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岛上的“野人”
一堆石头从陡峭的碎石坡上“轰隆隆”地滚落下来,在树丛间奔腾跳跃。我本能地往滚石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一个影子飞快地跳到了一棵松树后面。那是什么?是熊、是人,还是猴子?
我根本说不上来,反正看上去黑乎乎、毛茸茸的。那个影子把我吓得站在那里动都不敢动。
我现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后面是杀人凶手,前面是不明身份的怪物。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宁愿面对已知的危险,而不是未知的,与林中怪物相比,希尔弗并没有那么可怕。我转过身,一边警惕地回头,留心背后的动静,一边往小船的方向退。
突然,那怪物又出现了,它兜了一个大圈子,跑到了我的前头。我已经累得撑不住了,就算我刚刚起床,精神好得不得了,也根本跑不过它。它从一棵树窜到另一棵树,快得跟头鹿似的。
它像人一样用两条腿奔跑,但和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他奔跑的时候,上身和下身几乎贴在了一起。我确信: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
我想起了传说中的食人族,吓得差点喊救命。但是转念一想,野人不也是人吗?我的心稍稍放了放,对希尔弗的恐惧又重新占了上风。想到这儿,我站住了,开始思考脱身的办法。头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我身上不是还带着把手枪吗!原来我并不是手无寸铁呀!我立刻鼓起了勇气,下决心揭开他的真面目,于是,我迈着轻松的脚步朝他走过去。
这次躲闪的是他,他藏在一棵树后面,紧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刚朝他迈了一步,他立马从树后现身,迎着我朝前走了一步。然后,他又犹豫着往后退,接着又向前迈。最后,他竟双膝着地,双手抱拳,做哀求状。我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只好停下脚步。
“你是谁?”我问。
“本·刚恩。”他回答,声音很沙哑很别扭,像一把生了锈的锁。“我是可怜的本·刚恩,已经整整三年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话了!”
我看清楚了,他跟我一样是白人,模样长得还挺招人喜欢。
他身上暴露在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甚至连嘴唇都是黑的,他的眼睛颜色很浅,长在这样一张黑脸膛上,谁看了都会吃一惊。我见过和想象中的乞丐,他们的穿戴都比他要像样得多。裹在他身上的是些旧船帆和防水布,已经破成了碎布条,他用各种各样最不协调的东西把它们拼接起来:铜纽扣、细树枝、涂了柏油的绳子,等等。他系在腰间的一根破旧的铜扣皮带,算是他这身装束中唯一结实的东西。
“三年!”我叫道,“你遇到海难了吗?”
“不,伙计。”他说,“我被他们流放了。”
我听说过“流放”这个词,知道这是海盗们常用的一种很残忍的惩罚。受惩罚的人被丢弃在荒凉、偏远的岛上,只留下一丁点火药和子弹给他们。
“我是三年前被流放的。”他接着说,“几年来,我一直靠山羊、浆果和牡蛎为生。无论到了哪儿,人总是要想办法活下去。可是,伙计,我多想能吃上文明人的饭菜啊!有奶酪吗?你身上会不会碰巧带了一块?没有?唉,不知道有多少个晚上,我总是梦见奶酪,大多是烤过的,醒来后发现自己还困在这荒岛上。”
“要是我能回到船上,”我说,“你想吃多少奶酪都行,管够!”
他不停地抚摸着我外衣的料子和我的双手,还盯着我的靴子看。在他说话的间隙,他的表情乐呵呵的像个孩子一样,终于见到人了!但是,当听了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像是吃了一惊。
“你刚才说要是你能再回到船上。”他把我的话重复了一遍,“那么,谁不许你回去呢?”
“反正不是你!”我说。
“当然不是我!”他提高了嗓门儿,“伙计,你叫什么名字?”
“吉姆。”我告诉他。
“吉姆,吉姆。”他开心地念叨着,“我说,吉姆,我过得实在太寒酸了,你听了都会笑话。比如说,你恐怕想象不到,我也有一位虔诚的母亲在牵挂我吧?”
“哦,不,我想象得到。”我回答道。
“是啊。”他说,“我有一位虔诚得不得了的母亲,我也曾经是个有教养、信上帝的孩子,教义背得滚瓜烂熟,快得一句接一句,连句子之间的间隔都听不出来。可是,吉姆,我现在落到了这步田地,都是从一次该死的坟场赌博开始的。开了头,就一步步越陷越深。我母亲早就断言我会落到今天的下场,结果被她说中了,她是个虔诚的女人!看来是命中注定的,在这座孤岛上我把一切都想通了,所以我又重新开始相信上帝。我这辈子再也不会沾朗姆酒的边儿了,当然,要是有机会,喝一小点图个吉利,还是可以考虑的。我还是想做个好人,也知道该怎么做。是吧,吉姆。”他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道:“我发财了!”
我当时认为这可怜的家伙,孤孤单单地在岛上一定憋出毛病来了,我猜我的这种想法一定写在了脸上,因为他又热切地说了一遍。
“发财了!我真的发财了!吉姆,听我说,我会让你出人头地的。吉姆,你命真好,是的,因为是你第一个找到了我!”
说到这里,突然,他的脸蒙上了一层阴影。他紧抓住我的手,举起一根食指伸到我眼前吓唬我。
“吉姆,你告诉我实话,那是不是福林特的船?”他问道。
一听这话,我就乐开了花,因为我相信我找到了一位难兄难弟,于是,我马上回答他:“那不是福林特的船!福林特早死了!不过,既然你问我,我就实话实说,船上有几个福林特当年的手下,所以我们其他的人就遭了殃。”
“有没有一个‘独腿儿’?”他屏住气。
“你指的是希尔弗吗?”我问。
“是,希尔弗。”他说,“他就叫这名字。”
“他是船上的厨子,也是那帮海盗的头儿。”
他一直抓着我的手腕,听我这么一说,他拧了我一下。
“如果你是高个儿约翰派来的,”他说,“那我早就完蛋了,这我明白。你现在怎么想?”
我很快打定了主意,把我们这次航行的前前后后,包括我们目前的困境,一股脑儿地吐了出来。他听得兴起,我讲完后,他拍了拍我的脑袋。
“你是个棒小伙儿,吉姆。”他说,“只是你说你们现在全都遭殃了,是不是?好吧,你尽管相信本·刚恩,包在我身上了!你刚才说乡绅也遭殃了,你认为,要是有人救了他,他有没有可能给他点儿好处?”
我告诉他乡绅是个顶大方的人。
“哦,不过你得明白。”本·刚恩说,“我的意思不是说让乡绅给我一身仆从的衣裳穿穿,让我看看大门之类,我不是那意思,吉姆。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愿意拿出,比如,一千镑来分给我,而本来所有的钱都是我的。”
“我保证他会的。”我说,“因为每个人都能分到一份。”
“还让我搭你们的船回去?”他显得很精明的样子,问道。
“嗨!”我嚷道,“乡绅可是个正人君子。再说,打发掉那帮家伙之后,我们还指望你帮忙把船开回去呢。”
“是啊!”他说,“你们还真用得上我呢。”他好像松了口气。
“好,听我说。”他接着说,“我把一切都告诉你,福林特把金银财宝埋在这座岛上的时候,我就在他的船上。他带了六个人——六个身强力壮的水手——上岸,他们在岛上待了个把星期,而我们就在‘海象’号上等着他们。一个大晴天,我们起床后发射了信号,福林特船长独自一人驾着小船回来了,头上还裹着一块蓝头巾。当时,太阳刚刚升起来,他的脸看上去没一点儿血色,盯着船头波浪处的水花。你听我说,他回来了,而其他六个人全都死了——不仅死了,而且还埋了。他是怎么把他们干掉的,船上的人没一个知道。反正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他一个人,放倒了六个!比尔·本斯当时是船上的大副,高个儿约翰是舵手,他俩问福林特财宝藏在哪儿了。他说:‘要是你们愿意,就上岛待着!船嘛,我要开走,金银财宝还多得是,我还得靠她去找,你们这些该死的!’他原话就是这么讲的。
“三年前,我在另一条船上当差时回到这里来,又见到了这个岛。‘伙计们,’我说,‘福林特的财宝就藏在这里,我们上岸去找吧!’船长听了很生气,但水手们都乐意,我们上了岸。
结果找了整整十二天,什么都没找到。他们每天都把我臭骂一顿,而且一天比一天骂得难听。直到有一天他们都上了船,却跟我说:‘本·刚恩,给你一支步枪、一把铲子、一柄镐,你就自个儿留在这儿慢慢找福林特的财宝吧。’吉姆,三年了,从我被流放那天起到现在,我就没再吃过文明人的饭菜,你现在看看这儿,看看我,哪里还像个水手?你肯定会说不像,我自己都觉得不像!”
说完,他眨了眨眼睛,使劲捏了我一把。
“你就这样跟乡绅讲,吉姆。”他接着说,“他自己都说他不像个水手,就这么说。整整三年了,不分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天晴还是下雨,岛上只有他一个人。有时候他会想起一段祈祷词(你得这么说);有时候他会想起他的老母亲,要是她还活着的话(你得这么说);但是,本·刚恩大部分时间(你一定得说)都花在了另一件事上。然后,你就捏他一把,像我捏你一样。”
他又用最不易察觉的方式捏了我一把。
“然后,”他又接着说道,“然后你要说得更带劲些,你就这么说,刚恩是个大好人(这你得说),他对真正的绅士特别信任,远远超过——记住,远远超过——对捞钱的绅士的信任,他自己以前就是干那行的。”
“咳!”我说,“你说的那些我一句都没听懂!这倒没什么关系,问题是,我怎么才能回到船上去。”
“喔,”他说,“这倒是件麻烦事儿。好在我有条小船,我自己手工做的,就藏在那块白石头下面。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天黑以后试试。嗨!”他叫了起来,“那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离太阳落山还有一两个钟头的时候,突然一声炮响,震得整个岛回声一片。
“他们已经开火了!”我叫道,“跟我来!”
所有的恐惧都被我抛到了脑后,我们朝大船停泊的地方跑去。那个身穿山羊皮、被流放的水手紧挨着我,轻快地跑着。
“往左!往左!”他说,“往左边跑,吉姆,好小子!尽量靠近树底下跑!我打死第一头山羊就是在这儿。现在,山羊都不上这儿来了,全躲山上去了,它们怕本·刚恩!啊,公墓在这儿。”——我觉得他说的一定是墓地。“看到那些土墩了吗?我时不时过来祈祷,只要我觉得有可能是礼拜日,我就会来。这里虽然算不上教堂,但比教堂的气氛更肃静。你要跟乡绅说,本·刚恩寒碜得很——你要说,本·刚恩去不了教堂,没有牧师,而且也没有《圣经》和旗帜。”
我跑的时候,他一刻不停地唠里唠叨,既没指望也没得到我的任何回答。
炮声响过之后,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又响起了一阵枪声。
然后又没了动静。这时,我看见前面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就在丛林的上空,飘扬着一面英国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