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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悠然我思

我的蝴蝶梦 一只蝴蝶 22375 2024-10-22 05:05

  

  错过季节的花朵

  好几年前,晚秋或是初冬时节一个清冷的早晨,我们来到落梅河一个小村里负责调查一项数据。

  下车的时候,还是大清早。一阵凉咝咝的冷风迎面而来,山里的季节似乎总比城里要早一步。我被分到了一个不算很远的小组,听村干部说,翻过两个小山岗就到了。

  于是,一个人踏上了人烟寡落的乡间小路,漫山遍野中透露着一种枯黄,在清晨淡淡的薄雾笼罩下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荒凉和落寞。我朝着山坳里有炊烟升起的方向走去,这样的时候,山里的人们大概还在围着火塘吃吊锅菜吧。

  忽然,几抹淡淡的红色,不经意地闯入了眼帘,却诱得我一下子停住了脚步。那是几朵杜鹃!在几片还算丰满苍翠的叶子之间显得单薄极了。让人禁不住怜爱地想到,几个纤弱瘦小的贫家女儿,在一个或许不属于她的环境里低吟浅笑……

  都说十月小阳春,可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在这样清冷的季节,在这个小小的山岗上,居然还有着这么一簇开放着的杜鹃花。这是错过季节的花朵么?

  在这个本不属于它的季节,众花早已飘零,它却执意地盛开,流水与花红的喧哗早已成为尘迹,可是柔弱如水的她却能在风中唯我忘我地红着……

  不知为什么,一种温柔的感动暖暖地涌上心间,感染着冷风中的我……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无法忘记那一簇花,无法忘记那一簇错过季节的杜鹃花带给我的感动。我常常会想起她,在每一个百花齐放的春天,在每一个落叶纷飞的晚秋,在犹豫彷徨心灰失意的时候……

  是的,生命不也如斯吗?一簇花朵会错过季节,一个人也许会错过很多。曾经粉墨登场,曾经拈花而笑。可是更多的时候,不得不忍受命运的捉弄,生活的贫瘠与荒凉、寂莫与无奈……然而,谁又能象那几朵小小的杜鹃花——没有春天的时候,它自己就是春天;没有欢乐的时候,它自己就是欢乐,自然而又纯情地缤纷着世界。

  我不知道后来的冬季,是不是还会有那浅浅的红浅浅的歌,轻轻地流淌在那乡间的小山岗上。可是我知道,也明白了——岂只在春天才会有花季,倘若有花在心,有何患于长长的冬季呢?

  生 命

  记忆里,有不少被“生命”感动的瞬间。

  第一次学会捏相机,在九资河圣人堂采风,小卡片机只剩一张宝贵的储存空间时,我竟然在地上捡到一小段枯木,枯木上赫然生长着一朵叫不出名字的黄色野生蘑菇!我毫不犹豫地以池塘为背景记录下了那张《生命》,它成为我摄影初期的代表作,每每回看的时候总会感叹:生命是何等让人惊喜!

  每次去登临天堂寨,薄刀峰,那山顶或石缝中的岩松,总是我最喜欢捕捉的景色之一。也许,岩松的诞生不过是因为一阵风或是一只鸟儿带来的种子,它需要的养分并不多。它生存的环境万分恶劣,却能栉风沐雨数百年!

  以摄者的眼光去看,这样的生命无处不在。就是百姓家下水道偶尔滴下的几滴水,被沁湿的墙壁上,那些择陋而居的青苔或几株小草也在彰显着生命的不凡和不屈。

  一直想去一趟让三毛魂牵梦绕的沙漠,看看那上面有多少让人惊叹的生命。听说,戈壁滩上有一种依米小花,它需要五年的时间来完成根茎的穿插工作,然后一点点的积累养分,在第六年的春天才吐绿绽翠,开出一朵小小的四色鲜花。这种极难成长的小花花期并不长,仅仅两天的绽放,它便随母株一起香消玉殒。你能说,这样的生命没有价值吗?

  更有,在南美洲安第斯高原海拔4000多米人迹罕至的地方,生长着一种罕见的普雅花,花期只有两个月,花开之时极为绚丽。然而,谁会想到,为了两个月的花期,它竟然等待了100年。你能说,这样的生命不令人震憾吗?

  这些年,我一直关照着一位阿姨送酒的生意。不为别的,只因为她是患过两次癌症的人。她是单身母亲,老公去世,独自支撑着两个女儿上大学,我亲眼看到她一次次头发掉光又长满,一次次从死神手中逃脱便又蹬起了三轮车送酒。她说,没有时间休息,因为我不能倒下。单位有一位退休的领导,五十岁的时候,检查出了肠癌晚期并转移到肝脏。医生曾断言他活不过三个月,可他术后便来上班,退职后又去创业,五六年过去了,依然健在。他戒掉了以前抽烟喝酒熬夜的恶习,每天都合理搭配饮食,适当运动。他坚信,癌症只能在酸性体质中生长,一切都会调整过来的。他常说:不是癌症,我可能还不懂如此珍惜生命。

  关注汶川地震的时候,我无数次流泪。实在是因为有太多顽强不屈的生命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那些名字,我至今都能数得出来,甚至,还记得那头“猪坚强”。

  最近,我又为一个叫伊伊的小女孩感动。当生命探测仪都在告诉人们,没有希望了。一只小手却在残破的车箱里吃力地摇晃: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每当生命伴随着奇迹出现,总会让我们感慨万分,总会让我们叹为观止,总会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生命。

  放下

  朵儿曾有过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男朋友。可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分手了。朵儿一度痛苦万分,直到后来遇上了诚。

  诚发自内心的爱着朵儿。朵儿一脸幸福地嫁给了他。

  原以为会是幸福的一对,却不想,三年之后,他们分手了。

  我十分不解,问朵儿:为何?

  朵儿凄然一笑。只说,我们分手时,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有位僧人携一弟子外出化缘,途遇一美貌少妇无法过河。僧人一把将她抱了过去。走了很远,弟子还在闷闷不乐,鼓起勇气问僧人:“师傅,您一向教诲我们不近女色,可您今天为何将那女子拦腰抱起?”

  “什么?你说那个女子?我早就把她放下了,你还抱着她吗?”僧人说。

  我疑惑:这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朵儿只淡淡一笑:他走不出我的曾经。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又遇到了诚。一脸落寞。

  我问他:为何?

  诚说,我总怕朵儿还留恋以前的他……我千方百计地防范着她。结果,我的疑心一次一次伤害了她。要命的是,我一次次求得她的原谅,却总也走不出自己的心疑……直到最后,朵儿无论如何也不肯再相信我了。

  我其实是爱她的,就是放不下那点事。诚最后苦笑着说。

  女人三十

  今天,我三十岁了。

  三十岁的我,十分臭美。一大早起床,就穿上了一套粉黄的新裙。对镜子,着淡妆,扎马尾。其实,心底十分明白,再美的衣服也穿不出曾经的苗条,再好的眼霜也掩饰不了眼角的皱纹。可是,我还是希望能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地疼爱自己。希望男人三十而立,女人三十而“丽”。

  三十岁的我,十分受宠。常常忘记亲友的生辰,可是,自己的生日,仍然接到一个又一个的祝福。有的来自远方,有的就在身边,十几年的老同学,也仍然惦记着给我一条短信。更有,兰儿给我寄回皮包,师傅给我办酒庆贺……老爸老妈哥嫂姨舅表兄表妹们更是从四面八方赶来,众星捧月般围拢在我的身边,给我最温馨的祝福。

  三十岁的我,十分知足。虽然,至今还蜗居在单位的旧房里,可是,远方那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难,前所未有地震撼着我的心灵。比起受苦受难的灾区同胞,我的亲人平安健在,我每天都能吃得充足,喝得甘甜,干得有劲,睡得踏实——这是最大的幸福!

  三十岁的我,十分固执。一直拒绝油滑江湖,拜倒权势。只想简单地活着,保持善良,坦**,率真。将会一如既往努力甘当“革命”的锣丝钉,兢兢业业工作,任劳任怨付出。但是,女强人不是目标,小女人才是梦中的情怀。

  女人三十,最懂得的是感恩。感激我所拥有的,感激我所没有的。感激所有经历的幸与不幸……

  三十岁的我,还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房子是一定要换的,开车是一定要学会的,文集是一定要出的……

  总之,生命的脚印一定要留下,美丽的四季不想错过。三十岁的女人,追求的将是腹有诗书的气质,人淡如菊的心境。

  女人三十,不再亭亭,但是,离幸福越来越近。

  爱怕什么

  女作家毕淑敏曾经写过一篇同名散文,她罗列了爱的种种弱点,说爱挺娇气挺笨挺糊涂的。我对爱也有几点小感悟,觉得爱还有几样惧怕的。

  爱怕分离。我的大表姐,多年前认识了个一穷二白的小白脸。不顾家人反对,三十岁时,嫁他为妻。结婚不到半月,丈夫便外出创业,这一别似是“永远”。花花世界里,他根本不愿意回来。离别的日子,我的表姐迅速老去,又因病痛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苦命的女人独自饱尝了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离婚再嫁,却因为疾病四十二岁就离开了人世。不敢说,她的悲剧都是因为“分离”造成的,但夫妻之间长久的分离却是扼杀幸福的原因之一。

  爱怕猜疑。真正的相爱,必是心与心的碰撞,彼此的互相信任,这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可有些人,纵然结婚了,却仍然缺乏自信,打着爱的幌子对自己的爱人无端怀疑。我的一位初中同学,婚后育有一儿一女,老公在大城市里做手艺,收入相当不错。本来是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然而老公不放心她,每日电话查岗,这还不算,千里迢迢深更半夜回家,躲在门外不出声,吓得她捏一把菜刀在门后厉喝。老公这才放心叫出名字,可是女人的心早凉透,哪里还惊喜得起来。最终,他们的婚姻因为男人的猜忌而走向了破裂。倒是我的另外一个同学,对经营婚姻很有一套,他的妻子年轻貌美,独自在城市打拼,他在家乡守着孩子做点小生意。人人都提醒他,笑话他,要防妻红杏出墙。可他却不这样做。他说管人要管心,她在外面辛辛苦苦,都是为了这个家。如果她真要变心,我防也没用。恰是他的信任和支持,他们一直美满如初。爱人就要信任人,对爱人要像养鸽子、放风筝一样,为鸽子打造一个温馨的爱巢,给他飞翔的空间,累了,饿了,困了,该回时都会飞回来的;风筝飞得再高,真爱便是心之所系,永远都会掌握在那个人的手上。

  爱怕痴狂。刘若英曾唱道: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然而,我却不赞成对爱情的过份痴狂。曾经热心帮人做了一回媒,俩人原也谈得来,后女方提出分手,那男子竟忿然割腕。虽然抢救及时没有造成后果,我却对这男子的印象大打折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有什么权利轻易伤害和剥夺?老家有一个女孩,和一男子恋爱三年后分手,那男子死活想不通,架着两把菜刀,将女孩砍死后自杀身亡,两个家庭从此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多年来,一想起那血淋淋的场面仍叫人毛骨悚然。每个人从出生起,生命便不再属于自己,便要对社会对亲人承担责任。如果爱了便固执,便痴狂,失去了便觉得失去了整个世界,天昏地暗,痛不欲生,多是自掘坟墓,葬送前程。

  智者都知道,爱人七分留三分,因为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唯一啊!

  最完美的爱是否可以这样:“找一个最爱的相爱的亲爱的人来告别单身”,相信她,珍惜她,陪伴她,从青丝到白头。

  家里来了只老鼠

  女人下班后总是急匆匆地往回赶,顺便在路口买点菜。此时,保姆已从幼儿园接回小女,站在院子的门口等她。女人看见小女粉嫩的模样,满心的疲惫就会尽散,脸上就有了一朵最美的花。

  常常是女人回家约半个小时,男人才会到家。其实,男人的单位离家很近,但是他总比女人晚归。他总说很忙。女人也不问,女人是那种很想得开的人,多给男人一些空间吧,女人喜欢男人有着一个男人该有的样子。

  保姆洗菜的时候,女人就打开影碟放儿歌给女儿听,然后跟着呀呀学语的女儿一起清着嗓子唱着“小燕子,穿花衣……”,男人呢,要么捧着一本汽车杂志,要么一头扎进彩票里,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在他眼里。

  菜洗好以后,女人就会扎起围裙走进厨房。婚前的女人是个十指不染阳春水的娇娇女,可是一走进了围城,“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是她必备的本领。

  有的时候,女人在“咝咝”的油炸声中,在生病卧床的时候,也会生出一些悲哀,男人怎么连一个土豆都不会炒呢?可是马上又自我安慰,整天呆在厨房的男人自己大概也不会喜欢吧。

  晚饭后,男人看电视,女人在沙发上陪女儿玩。保姆从厨房出来后就径直进了卫生间。

  不一会儿,保姆突然“妈呀”一声提着裤子从卫生间冲了出来!

  女人吓了一大跳。“怎么了?”

  “老……老鼠!阿姨,好大一只老鼠!”

  保姆惊魂未定。女人一听,“这还得了!”条件反射地把卫生间的门“哐当”一声关上了。然后一边去关通往客厅的两个房门,一边对男人喊道:“快,快把窗户都关上!”

  男人挪了挪身子,极不情愿地起身把窗子关上。女人摆出大干一场的样子,把小女塞到保姆怀里,抄起一把扫帚,“砰”的一声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一只灰色的大老鼠“呼”地一下从女人的脚旁窜出了门。女人回头已不见它的踪影。保姆在叫:“阿姨,阿姨,它在电视机柜里面。”

  “我就不信捉不倒你!”看似柔柔的女人突然有了一些霸气。她把扫帚伸进电视机柜里面一通搅,果然,那只老鼠又一溜烟钻进了沙发下面。

  女人把手伸向沙发,男人还愣在那里。“帮忙推开呀!”女人瞪了男人一眼。男人刚一伸手挪动沙发,那只老鼠又一溜烟跑了出来。好在门窗都已关上,老鼠只能在客厅里无头苍蝇般地窜来窜去,可怜女人捏着扫帚赶得气喘吁吁,小小的客厅里上演着一场追鼠大战,女儿在一旁乐得直拍小手,保姆笑,男人也笑。

  女人歇口气,坐在沙发上:“我今天非得把这只老鼠捉住不可!”

  稍顿,女人的追鼠大战又开始了。男人站在那里,仍是观战。保姆看累了,抱着女儿坐到了沙发上。不大一会儿,许是那老鼠也跑累了,东窜西窜竟一不小心窜到了保姆脚上。那保姆本是农村丫头,不是老鼠突然从卫生间顶上掉到她身上,她也不会大惊小怪的。这下倒好,不知怎么的竟一脚就把那老鼠给踩住了,只踩得那家伙伸着胳膊腿儿“吱吱”嗷叫。

  女人一看,乐了。“快别动,我去拿铁钳来!”

  女人飞快地拿来一把长铁钳去夹老鼠。无奈那老鼠身上光溜溜的,女人担心没夹住又让它给跑了,不敢叫保姆松脚。却见男人还是一副袖手旁观的样子。只得喝道:“快拿个垃圾袋来!”

  男人还是半天不动,瞥了瞥女人的眼神,才慢腾腾地打开柜子拿出一只袋子,一副怕老鼠咬了手的样子,偏着脑袋,双手伸得笔直,勉强撑开袋口。

  女人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烦躁。她小心翼翼又努力用劲地夹住了老鼠,狠狠地把它丢进了袋子里!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老鼠还在男人的袋子里拼命挣扎。而男人仍然把袋子提得离自己远远的,像是提着一团臭烘烘的狗屎。女人只觉心中憋着一团火。她起身把男人推出门外,“你还不把它丢到一楼垃圾堆,弄死它!”

  男人终于“嗵嗵嗵”地下楼去了。女人就住在二楼,不知是什么心理,女人几乎是在男人到达一楼的同时,偷偷地打开了窗户。

  她原以为男人一定会捡起一个石头,将那只老鼠弄死,可是夜幕中的男人却是快步走到垃圾堆旁边,迫不及待地丢掉了手中的袋子……然后他拍拍手,悠闲地拿出了一支烟……

  女人默默地关上了窗户,她不愿意再去看外面,更不愿意去想象那只老鼠幸灾乐祸悠哉逃跑的样子,还有那个夜幕中越来越模糊的身影……

  有一种亮晶晶的东西在她眼里打着转,有一个很天真的问题从她脑海里冒出来:幸亏是只老鼠,要是只老虎呢?

  枯萎的生命

  一直认为,带“仙人”字眼的植物,生命力最顽强,最适合我这种“懒人”栽种。于是,有心买回一棵硕大的仙人球,将它放置在我的电脑桌前。

  一年的时光,白驹过隙。我的仙人球,一直默默无闻地陪伴着我,为我吸收电脑辐射,并在我侧目的一瞬,以永远的绿色抚慰我的眼睛。

  可是,就在这个春天的某一日,当我无意将疲惫的眼神从电脑屏前移至它的身上,蓦然发现,这仙人球怎么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是的,它看上去病蔫蔫的!我一惊,急忙抱了整盆仙人球到明亮处。这一看不要紧,我的仙人球是真出问题了。整个球体看上去枯萎了三分之一,盎然的碧绿不见,满身呈一种恹黄。用手轻触一下它的刺,竟然有几根掉落下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仙人球不是在沙漠里都能生长吗,怎么在我家里,还会枯萎?赶紧回到电脑前,于百度中搜索“仙人球怎么会枯萎?”,刷刷地寻到百来条,几乎都是说,水浇多了。这显然不符合我的事实。因为我熟知仙人球的秉性,买来一年,滴水未浇。为了探个究竟,我试图将仙人球用厚纸包起,看看里面的土质。可是,就在我抬手之间,它的“球”皮竟被我“掀”了半个下来。定睛一看,里面全是一淌红色的死水。呜呼,我可怜的仙人球,它竟然早已病入膏肓,魂去多日。

  悻悻地将那残缺的球丢到垃圾堆,再回来看那一盆黑土,用手细细一捻,一年未曾施过滴水,竟然还是潮湿的。看来,这土才是罪魁祸首。显然,那个卖花人,不是一个真正负责任的爱花之人,他不知用干爽的沙土来养育它,而是用了一堆又肥又湿足以让仙人球致命的黑土!

  懊恼地呆坐在电脑桌前,满心郁闷。怪了卖花人,又不禁深深自责起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仙人球出了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天天盯着它,可是,居然到现在才发现!

  夜半躺在**,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一直以为自己努力在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观察力还算敏锐。可是,一个生命力超强的仙人球,竟然会在我的眼皮底下死去。天知道,在我的生活之中,还有多少因为熟视而无睹的东西,还有多少因为无睹而漠然的改变?

  每个周末回家,有没有细看,父亲脸上的老年斑又多了几个?母亲鬓前的白发又生了几许?每日里管教儿子,怎么不知道他何时在哪学成了一个电脑游戏高手?每日里敲打文字,怎么离开了电脑,好多似曾相识的字写不出来?每日里对镜贴花,怎么到现在才发现,眼睛里生长了多余的赘肉还浑然不知……

  细数这些,不禁满心羞愧。我的仙人球,分明是在用它的枯萎,抗拒我对它的忽视,对生活的漠然!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长生不老,亘古不灭。沙漠里生长的植物,一样需要用心观察,细心呵护啊!

  我的仙人球,请允许我以一颗真诚的心向你道歉,请原谅我对你的熟视无睹,你的枯萎,给我敲响了难得的警钟!

  妈妈不是聚宝盆

  儿子上小学之后,早餐要在学校吃。于是,每晚得给他备好碗勺。碗不好拿,便买了尼龙丝编织的网袋提着。

  网袋看上去结实,用在儿子手里却不然。一个学期下来,换了好几个。比起铅笔橡皮那还算不得什么。每天给他削好五支笔,回来能有二支完好,就算不错。至于橡皮,简直是无法计算。

  因为都是学习用品,我也没在意。心想,不惯他用零花钱就行了。可是,那天儿子又提着一个破烂的网袋回来了。这开学不过两个星期,我有点生气了:怎么又弄破了?

  没想到,儿子不以为然地说:家里不是还有一个新的吗?

  天哪,一语惊醒梦中人!真是惭愧啊,知道他爱弄破,买的时候一买就是好几个。在儿子的心目中,破了不要紧,反正家里有。这习惯不仅在网袋上,中午吃饭的餐票也是,丢了一次又一次。在他心中,丢了不怕,家里还有。妈妈是不会让他挨饿的。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一位父亲,带着儿子低声下气地去借钱,帮儿子交学费。儿子受到激励,发愤读书,终于考上理想大学。最后,儿子担心又要借钱上大学时,父亲却笑着拿出存折,说钱多年前他就准备好了。

  叹那位父亲,用心何其良苦!我们的孩子,真的是太“幸福”了。虽然,我一直没让孩子养成乱花钱的习惯,可是,却在不经意中给了孩子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在这些小事中,还担当了“聚宝盆”的角色。

  孩子,再小的东西,都是需要妈妈用劳动所得换来。更重要的是,只要我们要用的东西,哪怕是一根针,我们都应该珍惜。

  所以,这次我要对儿子说“不”了。我说,这一个网丝袋,没管三个月,你就只能手捧着碗上学了。

  你美丽,我成功

  十年前,有一个女孩,从乡镇跑到县城,在一家不算景气的商场里租了一小节柜台,卖一些杂牌化妆品。

  女孩长相平平,皮肤底子也不是很好,不仅暗淡无光,而且长痘痘。这样的肌肤和自身条件,做化妆品生意,真的没有一点优势。而且,孤身一人从乡镇到县城,人生地不熟,想要把生意做开,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可是,仅仅去逛了几次,就不得不开始佩服女孩子的本领。她的皮肤不好,可她的记性特好;她说话声音不好听,但是她的话儿却说得极动听。去过她柜台的人,和她讲过几句话,她几乎就能在你下次来的时候,一眼认出你。买不买她的东西都不重要,她一样会热情地招呼你,由衷地赞美你。

  于是,我们渐渐混熟了。不仅仅是我,街上一群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几乎都光顾她的柜台。她的化妆品可以任意试用,用得不喜欢,可以再来换。没有现钱,也可以赊账。如若逛街,可以随时去她的柜台存放东西。没事的时候,去她的柜台闲坐,瞅瞅镜子,描描眉毛,擦擦口红,她都不介意。

  渐渐的,她的生意越做越好,在同一个商场的化妆品柜台中遥遥领先。因为去得多,便越发地了解她了。除了她的超强记忆力和甜嘴巴,她似乎还天生具有那种不失尊严、恰到好处的“卑微”。某些时候,她自身条件的劣势,反倒会帮她。因为,美丽的女人到她面前,天生有一种优越感。而不美丽的女人到她面前,又会求得另一种心理平衡。

  后来,她的生意越做越大,从最初的一节柜台做到大商场里的一组柜台。再后来,她在县城买房,结婚生子。并在最繁华的地段租下一大间门面,打起了响亮的某某“亮妆”品牌。

  这些年,因为我惯用了另一个品牌,几乎再没有买过她的化妆品。可是,每一次看到我,她仍会热情地打招呼,偶尔去她店里坐坐,都会看见她忙得不亦乐乎。她的产品价廉物美,主要针对县城的普通女性和乡镇的女职员。她总是一脸微笑,不厌其烦地帮那些女人试妆,选产品,教会她们如何变得漂亮。

  我一直感觉她自己也越变越美了,因为美丽是可以打造的,就像她打造的成功和幸福。其实,这个世界上,原本不是谁天生适合做某件事情,上帝给你的优势,并不真的就等于是成功的砝码。而正确运用劣势,或许,不经意之间,你就走向了成功。

  女人如花

  男孩和女孩是大学同学,还是半个同乡,女孩高男孩一届。

  一次,在回乡途中,男孩和女孩经同乡介绍相识。腼腆的男孩对如花似玉心性高洁的女孩一见钟情。

  男孩对女孩展开了猛烈的追击,炽热的信件像雪片一般飞来。男孩才华横溢,优美的文笔,漂亮的字体,渐渐地将女孩的芳心打动。最终,他们在信中确定了恋爱关系。

  再次相见,彼此便不再陌生。男孩带女孩踏遍了大学校园的每一处绿荫。每一次他们在一起,遇到相识的同学都会惊呼,男孩是怎么追到了如花似玉心高气傲的女孩。为此,男孩很自豪,还一改校园恋爱的行动规则,两人一起时,他不是尽量找人少且环境幽静的地方,而是爱往人多的地方带,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中,他总是神采飞扬。他对女孩的外表很在意,她喜欢女孩永远长发披肩,轻施粉黛,小鸟依人,有时女孩扎起马尾,他还会帮她把头发解散。

  起初,女孩并没有在意,以为这是爱的表现。可是男孩的这种“在意”屡屡出现。假期,男孩邀请女孩到他家中作客,让父母见面最后确定两人关系。女孩没有答应,但是答应到男孩所在的城市去玩。

  那一天,女孩特意找了一块头巾学着家乡女孩的样子扎在了头上。男孩捧了一大把鲜花去车站接女孩,可男孩的目光一触到女孩招摇的头巾,脸色便微微一变。稍作休息,他便试探着对女孩说,你能不能把这个头巾拿下来,我觉得这样不好看。

  女孩诧异地望着男孩:为什么?

  男孩说:我更喜欢你长发披肩。

  女孩的脸“刷”地白了,联想到和男孩确定关系后他一直只对自己的外表在意,只拿自己去炫耀,女孩一下子有了另一种感觉。

  女孩站在原地,想了想,坚定地说:对不起,我要回家。

  男孩极力挽留,女孩却依然要走。男孩生气了:你必须给我一个理由。

  女孩转过身,把鲜花退给男孩,问他:你很喜欢鲜花吗?

  男孩茫然地点点头。

  可是,男人手捧鲜花,多是为了用花衬托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

  女孩说完,毅然离去。

  平凡之人多幸福

  读书时,她是班上很不起眼的一个女生。成绩一般,长相也一般,塌鼻,满脸雀斑。寝室里的女孩大多有人追求,唯独她,从来没有哪一个男生对她多看一眼。

  毕业后,因为父母的关系,她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时候,她的大红请柬就来了。她的丈夫是她的初恋,个子不高,黑皮,绝不属帅男系列。然而,他们走到一起,彼此爱慕,一谈即合。

  她是家里的独女,他是双职工的儿子,双方的家境都比较优裕。他们成家,几乎没要自己操什么心。房子是现成的,装修是父母的事。结婚之后,她依然过着饭来张口的快活日子。一年之后,她顺利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当别人急着请不到保姆,为养孩子捉襟见肘,为供房省吃俭用时,她是两边老人抢着要帮她带孩子。

  日子就这么惬意过着,一晃,她也成了三十几岁的女人。可奇怪的是,别的女人越过越老,她却越过越年轻。身材变苗条了,皮肤变白皙了,再配上一幅眼镜,一头长卷发,人显得端庄秀丽。更让人难忘的是,只要在街上看到她,几乎总是和老公粘在一起。他们总是手拉着手,亲热地说说笑笑,仿佛全世界只有他们俩个人存在。

  每一次见到她,总忍不住被这一幕深情感动,我知道,他们牵手不是做秀,那种幸福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

  我不禁感叹,谁说上天是不公平的?她长得不美又怎么样,在他老公心目中,她就是最美的。她老公长得不帅又怎么样,在她心目中,他就是全世界最好的。上天没有给她美丽的容颜,却赐予了她美好的人生啊。

  再回想一下当年的同学们,那些长得美丽的,出类拔萃的,在学校倍受男生追捧的,却没有几个拥有她这般的幸福。有的没有找到好工作,有的至今还没有成家,有的倍受爱情折磨,有的现在已经离婚了,有的赌博赌得一无所有,有的仍在为了生活苦苦打拼……

  不敢说,美丽的,优秀的人会受到更多的考验,但事实恰恰如此。不起眼的,平凡的人,他们不被人注意,也做不出惊天地的事,但是,他们容易满足,往往在不经意间就会拥有实实在在的幸福,走上一条顺坦的人生之路。

  女为谁容

  每买一双鞋,我几乎都要去一家鞋摊换跟。

  修鞋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她皮肤光滑,五官秀气,只是因为每天都坐着不动,身子已有些发胖。她每天都穿着一件沾满灰尘的深蓝色工作服,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所有的青春和光泽。一双手因为常年与脏兮兮的鞋子打交道,显得粗糙不堪。倒是黑黑口罩上一双弯弯的眼睛,还不时闪烁着一些灵气。

  同是女性,我常常换位思考,生出一些感慨。她这份工作可不是所有年轻女性愿意接受的。偶尔,我会跟她聊聊天,问她一些问题,诸如:坐不坐得住啊,每天吃些什么啊,买不买新衣服,孩子谁管等等。

  虽然她总是忙得不可开交,可她很乐意回答我的问题。常常一边与我说话一边躲在黑黑的口罩里咯咯地笑了起来。与她交谈得知,她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人,虽说做着许多年轻女性不屑一顾的工作,但是怡然自得,全心全意为家人和孩子创造美好的生活。

  有一次,我又去修鞋,蓦然发现,她流海下的一双眼睛似乎与以前有些不大一样。我有些吃惊,定睛一看:哇!你做双眼皮了?

  呵呵。是啊,她笑了。脸颊飞起了一抹红霞。

  这回轮到我咯咯地笑起来了。

  她停下手中的活儿,一本正经地盯着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一个修鞋的还去做双眼皮儿?”

  不是不是!我连连摇头。

  “你不知道,虽说我修鞋讲不了好看,但是我还是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一双好看一点的眼睛。”她似是自言自语。

  “我不是笑你,我是为你高兴,我觉得你很勇敢,你的双眼皮儿很漂亮,真的!”

  拿着她修好了递过来的鞋子,我真诚地赞美着她。听到我的赞美,她开心地笑了。

  离开后,我的心情也好起来了。谁能说,修鞋女就不能爱美呢?谁能说,女人就一定是为悦己者容呢?

  身为女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和梦想。有梦想的女人是热爱生活的女人,热爱生活的女人是可爱的女人,女人因为有了梦想而对生活充满希望,生活因为有了这样的女人而多姿多彩!

  希望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能尊重女人爱美的天性,给她支持,鼓励,赞美,因为有爱,女人才会更美丽!

  让我慢慢地喜欢你

  很意外的,得到一本书。

  书是人家借给我的。从他给我书时小心翼翼的样子,我能感觉得出来,他也是喜欢这本书的。而且,他一再叮嘱我:这书上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说来惭愧,喜欢看书是虚度了许多年华之后才捡起的爱好。一本好书,一篇好文章,可以静化我的心灵,清除我的浮躁。我躺在老家的摇椅上,我站在义水河边,甚至,坐在乡间的树荫下,咀嚼着、回忆着我读过的文字,为它哭,为它笑,为它快乐。

  然而,我读书从来不“慕名”。我最喜欢的文章往往都是凡人之作。我很少去记住一位作者的名字,特别是在读短篇文集时。然而,我却是一下子记住了她的名字。

  韦斯琴。一个很温婉的名字。不是笔名,而是真实姓名。

  她的签名,当是所有明星比之都不及的,因为她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曾在全国书法大赛中获过多种奖项。而且,她还是一个画家,她的文集上所配的插图都是她亲自描绘的,只可惜,我不是书画行家,无法一一形容出来。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她的散文集《让我慢慢地靠近你》时,才知道,早在2000年她就出了第一本散文集《六月无痕》。现在,得到她的第一本文集,成了我的一大愿望了。

  她的书是没有序的。开始,我很纳闷,直到我把她读完,才知道,如果你可以读懂她,你就会明白,她是不需要别人为她写序的。因为,她为什么会写作,她的作品会给予你什么,已经不需要更多的阐述了。

  是的,她是因快乐而写作,因写作而快乐的。

  这是怎样一个女子?扉页上配发着她的相片,不施粉黛却天生丽质,有着江南女子的秀韵。她手握洁白的荷花袅袅婷婷立于莲池之中,她在灿烂的梅园沐歌写梅,她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扬着两条黑黑的长辫子甜甜地微笑……还有,她在月牙泉边听“鸣沙”,在静夜里奏“筝语”——那是怎样的一种欢欣与恬静交织的快乐啊!

  她的文字,通篇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是踏遍祖国河山的清新游记,有的是花鸟虫鱼带给她的心动,有的是关于书法绘画方面的领悟,有的是对自己简约生活的勾勒,更多的是浓浓的乡情和儿时的回忆。

  她有一句可爱的口头禅:“那会儿”。读她的文字,许许多多的“那会儿”,就恍如许许多多芬芳雅丽的花朵在你思绪里绽放,那是叫人无法拒绝的心跳。她去过的地方,让你也由衷地神往。她的心情,愉悦着你的心情,那些在生活中被我们遗忘的细节,被她描绘着,在你面前微笑着向你走来,让你不觉回到纯真无邪的年代,想起那些如星光般纯洁璀璨的往事。

  当然,她也会有忧伤。她在公交车的停靠点看到一个在大庭广众之下泪流满面的年轻女孩,她的心颤栗着,想起了自己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一个人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突然泪流满面。她不掩饰自己曾经有过的痛,她说,长大了,最大的痛是情感,曾被伤得几乎窒息,灵魂都会痛得发颤。然而,后来,她学会了不再流泪。而是微笑着,抬头看天,看窗前的绿叶,咽下所有的痛,握笔画行云流水,画风里的枯枝,画哭泣的飞鸟,让它带着自己穿越生死线。

  她也不掩饰自己的执着,她说她拥有一份浪漫的恋情,尽管用了十年的时光慢慢守候,用生命里最美丽的时光去面对漫长的孤独,但是她却认为值得,因为真爱是心甘情愿地付出,而不是索取。

  她喜欢宁静,不喜欢喧嚣。朋友带她去酒吧,她落荒而逃。她不会喝酒,却爱喝茶,喜欢喝茶的那种闲适,悠然,喜欢茶座里妙曼的音乐和沉静的表情,往往,一杯清茶,她却一喝就醉。她说,茶醉了以后,就会清醒地期待,生命里最醇厚的那一杯浓茶,可以让自己彻彻底底地沉醉。

  因为爱好书法,绘画,写作,旅游,她放弃了工作。她的特长足以养活她。偶尔,她会应邀重返讲台,更多的时候,她在她的生活里,写最惬意的生命。花开了,去写生;月明了,写散文;天亮了,调笔写小楷;风起了,振臂作大草。她说,写着写着,胸境也就开阔了;写着写着,眼里就满是风景了;写着写着,手就顺了,心态就从容了,幸福越来越浓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些淡淡的文字竟是这样的牵动着我。亦或许,我与她有着太多的共同之处,我也曾经心痛,却也学会了微笑着抬头,怡然自得地享受着美丽的大自然;喜欢感受亲情,回忆童年;喜欢宁静,不喜欢喧嚣;喜欢随时为自己找一条快乐的理由,不让痛苦停留……只是,我没有她那样一双灵动的手,我写不倒小楷,挥不出大草,我也画不倒画,弹不倒琴,我用文字描述生活也远没有她的淡雅馨香。

  但是我也为我的生活满足着,快乐着。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如既往地,哪怕笨拙,哪怕愚劣,我也要写着,写着,我相信,文字会梳理纷乱的思绪,会让人看到光明或彩虹,感受温情或诗韵……

  此时,阳光在我的窗外,义水清风从窗外吹进我的房间,我呼吸着,感受着,写下这样一个题目,因为,读着,品着——韦斯琴,真的好喜欢你。

  涩涩的辣椒丝

  那年冬天,我跟随同事祝阿姨下乡到落梅河,调查一个申请做输卵管吻合手术的对象。

  申请表上写着:某某——44岁,儿子意外身亡,面前尚存一女。

  44岁的女人在大城市中或许还风韵犹存,但在我县做输卵管吻合手术的记录中,还没有先例。一路上,我们都在猜测,女人的身体一定很好吧。

  翻过几座大山,终于到达了她所在的塆落。一路打听核实,申请表上所填的情况都属实。那个女人,儿子在煤矿出事死亡,儿媳留下一个遗腹子,不久之后也死亡了。

  原来,她还是做过奶奶的人了。快到她家门口时,脚步不禁沉重。

  几间低矮的土砖瓦房,门是敞开的,四周都是漆黑的墙。径直进去,只见一个瘦弱的婆婆,正在灶台上切肉。

  灶是那种没有烟囱的土灶,灶堂里的火烧得噼呖啪啦地响,从灶门处涌出一屋子的烟。

  那婆婆看见我们来了,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忙着擦手帮我们倒茶。接过她泡的苦悠悠的陈茶水后,祝阿姨就问她:请问这是某某的家吗?您是她的?

  没想到婆婆竟愣在那儿,半天不说话。再看,竟满眼是泪:你们是计生局的吧?我不是她的哪个,我就是某某啊,你们怕是看到我好拐(意即难看)的相儿吧?

  她这一句话,倒让我跟祝阿姨不好意思起来。这才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枯黄干涩的包菜型头发,一双深深凹陷失去光泽的眼睛,黝黑瘦削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不夸张的话,她看上去至少有50多岁了。

  虽然要剥开伤口总是很残忍,却不得不提起人家的伤心事。那女人早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成了个泪人:可怜我的儿啊,还没看到他的儿子出世,可怜我的孙子啊,一生下来没有爸爸,不到一个月竟也跟着去了……

  我们不免要对她安慰一番。祝阿姨是学医的,在核实完她遭遇的不幸之后还对要她的身体情况作一番了解。结果大出我们的意外,这个女人身体并不好,而且已到更年期。以她的身体状况,接受吻合手术,不仅成功的把握性很小,而且对她的身体还会有很大的影响。

  于是,祝阿姨给她做工作,让她放弃手术。我也忍不住劝她:你想过没有,就算解了扎也不一定能生,还有你怎么能保证一定会生个儿子呢?况且,做解扎手术,还必须花费一笔不小的费用。看上去你家境也不算宽裕。再说,就算真的有奇迹再生了一个,他还没成人,你们已经老了,将来谁来抚养教育他啊?

  没想到那女人听到我们的一番劝告,泪流得更凶了。她说:我这么大年纪了,哪里还有心去生细伢儿,只是我家男人,死活不肯。他说,解了扎生不倒不怪我,生不倒儿子也不怪我,只是我不解扎他就要跟我离婚再找一个……我儿子死后矿上赔了点钱,现在还剩下一点,我男人说了,就用那钱做手术……

  女人的话,让我和祝阿姨对未曾谋面的男人顿生反感!

  正说着,女人的男人回了,原想一定是个横肉面生的家伙,没想到看上去是一个很老实很憨厚的中年男人。手里还抱着四包茶叶。

  他坐下来以后,祝阿姨又语重心长地做起了他的思想工作,请他权衡考虑,好好把女儿养好,不要再生了。他一直沉默着,只是一说到做手术这个问题,他就固执起来,一口一声:“这个手术非做不可,我总不能绝了代啊!”

  可叹,传宗接代的思想在这大山里,在他的大脑里是何等根深蒂固!只是,人家符合政策,我们也无可奈何,只有例行公事,一一交待他们手术需要准备的事项,嘱咐他们择日去县里实施手术,越快越好。

  午饭是在他们家吃的。那女人忙活了一中午,桌上尽是整碗的鱼肉。我吃得有点腻,就试着问他们:不晓得你家有没有腌菜?

  “有啊!”女人赶紧站起来,“我是怕你们不爱吃呢。”说着就进屋拿了一碗腌辣椒丝出来。那辣椒丝是新鲜的朝天小辣椒做的,红绿相间,泛着香油味,味道很好。

  临走的时候,男人拿出他特意去村部购买的茶叶,执意要送给我们。推来推去,我只好来直接点——你真要给点什么我们,就把你们家的辣椒丝装一小瓶我们吧。

  女人一听,一脸地难为情:那怎么好意思呢?我说,我们就爱吃那呢。她这才第一次在我们面前露出了枯萎的笑容,赶紧去洗了两个罐头瓶子,装了满满的两瓶,还在上面淋上厚厚的一层香油。

  我们返回时,女人坚持把我们送得好远。我无意中一回头,看见她瘦弱的身躯仍立在山岗上,寒风之中,像一棵抖动的枯草……

  回来后,我一直没有勇气去打听关于她手术的消息。倒是那瓶辣椒丝,经常拿出来享用,因为淋了香油,色香味一直未变,只是,每次吃到嘴里,心里总是涩涩的。

  生命的颜色

  多年前,我在一本杂志上摘抄了一首名为《绯红》的小诗。

  鸟飞过

  天空

  是什么颜色

  你离去

  孤独

  是什么颜色。

  我很喜欢这首小诗,却又一直纳闷,鸟飞过天空,在乎的人离去,那怎么会是绯红呢?那应该是灰暗、漆黑,或者,苍白啊。

  那时,正值我青春年少而又情感落寞之时。而灰棕黑白,却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女人喜欢某些颜色,无非是表现在穿衣上。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有足够的青春可以挥霍,自然靓丽的肤色足以使一切的灰暗生出光泽。

  后来,结婚生子。在一两年的时间内,我几乎麻木了对色彩的爱好,心里眼里只有一个孩子。甚至,悲哀地喜欢上了一句话:女人穿不到喜欢的衣服,穿什么不一样。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改变了。象是童话中盖着树叶沉睡的拇指姑娘,蓦然苏醒,第一次发现了绿色的美丽。

  开始发疯地喜欢绿色。郁郁葱葱的森林,悠悠的碧水,甚至一棵娇柔的小草,因了那一抹绿,也会让我驻足欣赏,心生爱怜。

  渐渐的,这喜好开始贯穿我生活的全部。

  打开衣柜,密密麻麻尽是深深浅浅的绿,从春天的毛衣到夏天的薄衫,甚至冬天的棉袄内衣,都落不了绿色。而夹杂的黄蓝不过是对绿色的延伸。

  不仅仅是衣服。袜子、鞋子,头上扎的橡皮筋,乃至我眼睑涂抹的眼影,我的手机、摩托车,我喜欢的书封面,我使用的票据夹……都是各种各样的绿,有时,那怕只是一点点缀,也能让我看到它便觉如沐春风,心满意足。

  甚至,我还会将母亲和儿子也打扮成绿色,看着他们穿上我喜爱的颜色,心中也是一片盎然。只可惜,因为个性的毛躁,我始终学不会让“绿”色永驻家室,曾经轰轰烈烈种下的花草,因为没有阳台可供它们绽放,而我又经常忘记给花儿浇水,最后都一一夭折。我时常在散步时想将一些野花野草摘至家中,而每每,便会受到儿子的批评,为了“以身作则”,只得忍受居室的“毫无生气”。

  终于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了久堆家中的土豆生出芽子。于是,灵感一来,挥刀一劈,将一半土豆放至装了清水的盘中,果然,不出几日,它便摇曳生出一枝弯弯的藤蔓——绝对的绿色!

  我还喜欢回老家,老家的公路两旁,生长着一排排白杨,最喜欢听那一片碧绿沙沙作响。印象中,还有这样的诗——假如白杨树在夜里面,重新敲打我的窗户,那只是为了,让我再度回想起你。假如新月的光亮,闪耀在水面上,那只是为了,使你的形象不会随岁月暗淡。那只是为了,大风雨过后,太阳重新微笑,只要心还在跳跃,对你的回忆永不消亡。

  其实,真的没有什么人什么回忆值得永不消亡的。倒是一片昂扬的绿叫我感慨和难忘。

  而更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是,那一天我去献血,正欲离去时,护士小姐赶着送我一把伞。撑开,竟然是我最喜欢的碧绿!

  不知道为什么,我被头顶的那抹绿色感动了。是有意,还是无意,献出爱心,回报给我们生命的颜色?

  是啊,人生苦短,我怎么能不爱我所爱,让绿色长驻,让生命开怀!

  感受真实

  那天,偶然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董存瑞的战友郅顺义的回忆。原来英雄董存瑞在舍身炸碉堡的最后时刻喊的,并不是那句几乎家喻户晓的豪迈之语——“为了新中国,前进!”

  据郅顺义回忆,当时的情景是,“董存瑞突然身子向左一靠,左手托起炸药包,紧紧贴住桥形碉堡,右手猛地一拉导火索,导火索刺刺地冒着白烟,我被这情景惊呆了。导火索只能燃烧短短的七秒钟,他是知道的啊!他更清楚这大包炸药具有多大威力!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纵身一跳朝他奔去,董存瑞看见了,厉声对我喝道:‘卧倒!卧倒!快趴下!’接着一声巨响,天崩地裂,桥形暗堡被炸得粉碎!”

  这个真相,让我想起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黄冈市团风县大崎山上一个护林工人的故事。

  那护林工人是一年龄三十左右的年轻男人。茫茫大崎山上只住着他和妻子两个人。他们的儿子寄住在山下几十公里外的淋山河小学读书。记者的镜头一直跟着他,看他如何下山买米,然后一步一步挑向高高的山顶。崎岖的山路上,他每走一步都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为了护林,他们不得不固守着责任与清贫,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寂寞和思子之苦,过着几乎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心中不由得对他们夫妻二人油然生出一种敬意,也明白那期电视节目就是要宣传他们的奉献精神。

  可是,采访快要结束时,记者突然冒出一句:“我想问问你,选择护林这份事业,你后悔过吗?”我猜想,他一定会说出一句类似于“我不后悔,我觉得自己很光荣,选择护林事业,我无怨无悔……”之类的话。但是,我万万没想到,他说出的却是这样一句:你再莫说,这哪叫人过的日子!

  当时我第一个反应是惊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我知道他完全可以说一句让所有观众满意的话,而那个记者也完全可以剪掉那一段录相,叫那个护林工人重说一次。可是他们都没有这么做。

  正如我今天读到的英雄董存瑞真实的最后时刻,我更是对英雄肃然起敬。因为他最后高声大喝的一句话——不是为了崇高意义而虚构的话,是一句体现着对战友无比的爱,是一个完全真实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喊出来的话。

  是的,一个厉声喝止战友奔向危险的董存瑞,比一个高喊豪言壮语的董存瑞更让人感动。

  因为他真实。

  镜子

  新办公楼的每个卫生间外都有一面镜子。每次经过那儿,却不愿意多看。不知是光线还是什么原因,那镜子有别于家中的镜子,像放大镜一样把脸上的每一个汗毛孔、每一个斑点照得一清二楚。终有一次,我忍不住在一次会前小议了这份感叹:这镜子照得我好受打击。却不想,一下子得到了全体同志的认可。他们异口同声称:大有同感。更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同事说:不是因为这镜子,我也没去武汉做吸斑手术。

  我不禁兀自偷笑,突然想起了皇帝新装的故事,其实,镜子是真实的,只是我们都不愿意面对。

  老家有一对夫妇,多年来习惯了小偷小摸,顺手牵羊,因为怕他报复,无人敢告。转眼间,儿子长大成人,外出务工却一去几年不回。有在派出所工作的邻居起疑,上网一查,果然,他家儿子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

  每天都喜欢在空间里随意地写下几段话,记录自己的喜怒哀乐,更多的时候,空间成了情绪的垃圾桶。写的时候随心所欲,回过头去一看,天哪,那一个成天唠唠叨叨,对生活总是不满,觉得人生了无生趣的“怨妇”,是自己吗?

  身为女人,每天都喜欢照镜子。除了眼睛痛了,脸上长东西了,一般的时候,很难发现自己与头一天有什么区别。可是回过头来翻翻以前的照片,才发现,岁月就在我们熟视无睹之间不知不觉地溜走了。

  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这话真的一点不假。镜子就是这么奇怪,它可以照见别人,也能透视自己。对每个人而言,过去是面镜子,现在也是一面镜子,别人是镜子,自己也是镜子,镜子一直在帮助着我们,也在考验着我们。

  谁弄了我的葵

  好多年前,我种过一棵葵。

  那时我在老家,大约八九岁光景。执意要种葵,是因为那是自然课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我的家乡是不习惯种葵的,那葵子是父亲从镇上的种子商店特意买回来的。

  记得,在请示爷爷之后,我将几粒葵子小心翼翼地种到我家的花园里。说是花园,也不过是爷爷用一堆杂石圈起来的一大块地。里面种着桃、梨、美人蕉、节节高,还有见缝插针长着的夜来香。

  每日,爷爷都嘱我们将洗脸洗澡的“肥”水浇在花园里。那里面的土也是爷爷亲自打理出来的,黑黑的,很是松软,随处一掏,便能见到几条扭动的胖蚯蚓。

  因此,葵子发芽是不用担心的。我按爷爷嘱咐,只留下一棵最壮实的苗。每天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瞅瞅那棵葵。

  葵在我细心呵护与守望之下越长越高,我也因此写下了不少关于葵的“成长”日记,并博得自然老师的赞赏。

  终有一天,那棵葵开花了。在枯萎的花园里,她骄傲地迎着太阳,绽放着一大盘美丽的金色花瓣!

  已经忆不清,葵花的骄傲存了多久。只记得,有一日,我在外婆家住了两天,再回家时,竟远远地看到:我的葵,我那棵骄傲的葵,她深深地低着沉重的头!噢,不,是深深地弯着腰!

  来不及去寻问母亲,我急急地围着葵转了一圈,一屁股跌坐在花园的石头上,双脚跺地,放声大哭。

  我那时是不懂“怜香”的,哭只是因为我认定:谁欺侮了我的葵,谁趁我不在把她弄成了这个样子!

  哭声引来了母亲。母亲拉我的手,拉不起来。直到爷爷出来。我一向惧爷爷,只得哭哭啼啼告诉他原因。不料,爷爷听后却哈哈大笑:

  这傻丫头啊,葵低头是因为它成熟了啊!你以为成熟了还是昂着头呀。

  我若有所思地止住了哭声。总算在母亲一旁的解释中明白了,原来,没有任何人伤害我的葵,只是我的葵成熟了,全都长成了重重的葵子,把葵的茎杆压弯了腰。可爱的葵子们幸福地挤在一起,密密麻麻,象是开屏的孔雀。

  许许多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种过葵。然而,每每面对人生的成败得失,常常会不自觉地想起那棵葵和爷爷说过的那番话。

  是的,不想长大,也要长大。面对人生,面对自己,我相信,真正的成熟,是适时地缄默和低头。

  说梦

  对梦我是体验至深的,大至是因为我从小便爱做梦。

  梦做多了,多数自己能“解”出来。很遗憾,这些年来,没将自己五彩缤纷的梦记录下来。想必,那一定是一份最特别的记忆。

  儿时,时常梦见在义水河边看到爷爷赶着一群鸭子下河,抬头,又看见姐姐坐在一辆大卡车上,从公路上一晃而过。我追着喊着——逝去的亲人,是我永远刻骨铭心的思念。

  上小学时,因为第一次走进课堂便被一位数学老师奚落,从此落下了怕数学老师、怕上数学课的“病根”。事隔多年,仍会梦回教室,扒在一张高难的数学试卷上面,看到同学们都交了试卷,急得满头大汗,无处下笔。被打击的记忆犹新啊。

  长大了,心里面稀奇古怪的想法多了。又因为几次被蚂蝗虫子叮咬过的惊骇记忆,便时常有些恶梦纠缠。不是妖魔鬼怪缠住身子,而是一些可怕的软体动物,一个劲往肉里钻,四处皆是,欲拔不能。天哪,那真是最最恐怖的梦境。每一次醒来,都吓得半天无法入睡。

  后来,因为一场失败的爱情,便梦见走进了一个漆黑幽冷的隧道,找不到出口,望不到天日,好不容易奔一丝光亮而去,却一脚滑进万丈深渊……

  偏偏,愈想忘记的,便愈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这梦之后,便又时常梦见一个远去的影子、一颗破碎的心,千年展望,只想在那肩头痛哭一场。

  只是,无语凝咽时,梦便嗄然而止。所幸,在梦中,我也仍有一份清醒的理智。只是,这梦,整整做了五年。

  五年之后,我爱上了读书,迷上了写作,沾上了摄影,在日渐充实的生活和日渐开阔的心境中,便慢慢地告别了旧梦。

  庄子说,“至人无梦”。还好,我是素人,凡人。因此,我依然爱做梦。

  因为思念,我会在梦中看到久别的朋友,一起扬歌望月,执手听溪。因为激动,第二天要去采风,头一天晚上在梦中便把快门按了个够。因为欢喜,闻到春的芬芳,便会梦见彩蝶在田野翩跹;感受夏的火热,便会梦见鱼儿在吻着我的脚板……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在梦中成诗成文。清晨醒来,莞尔一笑,提笔速记。

  梦想延伸到白日,便成为我的希望。我从来不愿意做一个失去希望的人,所以,我仍然爱做梦。

  在一些宁静的夜晚,时常有超越灵魂的默契来到我的梦中,我一直,为每一个美丽的梦而微笑、而感恩。

  (萍水相逢)

  弯 路

  有一对小夫妻,本来生活得还算幸福,男的做点生意,女的上班。男人为生意免不了四处奔波,在家的时间少,女人便不怎么安份。一不小心,有了婚外情。

  男人知道后,暴跳如雷,将女人打得遍身是伤。被打的女人心硬了,坚决离婚,净身出户。

  男人忿忿不平,借酒消愁的日子,来不及更多的等待与思考,迅速与一女子相亲。那女子也是离异之人,无孩,年纪尚小,相貌娇好,男人觉得如果娶了她多少能为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为了那口气,男人倾其所有,卖了旧屋买新房,二婚的新家搞得富丽堂皇,二婚的结婚仪式胜过初婚的隆重热闹。

  然而,生活并不如人所想。重新组合的家庭,由于孩子等原因,慢慢有些心存芥蒂,貌合神离。漂亮的后妻似乎更关注男人口袋的钞票,把男人折腾得精疲力竭,最后,男人坚持不下去,提出离婚,带着孩子,净身出户。

  再次离婚的男人,变得一无所有。不再急着去相亲,反倒频频想起第一任妻子的种种好处,毕竟,她对孩子是真心的。

  而这个时候,女人早已跌跌撞撞一身伤痕地被人抛弃。她原所心仪的男人,并没有给她期望的生活,连结婚证都没有跟她领过。

  用不着别人的牵线,两个人又重新复合在一起。

  房子没有了,租了一套旧房。

  男人的朋友都骂男人没志气,可男人却全然不在意。他对朋友说,走了一趟弯路,彼此都扯平了,也明白了什么是自己想要的。

  有一天,朋友们应邀去他们的出租屋相聚。竟然发现,简陋的家收拾得干净利落,男人变得细心体贴,女人变得勤劳贤慧,孩子在家蹦蹦跳跳,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我喜欢的

  像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喜欢在季节更替的时候添置新衣。小城的女人爱美,商家的衣服样式多,价格也贵。虽不崇尚名牌,却总是不由自主地看上某几种品牌的衣服。什么凡恩、妞娜公主……最近的冬季,便又看中了一件深蓝色妞娜公主的呢绒。一问价,原价打九折,差不多是我一个月工资的六成。

  可是,喜欢是叫人无法阻挡的。不用说,衣服是买回来了。每每穿上,无不小心翼翼,上班戴上袖套,下班熨烫平整挂在衣橱。

  不日,出差到黄州,与友梅溪逛于黄州一商城,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妞娜公主的专卖,一问价,一模一样的衣服,价格竟要便宜几百。

  叹息之余,赶紧抓起一堆大肆试穿。可惜,因为已是季末,并不见有真合意的。到最后,在摊角发现了几件缺号的春装,目光刚一扫视,店主便说,那几件,六十就卖!

  天哪,六十元一件的外衣,真是多年没穿过。随意拿起一件,恰是我能穿下又一直喜欢的简单大方的款式。于是,不容分说,拿了一件。

  这个春节,因气候原因,长呢羽绒并不曾派上用场,在走亲访友人人将自己收拾得光鲜靓丽的那几日,我便一直穿着这一件六十元钱买的新衣。而且,如同穿着那一件“价格不菲”的一样,心情舒畅,格外珍惜。

  由这件衣服,不免想起了一些往事。曾经,丢了结婚时买的铂金耳环,心静如水,泰然处之,而廉价的紫蝴蝶耳环掉了一只,却懊恼地来回找寻,叹息不止。

  其实,我一直是这样的,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六十元钱的衣服和几百元钱的衣服,在我心目中的价值都是一样的。

  对待衣物如此,对待人、情,更是。从来不会对高贵的人另眼相看,而只有了解我,关怀我的人才能成为我的朋友。从来不为琳琅满目的“世界”盲目心跳,在我眼里,它还不如知己赠送的一本新书,一片树叶。

  在我的心目中,最喜欢的东西就是自己最珍贵的。一如,此时此刻,嚼着醇香的大白兔奶糖在电脑前敲打文字,心房溢满了长久的甜蜜。这,也是我喜欢的。

  我选择 我喜欢

  春日里回家,老爸兴致勃勃地要带我去拜访他的一位小学胡姓同学,我称之为胡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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