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离离领着安弃,七拐八拐地钻进了一个戏院,看她的警惕的神态和迅捷的脚步,似乎对于摆脱追踪很有经验。
“你好像经常逃命?”安弃问。
“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在不停地逃,从来没有哪一天可以松气,”易离离回答,“登云会的手段可不是开玩笑的,最长的一次追了我三天三夜,最后我冒险把自己藏在沼泽的泥潭里,差点被憋死,才算避过了他们。现在这样在一个人很多的城镇里面躲藏,已经算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了。”
“那可真不容易。”安弃真心实意地说。
“也没什么不容易的,习惯了就好了,人总得想办法活命是不?”易离离若无其事地回答,“我们接着说正事吧。”
“登云会的创始者,是几十年前名动天下的鸿儒韩渭垠。这个人曾被拜为帝师,一身学问,震古烁今。”易离离说。安弃心不在焉地听着,对他这样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而言,这些学问家的名字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符号。他只是无聊地看着尚未开演的空空如也的戏台,想着一会儿能听到一出什么戏。易离离挑选的这个地方别出心裁,但混在听戏的人群中,倒也是一种掩饰行踪的方法。
“你别不耐烦,”易离离看出了他的心思,“登云之柱的秘密,正是由他发掘出来的。那时候皇帝想请他做帝师,被他毫不留情地谢绝,但皇帝知道此人爱书如命,于是开出条件,允许他随意阅览皇家藏书。韩渭垠立即上钩,改口答应了。”
“他一定是在皇家藏书里找到了点什么。”安弃若有所悟。
易离离赞许地点点头:“的确如此。这个人博览群书,在皇帝的书库之中,只是专拣他没见过的珍稀古本阅读,那其中有很多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失传经典,也有很多他们都未曾听说过的不知名的书籍。韩渭垠性子执拗,从来不肯相信任何怪力乱神的东西,每次见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志怪小说、异域奇谈都会随手扔开,绝不会去读。”
“大约在他做帝师的第四年,一位榜眼出身的户部尚书由于谋反而被满门抄斩。他具体是真的谋反还是被人陷害已不可考,也不重要,但这位同样好书的高官却留下了他所收藏的大批绝版书籍,都被收入宫中,韩渭垠自然不会客气。不久之后,他就在其中找到了一本很奇怪的书。书的封面是寻常的前朝笔记小说《无心斋随录》,但韩渭垠这样的大家一眼就看出这本书太薄了,绝不是正常《无心斋随录》的厚度,于是随手翻开,结果里面的内容让他大吃一惊。你听说过杜琛这个人吗?”
这个名字居然连安弃都听说过:“我知道,那个走遍天下、降妖除魔、长得还挺帅到哪儿都有漂亮姑娘追着跑的大旅行家嘛。说书先生经常讲他的故事:斩恶龙英雄扬威,见君子淑女有意……不过他的故事没太大意思。”
在他所听过的故事里,这位杜琛虽然风流倜傥英风侠义,有着勾搭不完的美女,却总是安贫若素,兜里从来没几个钱,以至于每到一处,都得靠打短工积攒路费,再去下一个所在。小木匠每每长夜无聊时,便会依据自己听过的评书段子进行自我代入,幻想自己就是那些纵横江湖的盖世豪侠,过着那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杜琛这样的穷光蛋,身边再多美女,也实在是“没太大意思”。
易离离一笑:“你所听到的故事,都是出自杜琛自己撰写的种种传记,人一旦想要自我标榜、愚弄民众,总是会不择手段的。真正的杜琛容貌丑陋,但倒也并非没有女人青睐,因为他靠刊行游记以及攀附那些附庸风雅的权贵,为自己赚到了许多钱。此人踏遍天下是真,要说他寄情山河、清高风雅,那就是谎话了。”
说到“踏遍天下”,她忽然想到自己过去和母亲一起时的生活,心里微微一酸,也不顾安弃索然无味地抱怨“原来老子上了这么多年的当”,忙接上正题,“那一本书的内容,是和杜琛同时代的另一位探险家宋不归的一篇笔记,从来没有公开刊行。这个人你想必没有听说过,因为他远不如杜琛有名气,虽然执着于各种各样的冒险,却很少有兴趣去吹嘘,更不会借此敛财。这篇笔记讲述了他生平所遇到过的最怪诞的一件事,和杜琛有极大关系,而就在这件事之后,他宣布从此绝足闭户,不再出行。韩渭垠仔细分辨,确认那是宋不归的亲笔。”
她从随身的包袱里摸出一叠纸:“这是后来韩渭垠拓印的那本日记,你自己看看吧。”
安弃咧嘴一笑,硬着头皮接过来,发现这位宋不归遣词造句还算浅显易懂,也没用什么太难的字,以自己的水平居然能马虎看懂,不至于在漂亮姑娘跟前丢了面子。
2
我已经快要死了。但我既不愿把这个秘密也一起带进坟墓里,又不能将它公诸于世,最后只能用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把它写出来再隐藏起来,希望后世的人们看到它时,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面对。
大德帝十一年,那是一次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的出行游历,当然出门之前我并没有预料到这一点。当时我的身份很奇怪,是另一位旅行家杜琛的门下仆从,这事说来话长,解释起来倒也不奇怪:我得罪了权贵,需要找个地方避祸,而以我的专长栖身于旅行家门中是最好不过。我并没有什么名气,只在许多年前的一个令人厌恶的聚宴场合见过杜琛一次,而他当时忙着巴结有钱有势的人,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我相信事隔多年后,他不会再对我的脸有印象。事实上,我投到他门下一年有余,他也没认出我。杜琛这个人的确具备许多优秀旅行家的素质,但同时也很热衷于各地的珍稀异宝,有传言说还精擅盗墓之道。这样的人与我原本不同道,然而他的名气能保障我的安全。
这一年冬雪初化时,杜宅门口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这个人两条腿都齐膝而断,靠一个安有滑轮的木板行走,满面的污垢和一身几乎被撕成布片的破烂衣衫说明他的贫困潦倒。当他来到看门人面前、说出自己要求见杜琛时,看门人自然而然地不屑一顾,并且开始动手驱赶他。然而只听砰啪几声,看门人竟然被他一拳打飞,撞在门板上昏了过去。
杜琛名气很大,自然要防备可能的危险,他所挑选的看门人也好,杂役也罢,都得身怀功夫,但那看门人居然被一拳就打晕了,可见这位怪客虽然断了腿,身手却绝非一般。杜琛很快被惊动出来,见到这怪客的形貌,也是一愣。
“我有一样东西要卖给你,”怪客哑着嗓子说,把自己随身挎着的污秽不堪的大包袱解开,示意杜琛近前去看。
杜琛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也不怕被突袭,很镇静地走上前,往包袱里看了一眼。当时我跟在他身后,无法看到他的表情,但他刚刚俯身下去,身子就猛地一震,随即连退数步,显然是极度惊骇。他很快又踏上前去,接过那个包袱,不顾肮脏,将它抱在怀里仔仔细细看了好半天,才递了回去。
“这不可能是真的!”他的声音都变了,“是你作假!”
“你不相信就算了,”对方摇摇头,“我原以为你是识货的买家。”
杜琛背着手站在那里,似乎是在考虑,但我看到他的两手在微微颤抖。这可不寻常,杜琛一向是个十分冷静理智、善于隐藏内心的人,那个怪客带来的究竟是怎样一件与众不同的物事,能令杜琛如此失态呢?
“你要多少?”杜琛恢复了平静的语气。
对方踌躇了片刻,低声说:“二百两……二百两金子。”
他说出二百两时,四周已经是一片哗然,等到“金子”二字出口,人们面面相觑,反而说不出话了。这一定是个疯子,我想。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杜琛毫不犹豫:“成交,我要了。”他随即回过身,吩咐惊骇异常的仆人们:“摆酒宴客!”
我忽然有一种模模糊糊的不祥的预感。当一头恶狼变得和蔼可亲时,必然藏着什么奸谋。
这一天的夜宴不必详述。我在席边服侍,满脑子都在想着那件价值二百两金子的宝贝,而那位怪客喝得烂醉,终于表露了身份,原来他是一名残废的退伍军人,刚刚参加了朝廷对西疆沙漠游牧民的围剿。
听到西疆沙漠,我忍不住心里一动。那是我三十年来始终没能踏足过的神秘之地,我只到过沙漠边缘,由于没钱购置装备,只能饮恨作罢。西疆沙漠在当地人的语言里叫做“克鲁戈”,意思是“可怕的大沙漠”,他们对于其它地方的沙漠都叫沙漠,惟有对于西疆这一块,要使用专有名词克鲁戈,来体现它的与众不同。居住在克鲁戈深处自称“狼族”的沙漠游牧民更是让人谈虎色变,他们的凶悍与对外人的仇恨,经常被沙漠边缘的当地人用来吓唬小孩。
克鲁戈一望无垠,至今无人探明它的具体大小,更不必提地图了。当我隐约向当地人提起我有绘制地图的宏愿时,他们甚至没有人劝阻我,只是脸上显露出一种淡漠的嘲笑,似乎算定我最后必然会打消这个念头。
怪客大着舌头讲述了最近的那场战争。起因很简单:沙漠中的游牧民又和征税的官兵起了冲突,杀死了二十多个当兵的。朝廷动了火气,要剿灭那帮无法无天的化外野蛮人。最后的结局是:朝廷在沙漠里一共折损了近万人,但杀死的沙漠游民还不足两百。也许正如这群自称为狼族的游民们所说,克鲁戈就是他们的保护神,在这个酷热险恶的活地狱里,只有狼才能得到庇护,外人根本没有生存的可能性。这位退伍军人的双腿,就是被狼族的弯刀生生砍断的。
当夜宾主二人言谈甚欢,但到了第二天,杜琛淡淡地告诉我们,那位军人饮酒过度,暴毙而亡。这样一个身份卑微的异乡客,死了也就死了,不会有别的麻烦。我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但很快就进一步想到:以杜琛的身家,还犯不着为了节省区区二百两金子而杀人。他一定是从被灌醉的退伍军人口中打探出了更大的秘密,为了灭口才杀死他。
我猜得没错。仅仅过了两天,杜琛就突然宣布,他要去西疆沙漠游历,并需要挑选几名优沙漠生存经验的仆人跟随。这正撞到了我的枪口上,我虽未去过克鲁戈,却也有着丰富的沙漠生存经验,给他做一个随从不成问题。而他要在自己身边挑人的原因也很简单:西疆当地人敬畏克鲁戈,大多不愿意替外人带路,要临时雇人恐怕人手不够。
事情很顺利,我只是给他演示了几下驱赶骆驼、从驼背上装卸货、看风向扎营、搭帐篷的技术,他几乎是如获至宝地带上了我。我们昼夜兼程,赶到了大漠边缘的卫原县城。
杜琛这个人无利不起早,选在战争刚结束的这种紧张而危险的时刻来到卫原,必然有重大图谋。我苦思了许久,理清了脉络:都是那场刚刚结束的战争惹的祸。那个断腿的退伍军人一定是一名曾经深入沙漠腹地的朝廷溃兵,他在里面见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然后被杜琛套了出来,那东西就像磁石一样,把他迅速地吸引过来。杜琛在卫原雇用了几名和我类似的杂役,以及唯一一名识途的当地向导,我于是跟在他勉强拼凑起来的驼队中,进入了克鲁戈。
尽管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克鲁戈的严酷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每个白昼,我们都把自己深深藏在沙里,只有到了凉爽的夜间才敢行走,因为白昼的沙面烫得足以把鸡蛋烤熟。但是克鲁戈的沙漠夜风却又是极其恐怖的,时常会转化成吞噬一切的沙暴。幸好我们的向导对沙漠气象十分熟悉,每到沙暴之前都会提醒我们预先防范,这才安然无恙。
尽管如此,那种白天仿佛要在地下被焖熟、夜晚则顶着如刀的风沙前行的难受滋味,非亲历者不能体会,更不必提一路上惜水如金,咽喉中始终火烧火燎,每次吞咽,都像食道要被胶粘住一般。即便是我这样经历过种种磨难艰险的人,都忍不住会偶尔冒出打退堂鼓的念头。
杜琛却没有半点抱怨。这个人成名后贪图享乐,体质并不如年轻时健壮,第一天进入沙漠,脚底就被烫起了水泡,腿上的皮肉也因为不习惯骑乘骆驼而被磨破。但他始终咬牙坚持,反而不断催促向导加快行进速度。
这让我再次意识到,杜琛想要找的东西一定非同小可。但他一路上不与任何人交谈闲话,摆明了守口如瓶,我也没办法打听。不过从向导那里我得知,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居然是凶险莫测的风暴海,这不能不让人心生忧虑。
沙漠里的湖泊通常被称为“海子”,但风暴海不是海,而是一片峰峦起伏的沙山。一般而言,沙漠中的小沙丘一夜之间就能堆起或者被夷平,成型的大沙山却历经百年也不会发生明显的外形变动,但风暴海却是一片非常古怪的地方,那里既没有地震也没有过分频繁的沙暴,却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魔鬼手掌,总在一夜间改变着沙丘的形状,令其好像海水中的浪花那样无法固定,风暴海因而得名。
沙漠之外的人从来没有人知道风暴海的成因,自称狼族的沙漠游牧民也许知道,但他们不会告诉我们。在他们心目中,克鲁戈是只属于他们的秘密。外间总是传言游牧民们如何凶悍嗜血,对闯入克鲁戈的人如何下手不容情,但越是深入其中,我就越禁不住想,何须他们出手?克鲁戈就足以杀死一切。
然而我的判断还是错误了。进入沙漠的第二十一天,也就是在距离风暴海大约两天路程的地点,我们遭遇了游牧民的袭击。其实那也算不上正式的袭击,充其量只是个小小的警告,在某一个酷热的白昼过去、我们准备趁着夜色赶路时,一名杂役忽然尖叫起来。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我们见到在栓骆驼的木桩上,赫然放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那是为我们带路的当地向导,也是整个驼队里唯一一个认路的人,但现在他死了,被人砍了脑袋,谁也不知道此事是在何时发生的。我们也由于他的死而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向前走,虽然所剩路程无多,但我们对前方的情况毫不了解,对于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一无所知;向后退,二十多天的路程,走的又都是夜路,不迷路的可能微乎其微。
更可怕的在于隐藏在暗处的沙漠游牧民。这颗人头是一个明确的警告,显然如果我们继续前进,也许全队的人头都会被割下来。
杜琛反而兴奋起来,坚持要继续前进,不过其他人似乎并不如他那样乐观,但如前所述,往回退也很难找到路,这时候只能够走一步算一步了。我能理解他为何兴奋:狼族的袭击说明我们接近了目的地,不然他们不会来吓唬我们。
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杜琛如此亡命?我的好奇心越来越浓,也决定跟着他走到底,探个究竟。那些沙漠中的野蛮人只杀了本地向导,说明他们因为将此人当作叛徒而并不留情,但未必会杀我们这些外来人。
又走了一天,在即将抵达风暴海边缘时,我们遭遇了一次恐怖的大沙暴。那一夜狂风怒号、漫卷的黄沙遮蔽了大半的天空,我们用骆驼在身边围成一圈,任由沙子从天空倾泻而下。我用布紧紧捂住口鼻,感觉自己正在被活埋,几乎无法呼吸。但我依据自己过去在沙漠中学到的经验,死死拽住两匹骆驼的缰绳不放手,不许它们在慌乱中忍不住起身奔走。
这是个救命的经验。骆驼终究是一种胆小的生物,在这种沙暴的侵袭之下无法保持镇静,终于有几匹忍不住开始起身逃命,这一逃犹如百里堤坝上溃决了一个小口,带动了其它的同类一齐狂奔。本来躲在骆驼身后的人们猝不及防,失去了屏障,不少人当即被风卷走。
我也快要撑不住了,但仍然咬紧牙关,用尽全身之力制住那两匹骆驼,不许它们跟着发狂。终于在我即将晕过去之前,风暴停止了。我抖掉浑身的沙子,手脚发软地慢慢站起来,一看周围,其他人都已不知所踪,只有杜琛还在。他居然也牢牢抓紧了我制服的那两匹骆驼,因此得而幸免。
“我就知道,跟着经常出没于各地沙漠的一流探险家,一定能活命。”杜琛喘着气说。
“原来你早就认出我来了。”我喃喃自语,看着他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对着我。他居然隐忍不发,让我在他手下呆了一年,这份耐力倒是让我不由得心生佩服。
“你别想从我身上分到一杯羹,”杜琛怒吼着,“那些东西是我的!全都是我的!”
我耸耸肩:“那就都是你的好了。反正我们只剩下这两匹骆驼,上面的给养充其量支撑我们活几天。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我并不害怕。追求一切险境的极致是我的生命意义所在,每到一处危险之地,我都会做好送命的准备。杜琛的身体抖了一下,我看出他在害怕,但他忽然狞笑起来,从身上摸出一张纸。我心头一震,知道那必然是标注着他真正目的地的地图。我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个伤残军人在克鲁戈深处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地方,并绘制了草图,然后他被杜琛谋害,草图也被夺走。他所带来的开价二百两的东西固然珍贵,杜琛的目的,却在于霸占全部,为此他甚至不惜自己的性命。
“我告诉你方向,你在前面走,”他用匕首示意我,不要轻举妄动,“那些东西是属于我的。”
我根本没有向他解释、我完全不知道他想要找的是什么,因为我知道解释也没用——何况我本来就是为了弄明白他的目的才跟随他来此的。所以我只是在他的胁迫下,一点点地替他探路、躲避流沙,带着他进入了风暴海。在表面的平静之下,沙层里必然是暗流涌动,充满危机,但杜琛毫不畏惧,反倒越来越显得颠狂。
在风暴海里走了四五天,我们这两匹骆驼身上带的食水全部告罄。不过我发现了一处小小的水源。但我没有告诉杜琛,我想,可以想办法先干掉他,我再独占那个水源。在那种境况下,没必要留存任何的仁慈之心。
然而我没想到杜琛下手比我还快。那一天夜里,当我惊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杜琛捆绑起来。“我要喝你的血,吃你的肉。”他红着眼睛说。
我很不解:“为什么不喝骆驼血?”
“骆驼不能死,绝不能死!”他咆哮着,“没有骆驼,谁帮我把那些东西弄出去!”
我叹了口气,只能闭目待死。但就在匕首插进我心脏前的一瞬间,杜琛的动作突然停住了。我心中一凛,顺着他的目光转头望去,看见十来个身着黑袍的人影正向我们走来。
那一定是沙漠游牧民!虽然我知道他们多半也不怀好意,但死在他们手里,总比被杜琛吃掉让人舒心点。
他们并没有理睬我,径直走向了杜琛。杜琛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正想说话,一个游民对着他劈面一拳,将他打晕。我的后脑也挨了重重一击,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被绑在一间没有窗户的石屋里,想必是在他们的居住地,杜琛却并不在身边。在最初的惶恐后,我冷静下来分析着一切。在传说中,沙漠游牧民对于外来者从来不留情,刚刚结束的那场惨烈的战争就是明证。但我并没有被杀,说明他们暂时不想让我死。为什么?
只有一个可能:我和杜琛的行为超越了常规,令他们感觉到我们也许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秘密。所以他们要审讯我们,弄清楚这两个明显怀有特殊目的的外来者究竟了解多少,又泄露了多少。我强烈地意识到,这是我活下来的机会,因为类似的抓捕我在北海中的冰雪蛮荒之岛上也曾遇到过。如果我能装做我知道了一切,语焉不详地糊弄他们,甚至于威胁他们,就能有一线生机。
屋里很黑,无法判断时日,但我并没有被关多久,就有人来审讯我了。那是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而给他们担任通译的中年男子,看相貌应该是一个中原人。在此之前,他们居然先给了我一些食水,而我毫不客气地享用了。
通译看了我一眼,摇摇头:“你们真是不要命了。从来没有外人敢进入风暴海,别以为可以用探险游历之类的幌子来打发掉狼族。”
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探险游历原本就是我的目的,但我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某些东西本来就值得舍弃生命去争取。”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把这句话翻译给身后的狼族老人。老人脸上立即爆发出无比凶戾的神情,我很难想象这种能活活把人撕碎的目光会出现在中原人的眼中,也许那真是狼的目光。老人开口说话,声音刺耳难听,但狼族语言倒是颇富韵律感,让我想起西南大山中的祭祀鼓乐。
“你们人类的贪欲永远是那么愚蠢可笑。”他说。
这话让我愣了愣,但随即明白过来,这帮人自称狼族,大概是把自己当作了狼的化身,而不以人类自居。他继续说:“为了贪图那些可笑的蝇头小利,却为此失去整个世界,这样的代价放在眼前,你们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我意识到,他所说的“失去整个世界”,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夸张,这让我十分困惑,但我必须硬着头皮撑下去。脑子里念头一转,我决定用一句毫无意义但听上去模棱两可的废话来搪塞:“失去吗?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天地万物都会走向自己的终结,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没有想到这句话带来的后果会如此严重。几名狼族老人霍然站起,其中一人立刻向我扑来,动作惊人地迅速。我还没来得及看清,就已经被他恶狠狠地掐住了脖子,那双手有如铁箍,让我无法呼吸。幸好在我快断气前,另一只手拉开了他。几名老人激烈地争辩着什么,但我听不懂。
“你惹祸了,”通译低声对我说,“他们正在争吵是否要杀死你。”
我苦笑一声,知道自己押错了,但此时也不能改口了,否则被他们得知我在说谎相骗,只怕死得更惨。
“不过按规矩,临死之前,你可以看到那样东西,以便让你死也瞑目。”通译又说。
这算哪门子规矩,听得我一头雾水。不过以我的性子,如果能在临死之前见到一些真正令人震撼的事物,也算死而无憾了。
但他拿给我的玩意儿看上去却平淡无奇。那只是一个灰黑色的大圆球,形状并非规则的浑圆,看上去应该是石质的,上面有一个略微凸起的圆环,以我的知识,并不能判断这是什么,只能猜测,它或许是某种大型石雕的一部分。
但是什么样的石雕会有这样的圆形部分呢?我思考着。这是某种供崇拜的图腾?某样大型机械上面的零件?或者是用夸张的方式表示某些珍珠一类的珠宝?那也不对,上品的珍珠都应当是浑圆的,能雕出椭圆形珍珠的石匠一定眼睛不好使……
我突然一激灵。眼睛!这个圆球是一只石雕的眼睛。仔细看看,果然如此,那上面凸起的地方就该是代表着黑色的眼球了。但紧接着,一个极度可怕的想法从我的心底钻出来。我努力想把这怪异绝伦的想法压下去,但它还是固执地蹦了出来,让我立即浑身僵硬,头皮发麻。
——如果这不是一只石雕呢?如果这就是一只眼睛呢?杜琛又不是傻子,不会花大价钱去买一件石雕的工艺品,除非那是真的眼睛。可是,怎么样庞大的生物,才能长出这么大的眼睛来?
尤其是从形状来判断,这绝对是一只人的眼睛。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是像捧着一块烧红的火炭一般,赶紧扔下那个圆球。我万万没料到,一小会儿功夫之后,我会见到令我惊骇十倍的景象。
“我们走吧。”看到我放下“眼睛”后,通译说。他打开了门,我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我明白,他们既然已经决意杀我灭口,那么我无论看到什么,都没关系了。
死亡的阴霾之下,我心里还是有些激动,毕竟深入克鲁戈腹地、亲眼见识狼族的居住地是我的夙愿。跨出门我才知道,此时正值清晨,太阳刚刚露头,白昼的酷热尚未到来。放眼望去,眼前是一个朴素的村落,唯一一条贯穿村子的道路两旁都是用厚重石块建造的石屋,想来是这种石屋可以隔热,所以我关在石屋里时,并没有感到明显的昼夜温度变化。
沿路所见的狼族人正在趁着清晨放羊、放骆驼,似乎和其他地方的沙漠牧民没太大两样,但他们看着我的目光中分明带着极大的仇恨与警惕。将死之人也无须在意这些,我叹了口气,想象着自己的死法,但愿他们能给个痛快的,不要让我受尽折磨再死。
狼族虽然凶名在外,其实人数很少,但部落看起来却并不小,等我被押到村子的中心地带时才明白原因所在。那里有很大一片平坦的空地,铺上了石板,上面足以站满一支军队,村里所有的建筑都围绕着这片空地而建,难怪乍一看规模颇大。
“这是用来干什么的?狼族出征前的集合地?”我喃喃自语。
“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那个来自中原的通译苦笑着说,“看到地上那一条刻在石板上的线了么?你往前走,跨过那条线,运气好的话,也许你能通过审判。”
我一点也不明白所谓“通过审判”是什么意思,但这条线的含义我能猜到,那里必然存在着某种障眼法术,只有越过线,才能够看到被法术隐藏起来的事物,于是向着那条线走去。正在这时,杜琛也被押了过来,他看起来状况比我糟糕多了,嘴唇干裂、形销骨立,一夜工夫,原本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了,想来是一面面对着死亡的恐惧,一面又心痛自己的贪欲不能实现,内心饱受着煎熬。
他看着那道线,脸上现出极度畏惧的神色,不敢再往前走出哪怕半步。他看到我嘲讽的眼光,哼了一声:“你有种,你就走上去。”
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一步跨了过去。然后我仿佛是被冰冻了一样,整个人完全无法动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
当时朝阳刚刚从我的对面升起。就在越过那条线的一瞬间,我突然觉得眼前一暗,一片浓重的阴影扑面而来,将我遮蔽于其中。我悚然抬头,就看了障眼法术中所隐藏的那样令我毕生难忘的事物。
那是一根柱子,庞大的灰色石柱,高高耸立于狼族部落的中心地带。可那又是怎样的一根石柱啊,完全就是一座圆柱形的山峰,从平地上挺立而起,刺向苍穹,直入云端。我抬起头来,虽然已经很努力地仰视,仍然惊恐的发现那石柱竟然一眼望不到头,顶端已经深深的没入了云海中。
那根石柱,即便是四五十个人张开双手,都没有办法合抱。它在阳光下没有反射出一点光芒,只是将令人恐惧的阴影浓浓的投向大地。站在它的面前,任何人都会觉得,天地都变得渺小了。
那根石柱的外表粗糙而坚硬,上面有一道道规则的向上排列的凹槽,恍如一级一级的勇于攀登的阶梯。这些阶梯一直延伸到了看不见的天空之中,从云端俯瞰着大地。谁刻下了这些阶梯?阶梯的尽头,会是什么呢?
在目力可及的、大约距离地面百余丈的柱身处,镌刻着一个巨大的图案。那是一朵云彩,带着某种无法言说的邪意,就像是我刚刚见到过的那只石质眼睛一样,不怀好意地俯瞰着人间。在那种威势之下,我竟然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仿佛是面对着一个无法抗拒的主宰者。
站在圈外的通译无疑也曾经受过和我同样的震撼。虽然此刻他并不能见到它,却仍然用充满崇敬与敬畏的语气念着:“登云之柱……登云之柱啊……”
杜琛的嗅觉很敏感。见到我和通译那样的神情,只怕也忍不住了。他终于也慢慢挪动着步子,走进了法术屏障的范围,接着立即倒吸一口凉气,发出了惊叹声。
我侧头看他,他显然并不像我这样、只是单纯地为了一个奇观而着迷,多半还想到了别的一些与金钱、名望、野心有关的念头,所以他的脸上混合着种种复杂的情绪,令那张脸显得更加丑陋。沙漠牧民们自称狼族,但此刻的杜琛更像一头恶狼。
背后的一个狼族人喊了几句什么,通译说:“你们走到登云之柱前,把手放上去,能否活命,看运气了。”
这个通译显然是个好心人,后半句无疑是他自己加上提醒我们的,但这样的提醒实际上半点用也没用。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即便知道,也无可防范。
杜琛虽然贪婪,但想要让他走在我前面是不可能的,我深吸一口气,慢慢走了上去。当来到登云之柱前时,其实我已经紧张得腿都直哆嗦,想到背后的杜琛,绝不能在他面前示弱,于是硬着头皮伸出手,触摸了一下那根石柱。
我等待着一切可能的结果,但偏偏什么都没发生。没有一团火焰冒出来把我烧成焦炭,没有雷电把我劈成两半,一切如常。我困惑地退回去,看到狼族人都是一脸惊异的神情。杜琛别无选择,也只能走上去。
骇人的一幕发生了。他的手刚刚接触到石柱,就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巨力把他紧紧压在了柱子上,并且还在不断地碾压。他的胸腔骤然被压,连叫都叫不出来,只能听到从咽喉处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咯咯声。他的骨骼慢慢断裂,鲜血从破裂的关节处不断涌出,到最后终于整个人都被完全地压扁,化为一摊肉泥。这样骇人的情景,连我都不敢多看,只能转过身去,同时心里又是后怕又是纳闷:为什么我没事呢?
3
借助着戏棚里明亮的灯火,安弃慢慢翻阅着这个并不太长的故事,偶尔遇到一些不认识的词,也不好意思请教,就连猜带蒙地跳过去,好在不影响大意。看到登云之柱出现时,他的一颗心已经跳得有如打鼓一般,下意识地摸了摸肩膀。
这之后宋不归又继续讲述了他如何被认为“获得神的宽恕”,所以只被喂服了一颗可以令他失去记忆的药丸。他又如何利用自己的咽喉粘住了那颗药丸,伪装昏迷后被送了出去。从此之后他对游历天下失去了兴趣,因为“世界的一切奥秘,仿佛都被隐藏在那根如山的登云之柱中。”他虽然宣布就此不再游历,但仍然禁不住偷偷去了三次克鲁戈,每一次都九死一生,但由于当地再也找不到愿意带路的向导,却连风暴海的边缘也摸不到了。
“可是他最后也没弄明白,为什么他摸了登云之柱就没事而他的老板就死了。”安弃合上书说。易离离饶有兴味地看着他:“据说当年在登云会里,所有知道了这个故事的人,都冥思苦想着登云之柱究竟代表着什么,只有你先关注这个无关紧要的细节。”
“因为你刚才已经告诉过我了,我何必多此一问?”安弃咧嘴一笑,“何况我总喜欢和说书先生们作对,在他们的故事里挑些漏洞,然后嘲笑他们。”
易离离说:“后来韩渭垠也真的调查过宋不归为何能活命,并且有了一点推论,你那么聪明,能猜一猜么?”
安弃挠挠头:“反正谁都没法证明,只好瞎猜了呗。首先宋不归是个穷光蛋,身上没有任何特殊的东西,说明他和杜琛之间的生死区别,一定发生在他们被劫持到狼族的营地之后。”
他又重新翻看了一遍宋不归的记述,皱着眉头说:“这些文化人写的东西真讨厌,‘嘴唇干裂、形销骨立’,形销骨立是什么意思?”
易离离解释了,安弃想了想:“也就是说他看上去像个饿死鬼,而嘴唇干裂说明他也没有喝水……我明白了。其实问题出现在食物上。宋不归吃了他们的东西,于是没有死;杜琛一肚子坏水,害怕被毒死,结果反而中了招。”
他的口气很轻松,易离离却大大地吓了一跳:“你怎么会那么快猜出来的?”
安弃耸耸肩:“那些沙漠游牧民摆明了就是在吓唬他们俩。谁心里有鬼,就不敢吃他们的东西,却想不到救命的关键就在那些食水里——就那么简单。你也别佩服我了,接着说,那个韩什么的老头后来又得出了什么结论。”
易离离说:“事实上韩渭垠非常重视这个细节,他认为这其中可能隐含着揭破登云之柱秘密的关键。因为既然狼族懂得如何接触登云之柱,就说明他们并非全然盲目崇拜,而是对这根柱子有相当的了解,甚至于完全知晓它的来龙去脉。”
安弃摇摇头:“那又有什么用。揭破?他老人家连这根柱子上的灰尘都沾不到,还谈什么揭破。”
易离离点点头:“的确如此,但也不能说全无成就。探险家知道有怪事发生,就会想要亲身去探查,学者却会先从文字里寻找答案。韩渭垠在读了这段笔记后,立即开始疯狂地钻研那些他过去不屑一顾的野史传说、逸闻怪谈。尤其是杜琛所找到的那个石头眼睛,在一些年代十分久远的古老书籍中,偶尔还有记载。”
“那眼睛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杜琛见到那眼睛就不要命了?”安弃问。在整个故事里,那只眼睛是一个最让他感到不舒服的存在。他一想到一个几乎和半个人的身体差不多大小的眼睛,就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眼睛是一种很容易腐坏的东西,但那只眼睛竟然能变成石头——安弃隐隐有点感觉,眼睛的主人,绝对相当的不寻常。
“那是一个很久远很偏门的传说了,中土几乎无人知晓,”易离离说,“韩渭垠也是在那些方外怪谈中找到的。你知道南疆的蛮人吗?”
安弃点头。在南疆大沼泽中,散布着一些蛮人部落,这一点他也听说过。但那些蛮人和克鲁戈里的狼族大不相同,凡事逆来顺受,在经历了几百年前一场一败涂地的战争后,更是常年乖乖地听任朝廷欺压。
易离离接着说:“如今的蛮族部落,大多已被中原文化所同化,但韩渭垠研读了书成于这种融合之前的《南行异闻录》,那里面记载了一个当地的古老传说,说是在成千上万年之前,人类与天神之间,仍然保持着亲密的关系,神使时常下凡而来,教导人类。直到后来,人间的种种恶行激怒了上苍,于是收回神使,从此不再现身,以示惩戒。”
安弃嗤了一声,表示不屑。这几年间,为了增长见识对付登云会,他偶尔也会向旁人打听一点人情世故、各地见闻,他也由此知道,越是蛮荒不开窍的民族,越是喜欢编造神话。这种“人神曾经共存”的鬼扯,绝对不止南疆的蛮人们才有。
“这种类似的神话,的确不少,”易离离看出了他的心思,“但是韩渭垠敏锐地发现了它的与众不同之处,于是亲赴南疆,在当地县城的县志中找到了一段几乎无人注意的记录:曾有官兵在南疆沼泽中发现未被征服的蛮人部落的秘密仪式,蛮人们跪在不可思议的巨大人形骸骨前顶礼膜拜,其状神秘阴森,充满邪气。双方发生战斗,蛮人被全歼,那副骨骼却被蛮人抛入无敌沼泽,无法打捞。虽然无人知晓那究竟是什么,但那种骨骼比常人大出数倍,绝对与众不同,却是一望可知的。”
“韩渭垠受到触动,又查阅了大量书籍,找到了若干关于这种类似的巨大骨骼的记载,比如《文苑家书》中就有记录,某地开采山石,挖出腿骨一根,‘其径数倍于常人’,‘以为妖物不祥,举火焚之’。他确认了它们的存在,但由于数量稀少又不易保存,想找到实物,那却是很难。”
安弃张口结舌:“照你这么说,那颗眼珠子……”
他猛然间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杜琛这个顶着探险家名头四处寻宝的奸商,一定曾见识过所谓的天神遗骨,或者阅读过相关记载。当那名伤残军人取出那颗眼珠时,他一下子想到了,克鲁戈沙漠里也许还能找到更多,所以将伤残军人灭口,迫不及待地动身而去。
他咽了一口唾沫:“书上说得真的可信?有没有见到真货?”
“这也是韩渭垠一直所追寻的,”易离离回答,“但年代久远,要见到实物可真不容易。韩渭垠足足花了十一年的时间,才找到一颗头骨。从第一眼见到那颗头骨时开始,他就完全相信了宋不归的笔记,也从中理出了自己的见解,于是他辞去帝师之职,开始信奉神灵,并创建了登云会。”
安弃思考了一阵子:“我大致能猜到他的思路。把南疆的传说、巨大的遗骨和宋不归的笔记三者结合在一起,那个叫韩什么的老头认定,天神的传说是真的,那些遗骨的确就是天神留下来的,而宋不归笔记里的眼球,无疑是天神遗骨的一种,于是这颗眼球又把天神的传说和登云之柱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易离离回答:“事实上,光他整理出来的资料就厚达数尺,全都是与之相关的记录,再加上宋不归这个人在真正的学者们心中的分量,的确不由得人不信。那颗头骨更是铁证。韩渭垠还是很谨慎,只是将此事在学者圈中小心地传播,因为那些资料太过有冲击力,无知愚民得知了,难保不会出什么乱子。”
这话听得安弃很不了然,身为乡村小木匠,他自然而然也属于“无知愚民”之列。不过该无知愚民相当地与众不同,到最后竟然和这个看似无稽的传说联系最深——可见那些有知识的人也没法把握命运的走向。这么一想,小木匠心里略微好过一点。
“学者有什么了不起,”小木匠哼哼着,“到最后还不是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教。”
易离离摇摇头:“这你可冤枉他们了。登云会创立之初,的确只是一个很和平的教派,韩渭垠的主要目的也只是为了把所有有才华有见识的人都聚集起来,共同研究天神与登云之柱的真相。后来变成了那样,完全是因为一个惊人的变故……你在干什么?”
安弃挥挥手里的东西:“一个小习惯,闲来无事的时候雕点东西玩,优秀的木匠总是抓住一切机会练手……”
“好像是一只木鸟,”易离离瞥了一眼,“而且你手法很熟,似乎雕过很多次。”
安弃脸色微变,停住吹嘘,随手把木雕塞到怀里。就在这时,一阵喧天的锣鼓声敲了起来,身边的人群也开始鼓掌,看来是大戏就要开演了。一旦开演,在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中,两人也很难再说话了。
安弃趁机转移话题:“我们走吧,换个地方。”正准备起身,易离离忽然扯扯他的衣袖:“等等!”安弃一怔,顺着她的目光,看到几个衣着寻常、相貌普通的人正在走进戏棚。
“低下头,”易离离说,“来抓我的。但如果他们看到了你,肯定优先对付你。”
安弃知道这话绝非恫吓,慌忙埋下头去,嘴里嘟哝着:“被你连累了……你们不都是登云会的么,怎么就莫名其妙杀起来了?”
两个人好似被事主捉拿的小贼,借助着人群的掩护,躲开追兵的视线。这两位虽然武功低微,但一个自幼与村人争斗,逃命工夫实乃多年练就;另一位最近三年来被登云会追杀,总过着生死一线的日子,所以论到逃避追击,都还算经验丰富。因此片刻之后,当追兵发现他们要找的人踪影不在时,并没有感到太过吃惊。
“这两个人居然会凑到一起了,算老子运气不错,一次抓到两个教内通缉的要犯。”领头的黄黄瘦瘦的男人自言自语着。自从得到报告这两人进入了戏棚,这位分舵主立即派人将戏棚监视起来,并且调兵遣将,尽出分舵精英,决意要把这两个登云会的重要通缉犯一举擒获,立下大功。眼下虽然两人暂时失踪,他却能够肯定:他们必然还藏在戏棚里,没有跑远。
通常大戏开场之前,会有垫场,此时正有几名孩童在戏台上表演着一些只有小孩的柔韧性才能做到的杂耍活计,而自己要追的都是成人。他皱着眉想了想,忽然眼前一亮,向着后台走去。
后台正在进行出演前最后的准备,整理衣服的、画脸谱的、亮嗓子的忙作一团。舵主走进去时,还有保镖想上前阻止,被他略施惩戒后,其余人都不敢稍有异动。不过眼前一大群脸上涂得花花绿绿的戏子,还真是令人烦心——光是把那些油彩刮下来就得费老大劲。但这个戏班规模不小,也有些名望,登云会固然天不怕地不怕,却也不必莫名其妙地得罪人。正在踌躇,他忽然感到身旁有异动,扭头一看,发现一口装衣服的箱子正在微微颤抖。
舵主大喜,一掌劈开箱子,往里一看,不觉一愣:只见两个戏子正被牢牢绑成粽子,口里塞着布条,发不出声,只能拼命扭动身体撞击着箱壁。两人的戏服都被扒掉,正穿着单薄的衣衫,但由于既紧张又在不断用力,衣服反而被汗水湿透了。
他立即反应过来其中藏着的猫腻,扫视了一眼戏子们,权衡利弊后果断下令:“把这些戏子全部带回去,一个不留。”
“这两个呢?”手下指了指箱子里还在挣扎的两人。
“不必了,”舵主挥挥手,“这两个是真货。”
“您真是明察秋毫,料事如神!”手下恭维说。
明察秋毫、料事如神的舵主走后不久,两个被绑在一起的真货也不知捣鼓了点什么,突然间就从绳子里挣脱出来。两人贼溜溜地四下窥视一番,发现敌情已过,赶忙换好衣物,逃之夭夭。
“你还真聪明,想出这个招。”易离离夸奖说。
“我小时候在村里和别人斗智斗勇,什么样的花招没玩过?”小木匠顺竿往上爬,“这年头要骗人,就非得学会反其道而行之。最高明的骗术不是让敌人猜不到,而是让敌人自以为猜对了。”
这次两人学乖了,先略调了点油彩改变了肤色,又往衣服里垫点棉花改变了体态,这才溜出去,倒是一路无事。他们连店都不敢投,找了个香火稀少的小庙躲进去,其状之狼狈,易离离倒是司空见惯,小木匠难免怨言不少。
“没办法,把老家伙杀光之前,他们不会罢手的。”易离离说。
安弃狐疑地看她一眼:“您老贵庚几何?”
“他们的弟子也算,”易离离简短地解释,“我的老师就是老家伙中的一个。”
安弃想了想:“刚才那帮蠢材打断我们之前,你好像正说到登云会发生改变的事,你说发生了一件惊人的变故,那是什么?”
易离离不答,只是看着他,安弃被她看得浑身发毛,却也明白了她的意思。他无意识地踢着脚下的尘土,忽然间觉得无比烦躁:“为什么所有的破事到最后都和那一夜有关?我他妈的到底是谁?”
易离离点点头:“没错,就是那一夜。就在那次孛星坠落之后不久,在北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教派。这个教派也自称登云会,但招收的却全都是武林中人,其中大多数都是盗匪、山贼、大盗、杀手之辈。元老们开始还以为那不过是个巧合,要知道武林中人,最擅长的就是用异端邪说蛊惑人心,实际上行的却是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勾当。千百年来,打着这个教那个教旗号的组织也不知出现了多少,到最后都和信仰无关,全成了邪恶帮派。”
“然而一经调查却大吃一惊。这个莫名其妙的登云会,其教旨居然和本会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本会的宗旨也不过是抱着一种研究的态度,试图寻找天神与登云之柱的真像,他们却把一些似是而非的资料改头换面,然后骗人说,信教之人便可以获得天神的召唤、羽化登仙,而他们的教主就是天神转生,是人间众生的接引者。你知道,半真半假的东西,往往最能蒙蔽人。学者们还在半信半疑地探究,那些心怀邪念、或者未必怀有邪念的粗人们,却很快就被蛊惑。它原本不过是一棵小小的幼苗,却似乎在一夜之间便长成了参天大树,把原来的那棵树都遮蔽在了树荫之下。”
“但是我记得你说过,那些老家伙也不光是什么都不懂的读书人,有不少都是做大官的,想要压倒他们也不容易。”安弃说。
易离离轻叹一声:“开始的时候,元老们也是那样想的,于是派人去和那个假登云会接触,对方却态度强横,连他们教主的面都没见到。元老们自然震怒,其中有一位已告老还乡的户部尚书,指示他一位握有兵权的学生,随便找了个借口,试图剿灭登云会。结局却让人万万料不到,那只军队全军覆没,只有将军活了下来。那位将军大病了数日,病愈后立即辞官归家,并且绝不许人问起他那一战的情景,只是声称遇到了山崩,以至于还没开战就尽损人马。”
“但这种说法显然有问题,因为当时那一个登云会的总坛在丘陵地带,无论如何不可能出现山崩。这之后那位前户部尚书跑去实地勘探,发现那里的地面有些怪异,掘开之后,发现那一队士兵……全都被活埋在里面。”
安弃身子一抖:“又不是一群猪,怎么会被活埋?”
易离离回答:“所以他又去追问了那位将军,将军最后终于吐露了实言。原来双方对峙时,自称“神”的假登云会教主只是随意挥了挥手,大地竟然就在他的面前开裂,把所有的士兵都吞了进去,只有将军侥幸逃得性命,但也说不定是教主故意放他一马。据他说,那种令大地开裂的巨大力量,绝非人力布置的机关炸药所能办到。”
“这之后,教主就开始公然捕杀登云会的元老成员们,到现在已经过了将近二十年。过去的登云会消失了,现在只剩下顶着登云会名头的魔教肆虐江湖,令朝廷都紧张不已。在这当中,魔教和正派中人发生过好几次大冲突,那位教主都展现了匪夷所思的神通,一举而胜,不但让敌人胆寒,也吸引了更多人加入魔教。”
安弃眉头紧皱。放在过去,类似“挥挥手令大地开裂”“天神降世”一类的怪谈肯定惹来他一通讥嘲,但这一次他居然没有笑,而是想到了点别的什么。那可怕的联想让他不止一次想要中断念头,但最后还是强迫自己推测下去。
“大地裂开也不算什么,在北谅山上,也曾有一大片山地在瞬间被夷平,”安弃觉得说话的声音都不像是自己的了,“按照丁风的说法,我……我被捡到的那一夜,天空中的那团火球,曾经现出过巨大的人形,而且丁风有些话藏着没跟我说明。我其实是怀疑……他见到了活着的……天神。但是万一在遇到丁风后它还没死呢?又会到哪儿去了?”
“是啊,又会到哪儿去了呢?”易离离低声说。两个人对视一眼,从对方眼里的深沉恐惧中,都明白了答案之所在。
“它为什么要化身为登云会教主?”安弃问。这话其实并非有心发问,只是无意识地自语,但易离离依然回答:“谁也不知道‘神’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也许在人世间成为主宰者,会比泯然众神更令他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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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登云会的总坛中。自称为天神的教主站在自己的房间外,仰望着空中皎洁的月色,一言不发。月光照在他的面具上,反射出木头的光泽,那雕刻得毫无表情的五官显得分外可怖。从他现身那一天起,就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副面具,以及面具下面宽大的白色长袍。十九年来,教主连自己的手指头都隐藏在手套中没有露出来过。这倒很符合一个所谓神的作派,天神的“神”字,同时也是神神秘秘的“神”字嘛。
在他的身后,侍从们都提心吊胆的静立着,教主不安寝,他们是断断不敢离开的。但事实上,教主的精力之旺盛远超常人,每一天只需要休息两个时辰不到,就已足够。他们甚至怀疑,教主也许根本就不需要休眠,每天那两个时辰其实是拿来蒙蔽他人的。当然这种话谁也不敢说出口,否则必然是杀身之祸,何况也不可能有机会去验证,因为教主居于独院,从不许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十年前发生过一件事,教主也许是身体不适、也许是练功走火,在自己房中发出了压制不住的痛苦呻吟。一名忠心的仆人——也许未必是忠心,只是找机会谄媚——担心教主出事,竟然违背命令闯了进去。几乎是在一眨眼的功夫,他刚刚进去就飞了出来,却不是完整的飞出来,而是化为了无数的碎块。在这次马屁拍到马蹄子上的悲剧事件后,再也无人敢进入教主的房间。
过了许久,教主突然挥挥手。侍从们如释重负,忙不迭地告退了。教主转过身来,面对着他那宽阔别院的院门,沉声说:“进来吧。”他的声音有如金属磨擦,刺耳难听,腔调也极怪。
门外如幽灵般闪进来一个人,正是刑堂副堂主季幽然。她向前走了几步,在距离教主数尺就停了下来。教主赞许地微微点头:“事情经过已通过飞鸽传书送回来,我都看完了。这么说来,申荃有果然是凝和门的内奸。”
“是的,他一定是早得了风声,事先安排了人手,”季幽然说,“我虽然杀了他,却寡不敌众,只能舍车保帅。”
“但是我听说,我一直让你们找的那个小子,当时就在那个古董铺里绑着,后来因为这一场火并,让他给逃了,”教主淡淡地说,“这一点为什么你没有提到呢?”
季幽然神色从容:“这一点我也不知晓。申荃有既然是叛徒,擒获了那小子,自然不会告诉我。”
教主点点头,挥手示意她可以离去了。季幽然躬身为礼,倒退着走出,正当她准备跨出门去时,教主忽然说:“我事后派人去查看过。你的冰灵诀功力,又深厚了许多。”
季幽然默不作声,缓缓退了出去。直到远远地离开了教主的别院,她才开始大步行走,偶尔有经过的教众,在向她施礼时,都被她那苍白的面色吓呆了。
她穿过一条条幽暗深邃的长廊,回到自己的居所,先叩响了父亲的房门。推门进去,父亲季无咎衰老的面容就在烛火下摇曳不定。
“我已经听说了,你终于找到了那个孩子。”季无咎说。
“不是孩子啦,”季幽然一笑,“已经长成了一个十足的小流氓,而且什么本事也没有,就是个穷木匠。”
季无咎皱起眉头:“这可有点奇怪了。你确定他设上也没有其他的力量存在?”
“半点也没有,”季幽然大摇其头,“我试探了他的内力,微弱之极,大概也就是我当年练武一个月左右的功力。”
季无咎想了想:“你一个月的功力,大约也就是寻常武人练武一年吧。”他却不知道安弃这不成器的懒蛋整整练了三年有余。
“大概吧,”季幽然一摊手,“我曾怀疑这可能是冒牌货,但那个印记确实特殊,既非画上去的,也不是纹身,而是实实在在的胎记,那是做不了假的。”
两人陷入了沉默。过了一阵子,季幽然小心翼翼地说:“其实我觉得,这个孩子……这个小流氓,说不定只是个幌子,也许他身上真的什么都没有呢?教主那么花力气地寻找他,也许找到的只是个废物呢?”
季无咎长叹一声:“或许吧。他们的事情,我们怎么可能猜得透?但尽人事就行了。”
季幽然看了父亲一眼,没有搭腔。季无咎微微摇头:“我知道你总是不完全相信我的话,但你想想教主的力量……一个尚不完全的都那么可怕,何况……”
“何况什么?就算那样,也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吧,”季幽然轻声说,“我们那么担心干什么?”
季无咎不再说话,和方才教主一样,示意季幽然离开。季幽然像只受了委屈的狗,第二次灰溜溜钻出门去,心里想着:这死老爹和教主其实也没太多分别。
其实死老爹年轻时对自己着实不错,季幽然想着。那时候虽然他执掌刑堂,对犯事者一向心狠手辣,令教众谈虎色变,但对女儿却是疼爱有加。但自从那一场重病后,他的性子越来越古怪,也开始逼自己学武练功,并且把一个绝大的秘密告诉了自己。这个秘密把她的心里压得沉甸甸的,以至于她在执刑时比父亲当年更加绝情,权作发泄。
她叹口气,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抛开,但很快又想起些别的。“我事后派人去查看过。你的冰灵诀功力,又深厚了许多。”这是刚才教主说的,又一次勾起了她的困惑,因为自己的武学进境实在太快,不但外人看了咋舌,连她自己也隐隐觉得不安。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女子,却拥有常人苦练三十年都难以达到的功力,这恐怕很难说得上是正常。
但相比起来,最不正常的人无疑是教主。他的神力已经无法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登云会创立之初,无钱无势也无人,但教主凭借着自己天下无敌的武功硬生生抢夺归并了好几个颇有名望的大帮派,立住了脚跟。这之后和正派邪派无数恶战,偶尔遇到登云会吃不住时,教主就会现身救驾,当者披靡。幸好他出手并不多,似乎是因为他所练武功极耗心力,不能持续使用,否则只怕一个人就能屠灭各派。
季幽然曾亲眼见过一次教主出手。那是一次教中祭祀天神的祭奠,一向与登云会作对的名门正派痛下血本,安排了共计十一人的庞大暗杀计划,试图一举杀死教主。这十一人个个都是各派精英,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独挡一面的角色。这次暗杀运作了很久,每一个步骤都早已谋划妥当,确保十一人可以在最适当的时机、最精确的位置共同出手。然而他们算计好了每一个细节,唯独没有想到最重要的一点:是否存在这样可怕的角色,能同时应付十一名顶尖高手的刺杀。
他们错了,错得很厉害。当那十一人从不同的地点扑将上来,自以为已经封死了教主所有的闪避角度时,却发现教主压根就没有闪避的打算。他轻描淡写地一振衣袖,没有看清楚他究竟出了什么招,十一位高手竟然在瞬间被拦腰截断。十一个人,每个人都分成了两片,他们到死脸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惊愕神情,但这份惊惧也只能带到阴间去慢慢回味了。
正派中人,包括一直对登云会心怀警惕的朝廷,一定都很想知道教主的武功家世,然而别说他们,即便是登云会中位高权重的坛主长老们,也从来无人得知教主的真面目。这个人仿佛是一夜之间出现在世上,然后一夜之间成为绝世高手,又在一夜之间洞晓天机、以登云会教化世人。稍微有一些知识的人,都不会相信他的那些“我是天神”的鬼话,但是父亲却说过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
“稍微有一些知识的人,自然不会相信,”父亲说,“但是知识很丰富的人,也许就能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了。”
季幽然回到房里,胡思乱想了很久才入睡,第二天天色微明就被一阵脚步声惊醒。脚步声停留在门外,一个声音说:“教主传刑堂副堂主季幽然觐见。”
刚见过,怎么又召唤我?季幽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她来到议事厅,看着教主那张藏在面具下不辨喜怒的脸,更觉得有些不安。
“我考虑了一下,以你现在的实力,再负责对内的刑罚事务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教主开门见山,“既然已经有了那小子的下落,就由你去捉他吧。虽然生死都无所谓,但以你的手段,能抓活的最好。”
季幽然从容地点点头,很优雅地转身离去。不久之后,季幽然卸下刑堂副堂主一职的消息传开了,教众们如释重负,恨不能敲锣打鼓欢送这位女魔头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