镖队行进在一条坑坑洼洼的羊肠小道上,两边是越州山脉高峻的山壁,距离峡谷的出口已经不远。镖车不断地起伏颠簸,压得下方的车板吱嘎作响。镖师们左顾右盼,都显得有些惴惴不安。
“这种地形最容易被伏击,”彭鹏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那么窄的路,车根本没法调头。”
我没有理睬他,放下手里的书,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用力嚼下去。嘎嘣嘎嘣。彭鹏叹口气:“大家都像你那么悠哉游哉就好了。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一边吃花生一边翻眼皮子,还拿着书!真是德行丧尽!”
旁人都哄笑起来,算是稍微缓解了一点点紧张的气氛。终于镖车顺利钻出峡谷,还好,没有他们所担忧的伏击者,所有人长出一口气。但前方还有更长的路,更多的曲折,更难以预料的危险。
“别怕,小年轻,”彭鹏摸摸我的头,“走镖就是这样的,一条道走到头才算赢。就算拐过了九十九道弯,在最后一道弯上翻船,那也是前功尽弃。”
我很不乐意被人摸头,年轻也不是被人摸头的理由啊,但我却怎么也推不开彭鹏的手。那只手就仿佛一座小山,带着千斤重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稻草上。身边没有镖车,没有彭鹏,没有粗鲁的镖师们,没有车轮扬起的呛人灰尘,只是充斥着各种动物的气息:老虎、灰熊、山羊、蟒蛇、狰,以及其他诸如此类。除此之外,还有一股正在慢慢移近的香气:那是兰袖身上的气味。兰袖亲切地拍了拍我:“怎么了?梦见什么了吗?”
我的心里充满了悲凉。是梦,刚才所见的一切,都只是个梦境。我再也见不到彭鹏了,也再见不到其他那些粗鲁却对我很好的镖师们。镖队完蛋了,彭鹏死了,别人都死了,只有我侥幸活了下来。
现在我呆的地方,和镖队具备着某种共性:流动。这是一个在九州各地四处巡演的戏班,轮子一滚动就能带走全部家当。他们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有些痴痴呆呆,失去了活力,对周围的事物几乎没有什么反应。出于怜悯,他们暂时收留了我。这之后,我的身体情况慢慢恢复,他们发现我其实练过,虽然精神还是显得不正常,至少可以在戏台上翻翻跟斗赚点掌声。我无可无不可,翻跟斗就翻跟斗吧,白吃饭总是不好的。但除了翻跟斗,我和刚来时相比,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兰袖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人,她知道我喜欢吃花生,就总是给我准备一小筐在那里。但每次把花生米扔进嘴里,我的心里就会隐隐作痛,想起彭鹏,想起彭鹏说的话:“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小说里有这么一位杀手吗?我不知道,但我不会像杀手的,我是一个只懂得翻跟斗的白痴,而已。
我想念彭鹏,想念他身上难闻的烟草味道,想念他粗犷的嗓音和乱糟糟的胡子。我和镖队的人们都处得很好,但关系最亲近的始终是彭鹏。他只需要看看我的表情,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离开了彭鹏,我觉得浑身提不起劲。
我还想念他的书,这里没有人读书,自然更不会有人买书。彭鹏常说我是他生平第一知己,因为在整个镖队里,只有我和他喜欢书,虽然我总是蹭他的书。
兰袖站在一旁,默默地观察着我。我视若无睹,一颗接一颗地嚼着花生米。
“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兰袖轻声说,“你的身上,一定藏着什么故事吧?我想起了一部小说,里面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英雄,因为遇到了伤心事,就藏身在一个戏班子里,每天表演翻筋斗……简直和你一模一样呢。”
真能一模一样就见鬼了,我想。一个说我像吃花生米的杀手,一个说我像翻跟斗的大侠,可我凭什么像?兰袖和彭鹏真是两个疯子。
我们没有在一起呆多久,因为上午的演出开始了。我站在后台,看着兰袖柔若无骨的身体在一口开口很窄的大缸里钻来钻去,真担心她一不小心把腰给扭折了。但转念一想,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兰袖从小就练习这门杂技,全身的筋骨都变得柔软了,就算存心想要扭断也不容易。
“老子从小就天天挨打,这一身筋骨,早就练得比铁还硬。”彭鹏炫耀说。那一天我们终于遇到了几名劫匪,却只是那种不识江湖路数的小毛贼,连镖局的旗号都不懂得认。彭鹏挺身而出,用胸膛硬受了敌人一记铁棍。然后他撕开衣襟,露出铁棍重击后留下的一道浅浅白印。几个毛贼知道厉害,仓皇逃窜,身后是我们得意的笑声。
彭鹏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吹牛的机会,但他说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兴趣。镖师张锐问:“挨打?为了偷看你姐姐洗澡吗?”
“你姐姐!”彭鹏一瞪眼,“老子小时候家里穷的吃不起饭,七岁就去做学徒了。知道学徒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什么吗?挨打!”
那并不是什么甜蜜的回忆,但彭鹏讲得兴高采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无论怎样的苦难,他都能淡然视之,并且将其当做一种成长的财富。而且他生性豪爽,平易近人,对谁都没半点架子。彭鹏没怎么上过学,虽然爱读小说,十个字里就得有两个念白字,还有一个不认识。他说话也很粗俗,老讲一些女人们听了都要捂耳朵的荤段子,但能在镖局里混到现在的地位,绝不是没有原因的。
那天晚上我们来到了一座荒僻的小镇歇息。由于白天吓走了那几个小毛贼,大家兴致很高,喝了不少越州特产的烈性烧酒。彭鹏手里的大海碗与其说是装酒的,不如说是打酱油的。他的衣襟上滴嗒淋漓沾满了酒浆,喝得满脸通红,嗓门更大了。
唯一一个没有喝酒的是我,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学会喝酒,也觉得醉酒的样子很滑稽。我只是坐在一旁不停吃东西,听着他们说起镖局内部的事务,不外乎是些竞争、敌对、阴谋、背叛、奸情之类的无聊话题。要么就是吹牛,我在大雷泽抓过毒蛇,我在瀚州被狼群追过,我在殇州杀死过一头狰,我到过云州冒险……这些话要都是真的,这些人还干什么镖局?简直比传说中的天驱还厉害了。
彭鹏看出了我的百无聊赖,突然抓住我的头,把酒碗伸过来,我猝不及防,喝下去一大口,那些辛辣的**就像刀子一样从舌头划过喉咙,直插胸肺。我差点被呛死,等到不再感到呛时,已经开始发晕。周围的一切在旋转,人们的笑声就像山路一样高低起伏,嗡嗡嗡地围着我乱飞。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猛扑到彭鹏身上,一把揪住他的胡子,用力往下扯。其他人简直要笑抽筋了,彭鹏痛得大声讨饶:“大爷!我错了!我给你唱个小曲赔罪好不好!”
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天晚上,真是难得的快乐时光。
我也数不清我这一天究竟翻了多少跟斗。事实上,每一天都数不清。兰袖一下场,我就紧接着出场,锣鼓声敲响后开始翻跟斗。人们的掌声喝彩声连成一片,分外热闹。我翻完,停下,转身向后台走去,找个地方沉默地躺下,等待下一场表演。饭食来的时候我吃点,天黑之后我睡觉,日子就是这样不断地重复、重复再重复。除了兰袖偶尔陪陪我,别人都不来理睬我。
演出一段时间后,会有一些小变化,那就是离开。人们都是喜新厌旧的,同样的表演看过几天也就腻了,观众数目也会急剧减少。那时候我们就需要另找地方。
于是所有东西都被装上大车,马鞭响过,整个戏班开始踏上旅程。这大概也是我能略微感受到一点快乐的时刻,因为那种旅行的感觉能让我想起镖局。运镖也是这样,从一个地点走向另一个地点,永远没有停息的时刻。那种隐藏的未知,总能让人有隐隐的期待。
事实上,每次镖队出发时我都会很兴奋,并不断猜测沿路可能遇到什么。我们也许会走过一些风景如画的地方,也许会踏过一片穷山恶水,也许会遇到一群和蔼的农夫,也许会见识一位吝啬的客栈老板娘。
“越州是个神奇的地方,我以前送镖到沧澜道附近的时候,还遇到过一位多情的蛮女,铁了心地要跟我走呢,”彭鹏说,“那可把我吓得够呛。带着她走当然不可能,不带她走,万一在我身上下点什么蛊,我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你后来怎么摆脱她的?”镖师陈可佳好奇地问。
“还能怎么做?溜呗。我故意装作很动情的样子,灌她喝了好多米酒,然后全镖队的弟兄都跟着我连夜开拔,一直跑到第二天中午才敢停下来,差点把马都累死……”
这个故事听得我浮想联翩,并开始憧憬自己也能遇到这样一位痴情的追求者,可惜还没能如愿,镖队就出事了。
我蹲在戏班的大车里,摇摇晃晃度过了整整两天,终于到达了下一个目的地。这是一座挺繁华的华族城市,名字听班主和旁人提起过几次,但我并没有记下来——也没有必要记。城市的名字对我而言是无意义的,那些冰冷的建筑、街道、护城河、林木都与我无关。我只是在乎身边有谁,可是我身边什么人都没有。也许兰袖算一个,但她很快就会离开我了。
半路上我的花生吃光了。班主刚刚选定驻扎的地方,兰袖就跑出去给我买花生。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找到一个卖花生的地方反而不容易,兰袖溜达了好大一圈才买到。
“喏,给你,”兰袖把花生递给我,“看你没有花生吃就跟掉了魂似的。”
我捡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算是对她的回答。兰袖在跟我叽叽咕咕,说这座城市如何如何大,如何如何漂亮,等到搭起台子,一定能赚不少云云。戏班的生活真是单纯,我想,表演、收钱,表演、收钱,生活艰辛,却不必太费脑子。
镖局可就不一样了,运镖这东西,表面上看起来不过是把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其中却大有学问。彭鹏虽然不怎么识字,在这方面可真是个行家,每次出去走镖,他都会翻来覆去地指导大家各种江湖常识。
比如说,熟记运镖路线上各个地头有点名气的山贼强人,就是很重要的一门学问。这年头世道混乱,百姓活不下去就会钻黑道,剪径抢劫的多如牛毛。
“一路上遇到一个打一个?那还没等走到十分之一的路程,整个镖队的人就都死光啦!开镖局的,武力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用,大多数时间,靠的就是两个字:面子。每到一地,先向当地势力最大的帮会组织投名贴、送礼物,求他赏脸照拂,那这个地方的危险就已经减少了十之八九。真遇到不卖面子的强人,就得先认出对方,叫出他们的名字,再报出和他们有交情的熟人……”
“在夸父和羽人的地盘要格外小心,夸父不讲规矩,羽人规矩太多,稍微不小心就会招惹到他们,那可是大麻烦。夸父的块头那么大,一拳头就能把我砸死,而羽人只要飞起来你根本就无能为力,只能等着他们射箭把你射成刺猬……”
彭鹏说起这些一套一套的,每每听得我昏昏欲睡。不过他的理论基本都能运用到实践上,一般而言,有名有姓的强盗都会卖他、确切说卖镖局几分面子,不予为难。偶尔遇上不讲理的,他的武功也足够应付。但最后的结局印证了他的另外一句话。
“小心驶得万年船!”彭鹏说,“翻船的话,一次就足够丢掉小命了!”
新城市的市民看来很闲,因为来看戏班子表演的人很多。他们蜂拥而至,挤满了场子,真是让班主乐开了花。这些日子里,我们每天都要加演几场,虽然累得够呛,但伙食明显比以往改善了。
“班主数钱数的嘴都合不拢啦!”兰袖对我说,“看来你不愁没花生吃了。”
我一次把两粒花生扔进了嘴里。
翻跟斗啊,翻跟斗啊,原来肉体的疲累真的可以制止脑子里的胡思乱想。这样忙碌了几天之后,我有些头晕目眩,想到镖队和彭鹏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但是不去想他们,我的头脑里还会剩下些什么呢?
夜里的睡眠也渐渐变得苍白。过去我还常在梦里随着镖车的轮子颠簸起伏,听着彭鹏讲那些粗俗的笑话,眼里无数的雪山平原沼泽交替掠过,现在一觉醒来,往往完全不记得曾经梦到过什么,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梦。仿佛我睡觉仅仅是为了让身体得到休息,以便急需帮助班主赚回金铢银毫,也为自己挣一份口粮。
我慢慢的有点恐惧:我会一点点把过去的事情全忘了吗?我的情绪开始烦躁,不愿意搭理兰袖,甚至开始扔花生捉弄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那头脾气暴躁的老虎十分愤怒,对着我发出凶猛的啸叫声,我隔着笼子和它对视,你瞪着我我瞪着你。
如是过了一段日子,班主突然下令戏班上下整理衣装,穿上最干净的衣物,并且把野兽及其他一些表演道具装上车。我听到戏班成员们议论纷纷:“给欧阳大侠表演?真是福分哪!”“没想到我们这些贱民,也能亲眼见到大人物了。”
原来是要给一个什么欧阳大侠做表演。江湖人物我一向记不住,不过听这帮人的口气,可想而知此人的江湖地位非同一般,即便在寻常草民的心目中也极有威信。兰袖更是激动万分,在我面前不停地说:“会不会有什么英俊的少侠看上我呢?不英俊也没关系,只要有钱就行啦!会不会有呢?要是那样的话,我可就能一步登天啦!会不会呢……”
这番话听得我很烦,我伸手捂住了耳朵。但她并没有留意到我的动作,还在啰嗦个没完。
这一天的表演只算勉强成功。演员们在大人物们面前都略显有些拘谨,好在拿手的绝活总算是练得不赖,老虎狮子蟒蛇之类的猛兽也都没有出岔子,而狰由于太难控制,为了保险没有带去。兰袖表演得尤其卖力,一双眼珠子滴溜溜地不断往台下转,大概是在期盼着会有什么“英俊少侠”被她的媚眼如丝所击中吧。不得不承认,兰袖虽然出身贫寒,长相却很俊俏,水蛇一样细柔的腰肢也很能让男人动心。戏班这样的地方,也许真的不是她应该久呆的场所。
又过了几天,出了一场事故。负责喂养老虎的那个笨蛋没有把笼门关严,让老虎溜了出来。老虎记恨着我,出来就向我猛扑过来,幸好我躲得快,没有被它伤着,但还是大大受了一番惊吓。等老虎被重新塞回笼子里,我也病倒了,大概是被吓的吧。
生病的感觉很难受。我浑身乏力,额头烫得能让人取暖,也没有办法再去表演。兰袖这段时间似乎很忙,也没时间来照料我,我自个儿凄凄惶惶好不可怜。病好之后,我才听到旁人的议论,原来兰袖那天晚上的卖力演出起效果了。好像真的有个什么少侠瞧中她了,连着几天晚上都到戏班来接她,带着她到昂贵的酒楼里去,还送了她不少漂亮的珠宝和衣服。戏班里其他的女人都很嫉妒,但没办法,她们没有兰袖那样的脸蛋和腰呀。
“明天晚上,又有贵人包场。”兰袖终于来看我了,虽然这时候我的病已经好了。不过我还是很欣慰,她虽然得到了如意郎君,总算还记得我。她脖子上多了一串闪闪发光的珍珠项链,手上的镯子也很漂亮,都是那位英俊少侠送的吧。
“明天晚上他也会在场,而且他说了,在演出之前他要付钱给班主,带我离开这个戏班子,”兰袖脸上的每一个褶子都在笑,“我做梦都在等着这一天。我不会指望他娶我的,他家世那么好,他家里肯定不会同意他娶一个出身贫贱的女人。可那也没关系,什么妻啊妾啊的我统统不会去想,只要有钱,只要让我日后有好日子过,谁会在乎名分呢?我可以在宛州拥有一座漂亮的宅子,天天舒舒服服晒太阳,再也不用这样卖命了……”
兰袖半闭着双眼絮絮叨叨,沉浸在她的美梦中。我由得她在一边唠叨,自己不停地吃着花生。
第二天晚上,我们果然又全体开动,被拉到了另一位江湖知名人士的宅院里。兰袖真的没有参演,让戏班损失了一个挺能吸引观众的节目。但总体而言,演出效果还不错,为了弥补前段时间生病的过失,我翻跟斗也格外卖力,比平时都翻得多,赢得了阵阵喝彩。
就在翻完跟斗准备下台时,我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口哨,这口哨声即便混杂在那些掌声和彩声中,也显得非常清晰。这声口哨入耳,我的身体立即就僵住了。
我向着口哨声的来源望去。我看到了兰袖,她从来没有打扮得那么艳丽过,在她的身边,是一个清秀俊朗的年轻人。那一声口哨,就是从年轻人的嘴里传出来的。
我盯着这个年轻人看了一会儿,就像着了魔一样,忽然开始继续翻跟斗。不过我并没有在台上表演,而是翻下了台,向着兰袖和年轻人的方向慢慢靠近。观众们不明所以,以为这是一个即兴节目,都开始更加热烈地鼓掌。
兰袖兴奋得满脸通红,冲着我大叫:“你是要替我庆祝吗?我真是太喜欢你了!我还从没见他这么开心过呢!”她身边的年轻人也哈哈大笑,又吹了一声口哨。
第二声。我可以确定了。
我来到两人身前,停止了跟斗,抬头看着年轻人。他微笑着和我对望,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和喜爱。我冲着他龇牙一乐,一纵身,跳上了他的肩膀。
人群发出轰堂大笑,鼓掌声简直震耳欲聋。就在气氛达到最**的时候,我的左右爪一齐闪电般地探出,用尽全力向着他的双眼挖去。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后,年轻人的脸上出现了两个血淋淋的空洞。
他的双目已经被我的爪子生生抠出。
人群哗然,外围的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在起劲地鼓掌喝彩。瞎了眼睛的年轻人反应倒也够快,右掌倏地拍出,我的身体就像一个蹴鞠,在半空中打着旋儿地飞了出去,落在一张桌子上,再撞到地上。紧跟着我后心一凉,一把锋锐的长剑从我的背上刺入,把我钉在了地板上。
年轻人的掌力极重,这一剑也很致命。我甚至都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眼前一黑,意识开始迅速模糊。在沉入最后的黑暗之前,我的耳朵里最后听到了几声人世间的嘈杂。
“发生什么了?”
“那只猴子疯了!翻跟斗的那只猴子!它把胡少镖头的眼睛挖出来了!少镖头瞎了!”
“怎么可能?一只畜生怎么可能和少镖头有什么仇?”
“所以说它发疯了啊!”
我没有发疯。这个被叫做“胡少镖头”的年轻人,在发出他那声口哨响时,就被我认出来了。他就是杀害我的主人彭鹏、毁掉彭鹏所率领的整个镖队的凶手。不过一直到我挖出他的眼珠后,我才知道他居然也是个镖头。镖局为什么要抢劫镖局呢?我已经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了。我只是想着,我真是对不起兰袖,她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就这样被我终结了。她现在一定觉得以前给我那么多花生太不值得了吧。但没有办法,在我的心目中,彭鹏比她重要得多。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发生的事情。当我们进行在一条险峻的山路上时,我还在抓着彭鹏的书蹭痒痒,突然遭到了弓箭的袭击。射箭者居高临下,我们的镖师们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就被射死射伤了好多个。我差点就被射中了,幸好彭鹏眼疾手快,一把把我从我惯常坐着的位置——镖车车板上拽了下来,一支长箭刚好钉在我刚才坐着的位置上,把那本书整个穿透了。我摔到了地面上,不敢爬起来,但能从车轮下看到,有无数只脚从山上冲下来,向着我们的镖车冲来。
彭鹏俯下声,低声对我说了句:“自己逃命去吧!好好活着。”说完,他拎起我的后腿,向着悬崖下扔去。他早已看清楚了,那里有一棵从悬崖边伸出去的树。对于一只猴子来说,抓住那棵树真是太容易了。
以后的事情我没办法目睹了。我的身体紧紧贴在树上,瑟瑟发抖地听着从悬崖上传来的厮杀声。我们镖队的每一个镖师的声音我都很熟,每听到一声熟悉的惨叫声,我就知道,又有一个我们的人被杀了。
最后只剩下了彭鹏。彭鹏的武功高强,口中呼喝着连伤数人,没人能奈何得了他。这时我听到一个新的脚步,又有一个人加入了战团。这个人很厉害,彭鹏和他拼斗了很久,都没能战胜他。我惶恐不安地抱着树,努力捕捉着从悬崖上传来的每一个声音细节。忽然之间,我听到金属穿透肉体的声音,接着一个躯体从悬崖上落下。我扭过头,正看到彭鹏那张扭曲而不甘的脸。他掠过我,像一片树叶一样,旋转着坠入深渊,两只眼睛还圆睁着。
彭鹏的尸体撞击到谷底时,伴随着那声沉重的碰撞声,悬崖上也同时响起了一个得意的声音。那是杀害彭鹏的凶手。他正在满意地吹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