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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志

女儿红 简媜 2388 2024-10-22 04:58

  

  太阳出来的时候,小朋友上学,妈妈们牵着菜篮往市场走。狭仄的巷弄滚过一波乳脂味,那是孩童口中哈出的风;迎面几个拄杖老人爬山归返,砍了几枝带露粉樱,颤巍巍地晃着零碎的红影,叉枝上顺便挂一副烧饼油条。老人们杵着不动,让孩童喧哗穿过。阳光正好沾住樱花上的水露,闪出光芒,像一只惺忪的眼睛,邪邪地看世界一眼。

  她拉开窗帘,瞧见捧樱老人拐入小弄,又站着与邻人闲聊,无非是几句哼哼哈哈街坊芝麻话,她完整地看到那枝垂樱从老人肩头探出,仿佛穴眠数百年的古代仕女被踏山者拦腰抱走。她知道此刻她醒了,朝这陌生世界某个掀帘偷窥的女人缓缓抬头,她有些恍惚,像看见一把水底捞起的枯骨,湿淋淋地向她吐露驼红的遗言。

  难得出太阳,光影一绺绺地吹进室内,停在泛潮的白色地砖上,她看见卷曲的枯发沾黏地板,日子也曾粉身碎骨罢。梳妆镜蒙了一层薄尘,不客气地数落她的病容,一只印花玻璃杯剩几口鲜奶,恨恨地站在梳妆台上干成蜡黄。她的手拂过镜面,看清自己了,腐败的青春,她竟然笑了起来。

  她不记得这阵子怎么过的,只记得窝在**听雨水,天花板潮够了开始渗水,涎出一条小河弯弯,猥亵的,好像被斩首的人口中流出的憎恨。她一直盯着,不发表意见,看久了也很亲切。

  那一天也下雨,他提着两瓶鲜奶探她的病,拉出梳妆椅大巴叉坐着点一根烟,清了清嗓门说:“怪潮的,怎不叫你房东修一修天花板!”她坐在**抱着大棉被,瞧那面雾镜冒烟,绕着一个男人的后脑勺,那条水痕一寸寸往下抽长,她倒觉得这幅景象可以印成画片,裱框挂起来。荒凉,也可以很优哉地变成风景。

  “好点没?”他问,口气是不冷不热的。

  “好多了。”她说。

  他看了表,说要打几个电话,往客厅去。她比谁都清楚她的卧室就像一艘破船,那人是来解缆绳的。他的声音热热闹闹传来,像乱了套的鼓点。他高声说:好好好,待会儿见。她明白他的意思,不能久留的。她一向像水晶玻璃把人心看得透彻,多年前有人对她叹气:你就不能迷糊点吗?太精亮要碎的。她回说:放心,碎了割我自己。

  他撑着笑回座:“药三餐吃了?”

  “吃了。”她说,又追几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虚弱而已。你忙,犯不着来。”

  一室安静。他踱至窗边,拉窗探了探,“砰”又关密,坐下来,抖脚。她自心底怜悯这个人,他要她开口的,就像所有在她身边停留过的情人要她收拾最后一刻以成全他们的无辜。她其实心怀感激,不免分外留恋每一次挥别时刻,她要慢慢看着它进行,把每一丝感触记得牢牢的,让它由漫散而渐渐凝缩成她胸口的一颗小痣,跟过往收集的痣点聚在一块儿,像焚焦的星子。

  “客厅那箱是什么?”他想起,问道。

  “没什么。”她说,“公司忙不忙?”

  他耸了耸肩,两手摊着:“明天得出差几天。”

  她把头搁在膝上,眼前这张脸她曾经抚慰过,熟悉他的胡楂分布与触感、睡眠时的怪癖与翻身的重量。她感到晕眩,好像阅读一本装帧错误的小说,激越的情色章节与送葬行列交编,她仿佛看见披麻戴孝的抢哭队伍中,一对裸裎男女正在棺材上**。时间冷峻地站在掘墓人挖好的土坑旁冥思。

  “开车来了吗?”她微笑地问。

  他的表情隐藏一丝勉强,迟疑着,不知该说有或没有。他们常在夜间出游,她总是问他:“开车来了吗?”虽然已知他开车来仍要这么问,这句话已变成她的口头禅,接着她会提议出去走走,像两只快乐的昆虫在台北都会觅欢。她的记忆一面向后逆溯一面向前推衍,那些不轻不重的情节或多或少构筑她与他共同的生活内容,她默默地夸大它、粉饰它,使它成为不可缺少的城墙。现在,她得拆墙,而他只顾忧虑若她又要邀他出游,该拉什么理由遮一遮。

  “如果开车了,你的那箱东西正好载走,都在里面。”她看他那副忐忑、为难的表情有些不忍,干脆挑明讲话。

  他望着窗。

  “我留下一样东西……”她说,开始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好像有一头饿兽躲在耳内吼叫,但她知道自己会撑到最后一刻不出错,这些熟悉的戏码曾在生命中上演无数次,甚至连下雨天也是借尸还魂的,为了冲淡割情者的尴尬。

  “我留下那双拖鞋做纪念,不重要的。”她决定好好地看着他,“你该走了,再晚,又要塞车。”

  他怎么走的?她不记得了,只记得后来有点饿,倒杯鲜奶喝,她还看了印在瓶颈的保存期限,嗔怪这个男人粗心大意,连只剩一天就过期的牛奶也买。

  冬日太阳像生过病的莽匪,大手大脚晃出来,可是虚弱得提不起刀。她觉得做点什么事才好,该晒的东西太多,总是晒不干。

  她打开鞋柜,一股霉湿味扇人耳光,皮鞋面长了青斑,鞋尸似的。底层,整整齐齐一对对毛茸茸的拖鞋仿佛冬眠,各种颜色都有,虽然厚长的绒毛压扁了些,也还看得出卷毛狗般的气派。她就是喜欢这种趣味,穿它的人一前一后走路,好像遛两条吱吱叫的名贵小狗。

  她为每任情人准备一双,专用的,每一双都保留它的主人的脚形与走路的样子。她将它们一一取出,晒一晒也好。散置于地板上,一群五彩小狗,被割了声带的,她数了数,十四只小狗,七对。

  不,十六只才对。她冲入卧房,掀棉被,打开衣橱,那双红毛拖鞋呢?放哪儿去了?她宛如迷途野兽闯不出丛林,连厨房的碗柜也找了。

  阳光一寸寸萎落,哔哔剥剥的声音。就在她走向那群杂色小狗时,赫然发现那双红毛拖鞋正套在自己脚上。她低头凝睇,仿佛听见从遥远的山谷,两只火红的幼犬向她跑来,吠叫着她的名字。

  她忽然明白,自己是自己的最后一任情人。

  一九九四年四月 《诚品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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