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教师修养
新加坡以美丽的花园城市著称于世界,拥有702平方公里的土地、468万人口,是一个多民族国家。1965年才开始独立,20世纪70年代崛起,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1996年跨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它是一个没有任何资源的国家,它的农副产品包括民用饮水都要从邻国进口。在巨大的生存压力面前,新加坡以它稳定的经济、完善的基础设施、朝气蓬勃的高质量的都市生活吸引了世人目光。新加坡究竟靠什么取得了如此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巨大成就?新加坡“人”是新加坡唯一的巨大潜在资源,人力资源是新加坡国家生存的重要条件。因此,发展教育和开发人力资源成为新加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的发展并驾齐驱,新加坡的教育同样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教育体系之一,教师这个职业深受国人尊敬。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新加坡的教师职业道德首先表现为教师作为公民应恪守国家信约。国家信约是新加坡在建国初期,国家政要们根据多民族、多种族的社会现实和发展目标,字斟句酌地制定出简洁的全民信约,其主要内容是:我们是新加坡公民,誓愿不分种族、语言、宗教,团结一致,建设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并为实现国家之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
信约是一种行为准则,政府要求每个公民尤其是小学生天天背诵,其目的是要在每个公民心目中牢牢地树立一种民主、公正、和谐共处的行为标准,用它指导人们共同创建成功、幸福、繁荣、进步的美好生活。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全世界人的眼里,新加坡的确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各民族和谐共处的辉煌成就。
信约是一种承诺。在每年的国庆庆典上,宣读新加坡公民信约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大声宣读信约是政府向民众的一种公开承诺。他们会在处理公共事务时,坚持平等、公正原则,按法律制度办事,请公众监督。同时,宣读信约也是公民之间的一种郑重承诺。他们会平等地对待不同文化,彼此理解和尊重对方,并互相监督。
正是在公民信约的积极影响下,新加坡形成了诚信、理解、宽容和尊重的社会风气,公民素质得到了提高。教师作为专业化的职业,教育部在遴选教师过程中力争选出品德好、最合适做教师工作的人来充实教师队伍,注重加强国立教育学院学生的价值观、品格的教育和督导。所有年轻教师在踏入学校时都会有导师和学校领导的指导,对他们提升教师素质和正确价值观给予引导。遵守公民信约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不仅如此,教师还要遵守教师信约。
2010年新加坡拟定了新的教师信约,新的教师信约以较早制定的教师信约为基础,是由前任和在职教师及教育领导共同撰写的行为指导原则。教师信约要求教师:忠于使命、为人师表、树立榜样,引导学生成为新加坡有用的好公民,取得社会对教师的信任、支持与合作,以协助完成教育使命,其中的5大原则是:教师应致力于发掘学生的最佳潜力;教师在执行教职时,要以身作则;教师要引导学生成为新加坡的良好公民;教师要把热爱学习的精神传给学子;为了实现教育团队的愿景,教师要赢得家长和民众的信任、支持以及配合[1]。
可见,教师信约体现了新加坡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要求,教师们每周都会集体宣读教师信约,并会反思自己的行为。教育部还为教师制定了严格的职业操守,包括着装、与家长沟通、与同事相处等,要求教师遵循并保持教师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同时,明确指出教师若有不适当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从2011年开始所有新加坡教师都能够通过教育部内联网阅读到教师信约的详细内容,教育部也把相关内容和辅助的个案制成参考资料,以方便教师使用,促进良好的职业操守的形成。
(二)教师专业修养
在新加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所有毕业生都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师范教育,通过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担任教师,成为国家公务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NIE)是全国唯一的一所师范学院,承担全国中小学的师资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1.严格的入职选拔与培养,确保入职教师的专业素质修养
新加坡教师录用实行招聘制。教育部每年都按照工作需要将招聘教师的信息(人数、科目、条件、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公开向国内外招聘教师。由于教师的身份是国家公务员,所以政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虽然整个招聘过程宣传力度很大,但政策性、规定性、程序性依然很强,政府要严把入职关口。
在新加坡获得教师岗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拥有普通大学学士文凭或荣誉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的考核,合格后,到国立教育学院学习1年的教育课程,或2年的体育教育加教育课程,分别获取大学毕业生教育文凭和大学毕业生教育文凭(体育)后,全部由教育部分配到相应的中小学校任教。另一种是“A”水准学生(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或理工学院文凭生通过教育部的考核后进入国立教育学院学习并获取教育学士文凭,以及其他教育服务界认可的文凭,或进入一年的家政与教学实践科、艺术/音乐与教学实践科分别获取家政教育专业文凭和艺术/音乐教育专业文凭,由教育部统一分配至相应的中小学。
教育部的考核有笔试和面试两次。申请者要通过英语熟练入学测试(笔试和口试)。如果英语是母语的话,还要通过汉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的熟练入学测试。之后申请者要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一次面试。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测试,申请合格者就具备了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可以得到教育部的派遣,到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接受培养和培训。
国立教育学院非常重视师资培养和培训的质量,为此,制定了“ASK”教师教育培养模式。“A”是英文“态度”(attitude)的首写字母,“S”是英文“技能”(skill)的首写字母,“K”是英文“知识”(knowledge)的首写字母。对教师工作态度的要求:忠诚教育事业、与时俱进、具有事业心和专业水平、积极向上的求知欲;对教师专业技能的要求:教育技能、评估技能、班级管理、掌握IT技术、慧眼识人才、与家长合作;对教师理论知识的要求: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和民族教育等。这三方面在教师教育中同等重要,但“态度”是核心,因为态度对技能和知识的获得起统领的关键作用。态度决定一切,如对教学持消极的态度,智商再高的人也不会有热情去学习专业技能和知识。
在教师的初级培养阶段,按“ASK”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注重培养教师从业的态度和品格,以让他们能够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一名国立教育学院学员在培养阶段结束时应该做到:①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对家庭、社会和国家负责的好公民;②能够传授知识,领悟学校课程设置的学科知识,能够有效支持日后所从事的教学岗位;③能够因材施教,发挥、挖掘学生的全部潜力,包括发展他们终身学习的潜力;④通过为人师表,鼓励、激发、培养出最好的学生;⑤积极有效地与家长和社会合作,争取帮助学生学习取得进步;⑥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确保纪律的执行;⑦会使用信息技术搜索、处理、评价和合理运用知识;⑧养成批评和创新的思维习惯,以应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⑩能够紧跟教学最新动态,把教学新理论和方法用在课堂上。[2]
2.规范的职前培训,保障教师的专业技能修养
“理论——实践课程系统”是新加坡在借鉴英美模式的基础上,设计出的一套真正适合新加坡教师职前培训的课程体系。这套系统主要培养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其中教育类课程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教育类课程的开设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修养的重要保证。贾万刚在《新加坡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特点及启示》中介绍了这套系统设计的3类课程:
一是课程实践。包括“大型教学活动”与“小型教学录像”。大型教学活动在中小学的课堂上进行,是教学实践活动,目的是提高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小型教学录像是让教师在教育学院的课堂上模拟教学,并为之录像,之后送交教育专家进行审查,帮助教师找出不足,以便于改进。
二是开设“教育实践的原理”和“教育原理的实践”两门主干课程。教育专家认为:教师要有七种作用,即计划教学、讲授课程、管理学生、评估学生、促使学生社会化、组织教学、学习等,教师通过学习这两门课程,并在专家的帮助下,能够学会处理一些课堂问题。
三是开设三个系列的选修课课程。“教育研究课程”系列,如学生与社会、教师与教学等;“课程研究”系列如学习者、教学法;“个人发展课程”如计算机学习、社会与道德问题。开设这些选修课程的目的就是要培养教师对教育问题的深入认识,对具体课程有实际的教学能力,提高个人的综合能力与修养。
从国立教育学院毕业的新教师都要经过两周教育部组织的在职岗前培训,来自海内外的专家给新教师传经送宝,培训内容广泛,从培养新教师情商、发挥个人特长到建立学校典范及IT培训等,凡是有利于新教师从被培训角色转变到教师角色的主题均可以是培训内容,从而保证了教师在上岗前就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能修养。
3.全方位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教师职业修养
1)“教师专业与个人发展配套(GROW package)”方案
新加坡政府一向重视教师职业的发展,2006年新加坡教育部长宣布从2007年起实施“教师专业与个人发展配套(GROW package)”方案。方案的短期要求是,每位教师每年需接受100小时的专业培训或社区服务。教师在10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内选择自己适合的课程参加培训。培训的课程有各学科的教学法、课室管理、辅导学生、多元智能、创意教学、时间管理等,教师可以自由选择。主讲教师主要是国外专家、国立教育学院的教师、校群中的特级教师或者是在某些方面有专长的学校普通教师。作为长期规划,此方案是教育部通过国立教育学院制定并负责教师培训的3阶段计划,各阶段计划分别在教师任教的5~6、8~10、12~15年内完成(见表3-10)。
表3-10 新加坡教育部通过国立教育学院制定的教师培训三阶段计划
(参见徐磊:《新加坡——中国中小学教师发展比较与思考》,《中小学教师培训》,2010年第2期。)
教育部兼财政部部长尚达曼在新加坡教育部第10届校长委任仪式上,宣布了从2008年起,该部每年拨款3.8亿新元推出“教师专业与个人发展配套2.0提升版”计划。该计划能照顾到不同发展阶段、各年龄层次教师的需要,教师无论是暂时需要多花些时间在家庭上,或是想进修,都无须离职,鼓励教师投入时间和精力研究教学方法,这不仅有利于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最终还将提升课程的质量,最终受益的还是学生。此计划将教师的待遇紧密地与个人表现及市场情况挂钩,直接反映了新加坡教育所强调的“人”的因素,同时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教育人才。
2)教师在职培训的内容
“教育的目的是塑造国家的未来”,新加坡的教育定位要求学校教育的内容与时俱进,要求教师必须成为一个主动的学习者,才能够与教学环境的变化保持同步。与学科专业有关的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个人素质及教学新技术的有效使用等。在培训过程中,对教师个人的沟通能力、交往能力、理解他人、认识自我等自我发展机制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非常重视。
教师在职培训的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①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培训,注重教师教学技巧和修养的提升,主要有听力与说话技能教学、作文教学法、创意教学法、课文的编制和教学策略等。②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有外语、学生心理,课堂管理、团队协作、教学技艺、电脑培训等,这些课程对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和专业发展有直接的辅助作用。③与自我人格发展有关的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了人际沟通、交往方面的课程。这是为了让教师正确认识自己,善意地理解他人,不断地超越自我,促进教师人格的健康发展。为了培养教师终身学习的理念,使教师形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培训课程中开设了教师为什么需要学习的专门课程。④与个人兴趣爱好有关的培训。开设有系统、丰富的唱歌、跳舞、插花、绘画、瑜伽等培训课程。广泛而有所擅长的兴趣爱好可以丰富教师的精神世界,培养教师的人文精神,增加教师的文化底蕴,提升个人修养,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工作。⑤社会实践活动。要培养学生的世界眼光、时代精神,教师首先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和时代精神。新加坡政府一方面为教师的国际化交流提供大量的机会和经费的支持;另一方面要求教师深入本国企业了解科技和文化的发展。通过教师社会实践活动,促使学校教学贴近时代发展要求,顺应世界发展潮流。[3]
3)教师培训机构
教师培训机构分3级:国家—校群—学校,3级培训机构分工明确,工作落实,联动密切。
国家。教育部下设有教师联络培训中心和教育部课程发展署,是专门对在职教师教学进行培训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校群。新加坡将全国基础教育学校分东、西、南、北四个学区,每区又被分为7个校群,各校群分别有自己的校群督导,每个学区分部又由一位副司长来领导。多数的校群都包括了不同类型的学校(小学、中学、初院/高中)。校群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学校诠释与落实教育政策;培养、引导及监督学校的领导层;发掘和培养有职业发展潜能的人才;监督学校的运作与发展;鼓励学校建立联络网,分享经验和进行合作;充当建议回馈的管道;扮演学校、家长和社群之间的协调者;管理校群运作资金等。
在新加坡,校群委员会根据整个校群发展的需要,制定出教师培训方案对教师进行培训,包括邀请本校群内的高级教师(Senior Teacher)、特级教师(Master Teacher)为校群内的相关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教学技能的培训。由于这种培训方式密切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所以深受教师欢迎。
学校。每所学校根据本校的中短长期发展目标的需要,在年末制定学校来年的教师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内容、目标和要求。学校组织的培训分全员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两种类型,一般在一年之内组织全体教师接受两个至三个培训,此外再根据每个教师个人的需求量身定做特别培训课程,满足教师个体的不同需求。
4.“教师专业发展和生涯计划”,规划教师自身专业修养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发展,认为教师是“中小学学生生命之源”。为满足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教师的满意度,2001年新加坡教育部制定了“教师专业发展和生涯计划”,该计划为教师规划了3方面的专业发展方向:
(1)教学领域。这一方向的生涯发展为3级制,包括一般教师、高级教师和教学导师3个级别。
(2)教育领导。教师也可以成为学校或学区的领导。该方向的生涯发展为九级制,即一般教师、学科主管、部门主管、副校长、校长、学区执行官(校群督学)、教育副主任(副司长)、教育主任(司长)、教育总主管(提学司)。
(3)教育专家。教师也可以选择第三种专业生涯发展规划,该项规划为5级制,即一般教师、一级高级专家、二级高级专家、三级高级专家、四级高级专家。这样的专家最后大多到国立教育学院工作,成为教师教育研究者。由此可见,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成为教师职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教师能够看到自己的专业发展目标与方向,多样化的专业发展路径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教师一旦选择了自己的发展目标与方向,就可以着重在既定的目标方面,不断地学习、提高自身专业修养,实现作为教师的自我价值。所以教师职业在新加坡成为一种挑战性、趣味性和满意度都很高的职业。
5.“增强的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提升教师职业修养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和配合教师专业发展和生涯计划,教育部从2003年起实行新的“增强的绩效评价制度”(Enhanc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EPMS),对教师有两方面的评价:平时工作表现评价和个人发展潜能评价。
1)平时工作表现评价
平时工作表现评价是对教师从事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课堂辅导活动工作、学校委员会工作、特殊计划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依据的指标有:①学生有效率的学习和表现;②辅导与关怀学生的福利;③课程辅导活动;④对学校的贡献;⑤和家长的协作关系;⑥个人的专业发展情况。
如果教师们评估的结果近似,区别的因素有:①工作的效率、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或影响力;②效果的持恒性(有持续的成效);③工作素质。主要指个人素质如团队精神、主动性、愿意不断地学习和改进工作成效、责任感、热忱、效忠精神、正面的影响和符合学校的整体目标和价值观、有智慧、有广阔的视野、清晰的思考能力、能够有效地表达(书面语和口语能力强)、良好的人际关系、具备较高的发展潜能等。
在年初时,学校要求每个教师根据学校的战略目标、工作任务和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自己的工作以表格的形式制定出自己年度的绩效目标及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并在年中和年末进行自我检查。在学年中和学年末通过校长主持的两次主任会来确定教师评价等级。在年中的检查与评价后,要及时告诉教师工作表现情况及改进意见,以利于教师在后半年改进自己的工作。
2)个人发展潜能评价
个人发展潜能评价是校长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职业管理的潜质进行评估,尤其是在“职业管理”方面从工作能力、长远发展可能性、潜能、主要职位的可能性、高级专业潜能、职业发展推荐6项内容,对教师的未来发展走向进行考量。
与个人发展潜能评价密切相连的是绩效评价。教师绩效评价指标涉及教学、科研、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绩效结果的评定要通过与本人见面并签字同意。因此,在自我评价和领导评价及获得的反馈信息中,教师常常会自我发现或被指出自身存在的一些弱点和不足,从而积极思考其产生的原因并及时制定改进措施。这对绩效表现好的教师和对绩效不佳的教师都有进一步开发其潜能的积极作用,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绩效评价与学校的管理决策紧密相连。新加坡学校采取的是‘强制排序法’的绩效评价系统,即把每一位教师的绩效与其他教师进行比较,然后对他们的绩效加以排序,从第一名排到最后一名,同时把既定比例的教师分别排列到A、B、C、D、E五个等级的范围之中,其中A表示非常出色,占教师总人数的5%,B表示出色,C表示不错,D、E表示有待提高,D或者E级占教师总人数的5%。绩效评价数据为教师的聘任、晋升、薪资、花红、表现认可等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例如,在聘任上,如果考核为D级,学校会给该教师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要求。如果连续两年没有改进,都是D级,学校将会劝其辞职。连续两年评为E级的,通常再给半年的考察期,如仍无改进,上交教育部解决,而通常这样的教师会被清除出教师队伍。教师一旦被评为E级,或被解雇,学校要写出详细的报告呈给教育部,说明该教师的表现以及采取了什么样的补救措施。由于教师是教育官员,因此,解雇官员通常要走法律程序”[4]。
新加坡的绩效评价过程是十分规范的。教师的考评工作由校长负责实施。为了防止校长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新加坡政府规定:除了对教师进行严格选拔、培训和考核外,校长考评的结论要交教师本人审阅、签字后才能生效。如果发生争议,被考评的教师有权向教育部所提供的途径提出上诉。教育部还会派人下来调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后裁决。教育部统一印制了《教育服务工作鉴定与评估表格(教师)》,各学校填好评估表后,交教育部备案,并将教师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记录在教育部电脑系统中备案。
2005年教育部进一步修改教师绩效评估体系。主要采用量化的方法,注重考察教师的整体素质,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文化修养、知识能力、心理、与他人的合作能力及参加培训的表现、创意活动的表现等50余项进行全面考察。
6.“PETALS”投入型学习框架,为教师修养提出了新圭臬
为落实李显龙总理提出的“少教多学”的精神,做到以学生为本,教育部在2006年开发了投入型学习框架“PETALS”。“PETALS”是投入型学习框架五个维度首字母的缩写。新加坡教育部学校司副司长颜振发于2009年4月在“无锡——新加坡中小学校长论坛”作了“少教多学的启动与落实——新加坡的经验”的主题发言,具体阐述了“PETALS”投入型学习框架的内容:
(1)教学法(Pedagogy)。教师在选择教学法时,必须考虑学习者的学习状态、学习需求、学习风格,设计适当并配合学生能力的学习活动,才能获得学习成效。教学法有探索性的学习、问题导向学习、合作学习、差异教学等。
(2)学习体验(Experience of Learning)。学习体验在于让学生能在思维上投入,主动建构知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或吸收知识。因此,教师设计的活动所提供的体验必须能激发学生深入及进行有意义的思考,提升学生对事物进行相互联系的联想,以培养独立学习的能力。例如,设置更高层次的思维问题,将思维导图、概念图作为思考的工具。在科室里成立学习中心,鼓励学生寻找学习资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等。
(3)学习环境的氛围(Tone of Environment)。教师营造使学生感到安全、宽松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大胆尝试不怕出错;激发学生对知识的好奇心,调动学习情绪,以达到学习成效。例如,设置班规与预期的目标,利用有技巧的发问激发学生的思维,利用等待的时间让学生回答问题,解答学生的疑难以澄清迷惑,利用激励性的课堂语言等。
(4)评价(Assessment)。教学评价必须是教与学一致的,并且是持续性的。因此进行促进学习性的评价,提供定期的建设性的反馈将有效支持学生的学习。真实性评价、多元化的评价活动走入课堂之后,让学生有选择不同评价任务的机会。例如,专题作业、学习档案、课堂报告、课堂问答、小组讨论、小组专题作业、反思日记等。
(5)教学内容(Learning Content)。教学内容的真实性让学生在有意义的情景中学习知识与内容,并应用知识来解决现实的问题。当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产生关联性时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他们更深入地探索。
从教法到内容、从学习氛围和体验到教学评价,投入型学习框架“PETALS”为21世纪教师修养提出了新标准,因此,新加坡的教育位于世界前列。
综上所述,新加坡对教师修养的要求是:教育观念与时俱进,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教学经验日益丰富、教育智慧层出不穷、师德水平持续提升。
二、韩国教师修养
尊师重教一直是韩国的传统,在这个每年仍要祭孔的国家里,教师被尊为“国民的典范”。韩国政府和学界一致认为,国家之间的对立和竞争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对立和竞争,而文化的竞争,又归结到教育上。教师乃是“一国精神的传承者”,具有高尚道德情感和专业能力的教师是建设一流国家的关键。只有拥有一流的教师,才会有一流的教育,才会培养出一流的人才,才能建设一流的国家。教师必须受到优惠待遇。所以,韩国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砸锅卖铁”办教育。历届政府更是对教育重视有加,教师是公务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及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修养的提升有法律明确保护和规定。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与依法保障的政府行为使教师地位尤为突出,教师教育保持了持久的吸引力,使教师成为青年人向往的职业。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韩国《教育法》第119条规定:“韩国教育大学的培养目标是:第一,培养学生具有勤勉努力的精神,高度的合作和责任心,并具备正确的判断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国民品质;第二,掌握国民教育的理念及其实践的方法;第三,要具备作为教育者的坚定信念和坚忍不拔的思想。”所以,师范生要被培养为具备坚定的教育者的价值观和健全的教育职业伦理观,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及实践经验和方法,终身奉献给教育事业的教育者。
1982年韩国大韩教育联合会制定了《师道纲领》,其目的是“为了继承和发展我们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要通过教育致力于作为文化国民……的培养”。《师道纲领》通过五章内容,即教师和学生、教师的资质、教师的责任、教师和团体、教师和社会,规定了教师的行为:热爱学生,尊重个性,树立良好的学风;努力钻研,提高水平,作国民的师表;履行所承担的责任;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强化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联系,为建设福利型国家而努力工作。所以,教师们严于律己,不断自觉提升自己的素质和修养。所以,韩国教师遵守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鄙视师生恋;勤奋地传道授业,不惜牺牲休息时间,时常加班工作;踏实工作,远离媒体,韩国教授一般不在电视上抛头露面;亲近学生,有时参加学生的活动还向学生提供赞助。因此,高素质的教师源源不断地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的国民。
(二)教师专业素质修养
1.教师资格评聘制度是教师修养的高起点的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韩国的教师主要指在学校里直接教学生的人,教师的种类包括幼儿园的园长、副园长、教师;中小学的校长、副校长、教师;大学的校长、院长、教授、副教授、专任讲师、助教。在韩国由于公立与私立学校并存,教育公务员的范围仅是包括公立学校的教师和教育专门职员,不包括私立学校的教师。
韩国教师资格是根据学校类别和教学科目特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学校可分为正教师(1、2级)、准教师、专门指导教师(1、2级)、司书教师(图书馆管理教师)(1、2级)、职业技术教师、保健教师(校医教师)(1、2级)和营养教师(1、2级)。
在韩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两种途径:
一是由教育部教师资格鉴定委员会负责,具有学历者经过考试合格后授予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一种是对取得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和特殊学校的准教师资格证书的考试;一种是对部分职业技术教师、音乐、美术、体育和校医教师的技能资格考试。考试包括学历考试、技能考试和口试。
二是由教育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授予其教师资格证书。授予的对象为: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教育大学和师范大学毕业者、普通大学里的教职课程学习者、在教育研究生院学习教职课程者、取得2级正教师或者已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取得上一级教师资格者;教育部长官特别认可、被公认为学识渊博、德高望重者。
韩国的教师资格授予与聘用是相分离的。所拥有资格证书者要通过公开竞争及教师选拔考试来公平竞聘学校教师岗位。无资格证者不能当教师;有资格证书但没通过教师任用考试者,也不能当教师。考试由各市、道教育厅负责。考试包括:初试、写作和面试3部分。初试考察分为30%的教育学和70%的专业课;写作是考察应试者的教养和教育课程;面试考察应试者的人格素养及适应能力、实际技能、外语、实际授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大学成绩在考试总分中有所体现,其他加分的内容主要有:教课经历和经验、特殊贡献者、就业保护对象、师范类专业、回本地任教等。初试选拔出的人数约为录用人数的1.2倍,然后再进行第二次任用考试选拔,通过率在20%~30%之间。私立学校的新教师不用参加考试,主要是通过推荐的方式进行任用或者通过报纸公告招聘。韩国教师资格认证和任用严格区分了师资培养和教师就业两个阶段,体现了评聘分离原则。由于教师职业门槛高、收入稳定、待遇较好,因此,具有较强的竞争性,从而保障了师资队伍的高素质。
2.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是教师修养与时俱进的保障
1)教师职前教育
国家教育大学、教育大学、综合大学的师范学院和教育专业承担着中小学教师培养职责。韩国的教师教育都为本科层次,修业年限为4年。
韩国教育大学的课程设置均由当时的文教部制定和审定,并随着国家发展进程和教育改革的需要补充、修改和调整。教育法规定,未来的小学教师在四年的学习中必须修满150个学分,全部课程包括教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教养课程包括国民伦理、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音体美实业、第二外语等;专业基础课程包括教育原理、教育评价、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生活指导、班级管理、教师论等;选修课程包括电化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研究与统计、教育哲学讲座等。教育实习时间累计达9周。
根据《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中学教师培养的课程内容由教养、教职、专业教育课程3个方面构成。教养科目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一系列的科目。教职课程由教职理论、教科(学科)教育、教育实习为3个领域构成;教职理论包括教育学概论、教育哲学与教育史、教育课程与教育评价、教育方法与教育工学、教育心理、教育社会、教育行政与教育经营和其他教职理论方面的科目;教科(学科)教育由教科(学科)教育论、教课教材研究和指导法及其他有关教科教育科目构成;教育实习8周。
2)实施见习教师制
在校教育实习是教育法明确规定的教学环节,由于实习时间短,在教师培养中应当成为核心部分的教育实习难免流于形式。为了解决此问题,韩国实施了“见习教师制度”。见习教师制度指的是已正式任用的教师或者准教师在录用之前进行一段时间的能够感受现场经验的教育。见习期被认定为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不予录取。
新任教师在见习期间享受2级正教师待遇,见习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见习教师在专业水平高的教师指导下,从事教材研究、模拟授课、学生指导、学校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学校尽量限制其正规授课。见习成绩由所属地方教育厅专家、培养机构相关专业的教授、见习学校校长和校监、见习指导教师组成的见习评价委员会确定。见习期结束后,任用学校校长根据见习成绩决定见习教师的任用与否,也可根据情况把见习期间再延长为6个月。见习教师在见习期间可得到正规教师报酬的80%。见习制度可以使新任教师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获得适应现场教学的机会,锻炼教育教学能力。
3)《新旧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普通基准》
2006年韩国教育部颁布了为了提高学校教育力的《教师培养体制改善方案》,公布了新设的关于《新旧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普通基准》,是教师培养机构的教育课程编制的依据,从各个方面对新旧教师提出了各种要求,是教师培养的执行标准,也是教师提升自身修养的目标方向。《新旧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普通基准》有如下10项:[5]
(1)教师具有健全的人性和教职使命感及伦理意识。教师具有健全的人性;教师具有教职使命感;教师具有教职伦理意识和社会的责任意识。
(2)教师为了学生的学习和福利而献身。教师要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教师要帮助学生最大地发挥自身潜力;教师要积极面对每个学生的教育需求。
(3)教师要理解学生及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教师要理解学生的先行学习、学习方式、学习动机、学习要求;教师要理解学生的认知、社会性、情绪、身体发展等;教师要理解学生的个人特性和家庭、社会、经济、文化环境。
(4)教师有关于课程的专门知识。教师深刻理解所要教授课程的内容;教师理解组成课程基础的核心概念,概念间的关系,探究方式;教师要长期坚持探究课程和基础学问的最新知识。
(5)教师要开发、运行适合学生教育情况的教育课程。教师要理解国家水准的教育课程;教师把国家教育课程根据学生和教育情况进行再建构;教师要专心研究教育课程资料及开发。
(6)教师有效率地计划、运行课堂。教师根据教育目标、课程,设计好适合学生的课堂;教师运用多样的授课方法、活动、资料、媒体,有效果地运行课堂;教师根据学生关于课程的学习要求,提供适合的支援。
(7)教师监督、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师运用适合评价目的和内容多样的评价方法;教师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有效地进行沟通;教师把评价结果运用于学生的学习资源和授课改善。
(8)教师营造有利于学习的环境和文化。教师帮助学生解决自律性问题;教师以民主的方式管理、运行班级;教师营造互相尊重、信赖的学校文化。
(9)教师与教育共同体构成人员建构合作关系。教师理解教育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脉络;教师与教育共同体构成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教师吸引,维持教育共同体构成人员的参与和合作。
(10)教师为了开发专业性,不断努力。教师研究自身的教育实践,并努力向上;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进修活动;教师不安于现状,终身学习、奋斗。
4)教师的培训
1961年文教部颁布《教育公务员研修机构设置令》,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教师在职培训的地位和制度。在2000年颁布的《教师专业发展策略方案》,又从“加强新教师的在职教育、在职教育的差假制度、增加一个长期的游学制度和促进支持自主研究活动”4个方面加强和丰富了教师的在职培训。为适应工作需要,教师参加工作后,每隔3年便要到政府办的培训机构接受脱产培训1年,费用由政府承担。近年来,自费攻读硕士、博士的教师越来越多,一方面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对今后晋升也有较大帮助。
教师在职培训的内容大致可分为3类:一是为提高全体教师水平而开展的一般性培训;二是为希望提高自身职称和水平的人提供的资格培训;三是根据国家或地方的计划开展的特别培训。一般性培训计划,要求教师每人每年要到地区教师教育机构参加不少于10天60个课时的集中培训,巩固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教育发展的新动向。此外教师还必须参加校本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加强教师对班级的管理能力,提高对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协调同事之间的关系。培训的形式有合作研究、案例分析、教学示范、参观访问等。由于立足于学校,实际可操作性强,较好地利用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与学校教育教学密切配合,培训的效果直接转化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同时又减轻了教师外出培训的负担,校本培训深受基层学校的教师的欢迎。
资格培训与职务职称晋升有关,培训的要求和计划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培训任务由教师教育机构承担。每个教师资格都有相应的培训课程,总学时一般在180个课时以上,包括基础(占10%)、教职(16%)和专业(占74%)三大类。基础课程包括国民素养、教师责任等,教职课程包括教育法规、教育艺术、对受教育者的了解等,专业课程为教师所讲授的某一门课程。
特别培训是为了满足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包括专题性计划和阶段性培训,如对校长、教育管理人员、新招募教师的培训、海外培训等。
3.教师评价制度是教师自身修养不断提升的动力
2005年教育部将教员评价制度在试点学校推行。经历了长期的曲折摸索和理论考证,于2010年3月颁布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教员评价制度。教员评价制度目的在于为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方向提供良好契机,同时促进学校人事制度管理高效化和激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实现学校经营管理的科学合理化,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评价制度由教育厅或学校内组建的“教员能力开发评价管理委员会”负责,成员有教师、家长、校外专家、教育厅工作人员等5~11人组成。实施“多方评价”机制,包括学校管理者、教师同行、同事、学生和家长及财团法人等多个相关主体参加评价的评价机制。所有国立、公立、私立的小学、初中、高中和特殊学校的在职教员(包括负责营养、保健、图书馆及生活指导的非任课教师和正副校长)都是被评价的对象。教师评价的内容、指标等见表3-11、表3-12。
表3-11 教师评价的领域、项目、指标
(张雷生、李迎迎:《韩国中小学教员评价制度研究》,《世界教育信息》,2011年第3期。)
表3-12 教员评价各类型的内容[6]
教员评价每年至少一次。各个学校的整体评价结果则必须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信息公开制”进行上网公开;但教师个人的评价结果不公开,由校长向教师个人单独通报各项评价分数。“教师评价的结果并不直接跟人事管理挂钩,其目的只在于提高教师水平。分数高的教师将享受‘学习研究年’休假等奖励,分数低的教师将必须完成规定的函授学习、假期进修或长期集中学习,具体进修方式根据教师的评价结果等级决定。”[7]
韩国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不断审视自己国家的教育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并及时地调整有关标准,通过法律的形式建立起一套独特的招生制度、标准化的课程结构、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公平和多样化的教师任用制度、较完善的教师评价机制,使教师专业化成为可能并日益完善,增强了教师提升自我修养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日本教师修养
100多年来,日本从落后的封建国家一跃成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发展的动力是教育;从战后的废墟上得以再建和复兴,其崛起的秘诀是教育;迅速取得令世界为之震惊的经济业绩,其成功的关键还是教育。这与历届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和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分不开。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到民间团体及历史传统,日本彰显了对教师职业的重视和对教师修养的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按照日本《教育基本法》等法律规定,日本中小学教师是国家或地方公务员,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较丰厚的工资、津贴等待遇。教师在日本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声望,被公认为是有道德、有知识、有教养的上层社会。
众所周知,古代日本同我国一样,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教师的地位因与天、地、君、亲并列而受人尊敬。统治者在强调“师道尊严”的同时,要求教师应为人师表,成为全社会优良道德的楷模。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要求教师成为国家的“奉献者”,除重视学历标准外,还强**师是百姓人格的陶冶者,从而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自从“现代教育之父”、明治时期教育家、首任文部大臣森有礼将“顺良、信爱、威重”定为师范生的培养目标后,“顺良、信爱、威重”就成为理想的教师形象的标准。当时,政府和社会要求教师生活上要安于艰苦环境和清贫,甘心做“教育的僧侣”,政治上要做天皇《教育钦语》的模范执行者。在日本对外侵略期间,更强**师要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而“挺身奉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教师仍被认为是公众文明的典范,所以教师不仅充满自信感和自豪感,也不得不时刻提醒自己要模范地遵守国家公务员的道德规范,并尽量把公认的社会美德内化为自己的修养品德。
1952年日本教师联合大会通过了《教师伦理纲领》,作为正式的师德规范颁布,至今仍然被广泛运用。全文如下:
教师伦理纲领
1951年6月16日由日本教员联合提出
1952年经日本教师联合会大会通过
序言
迄今为止,在半封建的超国家主义体制统治下,日本教师的伦理是唯命是从。如今,必须按照完全不同的观点重建日本的社会体制,我们必须抛弃陋习,建立新的伦理标准。
伦理标准并非普遍的、一成不变的,应该通过担负起特定时代与民族所赋予的历史使命而进行抗争来确定伦理标准。如今在我们的社会中,贫困与失业日益普遍化,甚至连民族独立也濒于危机。
毁灭性的现代战争的威胁,从内外两方面歪曲了对历史课题的认识,并削弱了解决该课题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人民要求尊重人权,提高生产,建立一个没有人剥削人的和平社会。这种愿望,如果没有工人阶级高度的自觉性,是不可能实现的。日本的教师,属于工人阶级。日本的教师,越是困难越要加强与全国工人的团结,以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保卫青少年,解决上述历史课题。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将制定下列伦理纲领。
(1)教师要肩负起日本社会的使命,同青少年一道生活
(2)教师要为教育机会的均等而斗争
(3)教师要捍卫和平
(4)教师要站在科学真理的立场上行动
(5)教师不容许教育自由遭受侵犯
(6)教师要寻求公正廉明的政治
(7)教师要同家长一道跟社会的颓废现象作斗争,创造新文化
(8)教师是劳动者
(9)教师要维护生活权益
(10)教师要团结一致
(瞿葆奎主编、钟启泉选编:《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03~104页。)
当时,几乎所有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加入教职员组织并承认这一纲领。这个纲领已成为日本教师的指南。从1959年起,日本把“道德教育研究”列为师资培训课程的必修课目。
日本对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是通过法律规定、各种教育学科的教学、教师录用考试、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等诸多方面体现出来的,职业道德要求内容大致如下:①教师应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教养,生活有节制,自主、自律、诚实并具有责任心、进取心,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②具有人类之爱,并具有慈善、体谅、亲切、温暖、感谢心与同情心,举止适度的社交礼仪,符合自己身份的语言。尊重自己并尊重他人,具有谦虚的态度和宽广的胸怀,真诚待人,具有健康的异性观。③热爱自然、敬畏自然,尊重生命并努力克服人类的弱点。④明确团体中个人的义务与责任,通过个人的努力提高团体的质量,具有公德、遵纪守法,具有正义感、公平心,对社会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正,并关心社会福利;尊重劳动,乐于奉献;爱家、爱校、爱国,继承传统文化并不断创新,为年轻一代的幸福,为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增进对亚洲和非洲的了解并了解日本在世界中的地位,体会日本人的责任。
日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以教师职业道德课的面目出现,而是分散在教师培养过程的各个学科教学中,这种职业道德教育方式不易引起学生反感,并且能更好地发挥陶冶情操之功效。
(二)教师专业素质修养
1.严格的教师资格认证和录用制度是对教师修养的具体要求
日本的法律明确规定:凡中小学教师,必须一律持有教师资格证。《教育职员资格证书法》对教师的任职资格的规定是:拥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修满文部省规定的教职专业学分(包括与教学有关的学科教育学分和教育专业学分);经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审定认可。教师的培养主要有3种形式:专门的学艺大学(即师范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学艺系或教育系、不设学艺系或教育系的一般大学。
1)明确的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制度
按照《教育职员资格证书法》,教师资格证书分为普通资格证书、临时资格证书和特别资格证书3大类。
普通资格证书分3级:专修资格证书、一级资格证书、二级资格证书(其中高中无二级资格证书)。“专修资格证书”要求具备硕士毕业程度,可以担任幼儿园到高中的教师及校长、教导主任的职位。“一级资格证书”要求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的学士学位程度,可以担任幼儿园到高中的教师及幼儿园到初中的校长、教导主任的职位。“二级资格证书”要求具备短期大学毕业(大专)取得的学士学位程度,取得62个学分以上,可以担任幼儿园到初中的教师职位。持“二级资格证书”者必须在15年内经过努力取得“一级资格证书”。普通资格证全国通用,有效期10年。
临时资格证书是各类学校的助教、特殊助教的资格证书,它也包括小学助教、初中助教、高中助教两种。临时资格证书有效期只有3年,并且只在指定地区有效。
特别资格证书是颁发给招聘的有社会经验或有特别技艺者来校任教的教师。招聘范围一般仅限于学校所在道府县,原则上可以是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所有学科,但实际上主要集中于小学音乐、图画、体育和高中电子计算机课程。授予社会人士特别资格证书,颇具特色与创意,此项制度的实施与推广尚处于探索之中。
非常勤讲师制度是在专任教师之外,从社会或其他学校聘任兼课教师的制度,以补充某些学科师资的不足,这些教师主要担任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课外活动、综合学习实践课及道德教育等部分教学科目。例如,小学的日本大鼓、木材加工、贴纸画等;中学的电脑绘画、茶道、古典表演艺术、国际志愿者活动、盲文、手语、烹调等;特殊教育学校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康复指导等。他们一般没有资格证,在任教的同时还从事其他的工作,他们的社会职业一般是技术指导、体育教练、茶师、NOP职员、护士、医生、药剂师等。
2)严格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日本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国家。因此,教师资格证书认定一般由文部大臣批准的具有培养教师资格的大学或短期大学负责,而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则由各级教育委员根据大学或短期大学的证明负责发放。小学和初中教师的资格证,由教育大学、学艺大学、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和短期大学培养认定;高中教师的资格证,由四年制大学、研究生院和大学专修科培养认定;临时教师资格证书是由地方教育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师资需要对志愿应聘者进行考核,经审查合格后授予。由此可见,认定和发放分开的做法,可以避免各教师培养机构放松资格证书标准、徇私舞弊,从而有利于保障教师的质量,同时,有利于加强师范院校或教育学院本身的教育质量。
日本《教育职员资格证书法》规定了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条件。要获得普通资格证书,不仅有上述学历要求,对所必须学习的科目和最低学分也有明确要求。所学科目有:“一般教师素养科目、学科教育专业科目、教育专业科目。一般教养科目分人文、社会、自然、外语、保健体育等内容,大约40学分;学科教育专业科目和教职科目与将来的教职密切相关,规定希望获得专修资格证书和一级资格证书者必修59学分以上,希望获得二级资格证书者必修35学分以上;小学教师一级资格证书要修够学科科目18学分,教育科目41学分,小学教师的实习8学分;初中教师一级资格证书要修够学科科目40学分,教育科目31学分;高中教师专修资格证书要修学科科目40学分,教育科目23学分,中学教师的实习6学分。”[8]
申请特别资格证书者首先具备4个条件:①拥有学士学位。②具备所申请学科的丰富的专门性知识和技能。③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信誉和威望,对教育工作充满热情并有独到的见解。④得到当地教育委员会或学校法人的推荐,同时必须征求“学识经验者”的意见(“学识经验者”一般指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大学校长、学院院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技术学校、聋哑学校的校长或其他学校拥有丰厚学识经验的人)。特别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以上10年以下,在授予此证的都道府县内适用。根据《教育职员资格证书法》的规定,持有特别资格证书的教师在有3年以上从教经验并获得必需的学分(中级、高级许可证需25个学分)后,可以获得普通教师资格证书。
不同种类和级别的教师资格可以进行转换。如果教师通过进修,修得所规定的学分,也可以取得上一级的资格证书。如果要从小学教师转为中学教师,或者从某一科目转为另一科目,那么均需经过一定的训练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才能够转换教师资格证书。不论是校方或教师,都不能任意超越教师资格证书规定的职责范围安排教学工作,这一规定保证了教师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也促进了各教学专业地位的提高。
3)教师资格认证与任用的分离制度
获得教师资格证只是具有教师的任职资格,但能否成为一名在岗的教师,还要通过各都道府县组织的录用考试。为确保任用教师的素质能力,日本的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对任用教师的甄选考试非常重视,设计了程序严密、要求高、考查全面的考试。考试内容多样化,包括能力测试、人品考察、个性评价,音、体、美、外语、计算机等技能技术水平的测验以及处理教材、板书、编写教案、课堂教学等实际教学能力方面的考试,除此之外,考查的内容还有作文与论文测验、兴趣小组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教育实习的成绩等。考试形式多样化,除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之外,还采用如个人面试与集体面试、模拟教学与集体讨论、大学推荐与自我介绍等测评方式。为了更好地考查出教师的人品和学识等综合素质,面试贯穿考试的每一个环节,以确保录用拥有特长且个性丰富的教师。参加甄选考试的候选者根据考试结果,分别参加由市、町、村教育委员会和学校校长的面试,通过者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实习试用期即“初任教师研修”,通过考核后被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任命为正式教师。
日本教师录用考试之严格,淘汰率之高在世界上是有名的。由于日本教师的地位高、待遇高,所以志愿报考教师者不断增加,而可增新教师职位在进入21世纪持续减少,各级学校教师甄选考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录用考试中,许多拥有资格证书者,往往不能一次如愿地被录用为教师,还需多次参加录用考试才能如愿,致使许多落榜者为提高就业竞争力,继续深造,以提高自己的学历来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无形中促进了日本教师队伍整体学历层次的提高。
2.教师研修制度的完善是不断提高教师修养的有效途径
日本政府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为提高教师的指导力、敬业精神、教学水平,构建了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1)“初任教师研修”制度
为了培养新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精神,日本文部省从1989年4月开始实施“初任教师研修”制度,为期一年。“新任教师在担任班级管理和学科教学工作的同时,应保证每周有2天时间在校内有经验的教师的现场指导下,学习授课、担当班主任、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案、研究教材、管理班级、对学生进行道德和保健安全指导等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同时还要做到每周1天到校外的教育研修中心学习有关教师使命与服务态度以及教学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参观附近学校的示范教学以及青少年教育设施,参加各种研究会和中心举办的进修活动等。新任教师在这一年中的表现将被作为其在上岗试用期内的表现纳入考察与评价,并被作为能否获得教师身份的依据。‘初任教师研修’制度的实行,提高了新任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能力,对教师职前教育起到补充、加强作用,同时还能为教师录用把好最后一道关,从而在入口处确保了日本教师队伍的高质量”[9]。
2)在职教师进修的激励性措施
日本政府采取了积极鼓励在职教师进修的措施。教师通过进修获得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硕士学位,这是教师升薪晋级的依据。政府资助教师的进修,短期进修一般是免费的,教师可以带薪在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教师在职进修已经实现多样化、制度化。
从对象上看,有校长、教导主任、各教学科目指导者等的定期进修,新任教师的进修,教龄满5年的教师进修等;从进修内容上看,有提高学历层次的进修,有为适应新形势需要而参加的单科进修(如计算机信息处理、道德教育),还有为提高实际从教能力的专门进修(如教材教法方面的研修)等;从进修形式上看,有脱产进修、在岗进修以及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进修等;从进修地点上看,有校外进修、校内进修,校内进修主要指在本岗位上结合具体教学与科研实践活动,边工作边进修,它主要靠教师之间的互帮互带,如新任教师的进修,校外进修包括:到政府办的各种教研中心研修,到民间组织的各种教师教育研究团体进行研修,到企业学习尖端技术的进修、到社会团体学习各种文体技能和社会组织能力的进修等,还包括到大学进修(如到新教育大学进修“教育硕士”课程等)和到国外进行短期考察与研修;从进修经费来源上看,有公费、自费以及二者相结合等进修形式,其中,教师自费为主、政府予以一定补助的形式成为当今日本解决教师进修经费来源的主要形式。
3)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
为了保证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资质能力符合社会发展对教师的要求,文部科学省决定,从2009年度开始全面实行“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所有教师,需要每10年再进大学等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才能继续留校任教,否则,其资格证将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限由终身制改为每10年更新一次。教师应在资格证书更新期限的2年前学习大学开设的30学时的教师研修课程,培训活动包括教学方法研究、教案制作、模拟教学环境等,教师在完成所规定的进修之后,还需要接受使命感、人际关系能力、对学生的理解力、对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学科的指导能力5项指标的资质考核。考核“必须是由国家认定的、具有规定资质认证的机构来组织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教师,将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够继续从事教学活动。在职教师的不合格者可以在两年内重新进行研修,如果有效期满仍不能完成更新培训课程,则其教师资格证书随即失效”[10]。
日本在借鉴、吸收西方国家的经验措施的基础上,注重本国教育国情,不断修订与教师资格制度相关的法律。严格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更新制度,保证了教师队伍的质量;教师录用考试的形式多样,选拔了个性丰富、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优秀人才,不断充实教师队伍,这不但保证了新教师有较高的道德水准,而且对各大学的教师培养工作具有导向作用,即各大学不得不按这些专业能力要求和道德要求去培养未来的教师,同时,也为教师自身修养指明了方向。
[1] 胡乐乐:《新加坡教师信约发挥力量》,《中国教育报》,2012年4月20日。
[2] 罗文华、张晓鹏:《新加坡的教师和教师教育状况》,《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3] 沈敦忠:《新加坡教师培训掠影》,《教师》,2011年第1期。
[4] 刘玉祥:《新加坡——中小学教师选拔和评价晋升制度》,《现代教育导报》,2009年10月,第13页。
[5] 金美华:《新世纪韩国中学教师职前培养改革方案》,东北师大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30页。
[6] 张雷生、李迎迎:《韩国中小学教员评价制度研究》,《世界教育信息》,2011年第3期。
[7] 张雷生、李迎迎:《韩国中小学教员评价制度研究》,《世界教育信息》,2011年第3期。
[8] 马蕾:《日本教师资格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特点》,《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年第11期。
[9] 辜芝兰:《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继续教育研究》,2010年第5期。
[10] 许晓旭:《日本的教师任用政策分析》,《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