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他的童年,少年,青年?算了吧,实在是无聊得很。现在想想,他简直是在一群信奉禁欲主义的清教徒中间长大的,那生活,刻板、枯燥、清苦,左右全是规矩,前后都有尺寸,不给他一点自由,不允许一点放纵,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回味的乐趣。他的乐趣是现在,现在他一切都有了,都尝到了,口福、眼福、女人,都体会过了,享尽一切人生情趣之后,还有冒险生涯的刺激。至于说客居异国的那种心理上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他倒不像有些人那么在乎,实际上也完全用不着那么封建,非得死守着故土死守着穷不可!他才没那个老地主的脑袋瓜子呢,不要说几百万人口的南州市,就是整个中国,在繁华的世界面前也不过是个山沟子。他从那山沟里走出来,看到了触到了尝到了人欲横流的大于世界,将来即使老死他乡,也算不枉此生了。
无影灯是不是比刚才更亮了点儿?刺眼的灯光仿佛要把他的身体洞穿,不,你应该对自己坦白,你才不是个有福的人呢,不过是个靠玩儿命活着的可怜虫罢了。
……无边的疲倦啊,他全身的肌肉一点劲儿也没有,整个身子完全是瘫在手术台上的,连眼皮也沉重地耷拉下来了,灯光隔断,一片黑暗。
黑暗中他看见了,红色的晚霞,墨色的山谷,昏鸦安详地叫着,在红色和墨色的交融中盘旋起舞;远处有个古老的教堂,深沉的钟声把人的一颗心带向宁静的小城,带向牧歌式的田野……,霍夫曼就是用这样幽美的环境来抚慰他的神经创伤的,但马尔逊却坚持要他搬出这古堡式的山在别墅,换到简陋的据点里去住。现在他只要一闭上眼,就会看到那美丽的晚霞、山谷、钟声和田野,如果能永远那样逍遥那样安乐…,是的,他现在已经不需要什么激烈的刺激了,他需要逍遥安乐!
“对一个间谍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死亡的危险,而是九死~生之后立即让他接触安宁和舒适的生活,他的意志会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中毁于一旦/看来马尔逊说对了,那铁门重重的牢狱,那杀气腾腾的审讯室,那阴森恐怖的边境之夜,难道他会一朝忘却吗?这些年,霍夫曼对他的兽性的训练,已经使他的神经像一根快要绷断的琴弦;这次实习性的派遣,是他在数年训练之后第一次涉入真实的间谍生活的急流,虽说从入境到脱险才只有二十多天,可在他的感觉上,就如同一个死囚在断头台上等待那举起的钢刀落下来一样,像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世纪。人啊,难道只需要二十几天,他的意志。勇敢和对冒险生涯的那种天然喜好,就会变得枯萎如此吗?在霍夫曼为他安排的山庄别墅里,他也才只享受了五六天的“公爵”生活,难道对安乐和舒适的渴望竟会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连一直维系自己信念和胆气的那点狂热,也从此冷却,一蹑不振了吗?确实,马尔逊确实是高明的,人,受不了强烈的对比……霍夫曼只负责对他的训练,他的真正统治者和指挥者,是马尔逊。如果单从外表上看,霍夫曼是个很富勉力的硬派男子,身材魁梧,面容冷酷,有一副典型的军人风度;而马尔逊却其貌不扬,干枯瘦小,头发稀疏,纵酒过度的鼻子又大得不成比例,活脱一个摆摊儿的小商人。谁能想到这么一个人,居然以间谍计谋的设计为擅长,在世界谍报战的舞台上驰骋了大半辈子,而且名气之大,已经使他成为D3情报局内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相形之下,霍夫曼不过~介武夫罢了。
他不喜欢霍夫曼,尽管他的无线电收发报、跟踪反跟踪、射击。游泳、登山、格斗等等技术,都是出自霍夫曼的门下,可他很难设想,一个间谍的献身热情在霍夫曼式的冷酷无情的统治下能够维持多久。霍夫曼曾经说过:“间谍事业的神圣就在于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限制和约束,杀人、诈骗、造谣、色情,都得干。”
他说这话的口气就像读任经卿样安详平静。霍夫曼还说过,他特别信奉中国的一句名言:“无毒不丈夫!”霍夫曼的毒,甚至能使跟他同舟共济的人都要提心吊胆,生怕遭了他的暗算。
马尔逊的为人却完全不同,任何间谍都愿意跟着这样的头儿干。马尔逊的原则是:情报员第一,情报第二。他最重视的不是情报,而是情报员本身的安全;在间谍斗争的指导思想和技巧运用上,马尔逊的见地也处处显示着霍夫曼所无法比拟的科学和老辣:霍夫曼要求情报员的活动一律遵守教程规范,而马尔逊却主张不必拘泥,甚至根本就不造成对情报员的过分训练,主张一任自然。“过去我们曾经在五角大楼内部很难得地安插了一个情报员,可是就因为这位英雄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都使用反跟踪技术,结果引起联邦调查局人员的注意。假如他每天下班都老老实实地走路,大概永远不会被‘山姆大叔’抓住的。”马尔逊总喜欢把这个雄辩的例子挂在嘴上。在他这次潜入之前,马尔逊对他做了一次反审讯的考核,他的反应机敏,对答如流,使这位上司恼火异常,“这怎么行,这怎么行,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保安人员马上就能看出训练的痕迹,你不是普通人,而是训练有素的间谍!”他冲他发火儿,实际上的矛头却是指向霍夫曼。霍夫曼当然不甘示弱,“如果每个普通人都自然具备当间谍的条件,完全用不着训练的话,那还要我们干什么?”马尔逊也不客气,当着他的面就和霍夫曼争吵起来,“那么请问,什么是当间谍的条件?什么?”
连徐邦呈当时也不明白马尔逊何以拿这种常识性的问题来诸问霍夫曼。当然,霍夫曼的脸马上涨得通红,“间谍的条件,难道还用现在讨论吗?做一个间谍,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健康强壮的体魄,忘我的献身精神,敏捷机智的反应力和应变力,通晓多种语言和职业,还有…··矽h表要平淡无奇。”霍夫曼想尽量说得全面些,而马尔逊却鄙夷地打断他,“够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我比你还要书生气,像这种纸上谈兵的条件我可以一口气举出三十条来!可现在是七十年代了,你这一套只有小说家才欣赏。在现实世界中,詹姆斯·邦德007①是不存在的,任何类似的、无所不能的超人式间谍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职业谍报人员的眼睛里,间谍的最高技巧就是自然,间谍的最好条件就是能够接近情报目标,如果一个间谍不能接近情报目标的话,那就是把所有优秀素质集于一身,也毫无用处!”
他不能不叹服马尔逊的坦率和实际,可他又不明白了,难道自己不是最好的间谍吗?他这次潜入南州市,尽管未能完成预定的任务,尽管他今后也并木会具备接近情报目标的条件,但他却成功地应用了马尔逊亲自为他设计的自我营救计划,奇迹般地死里逃生,这难道不是马尔逊的一份荣耀吗?不,马尔逊是器重他的,爱护他的,不然,何以会这么不惜工本地为他动这次手术呢?他尤其木能忘记的是,在为他压惊洗尘的酒宴上,马尔逊是那么热烈地拥抱他,亲吻他,“你是D3的光荣!”
马尔逊说这话的表情是真心实意的,“中国的先哲孟子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俄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益增其所不能。”’马尔逊的汉学水平的确很深,背诵这段文绔绔的古训竟可以不打一点折扣,而他这个中国人都还不能尽解其意,实在惭愧,但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句话,显然是表露马尔逊对他的褒奖与赏识的,这不能木使他感激涕零了。如果没有马尔逊这个精神上的靠山,他简直不知道自己的荣誉心和胆气还能不能重新凝聚和振作起来。
“徐先生,不要紧张。”陌生人的声音又凑了下来。紧接着,冰凉的酒精棉花触到了他的脸,柔和地移动着,他打了个哆喀,不,不要怕,这是洁白的手术室,那惊心动魄的一页的的确确已经翻过去了,下一页……下一页又该是什么?
“这是你的护照,这是你的履历,亲爱的徐,在手术之前的这些天,你得把自己的历史先熟悉一下,要背熟……”
颧骨一阵刺痛,给他打针了,是麻药。整个脸慢慢地膨胀起来,而意识倒一点点迟钝下去。啊,这是洁白的手术室,马尔逊,你在哪儿?不要抛开我,千万不要抛开我!
“你放心去吧,亲爱的徐,我的原则是:情报员第一,情报第二!”
一天活儿干下来,周志明就有点儿顶不住了。精神上的过度紧张和体力上的超量支出使他在回到监舍以后头重脚轻,几乎连铺都爬不上去了。
这里从早上七点半钟开始干活。第一天是一个姓丁的队长带队出工,队伍前后都有荷枪实弹的解放军战士押送,灰亮的三角枪刺上系着耀眼的小红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犯人们一到窑上,队长往办公室里一坐,解放军战士远远地拉开警戒线,工地上就是那个外表阴沉的老犯人田保善说了算。他给周志明派推小车给制砖机送土的活儿。周志明从来没推过这种独轮车,他望望搭在取坯土挖成的大坑上那狭长的木板车道,心里直发怵,低儒了一下,对田保善说:“我,不会推这车,是不是先……”
田保善没等他说完,一扭脸走了,像全没听见一样。郑三炮拿律糙腿端端那辆小车,在他耳边挪榆道:“你当这是义务劳动呐?这是强迫改造!叫你干什么就得干什么,不会学着点。”
他没说话,硬着头皮去推那小车,和他搭组装上的是杜卫东,这小子一声不响地一通猛装,把小车的斗里装得满满的,拍得实实的,临了还冒尖加了两锹土,然后把下巴领往锹把子上一拄,一声不响地看着他。
“流氓!”他在心里骂了一句,鼓起全身的力气,两条长长的胳膊把住小车的铁把,一挺腹提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前走去,只走了四五步,控制不住,车身一歪,从窄窄的木板道上翻了下去。险些连他也一起翻下去。
犯人们都冷眼看着,没有人哗笑,也没有人过来帮忙。他跳下木板,把小推车扶上来。杜卫东二话没说,又给他装了个冒尖满,他使出全副力气来把握车子的平衡,走了七八步,重心一偏,仍旧翻了下去,这样一连翻了三车,杜卫东说话了。
“装什么孙子,成心的是不是?”
他压住火儿,“你装的土比别人多一倍,要不你推试试看。”
郑三炮一脸蛮横地凑过来:“喝,还当着你小子是便衣呢!头一天就窜秧子。
告诉你,这儿可不是你拔份的地方,叫你干你就得干,臭他妈便衣。”
他看出来他们是在故意寻衅找碴子,一时气得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把车子恍地一扔,“我找队长去。”
丁队长来了,皱着眉头,先朝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的田保善问:“你们是不是给他装得太多了?”
“不多。”田保善肯定地回答,“刚才我看见了,装得不多。”
丁队长把目光向其他犯人扫去,郑三炮恶人先告状:“他是故意耍好捣蛋。”
另外几个犯人也都众口一调,随声附和,丁队长把周志明从上到下打量一遍,说:“我可警告你周志明,你的态度要放老实些,这儿可不是让你摆架子养大爷的地方,劳动改造嘛,木吃苦还能改造好!”
周志明气急败坏,“你相信他们,他们串通……”
“好,真要是他们串通了整你,你再找我来。”丁队长又转脸对田保善说:“他新来的,给他车里装少一点儿。我可提醒你,对新犯人不能再来你那一套。”
“行啦,您放心。”田保善点头哈腰,然后挥挥手,“大家散开干活儿吧,抓紧时间。”他陷喝着。
周志明没办法,又回到小车旁边,虽然他是败诉而归,但社卫东毕竟也收敛了些,第四车装得不是那么满了。
昨天下了透雨,今天换了毒花花的太阳,才六月天气,却燥热得出奇,还不到中午他就已经出了几身透汗,仿佛全身的水份都出空了似的。小车的铁扶把晒得灼手,一身黑市眼也被烤得极烫极硬,可他又不敢脱下来,那样身上保险会一下子晒脱了皮。中午饭是在工地上吃,他好象头一次尝到饿急了的滋味,还没容其他老犯人来抢,他的两个窝头就已经狼吞虎咽地下了肚。菜汤是萝卜和茄子煮在一起的,说不清是股子什么怪味,他尽量不让它在嘴里多停留,囫囵吞下去,整整一下午就不停地打着这种菜汤味的臭呢。晚饭是回监区吃,吃的是高梁米,这是种杂交高粱,嚼在嘴里又麻又涩,非得伸脖打噎不能咽下去。刚刚放下碗筷,郑三炮踊跃过来,包斜着眼睛说:“嘿!田头有令,今儿你倒温水。”
他筋酸肉麻地从铺上爬起来,尽量把口气放得友好,问道:“到哪儿倒啊?”
卞平甲放下碗筷,凑过来:“我跟你去一趟,我告诉你。”
卞平甲带着他到伙房推了讨水桶车,又陪他挨班去收批水,然后再推到伙房后面的猪圈去倒。卞平甲在前面推着车,他跟在后面走,望着卞乎甲窄削的肩背,他直想大哭几声,把一腔感激之情有力地表达一下,“好人啊,真碰上好人啦!”
他心里喊着。
在午饭后休息的时候,卞平甲凑过来同他闲聊,他这才知道了卞平甲的案由。
他原来是南州市第二医院的一个化验员,因会涂两笔仿宋,六七年在一次给单位写标语的时候,笔下一糊涂,竟把万寿无疆写成了无寿无疆,意思弄了个满拧,结果以书写反动标语罪判刑七年。在刑期临满的前两个月,正赶上普及样板戏电影周,在看了《红灯记阳来讨论的时候,他说他最爱听“狱警传,似狼降”那段唱,还说李铁梅要是活到文化革命怕也要打成叛徒,奶奶和父亲都死在狱中,她一个人让敌人放出来,几十年后在毫无旁证的情况下如何说得清呢?这两段话被其他犯人汇报了,最后以“恶毒攻击革命样板戏”、“影射咒骂无产阶级专政”的罪名加刑四年,所以一直在监狱里呆到现在。
他们来到猪圈,把计水桶从车上抬下来,卞平甲见他很吃力的样子,叹了口气说:“这一天,真够你受的,明天还行吗?”
周志明脸上露出一点地笑容,说:“凑合吧。”
“这是给新犯人的下马威,杜卫东刚来的时候也是这么给整服的,新犯人,都得当几天孙子辈儿的。”
周志明默默把沿水桶往猪圈里倒,倒完,他问:“田保善算干嘛的,好象老犯人也怕他。”
“他呀,是厂里的杂务。”
“杂务?”
“就跟班长组长差不多,管教干部木在的时候,他负责。”
“那干嘛不叫班长组长,要叫杂务呢?”
‘勺巨人中间是不能分三六九等,不准封官挂长的,所以就叫杂务。就跟前些年外面有的群众组织的头头不叫这个长那个长,而叫‘勤务员’一样。”卞平甲停了一下又说:“他解放前是郑庄煤矿的大把头,坐了二十多年监狱,老狱油子了,你别惹他,郑三炮、林士杰都是他手下的。”
“郑三炮犯什么罪?”
“他叫郑三波,郑三炮是外号,抢劫犯,混小子一个。”
“林士杰呢?”
“杆儿犯。啊,就是流氓**。”卞平甲说完,特又补充了一句:“你提防他一点,这小子不正经。”
“田保善那么狂,队长们知道不知道?”
“队长?两眼黑,知道个屁!这儿的干部不怎么样,从教导员那儿就没水平,连话都不会讲。我在三分场渔业队那会儿,他还是全场革命组织大联合筹备委员会的哪。有一次到三分场来给犯人讲话,讲什么来着,我想…,··反正稿子是别人给他写的,咳呀,他念都念不好,那个笑话大了。”
他们推着倒空的浴水桶从猪圈往食堂走,西面天际,晚霞把云霞烧得一片通红,金灿灿的十分耀眼。监房年久变黑的房顶被火烧云映上了一层绚艳的色彩,一眼望去,倒也有几分动人。周志明站下来,向房顶上跳动着的光晕望着,卞平甲却还在继续着刚才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