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拜访公馆
爱敏斯特牧师公馆遥遥在望,最近,苔丝不止一次想起这里。自从在仓房里听了玛丽安那番话,牧师公馆又一次浮现在脑海。临行前,丈夫曾经叮嘱,要写信给他,就得从爱敏斯特他父母那儿转寄,如果遇到困难,就直接写信给他父母。但苔丝觉得,无论品行,还是贤淑,自己都不配做克莱尔夫人。想给丈夫写信的冲动几次都被压制回去。牧师公馆其实与自己娘家一样,自从结婚以来,从来没有人在乎她的存在。她性格孤立,婚后便与婆家、娘家隔绝往来,这也符合她的脾性。而且,平心而论,她有何资格得到两家的恩泽与体恤,既然如此,她干脆连想也不想了。她清楚,人生成败,全凭自己品性特质;至于她与克莱尔一家,不过是那家人里其中一位,由于一时冲动,与她一起把名字签在了教堂的结婚薄上,于是就成了一家人;这种名分脆弱淡薄,她也绝不会以此来寻求帮助。
但是她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伊茨的故事刺激了她,就像得了热病,痛苦难耐。丈夫为什么还没有写信给她?他分明跟她说过,至少会让她知道他旅途所到的地方,可到现在,连一行告知行踪的信也没有。他真的一点儿都不把她放在心上吗?或是他病倒了?自己是不是应该主动去找他?她想,既然自己放心不下,一定可以鼓足勇气,去牧师公馆,打听打听消息,也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他杳无音信,她担忧思念。如果克莱尔的父亲,真如之前所述,是个好人,那他一定能理解她内心的焦虑和思念。至于她生活上的困难,完全可以避而不谈。
工作日,她无权离开农场,所以只能趁周天去拜访牧师公馆。燧石山地处白垩质高原中心,到现在也没通火车,她只得步行去那儿。到那里单程十五英里,打个来回,得需要一整天工夫,而且还得起个大早。
两个礼拜后,风雪停息,接踵而至的是天寒地冻,一片冰雪世界,苔丝就趁着路面封冻,前去拜访。周天凌晨四点,她就起身下楼,披星戴月出了门。天气依然很好,地面冻得硬如铁砧,人走在上面咯噔咯噔,踏地有声。
玛丽安、伊茨心里清楚,苔丝这趟出行,一定与她丈夫有关,也就多了几分关心。两人住的地方与苔丝住的小房在一条街上,但还得再往前走几步,才能到苔丝那儿。她俩也起了个大早,跑到苔丝那儿帮她梳妆打扮,劝她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好讨她公婆欢心,但是苔丝知道,老克莱尔先生是一位朴素的加尔文派,不讲究衣着,因而苔丝觉得,过分打扮不见得妥当。自从结婚之后,悲伤痛苦便伴随在她左右,一年时间已经蹉跎而过,新婚伊始,华美服饰装满衣柜,如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件,就这几件,足以将她打扮得清纯美丽、楚楚动人,活脱脱一位时尚的乡下姑娘。她身穿浅灰色毛料长袍,镶着白色花边,脸蛋儿白里透红,脖颈儿颀长柔细,外罩黑色天鹅绒外套,头戴黑色天鹅绒帽子,人美衣素,煞是好看。
“真可惜,你丈夫现在也看不见你,活脱脱一个大美人儿!”伊茨·休特打量着苔丝说道。苔丝站立门口,屋外,星光青蓝,屋内,烛光昏黄,人景映衬,美不可言。伊茨的话,发自肺腑,全然不顾自我贬低。一个女人,但凡心有榛子般大小,在苔丝面前,就不能与之敌对,伊茨自然如此。面对同性,苔丝身上总散发出一股非同寻常的暖情与力量,感化她们,把女人的那些嫉妒和仇视的卑鄙感情,都一概压制下去。
玛丽安与伊茨下面扯一扯,中间整一整,上面抚一抚,看到苔丝浑身上下都妥帖整齐、周正利索了,才放手让她出门,目送她渐行渐远,逐渐消失在黎明的珠灰色晨辉里。苔丝放开脚步,走在坚硬的路面上,噔噔有声。就连伊茨,也希望苔丝这次拜访能够成功。虽然她并不怎么注重自己的贞操,但是一想到上次,一时受了克莱尔的**,差点儿做出对不起朋友的事,两人悬崖勒马,伊茨感到些许欣慰。
只差一天,就是克莱尔与苔丝的结婚纪念日了;同时,再过几天,也是克莱尔离开苔丝一年的日子。一个晴朗干燥的冬季早晨,呼吸着白垩质山脊上清爽稀薄的空气,她步伐轻快,带着使命踏上征途,这倒也令人欣喜。毫无疑问,出发伊始,她的目的就是要讨婆婆的欢心怜爱,把自己的全部经历都告诉婆婆,希望得到她的理解支持,站到自己这边,替自己想办法,把那逃走的丈夫弄回来。
行走间,苔丝不觉来到了广袤高地的一处断崖边,下面便是肥沃富庶的布蕾克摩山谷;山谷绵延伸展,雾霭朦胧,晨曦初露。谷中大气,一片深蓝,与高原上苍白无色形成鲜明对照。苔丝现在干活儿的那片高原上,田地动辄上百亩,这儿五六亩便是一处,田间树篱,纵横交错,罗网一般。山岗一片浅褐,而谷中景色,与弗卢姆谷堪有一比,绿意盎然,四季常青。即便如此,情境已不同往昔,苔丝很难再喜爱那片土地,她所有的苦恼悲伤,都是在那儿发生造成。苔丝觉得,世间之美,皆不在其本身,而在其象征,如此看法,非品味过凄婉柔肠之人,不能体悟觉知。
苔丝走起路来从容坚定,顺着她右面的山谷,一路向西;经过脚下那几个名叫辛托克斯的小村庄,穿越谢尔顿——阿巴斯通向卡斯特桥的那条大路,继而沿着道格伯利山与海斯托依山山脚,穿过两山之间的“恶魔厨房”大峡谷。然后沿着山间小径一路上行,直抵圣手十字柱。只见一根石柱,孤零零、静悄悄,冲天耸立;大概在那里发生过什么神圣奇迹,或是诡异凶杀,又或二者皆有,故立此柱为标记。前行三英里,突现一条笔直荒凉的罗马古道,名曰长槐路;一走上长槐路,旋即便拐上一条岔路,朝山下走去,很快便走到一个小镇,其实更像个村庄,名叫艾沃兹海德,到了那儿,路程基本过半。苔丝在艾沃兹海德稍事休息,吃了顿早饭,惬意无限。无论是休息还是用餐,苔丝没有去猪橡客栈,而是选择了教堂旁边一家农舍,因为她要避开客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剩下的一半行程,苔丝取道奔维尔路,穿过一片平坦祥和的乡村原野。不过,离目的地越近,苔丝就越觉得信心不足,实现此行的目的,更显得难上加难。眼前目标明确,四周却景物模糊,有几次都差点儿迷了路。到了中午,她总算来到一处栅栏门,在那儿立住脚歇息片刻,栅栏门下面是一片低地,爱敏斯特与牧师公馆就在那里。
她看见了教堂的四方塔楼,知道这个时候,牧师和教民都在塔楼下面集会,这种场景,苔丝看来肃穆庄严。她心想,要是设法在平常日子来就好了。即使是像老牧师这样的好人,不知道她选择周天来的苦衷,也一定会觉得她冒失失礼。事到如今,她已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她一路走来,穿的是一双笨重的厚皮靴,她把靴子脱下来,塞到门柱旁的树篱间,一个显眼好找的地方,换上了一双漂亮的黑漆轻便靴子,这才往山下走去。走近牧师公馆,苔丝那张让冷风冻红的脸,也渐渐恢复了正常。
苔丝心想,要是碰巧遇到一桩好事,来帮自己一把,那该多好,可是周围一片寂静,什么事也没发生。牧师公馆草坪上的灌木,在呼啸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就算她绞尽脑汁也想象不出,这座房子里住着自己亲近的家属,即使自己打扮得漂亮得体,也无济于事。然而,无论是本性还是感情,在本质上她与那家人根本没有区别;无论是喜是悲,是生是死,无论是思想,还是死后,也都毫无二致。
苔丝终于鼓起勇气,走进栅栏门,按响了门铃。事已至此,已无退路。不,事情还没完,没人出来开门。她又鼓起勇气,第二次按响门铃。她赶了十五英里的路,本来已是疲惫不堪,这么一折腾,更是有些支撑不住,于是她一手撑着腰,用胳膊肘抵住门廊的墙壁,等着人家来开门。寒风刺骨,连墙上常春藤的叶子,都被吹得灰白枯萎,互相拍打,不息不止,刺激着她的神经,使她更加焦虑不安。一张带血的纸,从一户买肉人家的垃圾堆里吹了起来,在门外的路上来回飘**,上下翻飞;因为太轻,老是落不下;又因为太重,怎么也飞不走,便在空中与几根干草飞舞做伴。
第二次门铃按得更响,但仍然没人出来开门。于是她就走出门廊,打开栅栏门,溜到外面。她心有不甘,时而回头盯着房子前墙看,仿佛要重新回去,可是栅栏门一关,她如释重负。她心里一动,暗自琢磨,莫非是公婆认出她来(至于怎么认出来的,她却说不出个所以然),特意不给她开门?
苔丝走到拐角,停下了脚步。能做的,她都做了,可苔丝还是决定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羞怕便动摇了,给将来留下无穷悔恨,于是她又转身返回,在屋前走了个来回,把房子所有的窗户都细细查看了一遍。
啊,原来如此,他们都去了教堂,全家人都去了。她记得丈夫说过,他父亲坚持要全家人,包括所有的仆人在内,都要去教堂做礼拜晨祷,这一来,他们回家后只能吃冷饭。那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只要等到晨祷结束,他们就回来了。她怕引起别人注意,便离开公馆,绕过教堂,躲到篱路上。可苔丝刚走到教堂墓地的栅栏门前,礼拜结束了,教堂里的人蜂拥而出,一下子把她拥在中间。
爱敏斯特的教民会众都盯着她看,那眼神只有信步回家的乡野小镇教民遇见一个外来陌生女人时才会有。苔丝加快步伐,走上来时的那条篱路,想在树篱中间躲一躲,等到牧师公馆的公婆吃过午饭,方便接待之时再出来。一会儿工夫,她就把教堂拥出的那些人,甩在后面,只有两个年轻男子胳膊挽着胳膊,快步从后面跟了上来。
等他们走近,苔丝便能听见他们郑重严肃的谈话声。女人在这种情况下,十分敏感,这两个男人说话的语音腔调,与丈夫的神似。这两个紧随其后的人,正是她丈夫的两个哥哥。苔丝乱了阵脚,一切计划全然忘光,她担心,自己衣衫不整,还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与他们见面,便让他们给追上了。虽然她认为这哥俩不会认出自己,可出于本能,还是害怕他们对自己端详品评。他们在后面跟得越快,她在前面走得就越急。显然两人是要在回家吃午饭之前,先快走一段,活动活动刚才坐在教堂里冻了半天的腿脚,暖和暖和。
上山路上,只有一个人,走在苔丝前面,看起来是位大家闺秀,确有几分惹眼,不过又有些许拘谨,显得极不自然。苔丝走得急,差不多快赶上前面那位小姐,她的两位哥哥,几乎也追到了背后,两人说话,一字一句,她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起初,他们的谈话并无特别之处,但后来,两人注意到了前面的那位小姐,其中一个便开口说道:“那是梅茜·昌特,我们追上去吧。”听到这话,苔丝便警觉留意了。
以前苔丝听说过这个名字。这位小姐,正是安吉儿父母和昌特夫妇一起商量,给克莱尔选定的终身伴侣,要不是自己半路插了一脚,说不定这会儿她已经和安吉儿结婚了。即便苔丝不知道此事,再等一小会儿,她也会知晓。哥俩中一个开口说道:“唉!可怜的安吉儿,可怜的安吉儿!我一看见这漂亮姑娘,就感到遗憾,也不由得要埋怨安吉儿几句,他太过轻率,放着这么漂亮的千金小姐不要,偏偏娶了那么个女人,不知道是挤牛奶的,还是干什么的,真是奇了怪了。也不知道,现在她找到他了没有。几个月前,我收到安吉儿的信,他说她还没去。”
“我也不知道。现在他什么话也不告诉我了。自从他糊里糊涂地结了婚,想法越发稀奇古怪,和我也就日渐疏远了。”
苔丝加快脚步,往漫漫的山坡上走去;但是,硬要走在他们前面,难免会引起注意。后来,两人赶上苔丝,把她甩在后面。前面那位年轻小姐,听见了脚步声,就转过身,他们互相打了招呼,握了握手,一同向前走去。
很快他们便走到山顶,看他们的意思,显然这是散步的终点,到了那儿,放慢了脚步,三人一起拐到一处栅栏门旁边,就在一个钟头前,那时苔丝还没下山,也曾经在那里休憩、观察下面的市镇。谈话间,其中一位牧师兄弟,用伞在树篱中,仔细翻拨搜寻,最后竟真掏出一样东西。
“瞧,一双旧靴子!”他说,“大概是流浪汉或者什么人扔的吧。”
“也许是骗子,想光着脚到镇上,骗取同情,才把鞋藏在这里。”昌特小姐说,“没错,一定是,这双靴子还挺好呢,一点儿也没磨破,干吗要扔了?干这事的人真缺德,咱们把靴子拿回去,送给穷人穿吧。”
发现靴子的是卡斯伯特·克莱尔,于是他就用伞把手钩起靴子,递给了昌特小姐,就这样,苔丝的靴子划拨给了别人。
这些话苔丝听得一清二楚,幸好她戴着毛织的面纱,才从他们身边安然走过,丝毫没露出破绽。她一走过去,便立马回头看,只见那三个刚做完礼拜的人,已经带着她的靴子,离开栅栏门,下山了。
于是,我们这位女主角,又上了路。眼泪,模糊了她的双眼;眼泪,从脸上悄然滑落。她只觉得,这一场意外,是对自己罪过的谴责。她也清楚,此番心情,皆因自己多愁善感,其实并无真凭实据。但是她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外界的一切,似乎都与她作对,她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苦女孩,毫无力量与之抗衡。现在重返牧师公馆,已是没有可能。安吉儿夫人隐隐感觉,自己处处受人鄙视,被那两个看起来极其高雅的牧师,一路赶到山顶。那三个人的言语,无意中伤害了她,而且她运气不佳,遇到的不是父亲,而是儿子,父亲尽管心胸褊狭,但绝不像两个儿子那样严厉刻薄,他天性宽容敦厚,有恻隐之心。她又想起她那双沾满泥巴的靴子,无故受了一番嘲弄,不觉伤感起来,觉得这靴子的主人,前途一片渺茫!
“唉!”她自艾自怜地叹气道,“他们哪里知道,穿这双旧靴子,就是怕那崎岖不平的山路,把他给我买的漂亮鞋子给毁了——不——他们不会知道!他们更不会知道,我身上这件袍子,颜色也是他选的——哎——他们哪会知道这些呢;就算他们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他究竟怎样,他们已经不怎么在意了,可怜的人!”
于是,她又可怜起她那心上人来,其实她现在所有的苦恼,都源自这位心上人狭隘的偏见;她继续闷头走路,却不知道,她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就是在这关键时刻,用儿子来判断父亲,导致了最后放弃退却。她目前的处境,正好可以引起克莱尔先生和克莱尔太太的同情怜悯。他们两个,一遇到人间苦难,恻隐之心便一发不可收,而那些未曾陷入绝境,只有轻微的精神苦恼之人,很难引起他们的关注。他们只顾着拯救税吏和罪人,却忘记了文士和法利赛人,这时候也该有人站出来为他们辩解几句。他们偏狭局限,此时却正可以把儿媳妇,看成迷途落难之人,对她施以援助怜爱。
于是,她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来的时候,本来就没抱多大希望,只是觉得,自己又遇到了一个人生的坎儿。但事实却是,什么事也没发生。现在她无计可施,只好再度回到那片穷山恶土,继续往日的生活,一直等到她再次鼓起勇气,面对牧师公馆。在回家的路上,她也曾觉得埋没自己而心有不甘,于是她掀开面纱,仿佛向世界宣告,至少她有姣好的容貌,梅茜·昌特却没有。但是她边掀面纱,边摇头难过。“这算得了什么——这算得了什么!”她说,“现在谁还爱这副容貌,谁还看这副容貌?像我这样一个被遗弃的人,有谁还在乎我的容貌!”
返回途中,苔丝像个孤魂野鬼,一路游**,哪像个跋涉行路之人。她死气沉沉,漫无目的,如同一具行尸走肉,只是方向差不多就是了。奔维尔路漫长乏味,苔丝渐渐感到疲乏,就靠在栅栏门上,或里程碑上歇歇脚。
她一直走了七八英里,没进一处人家歇脚,下了一段长陡坡,进入艾沃兹海德村或小镇,来到那天早上她吃早饭的那户人家,那时她还满怀希望,早饭也吃得香甜。这户人家紧挨着教堂,差不多是村头第一家,主妇到食品间给她拿牛奶,苔丝趁机向街上张望,发现街上空空****,似乎连个人影也没有。
“村里人都做晚祷去了吧?”她说。
“不,亲爱的,”那个老妇人说,“现在做晚祷还早了点儿;教堂还没敲钟呢。人们都到仓房那边,听人讲道去了。一个狂热派教徒,趁着晨祷和晚祷的空儿,在那儿讲道呢。人们都说,他是一个杰出的、**热烈的基督徒。可是,天哪,我从来都不去听!教堂的讲道,就已经够我听的了。”
稍作停留,苔丝便起身进村。村子空无一人,周围寂静无声,只有她的脚步声,在路两旁房屋之间回响,仿佛此地是亡者陵园。即将来到村子正中,忽而另外有声音夹杂在脚步回音之中;她抬头看时,发现路边不远处有一仓房,她就知道,那一定是讲道的声音了。
空气清朗,万籁俱寂,讲道之音清晰嘹亮,纵然隔着一面墙,讲道者的每一句话,苔丝很快便能听得清楚了。正如所期,布道是极端唯信仰论,与圣保罗神学理论中阐述的如出一辙:只要信仰基督教,人人都能得救赎。那位狂热的布道者慷慨陈词、**热烈,只顾宣讲他那固有的观念,哪还管什么辩证方法。苔丝错过了开头,可布道者翻来覆去、唠唠叨叨,她也能听出个大概——
无知的加拉太人,是谁迷惑了你们,让你们不信真理?就在你们眼前,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证据确凿!
苔丝站在后面听,发现布道者的教义,**热烈,和安吉儿父亲同属一派,就越发感兴趣了,布道者开始说起,当初他自己是如何信了这种教义的,苔丝兴趣更浓了。他说,他本是罪恶深重,曾经诋毁谩骂过宗教,曾经**的人,但后来有一天,他幡然醒悟,之所以能悔悟,主要是受到一位牧师的影响,起先他曾粗鲁地侮辱过这位牧师,不过那位牧师临走时,对他说了几句话,那几句话深深地刻在了他心里,让他永世难忘。后来,感谢上帝的恩惠,他终于改头换面,成了听众现在见到的样子。
比教义更让苔丝吃惊的,是布道者的声音,万万想不到,那声音,居然和 艾力克·德伯维尔的声音一模一样。她表情痛苦又满脸疑惑,紧走几步,绕到仓房前,从门口走过。仓房入口有两扇大门,一扇敞着,冬天日头低沉,光束斜射进去,直抵仓房深处,越过仓房打粮食的地面,落在布道者及其听众的身上;他们躲在仓房里,避开寒冷的北风,享受着这片温暖惬意。听道的全是村里的村民,从前她遇到的、那个提着红油漆桶写格言的人,也在里面。不过,她的注意力,全然在仓房里那个中心人物身上,他正站在几个麦袋子上,面朝门口与听众。午后三点钟的太阳,照射在他身上,把他映得清清楚楚。自从清楚地听见他的声音,她就觉得,毁了自己贞操的那个男人就站在面前。但这样的想法很奇怪,使她萎靡消沉、沮丧不已,但现在,他的脸清晰地呈现在眼前,事实已定,他正是那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