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浪子小说 都市 上来透口气

02

  

  1911年,1912年,1913年。这么跟你说吧,那是一个过活的好年代。那是在1912年年末,通过教区牧师创办的读书俱乐部,我和艾尔茜·沃特斯相识了。在此之前,跟镇子上大多数的男孩儿一样,我也出去找过姑娘,偶尔也尝试着跟这个或者那个建立关系,并且在礼拜天下午出去溜达溜达,可我从未真正拥有过属于自己的姑娘。十六岁时追求人家姑娘,这是件奇怪的事。在镇子上某个公认的地方,男孩儿们总是两个两个来回溜达,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姑娘们;姑娘们也是两个两个地走来走去,假装没有看到那些男孩儿,然后过了没多久,某种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他们不是一对对慢慢朝前走,而是四个一起压马路,谁也不说一句话。这种散步有一点儿最为关键:跟人家姑娘在一起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次当你跟某位姑娘单独出去时,情况会变得更加糟糕。但艾尔茜·沃特斯似乎跟别的姑娘不一样。事实是:我正在长大。

  关于我和艾尔茜·沃特斯的故事,我不想说,尽管是有些故事可以说的。她只是某个画面的一部分,战前的一部分。战前,总是夏天——前面我已说过,这是个幻觉,这就是我记得它的原因。灰白色的路在栗树中间向前延伸,家畜在晚上散发出的气味儿,柳树下那个碧绿的池塘,伯福德水坝下面四溅的水花——闭上眼睛,想起战前,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到了战前末期,艾尔茜·沃特斯也成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现在的艾尔茜是不是漂亮。那时候,她是漂亮的。作为一位姑娘,她的个子很高,差不多跟我一般高,浅黄色的头发很浓密,总是盘起来,绑在脑袋后面,她的脸上透露着高雅与温柔。她是那种姑娘:穿黑色的衣服最好看,即便是穿上那种很普通的、带有褶皱、宽松的黑衣服,她也是那么漂亮。她在布商莉莉怀特的店里工作,她的老家在伦敦。我觉得她可能要比我大两岁。

  我感谢艾尔茜,是她让我懂得了去爱女人。我指的不是所有的女人,我指的是单个的女人。我是在读书俱乐部里与她见面的,当时没有注意到她。之后有一天,工作期间我去莉莉怀特的店里,我不常去这家店,但我们用来包裹黄油的布没了,老格里米特不得不打发我出去买一些回来。布店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想你是知道的。有一种女性化的东西在里面,安安静静的,光也是柔和的,布料散发出一种清凉的气味儿,木球转来转去时发出模糊不清的嗖嗖声。当时,艾尔茜正俯在柜台上,用一把大剪刀剪裁一块布。她的黑裙子和挨着柜台的胸部的曲线中有一种东西——我无法描述,反正是一种温柔的、女人才会有的东西。见到她的那一瞬间,你渴望自己可以把她搂入怀中,想对她做什么都行。她是非常有女人味儿的,是那么温柔,那么顺从,男人让她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尽管她的身体并不是那么娇小纤弱。她不蠢,只是很安静,有时还透露出一种绝好的优雅。在那段日子里,我自己就是非常优雅的。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当然了,在下宾菲尔德这样的镇子上,你口中的“共同生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说法。其实,我们只是出去散步,当时这种习俗是被认可的,跟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还是不太一样。大路上有个岔道通向上宾菲尔德,我从山坡下往上奔跑。山坡很长,将近一英里,却也很直,两旁都是高大茂密的七叶树。一旁的草地上,大树底下有一条小路,人们都叫它“情人小径”。五月的傍晚,我们常去那儿,那时栗子花正在开放,然后短短的夜就来了,我们离开店铺之后再过几小时天就亮了。六月的傍晚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想你是有体会的。蓝色的黄昏延续着,空气像丝绸一样轻轻扫过你的脸庞。礼拜天下午,我俩有时会翻过山,朝泰晤士河边的水草丰美的草场奔去。1913年!我的上帝!1913年!一切都是那么安静,那碧绿的湖水,还有水坝下面那奔涌的潮水!这一切再也不会回来了。我说的可不是1913年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指的是你心中的感觉,那种从从容容、没有恐惧的感觉,那种可以告诉你、也可以不用跟你说的感觉,那种你没有体会过、从此以后再也不会体会到的感觉。

  直到夏末,我们才开始所谓的“共同生活”。我胆子太小,又笨手笨脚的,怎么都做不了那事;还有,我太无知了,不知道在我们之前早就有人这样做过了。一个礼拜天的下午,我们走入环绕着上宾菲尔德的山毛榉林中,那种地方是没人打扰的。我很想要她,同时我心里也非常清楚她在等我开始。有什么东西进入了我的脑子里,我弄不明白,这种东西驱使着我到了宾菲尔德山庄周围。老霍奇斯,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脾气非常暴躁,会赶我们走,不过在这样一个礼拜天的下午,他极有可能在睡觉。栅栏上有个洞,我们溜进去,到了通向那个大池塘的山毛榉林中的一条小路上。我上次走这条小路是在四年前,或者是四年多以前。一切都是原来的模样。那种彻彻底底的孤寂还在,一棵棵参天大树将你围住,你心里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个古旧的船库还在灯芯草丛中腐烂着。我们在野薄荷丛旁边那个小小的草坪上躺下,只有我们自己,仿佛置身中非。上帝知道我吻了她多少次,然后我站起来,又开始新一轮的来回转悠。我很想要她,很想进入她的身体,可是我有点儿害怕。奇怪的是,我的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我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想来这儿却不能来,而今天我来了。如今,我离它是这么近,要是不到另外一个池塘去看看那儿的大鲤鱼岂不是个遗憾?我知道要是错过这个机会,以后我会埋怨死自己的。大鲤鱼早就存入了我的脑子里,除了我没人知道这件事,终有一天我会去捉它们。事实上,它们是属于我的。事实上,我已经在朝那个方向晃**了。走了大概十码远,我转身回来,前面是野蔷薇丛和正在腐烂的矮树丛。今天我穿的是最好的衣服,要想过去就只能硬闯。我穿的是黑色的外套和带扣子的靴子,戴的是圆领硬礼帽和一个都快把我的耳朵割断的硬领。在那个年代,礼拜天下午人们出去散步时都是这身打扮。我很想要艾尔茜,于是我回去了,在她身旁站了一会儿。她躺在草地上,胳膊盖着脸,听到我过来,她连动都没动。穿着黑裙子的她,有一种……我不知道是什么,似乎是一种温柔,一种服从,她的身体是柔顺的,你想怎么折腾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拥有她,此时此刻我是想拥有她的。突然,我的恐惧消失了,我摘下帽子扔在草地上(我记得它还跳了一下),跪下,抱住了她。至今我仍能闻到野薄荷发出的那种气味儿。那是我的第一次,却不是她的第一次,我们做得不像你预料得那样糟糕。就是这样,大鲤鱼再次从我的脑子里消失了,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几乎没有再想起过它们。

  1913年,1914年。1914年春天,黑刺李花开了,山楂花开了,栗子花开了。周日下午,沿着运河岸边拉船的路朝前走,风吹动灯芯草丛,吹起一阵阵涟漪,厚厚的草丛左右摇摆,像是女人的头发。六月的傍晚永远都没有尽头,山毛榉下的小路,一只猫头鹰不知在什么地方呜呜叫着,艾尔茜的身体靠着我。那年七月很热,我们在店里流汗,干酪和咖啡都化了。接着,傍晚来了,外面凉凉的,菜地后面牲口身上的气味儿传过来,有什么人正在小巷中抽烟,脚下的尘土是柔软的,夜鹰正在追金龟子。

  上帝!一个人不应该为战前的日子伤感,这种说法又有什么用?我正在为它伤感。要是你记得,你也会为它伤感。回首某个特定的时期,你愿意记着的是快乐的时光,这话是没错的。战争期间,这句话仍是对的。那时候的人们拥有的一些东西我们却没有,这一点儿也是真的。

  你想说的是什么?是过去的人们没有把未来看作某种可怕的东西?那时的生活并不比现在的安稳?其实,那时的生活比现在还要艰难。那时的人们工作得更努力,住得更不舒服,死得更痛苦。农民累死累活,每周只有十四先令的收入,等老了,成了瘸子,没人要了,靠五先令的抚恤金生活,偶尔从教区领半克朗,那种所谓的体面的贫穷更惨。当小个子沃森(大街尽头一家小型布店的老板)历经数年挣扎,终于“失败”时,他的个人资产是二十九点六英镑。他死得很突然,据说是死于“胃部不适”,可医生的诊断是死于饥饿。然而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还在抓着他那件礼服大衣不松手。老克里普,钟表匠的助手,干活儿是把好手,从小到大干了五十年,最后得了白内障,不得不去救济院了却残生。他的孙子们把他接走时在大街上哀嚎。他的妻子出去给人家做杂工,拼死拼活,每周给他送去一先令当零花钱。有时候,这种可怕的事你是能看到的。小买卖一天天萧条,为人实在的零售店主慢慢破了产,人们在癌症和肝病的侵蚀下正在死去,醉酒的丈夫每周一签完保证书,每周六就又破戒,姑娘们生下了私生子,从此被毁掉了。房子里没有洗手间,冬天的早晨,你得使劲砸碎脸盆中结的冰。炎热的季节里,后街散发出的臭味儿让人作呕。镇子中央教堂墓地的门被砰砰敲响,去那儿的时候,你没有一天不提醒自己这辈子会如何了结。说了这么多,那个年代的人们又拥有什么呢?安全感,即便在他们不那么安全的时候也会有的那种安全感。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持续性的感觉。他们都知道自己会死,我觉得在他们当中还有几个人知道自己会破产,可他们不知道的是秩序会发生改变。不论发生什么,日子还会像往常那样过下去。我认为那个年代盛行的叫宗教信仰的东西在这一点儿上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的确,至少在这个国家,几乎每个人都会去教堂——当然了,我和艾尔茜也去,甚至我们在教区牧师所说的那种罪恶之下生活的时候也去——你如果问人们是否相信死后会有来世,他们都会回答相信。不过在我遇到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曾给我留下他真的相信有来世的印象。我觉得这种东西至多就跟孩子们相信圣诞老人存在一样。不过确切地讲,只有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在文明如大象那样四足着地的时期,诸如来世等这些东西才变得不重要。如果你喜欢的那些东西能够继续存留下去,那么死就是很容易的事了。你生活过,你厌倦了,该去地下了——过去的人们总是这么看的。从个体的角度来说,他们的生命的确结束了,可他们的生活方式还会持续下去,他们的善恶仍会持续下去,他们感觉不到脚下这块土地正在发生改变。

  父亲正在失败,他自己还不知道。世道糟透了,生意似乎越来越少,他越来越无力偿付账单。感谢上帝,他甚至还不知道自己被毁掉了,事实上也没有破产,因为他是在1915年初突然去世的。到最后,他仍相信一个人靠节俭、努力干活儿和公平交易做买卖是没有错的。肯定有很多持这种信念的小店主到最后既破了产又进入了救济院。甚至连马鞍商勒夫格罗夫在小汽车和火车的注视下,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像犀牛那样过时了。母亲也是这样——这辈子都没想到她的生活,一位正派、敬畏上帝的小店主的女儿的生活,一位在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统治下的、正派、敬畏上帝的小店主的妻子的生活,最后竟这样永远地结束了。日子过得越发艰难,生意糟糕极了,父亲总在担心,不时说这个也在变坏,那个也在变坏,可你的日子还能像从前那样过下去。英国古老的生活秩序并没有发生改变。正派、敬畏上帝的妇女们永远永远都会在巨大的火炉上制作约克郡布丁和苹果馅布丁,永远永远都会穿着羊毛内衣睡在羽绒毯子上,永远永远都会在七月份做李子果酱,十月份做泡菜,永远永远都会在某个充满了煮好茶的快乐的舒适小巧的地下世界里,任苍蝇在周围嗡嗡飞,读着《希尔达家庭之友》。我没说父亲和母亲到最后都是一样的。他们有过轻微的摇摆,有时情绪还会有些低落。不过,至少他们知道自己信仰的东西不是一堆垃圾。他们生活在一个新纪元的末期,一切都在分解为某种可怕的变化,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觉得那是永恒。你不能去怪他们,他们的感觉就是这样。

  然后到了七月末,甚至连下宾菲尔德都弄明白了有什么事正在发生。数天来,人们沉浸在一种巨大而模糊的兴奋中,报纸上登载了数不尽的头版头条文章,父亲真的从铺子里拿了一份回到屋里,对着母亲大声朗读。然后,突然间,消息变得到处都是:

  德国发出最后通牒;法国全体总动员。

  几天来(四天,对不对?我忘了确切的时间),空气中有一种令人窒息的东西,一种似乎在等待什么的平静,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那一刻,似乎整个英国都在静听。我记得当时的天气真热。我们在店里似乎连活儿都干不下去了,尽管这一片儿的人,只要家里还有五先令存款的都纷纷把钱拿出来挤进店里购买大量的罐装食品、面粉和燕麦片。似乎我们都得了热病,干不了活儿了,我们只是在一边流汗,一边等着。傍晚时分,人们纷纷拥入火车站,拼了命地购买从伦敦运过来的报纸。然后,一天下午,一个小男孩儿怀里抱着一堆报纸冲到大街上,不停叫喊着。每个人都在喊“我们参战啦!我们参战啦!”那孩子从怀里那堆报纸里拽出一张海报,贴到对面铺子的橱窗上:

  英国对德宣战

  我们冲到人行道上,三个店员都去了。每个人都在欢呼。是的,欢呼。可老格里米特——尽管他的战争恐惧症已经治疗得很彻底了,可他仍抱有一点儿自由观念——他不同意宣战,说战争是坏事。

  两个月后,我参军了。七个月后,我到了法国。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简体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