他也伤心,但他并没有过份地责怪她,还搂着哭得不省人事的她安慰道:也许是那孩子命薄……
还好,命运再次赐给了他们一个可爱的儿子。儿子小小的时候,她每天睡觉几乎都不敢平着身子。他更是,夜夜只有看着儿子和她安然入梦他才会闭上眼睛。儿子在他们的呵护下慢慢长大,这一粗一细的一对人一直相处甚好,平平淡淡又快快乐乐。
一晃,儿子成人成家。他们的鬓前也开始生出白发。他们拿出积蓄在离县城不远的老家做了一栋房子,想等退休以后双双回农村安享晚年。没有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一个冬日的早晨,他骑摩托车去县城买一件装修房子的材料,却迎面遇上一辆疯了般的货车……
当她听到这个消息,从一个义诊点匆匆赶往医院时,他的心脏差一点停止了跳动。她没有象一般的女人哭哭啼啼,她首先需要证明的是:他还活着!这就够了,尽最大的努力,抢救!然而,县里的医疗条件毕竟有限,整整三天,他昏迷不醒,CT显示,他的脑细胞严重受损,医生无奈地开出了病危通知书,所有的亲属也几乎都在准备后事。
只有她,坚决反对:转院,去省城!然而,医生说这是赌局,因为他随时有可能在去的路上停止呼吸。可是她仍然坚持:去,一定要去!哪怕死在路上,哪怕倾家**产,也要赌一回!
这一次,她居然赌赢了。他不仅没有在路上停止呼吸,还在省城专家的精心救护下一天天好转,直至苏醒。甚至,在苏醒过来的第一时间,他还能认出她,并喊出她的名字。
那一刻,在他出事之后她第一次任泪水汹涌而下。只是,因为大脑受损,他显然已经不可能是从前的他了。他经常把男人说成女人,医生说成护士,儿子说成女儿,手说成脚,他的思绪常常是颠倒而混乱的……然而对于她来说,他能活着,就已经是生命中的奇迹了。
于是,她生平第一次把对待病人的细心用在了他的身上,她整整在省城陪了他三个月,给他喂饭喂药,带他散步,给他按摩讲故事,给他纠正哪是男人哪是女人,哪是手哪是脚……
他们终于又平平安安地回来了。他病退在家,她每天早出晚归地上班。他在她的照顾下恢复得越来越好,闲时还下地种些小菜,做好饭菜等她回家。甚至他还坚持要再骑摩托车,她没有办法,只好买了一辆电动车给他。只是他仍然时不时地会出现颠倒的思绪,有时会象个孩子般地固执。而她,干脆就把他当成了一个孩子。
比如说,家家的大门是向里打开,他偏要向外打开。别人的门铃都安在门外,他却要安在门里,她无法向他解释门铃安在门里外面的人怎么按,只得偷偷地门里门外各安上一个。家里来客人了,他开口便是:你的脚太脏了。她只能偷偷陪着笑脸向客人解释。当然,也没有人会去计较他。她也渐渐习惯了与他颠倒错乱却又让人忍俊不禁的生活,常常,她约他去散步,他会说:等一下,我把手套穿上……
不过,他糊涂之中也有清醒,有一次他骑着电动车带她去人家吃饭,回来的时候,她正准备坐上后座,他的车子却已是“呼”地一下冲得好远,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他却喊不应了。听说,他到家之后发现她不在,一下子慌了,口口声声:唉呀,她呢,她呢……而她,忍痛爬起来,急急地拦了的士往回赶,她说,快点,快点,他一定急坏了……
有一次,我见到她,终于忍不住问道:阿姨,你觉得你这一生幸福吗?
她笑了,不浅的皱纹弥漫开来。却是很肯定地点头:幸福。我觉得我一直很幸福。
你能举个例子吗?
她又笑了。你知道吗?从年轻的时候到现在,不管是他清醒还是糊涂的时候,他总说,我的头发最漂亮。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三十岁就开始脱发,从年轻的时候到现在,一直戴着一个干枯的假发套。
表妹的第一堂课
我的表妹洁,从小学习认真,性格文静,可惜高考没考好,只上了一个大专。快要毕业时,央我帮她找一所中学实习英语老师。
想到一位初中老师刚好在县城一所中学任校长,便央求他帮忙。老师满口答应,表妹欢天喜地地回来了。
表妹家在乡下,住吃便在我家。几年不见,表妹已经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大姑娘了,白皙的皮肤,长长的黑发,曾经胖胖的身材变得相当苗条,只是性情仍未大变,加上天生一张娃娃脸,说话声音又小又柔,我很为她担心,这个胆量,怎么当老师呢?
为了锻炼她,我故意不送她去学校,让她自己“撞”去。还好,一路顺利地被分配在初中某个班级。
表妹第一天去上课,回来的表情啼笑皆非。她说:姐,我气死了,那些学生站起来都比我高一个头,成天嘻嘻哈哈,不听话。
我说,别着急,慢慢来,你要学会用心去教育她们。
表妹果然沉静下来了。每天晚上都窝在小屋里改作业,备课,读英语,那些英语单词我认识的也没有几个。闲时进去瞄瞄,都看见她在灯下工作。偶尔也见她画了几张漂亮的铅笔素描画夹在书中,表妹很有绘画天赋,画的人像惟妙惟肖。她将英语课程表都融入了手绘的插图,搞得漂亮极了。
渐渐的,我发现,表妹回家来总是神采飞扬,说话的声音也兀的大了许些,端午节的时候,还有学生给她带软曲粑,想像着她与那帮学生一定混得不错,我也为她感到高兴。
一晃,一个半月的时间就要结束了。那天早上,表妹情绪低落,她说:姐,今天是我给他们上的最后一堂课了,说心里话,我现在还舍不得走了……
呵呵,有感情是好事啊,好好上完你的最后一堂课吧!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却见表妹正扒在灯下画画。我喊她,抬起头来,眼睛红红的,分明是哭过。
我吓了一跳,忙问她,怎么了?
她说:姐,你不知道,我简直太意外了,课后,三十多个学生把我围成一团,不要我走,非要我一个一个签名……我觉得自己像明星一样,受不了,太感动了……
哈哈,原来如此。
第二天,我带表妹去姨家串门,大家都在玩,她却仍然捏着一叠白纸跑到房间不停地画画,我走过去一看,全是手绘的一些动画片里的少男少女,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可惜我不认识。我问表妹画着做什,她笑而不答。
三天后,表妹像小燕子一样又飞回了我家,满脸都是幸福的红晕。我说,有什么高兴的事儿?
她说:我给三十六名学生每人送了一幅我亲自画的画。
天哪,三十六幅画,她整整画了三天三夜。
这会儿,被感动的是我了。因为我知道,我的表妹,人生第一堂课,讲得精彩极了,她教会了学生们付出必有回报,懂得了感恩,也让自己收获了幸福!
最沉重的十元钱
1993年中考后,爸爸把我送到黄州一所法律中专上学。开学军训一搞完,我立马踏上回乡的客车,三个小时不到就回到家中,妈妈吓了一大跳:“伢啊,怎么就回了?”我把包一摔:“我回来拿拖鞋呢!”全然不顾来去的车费可以买多少双拖鞋。
学校的课程不是很紧。我们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安排课余时间。然而吃的用的穿的玩的,突然离开了家长,才发现没有一样是不需要用钱的。于是每个月最大的问题就是父母给的生活费不够用。但这也不是问题,因为只要我给家里带个信,爸爸就会把钱寄过来。
偶尔我也会给家里写封信什么的。可是主题也离不了一个,而且一定不忘还要加上几句,别的同学家里一个月给多少多少钱,某某同学又买什么什么了。
我的妈妈是一位农村妇女出身的贤妻良母,我似乎就能想象她看到我的信时那“内疚”的样子。
其实我也知道,妈妈一直没有上班,爸爸虽然是行政干部,却一向两袖清风,完全是靠他微薄的工资支撑生活,我们家确是政府大院里的“贫困户”。然而现实和虚荣比起来似乎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我在这样的生活里乐此不疲。
一个夏天的周末,寝室里的几个同学相约去逛街。一走上黄州街头,就被地摊上漂亮的金属手镯吸引了,五元钱一个,不假思索,一人戴一个。可是没过几天我的手上就长满了小水疱,因为我的皮肤对金属过敏。水疱越长越多,痛痒难忍,忍不住用手抓,结果感染了。跑到诊所去看,医生说:“买一支皮炎平吧,十元。”我一听掉头就跑,比起我喜欢的小装饰品来,我居然觉得花十元钱去买一支药很不划算。
当时我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具体写的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好象我还顺便告诉了妈妈我的手上发炎了。没想到几天后我居然收到妈妈的回信!我一看信封上的字迹就知道是她。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我赶紧拿着信偷偷地跑回寝室,拆开信封,一张半旧的十元人民币从信笺中滑落......
妈妈是解放那年的人,只读了小学三年级。她那封信,浅蓝的圆珠笔迹,字迹歪斜,语句不通,所有标点都是一个黑点,我却一辈子也忘不了。
妈妈说:作为你的母亲,我没有文化,没有多大本事,不能给你创造一个好条件。妈妈对不起你。你一个人在外要注意,千万不要饿着,病了就要治。我跟你爸爸再难也会供你好好读完书。妈妈没有多的钱给你,这十块钱你赶快去买一支皮炎平。
犹如一个铅块塞住喉咙。手捧着我那善良仁慈宽容的妈妈寄来的信和那沉重的十元钱,我再也忍不住,泪水汹涌而出……
爱就一个字
2004年7月,我与兰儿在凤城茶馆初识。 那时,因为续写老爸的故事,受到网友的欢迎和鼓励,这其中就有兰儿。不记得兰儿是怎么样发来一声——嗨,我们就聊起来了。 那一天,她的长途电话立马从深圳打来,我们足足聊了一个多小时。兰儿在相识的第一时间就对我坦诚相待,讲了许多女儿的心事,我不禁深深感动,自此,便也将心中话儿掏给她。 那些日子,我本忧郁。是兰儿一直鼓励我,陪伴我。那时,兰儿自己是不写文字的。可我有一种感觉,兰儿的脑子里,一定澎湃着一条小溪…… 后来,在我的鼓励下,兰儿也开始写一些心情小文,从她与老公之间的风花雪月一直写到《流浪的岁月》。一个普通的职中毕业生,被学校送到深圳一家玩具厂打工,当了九天一线工人,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和骨子里不服输的倔劲,从一个小小的会计做到如今深圳某集团财务部总监。兰儿的手下管着几百号人,兰儿的年薪足够我们打拼数年。她用自己的付出和收获证明了人生价值,实现了自己对父母许下的诺言:不混个人样儿,绝不回罗田! 那一部《流浪的岁月》,我几次看得想流泪,深受启迪。她曾经一个月没有钱吃早餐,她曾经一个人在医院生下自己的儿子……天上不会掉馅饼,美好的生活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兰儿的成功与她的付出完全成正比。这些年,她一直坚持学习各种技能,将自己全方位地交给了工作,融入了深圳,才会有今天骄人的成绩。上天也很厚爱兰儿,她不仅帼国不让须眉,事业成功,还有一个宠她如女的老公,一个聪明懂事的儿子。 兰儿写完岁月以后,还以冰雪飞梦的网名发了很多篇幽怨婉转勾人心魄的爱情故事。与此同时,兰儿的网络才能也进一步得到展示。她看见人家录歌,立马戴上耳麦唱歌,制成MP3,发在论坛上,兰儿的歌声像杨钰莹,甜美极了。她喜欢人家发的音画贴、动漫Flash,迅速从网上找来软件,一坐就是七八个小时,很快,一个个漂亮的音画贴,一个个饱含深情的动漫Flash,天女散花一般飘舞在论坛上。她还会吟诗填词。她在很短的时间里熟练掌握了平仄,韵律,并勇闯全国知名诗词网站,在红袖添香,初试身手便将一首词送上了首页。可以说,哪里有兰儿,哪里就有屏前的精彩! 那些日子,真让人怀念。我们时常相聚在QQ上,任快乐在指间共享。有时,我们共听一首歌曲,同时想到一个话题,就相约一起写。往往,我下线还没三十分钟,兰儿已经将文章发在论坛上了。兰儿阅书无数,博古通今,写小说,那是天才。 后来,我与兰儿从网络中走进现实。第一次在黄州火车站接兰儿,只是上前轻轻拉住兰儿的手,相视一笑。当时,凤城茶馆的掌柜还不解,说,你们怎么好象已经见过似的?!我大笑,说,你不知,梦里见她千百回。 兰儿的皮肤白皙,眼睛明亮,谈吐文雅,凝聚力超强。她一回罗田,到处都是要请她客的朋友。我们的师傅冷雨夜先生,本是不轻易走下网络的人,兰儿因经常在网上请教他一些网络技术,一声师傅叫得他眉开眼笑,后来,便爽快地收了这名可爱的徒儿,就连师娘,对她也如女儿一般疼爱。 兰儿做人的“资本”就是真诚和善良。她不仅暗自资助了数名失学儿童,对朋友的难处更是鼎力相助。每次回乡,她都要提前准备,为大家精挑细选礼物。就在不久的年前,兰儿还在百忙之中给我挑了一件呢绒大衣,还专门用特快,希望赶着送给我过年。虽然,我收到的时候已是年外,虽然,因为我体形过“宽”,穿不下,可我一直将那大衣挂在柜子里,每天打开看到,便有一股暖意在心底,除了兰儿,还有谁这样对我呢。 可是,这一年多的时候,日复一日忙碌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QQ几乎关闭,相机不知放在何处,文章也越来越写不出……只有我的心知道,我一直在铭记,这些缘份,这些相知……可是,我却疏忽了表达方式。
最近,无意上锦绣天堂,让我意外和高兴的莫过于,兰儿也在这里。这些天,每天能在论坛看到兰儿的贴子,兰儿的身影,兰儿的嘻笑,恍惚中,真的回到了凤城茶馆的过去! 今夜,闲来重拾一些旧事。很想篡改几句歌词对兰儿说声: 亲爱的兰儿,真心真意谢谢你,是你留住我的梦温暖了我的心……但愿你没忘记,我永远喜欢你,不管风雨的打击全心全意。
天要下雨
红接到母亲的电话时,她正在南方一家工厂的车间上班。
母亲很少打电话来,轰隆隆的车间里红怎么也听不清楚母亲在说什么,只听她很焦急地再三说一句话:红伢,你回来一趟吧!
红的心一紧,“出什么事了,妈?”
“没,没什么事……”
“到底是什么事,是不是父病了?”
“不是,我们都很好,只是妈有事……你还是回来一趟吧!
红心中更加疑惑了。眼看就要到年底了,是什么事母亲急急地要我回去?
红心急如焚地向老板告假,说家中有急事。然后跟男友道别,说到心急之处禁不住眼泪汪汪。男友安慰她:傻丫头,不会有事的。到家别忘了给我打电话。
男友帮红买的是软卧票,可是红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凭她的直觉,家里一定出了什么事。可是有什么事母亲在电话里难以启齿呢?
红的家庭跟塆里人的家庭也没什么两样,父亲和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只是在红的印象里,父亲和母亲之间好象总是有种怪怪的感觉,说不上是相敬如宾还是心存芥蒂。当然这是红长大以后才觉察出来的。小时候她以为所有的家庭都是那样的。
红回到自己的塆子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如果不是母亲莫名其妙的电话,红的心情一定是久违的兴奋。
远远地望见矮小的母亲穿着蓝布褂站在塆口的寒风中,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红加快脚步跑上前去,母亲枯黄的脸上马上就绽开了一朵**。红望着母亲脸上与年龄不相称的皱纹,心不由得酸楚起来,母亲这些年为家里操劳,已是过度苍老。她没有急着问母亲电话的事,母女俩说说笑笑地回家去了。
一进门,就看见父亲正在向火塘里加柴。火塘边架起的铁罐里正飘着浓浓的鸡汤香味。红高兴地说:“父,我回了!”
父亲扭过头来,憨憨地笑了,“回来就好,快来烘把手。”
还真有些冷呢。红丢掉大包小包坐在火塘边就舍不得起身了。母亲把喷香的鸡汤面端到了红的手上,红美美地吃了一大碗。饭后,母亲在灶前摸索着,红和父亲坐在火塘边烘火,红给父亲讲着南方那片天空下的事儿,父亲只是偶尔点头或是嘿嘿地笑两声,好在红早就习惯了。父亲在她印象中一向是寡言少语的。
吃过晚饭,父亲起身说到塆里有点事儿就出去了。母亲忙完后搓着冻红的手坐到红的身边来了。红忍不住了,急急地扯住母亲的手问道:妈,到底有什么事要我赶回来呀?
红看见母亲的嘴欷动着,却是半天吐不出一个字儿来。
红的心又缩紧了。妈,你可别吓我!
这一说,母亲的泪竟一下子溢满了眼眶。红一下子慌了,只听见母亲艰难地吐出了几个字——我要跟你父离婚。
红的脑袋一下子大了。她抓住母亲的手用起力来,告诉我,为什么?
母亲抽出手捂住脸嘤嘤哭泣起来。
红从来没有看到过母亲的这个样子,她的大脑一片空白。母亲哽咽着说——
我知道我没有脸见你和你弟,可是妈没有办法。妈没读么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当年我跟你父结婚是你外公扳住要同意的,我对他一点感情也没有。后来我生了你和你弟,却碰上了明的父,母亲做了对不住你父的事……当年,明的媳妇还满大塆地敲铜锣骂我,你父也曾把我打得半死……这么多年来,为了你和你弟,我也忍过来了。但是现在,我坚决要跟你父离婚……
红静静地聆听母亲断断续续的诉说。象是在听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她望着眼前孱弱却又坚定的母亲,竟象是第一次才认识她。一瞬间飞入她脑子里的思维太多了。她想起了儿时,与自己同塆长大的明,突然有一年莫名其妙地不理她,而且总是给她一种憎恨的眼神,想起了有一次她跟塆里的一个叫军的男孩闹了矛盾,那小子竟跳起来指着她的鼻子起哄——大家不要跟她玩啊,她妈偷人呢!
那个时候红还不明白偷人是什么意思,可是她知道不是好话,她始终没有去问母亲,因为在她眼里,母亲那么本份老实,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应是与她无关的。
难怪,父亲和母亲这么多年来一直怪怪的。
可是,这么多年你都过来了,为什么现在?
红不死心。她无法面对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泪水早已悄然滑落。
妈对不起你们。我本是不想,可是明的娘前年病死了。如今你也大了,你弟职高毕业也可以出去打工,我现在可以放心了。明父他身体也不好,他等着我过去过年,我们都不再年轻了。
母亲说这话的口气竟渐渐放慢,象是喃喃自语起来。
可是,父会答应吗?你为他想过吗?他后半生要孤零零地度过吗?
红抬起头来一阵抢问,心头掠过一丝对母亲的怨恨和对父亲的同情。
母亲的哭声终于又大了起来。你父亲答应了等你回来我们就去办手续……
红不知道她应该说些什么了。娘儿俩人都煨在火塘边,任泪水从指缝滑落……
回南方的火车上,红怎么也睡不着。
父亲和母亲的手续到底是办了。红没有勇气去看四十多岁的母亲如何再做新娘。她给父亲和母亲分别留下了一千元钱,提着沉重的行李匆匆返回南方……
她不知道,在今后的日子里,她该如何面对改嫁的母亲,孤独的父亲,她更不知道应该如何跟男友说。她的脑海里被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涨得满满的。
红伢,你可能理解不了,不是只有你们读了书的年轻人才有感情……
两个月亮
因为倍感笔头生涩,字不成型,忙完手头之事后,便扒在一本字贴上临摹硬笔字。描到一个“朋”字时,突发奇想:“朋”是什么来由?怎么会有两个月亮?
有熟悉的邮递员悄悄进来,伸手递给我一本牛皮纸封的包裹。忽然忆起前几日地老天荒曾在我的QQ上问及我的邮编地址,莫不是他的新书来了?
小心翼翼地撕开,果然是地老的《第一缕阳光》,在这个和煦的秋日飘然而至。早有同事羡慕地凑过来,谁寄的?
“朋友!”
朋友两个字脱口而出,便真的有一缕阳光温暖在心头。虽然,我与地老不曾深交,他在黄冈文坛活跃的时候,一只蝴蝶还没有诞生。我加盟的时候,他却又离去。可是,我知道,他是一直关注黄冈文坛的。实质上,从收到他的QQ短信开始,我的心就浸润在一份感动里,也许,我一直忽视了地老过去的辉煌和现在的存在,可是,当他有了喜悦的时候,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让我分享——他是把我当朋友啊。
朋友,当我再写出两个字时,笔头竟多了一份欣喜。真的不知应该怎么感激上苍,让我因为网络,因为文坛认识了这么多至真至纯的朋友。
提起他们的名字,也许,我得足足写一阵子。我想,真正的朋友,是无需天天放在嘴边的。是的,我不会忘记,初上文坛,他们对我真诚地鼓励,担任版主时,他们对我一路地支持。更有,文坛人气滑波的时候,他们带来的新鲜血液……
至于与巧妇,溪,荟蓉,两个梅子,逸梵,花语,温柔等等她们的相识,更是巧合和缘份,不过是对彼此文字的一种感觉,一种信任,彼此的心窗便轰然打开,从此以后,漫漫长夜和人生,我再也不寂寞。
不能上文坛的时候,有大哥在牵挂:怎么不见你?病了的时候,姐妹在呼唤:蝶儿,快点好起来!每每听到这样的话,我的心头总是一片潮湿。在梦中都变回一只小蝶,抓住一双温暖的手,不愿离去。
是的,世上本无两个月亮,月亮也不发光,可是,当你拥有了朋友,当你拥有了朋友的牵挂和关怀,你的心中便多了一个月亮,你的脸上,便有了月亮一样的清辉。
(月亮)
凡人四哥
四哥是我的一位同事。他在家排行老四,同事们便学他兄妹称他“四哥”。好在四哥这人随和,别说称他四哥,就是喊他四弟,他也会声叫声应的。
九年前,我一上班,便成为了他的部下。四哥身高只有一米五几,体重不足八十斤,属于典型的“浓缩的精品”,对于这样一个幽默可爱的“老顽童”上司,我是满心欢喜,四哥更是将我当女儿一般看待。
每天跟着四哥屁颠屁颠地干工作,他很喜欢对我讲“那过去的故事”。于是,我知道了四哥是让“打皮寒”的娘给生在了尿桶里,被隔壁好心的阿婆给洗了起来,捡回了一条命,称了称,不足三斤。我还知道四哥是被“伯乐”们从村里一级一级挖到我们单位来的。
可是,就是这个不足三斤的娃儿,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仍然“茁壮成长”,还十分争气地令一家老小万分得意:他不光吃得做得,还唱得又跳得。
四哥早年在村里任职,还是宣传队的活跃份子。一直到现在,只要一上旅游车,立马便是“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胆雄纠纠……”摇头晃脑,扬手抬步,抑扬顿挫,有板有眼。想当年,那风采自是更胜今朝。只惹得方圆几十里的人抢着帮四哥做媒。四哥的父母自作主张帮四哥定下了一门亲事。四哥对那位比他差点高出两个头的大脚女子十分不乐意,于是,写了洋洋八页纸的信给那女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说自己如何如何不好,配不上人家。还好那女子明理,知道四哥不喜欢她,答应退了亲事。
四哥有福气,终于娶了一位心仪的女人。不过他的妻子仍比他高,跟他一起,只能算个“鸵”鸟依人。但是那女人贤淑温柔,干农活、操持家务、抚养孩子、孝敬公婆,里外一把好手。对粗心大意,不拘小节,忙起来十天半月不在家的四哥从无怨言,我总在想,四哥在她心中一定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吧。
这一“顶天立地”,我是深有感触的。跟着四哥一起工作,笑话尴尬是家常便饭,然而,他的一言一行总是深深地感染着我。到单位去,以貌取人而又不认识他的人当他是上访的;下乡去,做对象户工作时人家还准备一把儿把他“提”到一边儿去。多年来,无权无势的他总是甘当革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别看他个子小,说话做事却中气足、理儿强、点子多。碰上了计划生育的钉子户,一般总会派他出马。四哥开口不是“哥兄”就是“老弟”,个子矮矮还要伸出手与人“勾肩搭背”。虽然有时也会被对象骂得狗血淋头,最终还是会乖乖地听他的话将政策外的肚子给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