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凯茜小姐
过了那段让人伤心的日子,接下来的十二年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期,丁恩太太继续说。在那些年里,让我最担心的事,只不过是我家小姐得点小病小痛什么的罢了,而这是她和所有的孩子,不论穷富,都是免不了的。
她是给这座凄凉的庄园带来阳光的最最逗人喜爱的小东西——一个脸蛋非常迷人的小美人,长着恩肖家漂亮的黑眼睛,但又有林敦家的细白皮肤、秀气的容貌和金黄的鬈发。她总是兴致勃勃,但是并不粗野,加上有一颗感情极度丰富的活泼而敏感的心,这种待人亲密热情的性格,使我想起了她的母亲。可是她又并不完全像她,因为这孩子能像鸽子般温和柔顺,她还有着柔美的声音和爱好思考的表情。
林敦先生亲自担当起教育她的全部责任,并把这当作一种乐趣。好在她十分好学,领悟得又快,这使她成了一个好学生,她的勤奋好学,为他的教学增添了光彩。
她长到十三岁,也从没独自一人出过庄园的林苑。对她来说,呼啸山庄和希思克利夫先生都不存在。她是个十足的隐居者,而且,显然她对这样的生活已经非常满足。的确,有时候当她从儿童室的窗口往外眺望山野时,她也会问:
“艾伦,我还要过多久才能到那些山顶上去呢?不知道山那边是什么——是大海吗?”
“不,凯茜小姐,”我就回答说,“那边还是山,就跟这些山一样。”
我说过,希思克利夫太太离开她丈夫后,还活了十二年左右。她家的人身体都比较弱,她和埃德加都缺少在这一带常见到的那种健康气色。她最后是得什么病死的,我不清楚,我猜想他们兄妹俩得的是同一种病,一种热病,发病初期发展缓慢,可是老治不好,最后很快就耗尽了生命。
她来信告诉她哥哥说,她已经病了四个月,这场病看来凶多吉少,她请求他去看她一次,因为她还有许多事情要交代,而且也希望能跟他诀别。她要把小林敦安全地交到他手里,她的愿望是让小林敦留在他的身边,就像从前他们兄妹俩一样生活在一起。
我的主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请求。通常,他是很不情愿为一般的事出门的,这次却火速赶去了,他把小凯茜交托给我,他不在时,要我特别照顾她,还千嘱咐万叮咛,哪怕有我陪着,也不能让她到林苑外面去玩。
他一去就是三个星期。开头一两天,我负责照顾的小家伙坐在书房的角落里,难过得既不看书也不想玩。在这种平静的情况下,她倒没给我添什么麻烦。可是跟着便是一段时间的烦躁和厌倦。我因为太忙,年纪也大了点,没法跑上跑下逗她玩,于是我想出一个主意,让她独自一人玩。
我总是让她在庄园的范围内“旅行”——有时步行,有时骑匹小马。待她回来后,我就做她的耐心的听众,听她讲述她那些真实的和想象出来的历险故事。
正是草木葱郁的盛夏季节,她是那样喜爱这种独自一人的游玩,常常是吃过早饭就出去,千方百计要拖到下午吃茶点时才回来。到了晚上就讲述她那些充满想象的故事。我并不担心她会越出林苑的边界,因为林苑的大门通常都是锁着的,即使大门敞开着,我认为她也不敢独自一人出去的。
不幸的是,我这种自以为很有把握的想法,被证明是错了。有一天早上,八点钟时,小凯茜来到我的跟前说,这天她是一个阿拉伯商人,她要带着她的商队穿越沙漠;我得为她和她的牲口准备好充足的食粮;牲口是一匹马和三只骆驼——骆驼用一只大猎狗和两只短毛猎狗代替。
我准备了一大堆可口的食物,把它们全都装进挂在马鞍一旁的篮子里。她像个小仙女似的高兴得又蹦又跳,一顶宽边帽和面纱为她遮挡住七月的阳光。我叮嘱她要小心,不要骑得太快,要早点回来,却受到了她的嘲笑,她欢快地大笑着,骑着马快步离去了。
这淘气的小东西到了午后吃茶点时还没露面。在她那一队人马中,只有一位“旅行者”,就是那只大猎狗,因为是只老狗,又贪图安逸,先回来了。除此之外,无论是小凯茜那匹小马,还是那两只短毛猎狗,全都四处不见踪影。我赶紧派人顺着这条路,沿着那条道前去寻找,最后又亲自到处去找她。
我的担心真是让人痛苦极了。当我急急忙忙地经过呼啸山庄的宅子时,一眼看到我家那只最凶猛的短毛猎狗查理,正躺在一个窗口下面,它的脑袋肿了,耳朵淌着血,开始时我倒真是松了一口气。
我推开那扇小门,奔到住宅门口,使劲儿地敲起门来。一个女人应声前来开了门。我认识这个女人,她原来住在吉默屯,恩肖先生去世后,她来这儿做了女仆。
“啊,”她说,“你是来找你家小姐的吧!别担心,她好端端在这儿呢。我很高兴不是主人回来。”
“这么说,他不在家,是吗?”我喘着气说,一路上我担惊受怕的,走得又快,差点连气都喘不上来了。
“是的,是的。”她回答说,“他和约瑟夫都出去了。我看一两个小时内他们是不会回来的。进来歇一会儿吧。”
我走了进去,看到我那迷途的羔羊正坐在炉边的一把小椅子上来回摇晃着,那椅子就是她母亲小时候坐的。她的帽子挂在墙上,看上去她就像在家里一样十分自在,兴致勃勃地有说有笑。她正在跟哈里顿聊天——哈里顿现在已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十八岁小伙子了——他正满怀好奇和惊讶,目不转睛地朝她看着,可是对她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议论和提问,能听懂的却少得可怜。
“好啊,小姐!”我叫道,心里很高兴,脸上却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在你爸爸回来之前,这可是你最后一次骑马了。我再也不会相信你,放你跨出门槛一步了,你这淘气的、淘气的小姑娘!”
“啊哈,艾伦!”她高兴地叫着,跳起身来,奔到我的跟前,“今天晚上我有个有趣的故事好讲啦。你到底把我给找到了。你以前来过这儿吗?”
“戴上帽子,马上回家,”我说,“我真为你伤透了心,凯茜小姐,你犯的错误太大了!撅嘴巴,哭鼻子,都没有用,全都补偿不了我吃的苦头,为了找你,我把这一带地方都跑遍了。你想想,林敦先生是怎样嘱咐我要你待在家里的,可你竟这样偷偷地溜了出来!你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相信你啦!”
“我做了什么啦?”她啜泣起来,可是马上又忍住了,“爸爸没有嘱咐过我什么,他不会骂我的,艾伦——他从来不像你这样对我发脾气!”
“得了,得了,”我又说,“我来把帽带系上。行啦,我们都别再使性子啦。啊,多难为情,你都十三岁了,还像个小娃娃似的!”
我说这话是因为她推开了我戴到她头上的帽子,退缩到了烟囱旁边我够不着的地方。
她这样子惹得我十分恼火,大声叫道:
“哎,凯茜小姐,要是你知道这是谁的房子,你会巴不得赶快离开哩!”
“这是你父亲的房子,是吧?”她转身问哈里顿。
“不是。”他回答说,他望着地下,羞得满脸通红。
他受不了她那紧盯着他的目光,虽说那双眼睛活像他的。
“那么是谁的呢——是你主人的?”她问道。
他的脸涨得更红了,带着一种截然不同的情绪,含糊不清地骂了句什么,便转过身去。
“他的主人是谁呀?”这烦人的姑娘转向我,继续问道,“他口口声声说‘我们家的房子’‘我们家的人’,我还以为他是这家主人的儿子呢。而且他一直没叫我小姐,要是他是仆人的话,应该叫我小姐的,是吗?”
哈里顿听了这番孩子气的话,脸黑得就像一团乌云,我悄悄摇了摇对我发问的人,最后总算给她穿戴整齐,可以走了。
“喂,去把我的马牵来,”她对她那位不认识的亲戚说,那口气就像在吩咐自己田庄里的一个马夫,“去把我的马牵来,我说。”
“我不是你的仆人,你先给我见鬼去吧!”那小伙子一声怒吼。
“你叫我什么?”小凯茜感到莫名其妙,问道。
“见鬼去——你这个放肆的小巫婆!”他回答说。
“得啦,凯茜小姐!瞧你找了个多好的伙伴啦,”我插嘴说,“对一位小姐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求你别伤心了,走吧,我们自己去找明妮[1],然后就走。”
“可是,艾伦,”她惊讶得瞪着眼睛,大声说道,“他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呢?我叫他做事,他不就得去做吗?你这个坏东西!”
哈里顿看来对这种恫吓并不在乎,这可把她气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你去把马牵来,”她转身对那个女仆大声叫道,“把我的狗也马上放出来!”
“和气一点,小姐,”那女仆回答,“你多点礼貌是不会有损失的。虽说这位哈里顿先生不是主人的儿子,可他是你表哥呀。再说我也不是雇来伺候你的。”
“啊,艾伦!别让他们说这种话了,”她心烦意乱,着急地说,“爸爸到伦敦接我的表弟去了,我的表弟可是个上等人家的儿子,我的那个——”她没有说下去,放声大哭起来,一想到自己和这样一个粗人沾亲带故,她难过极了。
“他不是——他不是我表哥,艾伦!”她继续说道,想着想着又伤心起来,一头扑进我的怀里,想躲开这一念头。
哈里顿已从被误作仆人的愤慨中恢复过来,他似乎已被她的悲伤所感动,已把小马牵到了门口,为了表示跟她和解,他又从狗窝里抱来一只漂亮的弯腿小猎狗,放进她的手里,要她别再哭了,因为他对她并没有恶意。她停止了哭泣,用一种畏惧的目光朝他打量着,接着又重新哭了起来。
凯茜小姐不肯接受作为求和礼物的那只小狗,要回了自己的两只狗:查理和菲尼克斯。它们垂头丧气,一瘸一拐地来了。于是我们便动身回家,一个个都没精打采的。
我怎么也没能从我家小姐的嘴里问出她这一天的经历。我只能猜想,她这次出游的目标是彭尼斯托崖;她没有经历什么风险就来到了农舍的门口,这时哈里顿恰巧出来,跟着他的几只狗就袭击了她的队伍。它们打了一场恶仗,直到主人来把它们分开。于是他们就相识了。凯茜告诉哈里顿她是谁,她要去哪儿,并请他指个路,后来又哄得他陪她一块儿去。
不过,我还是能看出,在她误把他叫作仆人,伤了他的感情,以及希思克利夫的女管家把他称作她的表哥,败了她的兴致之前,她的这个向导还是挺讨她喜欢的。
[1]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