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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悠然我思002

我的蝴蝶梦 一只蝴蝶 22528 2024-10-22 05:05

  

  胡叔就住在我们邻村,一直以拾荒为生,供养了两个大学生。十几年来一直坚持写作,最大的愿望就是出一本书。

  在一处白色楼房比比皆是的塆落中,我和老爸几乎一眼就判断出了哪是胡叔的家。那是一栋矮旧的平房,大约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走进他的家门,堂屋里只有一个鸡窝和一张桌子,家里唯一的亮色是墙上还没有褪色的女儿“出阁程序”。

  他靠拾荒供养两个大学生,让人敬佩,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作品”。然而,当他抱出一堆东西来,却着实让我大跌眼镜。那些零零碎碎写在一片又一片纸烟盒、酒瓶盒上的“文章”,我终是没法读出一篇完整的来,与其说那是“文章”,不如说是写在纸盒上的“字”,更不用说什么主题了。

  胡叔夫妇因我们的到来,格外兴奋。看得出来,他的妻子对他充满崇拜,她说: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写出一点名堂的!

  我不好意思“打击”他们,只连连说:胡叔叔,你真不简单!这些东西你需要好好整理。

  老爸偷偷地对我说:不好意思,线索没待考证。

  我说:不啊,我很受启发!试想,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民,每日里骑自行车拾荒,来来回回十几里,辛辛苦苦,回到家还要舞文弄墨,不管他是否能写出什么,这一写就是十几年,又有几个人能坚持呢。

  我问胡叔:到底是什么原因你想写文章呢?

  胡叔腼腆地搓着手:嘿嘿,什么也不为,我就是喜欢!

  罗田卫校那里住着一位精神矍铄的退休老人,他们家一年四季鲜花盛开,花香四溢。我去他家拍兰花,第一次知道了关于兰花的许多知识,原来,我们平时所熟识的是蕙兰,而他家里那些珍稀品种春兰、蝶兰等,都是他几十年间踏遍罗田千山万壑,耐心寻觅、精心培育的。他是全国兰花协会会员,手中几盆珍稀兰花羡煞了同行,价值数十万元,然而,多少钱他也不卖,他说:我太喜欢兰花了!

  在我们美丽的九资河镇,有一位奇石老人。多年来跋山涉水拾回了许多奇石,雕刻了很多根雕作品,给它们分别取了美丽的名字,幻想了动人的故事。他有一块天然形成的“福”石,多少人想以重金买走都被他婉拒,他说:我爱奇石、根雕只是为了自己的爱好,只是为了发掘大别山的宝贝,让更多的人了解大别山,欣赏大别山,可不是为了卖钱。

  我一直喜欢的锦绣天堂论坛,有一位网络牛人“喧宾夺主”,年愈古稀,棋琴书画,样样精通,幽默、博学、多才多艺的老先生一显身网络,文章、书画、篆刻、摄影作品纷至沓来,很快便招来赞声一片,粉丝一堆。他给大家带来了快乐,也给自己的晚年生活找到了乐趣。

  当许多人都在追逐名和利的时候,在我们的身边却还有这么一些人,“得趣不在多,盆池拳石间,烟霞俱足;会景不在远,蓬窗竹屋下,风月自赊。” 当我不经意地接触到他们,我就常常不经意地感动了。

  今年的春天,我的老爸、老妈和我,三人一行走进了民协的创作座谈会。我老爸会讲民间故事,我的老妈因为陈主席的指导成了鄂东的剪纸艺人。会前,因为要等县领导,临时的救场竟演变成一场别开生面的民间文艺大餐,民歌、京剧、东腔戏,诗歌、舞蹈、器乐、书法、写意画、跆拳道,异彩纷呈,一个个“身怀绝技”的民间艺术人才,年龄从八岁到七十多岁,像一朵朵美丽的奇葩,在志同道合的人群中绽放。我看到老爸咧着嘴一直在笑,老妈和我一直鼓掌。

  因为喜欢,所以快乐。别嘲笑有些人吃了喝了没事做似的自我陶醉。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选择一样爱好,愉悦自己的心灵,同时,也给别人带来快乐,这,当是凡人的一大幸福。

  (此文为应民间文艺之约所作卷首语)

  相见不如怀念

  马上就要到N市了。

  她靠着车窗,紧紧攥着手机,象是攥着他渴望的心。

  屏幕上那条短信,已经被她看了无数遍:无论你明天会不会来,我都会等你!

  从昨晚到现在,她一直控制着自己,没有给他回复。她想给他一个惊醒。她想亲口告诉他:十年前,我的心就已经飞你而去!

  十年了,流光飞舞,当年青青校园的苗条少女早已变成一位美丽丰韵的少妇。宽敞的住房,温情的夫君,乖巧的女儿,清闲的生活……也许,在常人眼中,她真的什么都不缺。可是,年年岁岁,她的心中总是装着另外一个人。

  那是她的初恋。十年了,他挺拔的身姿、英俊的面庞,还有他参军离去的那个晚上,那些轻吐在耳畔的呼吸,象蜜一样香醇的初吻,时时刻刻象一部电影在她脑海里回放。

  如果不是情深缘浅,也许,他们也会象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一样过着恩恩爱爱的日子。

  东风恶,欢情薄,多少次了,她痛恨自己当年的懦弱。不敢回忆那个凄冷的寒冬,他们最后一次在枫林里的拥抱。她凄凄切切地哭,不敢有一句挽留。他跌跌撞撞地走,没有一句承诺。从此以后,天各一方,杳无音信。

  后来,她嫁给了夫君。虽然她没有正式工作,在夫家却不染油脂,她原本好学,却只将自己沉入麻将声声。但是,尽管如此,夫君却仍将她像花儿一样捧在手心。

  每每面对夫君的亲吻,她从不反抗,只是,无数次在沉睡的旧梦中惊醒,摸着自己绯红发烫的脸,她就会心痛得落泪:莫非,一个人的一生,真正的心跳,只有一次?

  终于有一天,她从别人那里打听到他在广东打工的消息。她强捂着激动的心,飞快地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码。她对夫君说:我要去广东打工,我不想活得如此没有自我。

  提着夫君为她整理的箱包,风尘仆仆赶到深圳的表姐家,一开箱,竟然泻下一堆熟悉的卫生巾。她对很多纸巾过敏,那种品牌是她惯用的。

  她轻轻地拾起来,想起了夫君不舍的眼神。找工作很费劲,几日奔波,没有结果。终于有一天晚上,她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你现在还好吗?

  不用去问“你是谁”,心灵的默契穿越时光,所有的爱恋在一刹那间苏醒。

  是的,她终于可以见到他了。去N市的那一天,她用最好的化妆品涂抹了眼角的细纹。她穿着一套洁白的素花长裙,披着如风的长发,喷了淡淡的茉莉香水,她想,他一定还会记得她的模样,她的气息。

  车子顺利到达他所在的城市。款款行至他的公司。电话拨过去,他却颇感意外:我还没下班,你在门口等着,我让人来接你。

  接她的是他的同事。随他徒步去一阴暗的小楼,一拥挤的小屋。

  她环顾着杂乱的房间,惴惴不安,不敢去问他的同事,这就是他住的地方?桌上相夹里有个巧笑嫣然的女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可否是她的妻女?不知为何,见到她们,心中竟然掠过一丝淡淡的酸楚。

  眼看着就要到他下班的时间了,她的心已经蹦到了嗓子眼。同事知趣地提前离去,终于,她听到了门外的脚步声,沉重,不似当年的轻盈。

  她长长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开门。她终于看到了思念了十年的他,幻想了十年的他——一个胖胖的男人绷着一身的保安服,提着两份盒饭立在门外。他颠颠地挤进小屋,咧着嘴:来,吃盒饭。

  她的手停留在开门的半空之中,她的气息卡在十年的梦境之中,半晌,无法动弹,无法呼吸。

  她听见心中响起了一个巨大的声音,那是十年怀想的偶像轰然倒塌,支离破碎,飞起的尘雾迷漫了双眼……

  他后来说了些什么,她一句也忆不起。她甚至记不清,他是否试图捉住她的手,告诉过她,十年的牵挂……

  她匆匆扒了几口毫无滋味的广东饭菜,然后,不容分说,脚步匆匆,绝尘而去。

  当她赶回表姐家时,夫君的电话正好拨过来。

  夫君说:回来吧,我们也不缺你挣的那份钱,我和孩子都很想你……

  她握着电话重重地点头,眼泪哗哗。明天……明天我就回来!

  小 城

  很庆幸,从小,我就在这座小城的城郊长大。喝的是义水上游的水,闻的是田野的气息,青山、绿水、蛙声、蝉鸣,是儿时永不褪色的记忆。

  那时的小城,虽然离我很近却似遥不可及。父亲终日忙于工作,只有逢年过节才会把我们兄妹前前后后挤在自行车上带到城里转一回。那时,城里的气球、冰棒、油条、甘蔗……还有那座可爱的电影院,无一不是我们“奢侈”的向往和留恋的地方。

  记得八十年代的一天,为了庆祝国庆,城里决定在唯一的一座大桥上放烟花。我们早早地换上干净的衣服跟着父亲进城,在父亲工作的那座楼顶上,我一整天都在对着太阳守望月亮:天怎么还不黑啊?

  夜晚终于来临了。大桥上根本无法走近,四面八方赶来的人群,黑压压地塞满了小城的街道。我们站在义水河的下游,远远地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烟花在小城夜空漫天绽放。那是怎样一种兴奋,又是怎样一种浪漫?过了这么多年,见过了这么多烟花,却没有哪一次比得过那晚的绚烂。我知道,那夜,欢乐的小城,美丽的小城,在我心中生根了。

  若干年后,我也成了这小城的一员。眼前的小城,比起儿时的记忆里,变化太大了。楼房多了,高了;街道长了,宽了,清清的义水河上已架起四座大桥,将小城刻缕得像架手风琴,潺潺的义水便是溢出的琴声。

  虽然,小城的总面积仍不过十来平方公里,坐上的士逛一回小城绝对花不了一小时。可是,购物,休闲,健身,美容,上网……你想要做什么,无需晕头转向,只需大步向前。而且,震撼的新视听,幽雅的咖啡厅…… 时代的气息无处不有,外面流行什么,小城绝不会落后。小城的男人,西装革履,精神抖擞;小城的女人,天生丽质,无需装扮,走到哪里,都不失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是的,我喜欢这样感叹,北京太冷,武汉太热,成都难见阳光,三亚不见飞雪。只有我们的小城,寒来暑往,四季分明,天空永远是明朗的,饮水永远是甘甜的。一场小雨,小城便成一条条流动的彩街,雨伞美丽着城市的风景,雨水擦亮着小城的眼睛。一场飞雪,小城便是粉妆玉砌,装扮一新,欣喜而勤劳的人们,忙着清扫街道,然后欢呼着奔向小城的四方,去看雪被下酣睡的麦苗精灵……

  小城的人们懂得生活,也会享受生活。清早晨练,午后休闲,夜晚跳舞……跟上时代的节拍,却也不失那份纯然的悠闲自得。

  每当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走在临河的人行道上,我总喜欢用别样的眼光看待这座小城。啊,小城真美,小城真好。那些熟悉的花儿草儿似乎总能读懂我的心意,对我微微含笑。

  是的,生你养你的地方总会一如母亲,叫人不嫌弃,难离舍。我真的好喜欢这座小城。这宁静而和谐的小城,适合我这平凡的女子,怀着小小的梦想,享受这美好的人生。

  别样的80后

  那日陪表姐去陆军总医院看病,在走廊候诊时认识了一位老太。

  老太看上去六十开外了,手上拿着一张CT片,正笑眯眯地等着医生叫她的名字。她微胖的身材,白皙的皮肤,短黑的卷发,薄薄却透着红润的嘴唇,一口洁白的糯米牙,温柔而独特的嗓音,轻言细语,娓娓道来,听她说话,很是一种享受。我敢肯定,老太年轻时一定是位雅致的美人,那声音一定是珠圆玉润,玉润珠圆。

  老太说,她生在一个书香门弟,自幼受着良好的家教,她的哥哥是曾经红极一时的一首革命歌曲的创作者(只可惜我没记住名字)。她和老伴情深意笃生活了几十年,可惜老伴先她而去,她跟女儿一起生活。可是,老太太不甘寂寞,她说:我不古板,可与年轻人的思想总有些跟不上。我不喜欢年轻人穿吊带装、露脐装,觉得对身体无益,她们却不喜欢我唠叨,于是,我就到军休所去住了。

  军休所可好呢!老太一边说一边对我们形容。那里的伙伴多,饮食也不错,我们都喜欢运动,素食,对生活没有过高的要求。我这人随和,从不与人争吵、生气,从不与自己过不去,就说打门球吧,我球技特差,可我喜欢参与,我打得不好,人家笑我,我也笑。有的人就承受不了,气呼呼,我才不气,本来就是打着玩嘛。

  我被老太太逗乐了,真恨不能有更多的时间与她交流。看到她手上的CT片,便关切地询问她是来看什么病的。

  没想到老太太仍是笑眯眯地说:大概是肿瘤吧。

  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看我吃惊的样子,她便伸着脖子对我比划。这不,就长在这里,我感觉这里有一个肿块,就去拍了一个CT。医生说不是好东西,叫我要做手术。我才不做,我都这大年纪了,还做手术瞎折腾个啥。管它是良性还是恶性,我不动它,它就一定可以与我和平相处。

  天哪,我真是没见过这么乐观的老太太,细细一想,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她若不这样想,现在恐怕早吓趴下了。

  不禁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一会儿,医生在唤老太太了,她依依不舍地站起来跟我们握手道别。我说,婆婆,祝你健康长寿。她开心地笑了,随即贴着耳朵告诉我:放心吧,我都80后了!

  看秋

  我一直以为我是喜欢秋天的。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秋天有缤纷绚烂的颜色,有五谷丰登的喜悦,有落满黄叶的小路……

  已是秋天了吧?

  我决定去看秋。

  山还是绿的,只是绿得勉强,满山的荒草让我想起了大街上那些年轻女子被染烫坏了的枯黄头发。

  丰收的景象已经成为过去,一片片空闲的稻田里,散漫的牛羊在啃着那些刚刚冒出来的小得可怜的禾苗。

  我踩着要死不活的霸根草儿往前走。我想找点颜色,想找点颜色愉悦一下我的眼际——我是来看秋的啊!

  竹子还是青的,只是一点也不翠。丝瓜也是青的,却是又老又瘦,悬在一根根枯藤上,我仿佛看到了它的明天——所有的青春汁气一点点干涩,然后心甘情愿地留给主人当作一块洗碗巾。

  我不停地往前走。我看到一口塘,塘里有荷。那些荷撑着最后的一份顽强,曾经可以盛装雨露的叶子象一个个破了边的大碗。甚至,有的已经破了。再也补不起来了。

  塘边还有一棵柳。那柳沾了三个季节的灰尘,一根根的枝条仿佛被人抽去了神经,焉答答的。

  我仿佛在一瞬间明白,为什么秋天的荷要叫——残荷,秋天的柳要叫——败柳。

  我好像听见有知了在叫。我真的有些疑惑,这个季节还有知了吗?

  知了,知了,它能知了什么?

  就算知了,在这个满目疮痍的秋天,它也不过是在叫——了了——了了——

  属于它的季节已经逝去。我不知道知了是怎么过冬的,我只知道它在要过冬的时候会脱下一层厚厚的壳。

  知了会脱层壳,可我呢?

  我却为何感觉越来越冷,我要到哪里去过冬呢?

  我坐在山岗上的一棵老杨树下,双手环膝。听见树叶在风中飒飒作响,我不禁也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起来。

  为什么所有的美丽都在春天,所有的悲伤都在秋天?就连秋天的歌声也是落寞的,你听——

  我从春天走来,你在秋天说要分开……

  在这个陪着枫叶飘零的晚秋,才知道你不是我一生的所有……

  秋天的风是一阵阵地吹过,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

  是谁说过,秋来了,当秋天来了的时候,万物的生命便已达到一种极致,一种巅峰。然后,生命也将走向衰败……

  是谁说过,会为一棵草、一朵花感慨的女子,总有一天,文字会将她的灵魂吞噬,她的思绪就会纷乱如秋天的落叶,飘啊飘地找不到方向……

  曾经,誓言如树,相思如叶。可是,到了秋天,却只能一个人把谎言一片一片地收拾……

  我从不怨谁。

  莎士比亚说过,“满堂的喝彩,难及知音的一滴眼泪。”

  一颗破碎的心,只是渴求一种超越时空的灵魂碰撞,一种经得起千百度锤炼的真诚。

  寻寻觅觅,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长长久久,至真至纯。

  于是,我放弃所有的幻想。就像烧掉秋天的落叶。

  曾经有人说,梦见我死了。象秋天的一片落叶,归入了尘土,再也看不见了。

  还说我的葬礼好排场。呵呵,我说,我怎么没看见呢?人死一阵风,人死如灯灭,要那么多的排场干嘛呢?

  我倒是想问一句:如果我死了,你会哭吗?

  有人说过: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绝望。

  我起身,继续昏昏沉沉地走在这个秋天的乡间小道上,忆起昨夜一梦。

  我在一个狭窄幽深的黑洞里摸索,伸手不见五指。我好怕啊,我不停地向前走,我多么想走出去啊!四周都是冰冷潮湿的墙壁,有白色的蝙蝠在我头顶飞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叫声,我走啊,走,我好像看见前面有一丝微弱的亮光。我发疯地向前狂奔,终于,我看到阳光了!阳光——当我向着阳光奔去,却不料在黑洞的尽头——我一脚掉进了万丈深渊……

  我一下子醒了。

  我看秋回来了。

  都说一叶知秋,我也捡了一枚回来。只是明天,我不知道是绝望还是希望……

  学会放弃

  雨后的一个夏日,下乡到一个村。途经一条河,河宽约十米,有一座漫水桥。

  河的两边站着许多人,他们一直在向河水中张望,神情凝重。

  原来,就在这漫水桥下,死了一个人。

  村人说,昨天,是他们村部落成的大喜日子。村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庆贺。有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中午喝了一些酒。回去的时候,因为突逢大雨,漫水桥已经被浑浊湍急的河水淹没了。

  同行的人都不敢过桥,只等水退。他却不听劝阻,脱了鞋提在手上,执意过河。

  因为水流太急又看不清桥面,一个趔趄,年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滚入河中。所幸的是,他在水中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了水泥桥面。

  村人急忙找了竹竿救他。竹竿很快便伸到他的手中,可惜的是,他一只手抓住竹竿,一只手却死死地捏着他的那双鞋。

  众人大叫:快把鞋丢了!

  他却不屑一顾:不要紧,不要……

  话音未落,整个人被转入漩涡,再也不见踪影。

  想象着那生死一幕,不觉感到阵阵凉意。刘欢在《好汉歌》里唱道,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可我却要说,人生在世,很多的时候,该放手时就放手!

  那位年轻人,关键时刻,若是放弃了那双鞋,捡回的就是自己性命!

  学会放弃,生活会更简单,更潇洒,更美好。

  燕 子

  燕子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因为我们居住相邻,上学同路,一直非常要好。燕子的父亲是个泥匠,又擅长捉蛇,印象中她的生活是很风光的,时常穿着时兴的乔其纱衬衣,扎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蹦蹦跳跳,俊俏极了。

  六年级的夏天,父亲要我转学到他工作的乡镇读书。我拉着同学们的手依依作别,燕子轻快地跑过来,塞给我一张开满**的明信片,燕子那蓝色的小小的娟秀笔迹始终留存在我的记忆中。

  原以为我们会保持联系,没想到一别便杳无音信。每每回到老家,我总是忍不住打听燕子的消息,村人说她一直在外面打工,每年过年时才回家门。十年后,当我再次听到燕子的名字,却是有人说燕子要嫁给我细叔做媳妇了。

  这消息让我很吃惊。细叔是我三爹的儿子,三爹五十多一点就得了肝腹水早逝。他在世的时候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倒下,整个家就败落了下来。留下享惯三爹福气的三奶和老实本份的细叔相依为命,仅靠着细叔在外打点散工度日。塆里的人家家户户拆屋盖起了新楼房,而他们家却还一直住着土砖的老房子,甚至连一台电视机都没有。

  不仅如此,好几年前,他们还遭遇一场婚骗,一女子转走了细叔东拼西凑的彩礼钱,在大喜日子的头一天和自己的情人私奔了!这雪上加霜的遭遇让细叔的婚事一度成了一家族人避讳的话题。我怎么也无法把记忆中那个活泼的小燕子和已过而立之年,一贫如洗的细叔联系在一起。

  然而,一切都在顺利中进行。那个夏天,当我匆匆赶到细叔家参加他的婚礼,终于在久别十年之后第一次见了燕子。也许是因为那天她的身份特殊,燕子只是望着我浅浅一笑,仿佛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之中。没有鲜花,没有音乐,在一阵噼呖叭啦的鞭炮声和长辈们的祝福声中,燕子着一身朴实的红裙,一脸素净,在那间昏暗的土砖房子里,与我笑得合不拢嘴的细叔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热闹之后,我却隐隐有些担心:他们年龄相差那么大,会幸福吗?燕子守得住细叔家的清贫吗?

  没有想到,燕子早已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燕子了。一结婚她就挽起了发髻。细叔每天乐颠颠地早出晚归,她在家洗衣做饭种田种地,一年之后,她做了母亲,成了塆里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妇人。瘦弱的肩膀、黝黑的面庞,从头到脚都没有一丝艳丽的颜色,有的只是早早弥漫眼角的细纹。夏天,我总是看她卷着裤脚,一手牵着赤脚的小女,一手提着大桶的衣服从我娘家门前走过。她不善言语,给人最多的就是那种淡淡的浅浅的没有一丝雕琢的笑容。

  不知道为什么,那淡淡浅浅的笑容总会让我有一丝莫名的感动,感动中又生出一丝怜悯……好几次,我在家里清出一大堆我认为穿过时的衣服,我想把它送给燕子。可是一想到她那笑容,又一次一次打消了这个念头。

  也许,在物质生活中她是贫乏的,也许,细叔憨厚的肩膀还不能为她撑起一片无忧的天空,可是,谁又能说,迟来的相遇不叫爱情,土砖瓦房中的婚礼不叫浪漫,还有那朴实无华却温暖平和的生活不叫幸福呢?

  阳春三月忆童年

  不知道儿时的春天到底是怎么来的,仿佛就在一夜之间,揉揉惺松的睡眼:啊,绿了,绿了!红了,红了!

  绿了,绿的是青山、小草、柳丝……灰灰的鸭群扭着肥胖的屁股崴向大河,我们在后面赶着,学着——“嘎嘎嘎”,鸭子老实,不会理你。偌大的白鹅在碧绿的池塘仰天高歌,可不能惹,只学一次,它一骨碌爬上来,象一架白色的小型飞机向你冲过来,长长扁扁的嘴巴用力地夹住你的裤子,妈呀——

  花儿开了,最先开的是油菜花。漫山遍野,层层叠叠,满地尽披黄金甲。置身丛中,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一只沾满彩粉的黄蝶。接着,桃花便笑了,红嫣嫣粉嘟嘟,只可惜花期很短,不过几天,一缕轻风,一阵微雨,便桃之夭夭。光溜溜的枝条上空留着一串串的细长绿芽儿。我们盯着它瞅:唉,哪天才能长出果子来呢?

  再过些日子,阳光就温暖得可爱。一放学,我们就脱下外面的夹衣,穿着单薄的衣裳满塆奔跑。把柳枝折下来编成柳叶帽子戴在头上,跑到屋后的山岗上学电影里的游击队,捏着木头削成的手枪,躲在四季青树的后面,对着远处的“日本鬼子”:叭!叭!叭!要不就将柳枝插在后背的衣领里,学穆桂英挂帅,在坪子里打着转,走京戏里的步子,咚咚咚咚呛……

  到了星期天,就玩到山上去了。三月的野果树正在开花,三月的竹笋早已破土而出,更不用说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了。那时,我们不懂得爱花惜花,经常摘下映山红的花瓣,满嘴地嚼,那种独特的甘甜,至今仍是记忆犹新。还有一种紫色的野花,俗名叫“头痛花”的,从来不碰。不知是不是因为花名导致的心理反应,好像真的看多了头就会头痛似的,至今也喜欢不起来。

  还记得,儿时保存得最早的一张相片,便是与映山红合影的。我扎着两只小辫子,每只辫子上插了一朵映山红,手里捧着娇艳的一大捧,咧着嘴儿等着父亲帮我照相。谁知,父亲身后的一帮小伙伴,蹦着跳着在他身后大喊:缺耙齿,耙牛屎!

  我一生气,干脆就不笑了。只把嘴巴死死地闭着,可又经不住父亲逗,最后,狠狠憋住的笑把小脸都胀歪了。每每翻出来,总是忍俊不禁。那张相片,如今已是我的珍宝。

  与映山红一起开的,还有深山里的兰花。“幽兰香风远,蕙草流芳根”。我庆幸,我生在一个惠兰盛开的山乡。一直到现在,我不喜欢用任何品牌的香水,便是因为总觉得没有哪份清香可以与兰花媲美。兰花的素雅端庄,兰花的内敛风华,已是我一生的审美追求。

  除了山上,玩得最多的就是河滩了。大河里的水,历来是春河水暖我先知!三月,下水早了些,我们就在沙坪上用脚划房子,然后装模作样做“大人”,捡些乱七八糟的破烂来装扮房子,用沙堆做成圆圆的桌子,用破瓦片当菜碗,扯些各种各样的野草野花儿,用小石头捣烂,做菜,你招待我,我招待你。或是脱下鞋子在沙堆上玩“跑电”的游戏。常常,我们在沙滩上跑得满头大汗,河对面的布谷鸟也闹得有劲,四声四声的啾鸣,很有节奏。母亲说,它在叫:早谷发棵,早谷发棵!

  而我却听着一点不像,只要布谷鸟儿叫一声,我们就跟着学一声,却是在叫:好大马口!好大马口!(马口是一种河鱼)

  河滩上还有一个小东西,那就是蜜蜂。那个时候,经常有外地的养蜂人来家乡“扎营”养蜂,一直要等到栗花谢尽才会离去。花开时节,蜜蜂会分笼,分笼的时候,成千上万的小蜜蜂在空中乱飞乱窜,嗡嗡嘤嘤,歌唱的歌唱,奏乐的奏乐,那场面,相当壮观!

  有些本事不高的养蜂人,常常会在分笼的时候被蜂儿蜇得鼻青脸肿的,还得提着一个土筐,装满沙土,跟着天空中的蜂群傻跑,一边跑一边向空中撒沙子,一边大喊:蜂王落,落矮些!蜂王落,落矮些!我总怀疑蜜蜂听不懂人话,可奇怪的是,养蜂人总用这样的方法成功地让蜂儿重新安了家。

  今年清明节的上午,我早早的回去祭祖,却因为要等二姑,一头钻到房里小睡,迷迷糊糊之中,听到院子里居然有了十几年没有听到的声音,正是——

  蜂王落,落矮些!蜂王落,落矮些!

  我一个骨碌爬起来,揉揉眼,啊,父亲正提着个土筐跟着一大群蜜蜂飞跑呢!

  我赶紧跑出去,站在一棵桃花树下,远远地看着那些在空中飞舞的小精灵,还有那四野的春色——

  家乡的春天还在啊,还是绿了,绿了,红了,红了!只是,我可亲可爱的童年啊——远了,远了!

  养儿与养老

  那天,看到邻居的儿子连续三次把屎拉在裤子里,漂亮的孩子妈妈不焦不躁,每次都是对着臭烘烘的小屁股又洗又抹又换,笑得花儿一般。

  这情景让我想起了一个叔伯的外婆,类风湿卧床不起,老伴去世后,儿女不管,屎尿无人照料,她经常连饭都吃不上,磨不过,自己跳进池塘淹死了。

  俗话说,养儿能防老。可养儿当真能防老吗?

  我的一个姑奶奶,养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八十多岁还是自己种菜挖草药养活自己。多年前,村里出面协商,要求每个儿子每年给她一百元钱养老,却有儿子一直不兑现,村里想评她“五保”又不合条件。曾遇见过一对风烛残年的老人,老屋基被儿子们分摊改做了楼房,几幢漂亮小楼一字排开,却没有他们一张床,只好住进了被弃用的牛栏棚里。

  因为工作的原因,接触到的留守老人太多太多。儿女们常年在外打工,把孩子丢给老人,给点钱他们。可带孩子的老人责任大,孩子一有什么闪失,老人必得寻死才能解脱。没有留孩子在家的,便经常忘了家里还有老人,不说平时,就是过年过节,也没有几个舍得给老人买一套哪怕是廉价的新衣服。

  渐渐地,人们都羡慕起生女儿的来了,女儿是爹娘的小棉袄,多数是要好一些的。可也有这样的女儿,将国家发给老人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据为己有,不肯给父母一分。还美其名曰说是帮他们留着养老。

  有一次,在报上看到一个村里举行“晒老人被子”的比赛活动,不竟为之叫好。在时下的农村,真的很需要经常晒晒老人们的“被子”。

  不过,城里的有些老人也不见得比农村的幸福。城里的孩子教育得好,小嘴巴甜。小时候就会许诺,将来,给爸妈买房子,买汽车。可是,到了儿子长大了,爸妈却要将一生的积蓄给他们买房子,买汽车,娶媳妇。许诺要给妈妈买漂亮衣服的,漂亮衣服都穿到了女朋友身上。好不容易成家了,多数还要回家“啃老”。这还不算,爸妈养了这一代,还要唯唯诺诺服侍小皇帝小公主等下一代……似乎那点退休费不掏光不放心。

  父母为孩子付出的,不说育儿的担惊受怕,劳心费力,单是侍候穿衣吃饭睡觉,便没有哪一个儿女能够还清。一直感叹,感动中国的为何只有暴走妈妈而没有暴走儿女?

  依稀记得,央视有一个公益广告,一个小男孩学着妈妈为她母亲端水洗脚的样子,颤颤微微地给妈妈端来了洗脚水。

  很喜欢这个广告。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从儿女到父母的历程。养儿能不能养老,也许,答案就在自己身上。

  一角钱,还能做些什么

  周末,临睡之前,从以前的旧皮包里翻出一堆遗弃不用的一角硬币。我将它们捧在手心,喊来儿子,准备“喂”给他的“胖猪猪”吃。没想到,儿子盯着我手中的硬币,拿起一个最小的,昂着头问我:“妈妈,这是几多钱啊?”

  “一角啊!怎么了?”看着儿子疑惑不解的眼神,我才恍然大悟。难怪儿子不知这是多少钱,在他的印象里,最小的硬币就是铜色的五角。果然,问题马上来了:妈妈,一角钱能买到什么?

  是啊,一角钱还能买到什么?我迅速让大脑飞转,一角钱,一角钱。让我想想,就在我们的小城,一根油条、一个馒头、一杯豆浆、一根冰棒最便宜的就是五角。就连上个公厕,至少也得三角……唉呀,一角钱到底还能买到什么?

  只好让时光倒回我的童年。那个时候,我们要是能得到一角钱,准要高兴得一跳三丈高的。因为一角钱可以在合作社商店里买到十颗糖,或二盒火柴、二根冰棒、一包瓜子、二把纸扇、一个钱包……总之,一角钱可以哄得我乖乖地将牛牵出去放得饱饱地回来。

  记得有一次,母亲拉着我的手路过合作社,我那时刚刚学会认字,好不容易将合作社墙上八个红字给认了出来:只怕万一,不怕一万。便问母亲: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母亲是个农妇,想了半天,才告诉我,“一万”就是一万块钱,“万一”就是比丢了一万钱更可怕的、更多的……我继续问:那“万一”也是钱吗?

  母亲笑了,只好将合作社联系起来告诉我,合作社要防火防盗,如果“万一”不小心,会丢了不止“一万”块钱的东西。母亲的话让小小的我惊大了嘴巴:天哪,“一万”块钱是不是要用汽车装?“万一”真是太可怕了。

  二十来年光景,这个社会变化得多快啊。如今的孩子,别说一角钱,就是一块钱他也熟视无睹了。我们儿时觉得奢侈的东西,在他们眼里都不屑一顾。辛辛苦苦做一顿饺子,他不吃馅,再好的水果他望都不望,就是琳琅满目的超市,他看得中的东西也没几样……有的时候,我真恨不能饿他三天,好让他知道妈妈的童年是怎么过来的。

  可是,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是社会和时代让他们太幸福了啊。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总在怀念那个会为一角钱兴奋的童年,那种因贫困而格外珍惜的快乐。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一角钱真的要象分币一样慢慢退隐了,只空留在我们和上辈人的记忆与怀念之中。

  还好,我的儿子目前对“钱”还不怎么感兴趣,我也绝不把“钱”当作奖励他的内容。除非引导他存起来,许诺将来给他买电脑或者留着长大了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买肉”吃。我想,纵然不能让孩子学会珍惜,至少,不能让他学会浪费。

  最后,我终于想起来了。上次在大桥上碰到一个乞讨的小朋友,你不是给了她几个一角的硬币吗?

  儿子显然也想起来了。甜甜地笑了。我将儿子抱在**开始轻轻拍他:一角钱虽然不能买到什么,但是,至少,可以让一个流浪的小朋友感受到我们的温暖……

  还有,我突然想起来了,一角钱可以发一条短信。如果妈妈的财富只剩下一角钱,或者生命只剩下一分钟,我的孩子,将那一分钟和一角钱都交给妈妈吧,那是属于妈妈的。只是,妈妈暂时不会告诉你……睡吧,我的宝贝。

  一念之间

  1979年,一个的冬天傍晚。十三岁的初一学生秦小雪蹦蹦跳跳地放学回家了。

  奇怪,父亲今天怎么没有倚在粮站的大门口,笑眯眯地等着我?

  父亲是粮站的职工,他是一个极细致的男人,会做饭,会疼孩子。平时若是有事外出,必然要把雪儿交待得好好的。

  雪儿敲开邻居陈阿姨的门, 问道:阿姨,我爸爸哪里去了?

  陈阿姨开门看见雪儿,却显得有些慌乱,“我,我不知道……”

  雪儿有些不解。正在这个时候,院子里另一位阿姨的儿子彬彬,一个五六岁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却突然跑了出来。手里捏着一个大大的红苹果,他把苹果塞到雪儿手中,昂着小脸对雪儿说:“姐姐,你爸爸被公安局抓去了。你,你吃苹果吧。”

  “什么?公安局?”那个年代,公安局几乎就是孩子们心目中最威严的地方了。而且只有一个概念:公安局是专抓坏蛋的。雪儿一下子急得哭了起来,继而又狠狠地瞪着他:“你骗人,我爸爸又不是坏人!”

  一旁的陈阿姨却突然一把搂过雪儿:“雪儿别哭,不要吃彬彬的苹果,你知道吗,你爸爸就是他妈妈害进公安局的!”

  几乎是条件反射,雪儿手中的苹果滚落到地上。彬彬的妈妈怎么那么坏呢?雪儿用仇恨的目光盯着彬彬,然后狠狠地把他推了一把,“你走,你不要跟我在一起,你这个害人精的儿子!”

  彬彬昂着委屈的小脸,泪水在眼中打转。可他还是在喊:“姐姐……”

  正在这时,彬彬的妈妈,一个平时就很凶恶的女人,不知什么时候跳了出来,一把扯过彬彬,对着他就是一巴掌:“我叫你把东西不当数,到处乱给人!”

  然后,那个女人把彬彬拉走了,好远还能听见彬彬抽抽泣泣的哭声。

  陈阿姨要留雪儿吃饭,倔犟的雪儿却执意不肯。她跑回家里,把头埋在桌子上,呜呜地哭,她一定要等父亲回来。也不知过了多长久,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院子里一片沉静。雪儿打开门,却蓦然发现,门外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是彬彬。也不知他站了多久了。雪儿在黑暗中看着他,他也看着她,两个人没有说话。突然,一个地方在雪儿大脑里异常清晰起来。

  那是粮站后院里一个很深的蓄水池,是粮站用来紧急防火特制的。平时,雪儿总爱带彬彬他们在那里放纸船玩。不知为什么,雪儿一想起那个水池,那池碧水就在雪儿的大脑里猛烈晃**起来,雪儿不禁为这个想法兴奋,激动起来,一种冲动把她的大脑胀得满满的。

  于是,未假思索,雪儿对着那个小小的身影喊了一声:彬彬。

  彬彬听见雪儿喊他,马上就高兴地回应道:“雪儿姐姐。”

  雪儿走过去,牵着他的手,努力压抑着自己:“我带你到水池边去玩,好吗?”

  彬彬高兴地走过去,紧紧地用小手环着雪儿的手。

  雪儿却一路无语,她的心跳越来越快,攥住彬彬的手,已微微地渗出了冷汗。但是谁也不能停止她的想法,她的脚步……

  终于,她们来到了水池边。站在岸边仿佛能嗅到那池碧水的冰凉。整个世界仿佛停止了呼吸。

  雪儿的双手突然变得异常有力。那是一个十三岁依恋父亲的女孩对世事的不理解,对彬彬母亲的仇恨,她一把将彬彬的衣领扯着,他的双脚就离了地。雪儿感觉,自己象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者,她的手中提着父亲从山上捉回来的野兔子,他的一双小脚在空中乱弹…… 只要再向前两步,再一松手,一松手,那个坏女人也会不好过了!

  雪儿正想实行这个几乎无法遏制的行动,却听见彬彬甜甜的声音响起来,一如往昔,直入耳膜——嘻嘻,姐姐,你是教我练武功吗?

  雪儿呆住了,是的,彬彬在看着她,在黑暗中看着她,他的目光,天空般湛蓝,泉水般透明,亲生弟弟一般动人……象是黑夜中的闪电,一下子击中了雪儿的灵魂。

  雪儿的手开始颤抖,颤抖,失去了力气。

  泪水在黑暗中汹涌……

  终于,她放下彬彬,紧紧地搂住了他。

  第二天,雪儿的父亲就回来了,完全是一件工作上的纠纷。自此以后,他一直快乐地工作生活,直到现在,还活在人世。

  二十六年后,彬彬携女友从北京回乡举行婚礼,闻讯赶去的雪儿,再一次和彬彬深情相拥。她轻轻的对彬彬说了一句话:你知道吗,二十六年前,你的一句话,救了我们俩个人。

  彬彬吃惊地望着雪儿。雪儿笑着说:是的,一念之间,改变了我的一生。

  一起来吧

  草长莺飞,桃红柳绿。

  2006年的《罗田民间文艺》,这朵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的一朵艺苑奇葩,又在春风中绽放了。

  记得,那日回老家,一个人,春水池边,扬歌望柳。想起了头晚一农妇打的谜语。她说:“远看一张纸,近看纸一张,刮风皮打折,落雨一身疮”,望着眼前的悠悠碧水,想象着它迎风接雨的样子,不禁兀自笑了起来。

  是的,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民间文艺,不知不觉中就走近了快乐,走进了一个明媚的春天里。

  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百鸟歌唱,流水潺潺,绿色**漾,家乡的热土也欣喜地迎来了新农村建设的春天。

  走进乡村的春天,有父老乡亲的勤劳智慧,我们面前展现的必将是五彩缤纷的天空,美如画卷的家园。我们不能忘记,罗田人民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不朽的精神财富;我们不忍放弃,广袤故土里的乡音乡容、乡人乡物、乡土乡情,熔铸成经久不衰的乡土文化;我们不愿放任,60万罗田人民以自己聪明才智创造的许许多多生动活泼、诙谐有趣、富于哲理和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宝贵文化遗产在我们面前消失。因此,克服困难,再接再厉,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搜集、整理、抢救罗田民间文化遗产,以此来激励人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是民协以及所有关注民间文艺的文化工作者和爱好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在这个春天,看到一株腊梅时会感叹惊异,那些瘦削苍劲的枝头,何以竟结满密匝匝的花骨朵儿?那些娇弱的小花,何以能吐出如此淡雅芬芳的清香?如果您带着品梅的心情,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的书卷,看亲情如灯,在悄无声息中照亮我们生命的每一个角落;品故事传奇,悲欢离合,阴晴圆缺,在无常生活中保留一颗平常心;读笑话连篇,在捧腹欢笑中舒展我们一天的劳累与紧张……你就会体味到民间文艺的魅力。走进民间,走进现实,走进心灵,不经意中,这些美丽的方块字,平凡事中饱含的深情,就会如岁月般在我们的脑海中缓缓流过,就会滋润着你或许疲惫或许寂寞或许浮躁的心情。

  也许,我们需要的就是行动。期待着您的亲近和参与,愿与我们一起——携手同行。

  (此文乃应《罗田民间文艺》之约而写的卷首语)

  永远有多远

  我的朋友兰儿,在凤城茶馆的提问游戏里留下一句很特别的话:永远到底有多远?

  正遇上我在“楼下”。于是,回了一个贴——

  永远到底有多远呢?人生的“永远”无非是出现在三种感情之中。

  当“永远”出现在亲情中的时候:

  孩子出世了,父母满心欢喜地抱在怀中:孩子,我们会永远爱你!

  孩子生病了,父母满心焦急守在床头:孩子,我们永远在你身边!

  孩子上学了,父母满怀期望送到校门口:孩子,我们永远支持你!

  孩子远走了:父母眼含热泪:孩子,我们永远等你!

  终于,孩子长大了,成人了,会对父母说: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会永远爱你,感激你,孝敬你!

  可是,儿女的“永远”似乎永远抵不上父母的“永远”,因为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你在做什么,无论你是成功还是失败,无论你履不履行得了对父母的承诺,就算你一无所有失意落魄地回来,只有你的父母永远不会嫌弃你。

  而即使你很成功地荣归故里,《常回家看看》把这份“永远”诠释得最为朴实:老人不图儿女为家作多大贡献啊,一辈子不容易只图个平平安安……

  当“永远”出现在友情中的时候:

  在我们的生活周围,见过了多少这样的“结义”?或许,你们从小在一起长大,他受欺侮的时候你站出来帮他,他对你说:哥们,我们永远是兄弟!

  有可能,你们因为同学同事或是他乡偶遇而一见如故,知心话儿掏不尽,他对你说:兄弟,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嫡亲的兄弟姐妹都可能反目成仇,别说是世人了。有的时候最好的朋友兄弟,也会如网友天堂之鹰在《不做你的兄弟》中说的:

  在你身后拔出阴森森的尖刀

  露出你早已熟悉的微笑

  毫无顾忌

  刺向你一刀又一刀

  友情中,没有绝对的永远。

  当“永远”出现在爱情之中:

  或许,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了今生的擦肩而过,你们在最后的瞬间惊喜地回头:缘来是你!

  于是你会听见他对你说:亲爱的,我爱你,永远!我会陪伴你一生一世!

  这样的“永远”天天在上演。

  也许,他对你说这句话的时候的确是真心真意的,可是总有些什么是不能预料和左右的。于是,他不得不离开你,你不得不失去他。

  这样的故事也天天在上演。风中的承诺变成了美丽的谎言。

  没有人会知道天有多长地有多久, 或许有永远的思念,永远的遗憾,永远的心痛,就是没有永远的在一起。

  只有一首《梦醒时分》如泣如诉地告诉你: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永远到底有多远?走过才知道。

  愚人节

  中午下班时,男人刚从办公楼的电梯走出来,腰间就传来一首好听的怀旧金曲——浪奔,浪流……

  音乐声是短信息的提示音。又是老婆转发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般情况下除了老婆跟她发信息以外,男人很少收到短信息。没办法,两点一线的生活,还能哪里去认识更多的朋友呢,男人甚至懒得看。不过看到路上没有可招的的士,男人又把手机取了下来。

  “速回办公室,老总找你有事。”原来是办公室的琳子发来的。这个刚大学毕业的小丫头,整天抱着手机不松手,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偏就喜欢发条短信息。不过老总找我有事,可得赶快回去。男人迅速冲回电梯。

  老总办公室的门虚掩着。男人小心翼翼地敲门。 “张总,您找我有事?”男人毕恭毕敬地问着。却见老总抬起头一脸惊愕:“没有啊。”

  “那,那怎么……啊,是我弄错了。”男人满脑疑惑的退了出来。然后急急忙忙地冲进了办公室。正准备质问琳子,却见小姑娘捏着手机笑作一团。嘻嘻,恭喜恭喜,你今天是第八个被我捉弄的人。不要生气,今天是愚人节啊!

  愚人节?4月1日?男人恍然大悟,不禁也笑了起来。男人想起了读大学的时候,也曾在这一天骗过班里的小女生,说她有汇款单来了,哄得那女生穿着拖鞋就叭嗒叭嗒地跑去找班主任要单子。回来的时候气鼓鼓瞪着在课堂上窃笑的他。于是他就给女生传了一张纸条——想看看你生起气来是什么模样,愚人节快乐!

  记得那个小女生马上就甜甜地笑了。这些也并不是很久远年代的事啊,是怎么了,我怎么老土得愚人节也不记得了?

  有一张女人的脸就这样冒了出来。那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人,有一双黑水晶般的眼睛。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到她的眼睛里寻找点故事。最让男人难以忘怀的是每次过来办事,女人临走时总要回过头来意味深长的看他一眼。是啊,男人长得并不丑。常常,那一眼会让男人呆立半天。可是可是,唉,又能怎么样呢?

  但是今天是愚人节呢!一个想法从男人的脑子里冒出来了。我为什么不就今天这个日子给她发条短信息?如果她跟我回信息的话,说明她对我……如果她不回,完全就当是一个玩笑而已……男人不禁为自己这个想法而兴奋起来。

  为了慎重起见,男人决定换一个匿名新卡。说办就办,男人迅速去移动公司买了一张不需要身份证的手机卡装上手机。他的心跳开始加快了——今晚八点钟情缘酒吧不见不散。一个渴望见你的人。

  信息编好后,男人的额头渗出一丝细汗。男人是个好男人,这样的事情可是从未做过。谁让今天是愚人节呢,男人自我安慰,迅速将信息发送出去。

  男人终于轻轻地吁了一口气。

  女人正盯着桌上的一盆富贵竹发呆,纳闷这东西咋就只要水不要土壤和阳光便可以生存下去呢?手机在包里响了。有短消息。

  女人一看,心里就象揣了只小兔子。是他吗?是他吗?难道他对我……今晚八点……女人的脸一下子红了。我要不要去见他呢?

  女人开始犹豫。她的目光又落在了那盆富贵竹上。嫩绿的叶子在深秋还是苍翠欲滴。我可不是那富贵竹,只要水就可以生活下去……就这么定了,打个电话老公,说今晚有事……

  一个下午很平静地过去了。男人没有等到女人的短信息。但是他的心倒也释然了。回家看球赛吧,今晚没人跟他争电视了,女儿在读寄宿学校,女人说她晚上打麻将去了。

  九点钟的时候,男人看球赛看得正起劲。他的女人就哐堂哐堂地回了。一回来就把高跟鞋摔在地上,横一只,竖一只。男人斜了一眼,没作声。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习惯了生活在同一个屋里,睡在一张**却是没了话语。有的时候,男人想起他们轰轰烈烈爱得刻骨铭心的时候甚至都有点怀疑,这是那个女人吗?

  十点钟的时候,女人坐在**捧着一本《爱情婚姻家庭》看。男人关了电视机,走了过去。桔黄的灯光下,女人的脸透着妩媚。男人就有了一些感觉。他伸手关了灯,凑了过去。黑暗中女人却猛地把男人狠狠地推了一把:“神精病啊,大姨妈来了不知道啊!”

  男人顿时兴致全无。抓起被子倒头大睡。女人躺在男人身边,却是辗转反侧……

  男人已经决定,过了4月1日,就再也不想那双黑水晶了,那卡也永远不会再用了。

  只是他可能永远也想不到,自己因为一时紧张加习惯使然,竟把那信息发到了自己女人的手机上。

  雨总会停

  十年前,她在乡镇工作,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从小备受宠爱的她极有才气,虽然结了婚,仍然爱做梦,爱唱歌,爱在每一个有风的早晨出门“采诗”。

  心无旁骛的她对婚姻中的危机毫不设防。当她知道丈夫有外遇的时候,那个未婚的女孩已经怀上了丈夫的孩子,死活也不肯放过他。

  只有她主动退出了。离婚的时候,她没哭,丈夫却哭成了一个泪人,他说,我依然爱你啊。

  她头也没回,孩子也不要,她觉得他没有资格再谈爱字,她的眼睛被沙子揉痛了。

  她不愿意呆在那个令她心伤的小镇,毅然向单位递交辞呈。只身来到县城,开始了她的创业之梦。

  放弃诗歌,只是为了生活得更加现实。居然,她从一位普通的公司职工做成了股东之一。

  那个时候的她,年轻依然,端庄的脸上写满了自信的笑容。谁也看不出来,她是一个在婚姻中受过伤害的人。一直有很多关心她欣赏她的人向她表达爱慕,然而,她并不轻易动心。

  直到有一天,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中年男子。那个男人无房无车,只有一个叛逆出名的孩子。可是,男人的坦诚和无助却打动了她。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婚姻,她义无反顾地嫁了。

  结婚的新房,男人只付了一个首付。是她用多年的积蓄打造了爱巢。她决定和男人重新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当然,她也在尽最大的努力做好一个后妈。

  然而,在她怀孕期间,她的丈夫却因耐不住寂寞有了新欢。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只有她一个人蒙在鼓里,实在是没人忍心让她再受打击。

  终于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个时候,她的女儿还不满一岁。她仍然没有哭,她说,一定是自己不够好,男人才会不喜欢她。

  当她终于下定决心要结束第二段婚姻的时候,他却突然查出了癌症晚期。可她,却还没来得及将“离婚”的字眼说出口。

  她立即拿出仅有的积蓄,把孩子送给年迈的老母,带着他从县城赶到省城,在他化疗期间,她红着脸找所有的亲朋好友借钱,力图挽救他的生命。所有的亲人朋友都骂她傻,她却不肯放弃。

  她陪他在省城的医院住了几个月,为他尽了一个妻子能尽的所有义务。可是,他仍然去了,走的时候,他吐字艰难,只嗫嚅着重复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

  他除了给她留下一个女儿,还留下了三十多万元的债务。

  别人以为她会就此垮掉。可她没。擦干眼泪,她把母亲接来照顾孩子,又重新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中。在经营公司业务的同时,还做着许多兼职,保险、化妆品直销、纸巾、红酒代理……她从来不靠取悦异性做业务,也不博取别人同情来赚钱,不到三年时间,她独自还清了所有债务。

  如今,她年近四十,却依然端庄秀丽,看不出曾经有过的伤痕。坚强执着自立自强的她,一直保持着从容淡定的心态,哪怕被世人归为苦命,她仍然相信,这世界上有真的爱情,只是她还没有遇到。她仍然拒绝虚荣,抵制权势,只相信冥冥中有个等她的人。

  她的网名叫“晴”字。她常说,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雨总会停的。

  爱在厨房

  这些年,因为一直身居窄室,羞于在家中宴请宾朋。以至于,许多不了解我的人都认为,我是十指不染阳春水的。

  忙碌的时候,内心也羡慕城里朋友同学的悠闲,日日有娘茶爷饭侍候。可是,我从不认为,必须自己做饭的人便是一种悲哀。

  骨子里,我是一位传统的女性,崇尚“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模式,喜欢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子。在我的心目中,女人不会做饭,再能干我也不会欣赏。

  做女儿的时候,我也属于饭来张口的主儿。每天放学回家,饭还没熟,就在灶边守着,菜一起锅,就开口品尝。

  我最爱吃母亲炒的土豆。我爱吃土豆的时候,并不知土豆曾经改变了世界,也不曾料到,土豆会改变一个娇小姐的命运。

  因为好奇,我开始接过母亲炒土豆的锅铲。因为耳濡目染,母亲做饭的套路早被我铭记。

  到了我出嫁的时候,我已经能把土豆炒得和母亲炒的味道相差无几。母亲很放心地把我嫁出去了。

  很不巧,我遇上的就是一个不会做饭的男人。他虽出身农家,第一次替我去楼顶上扯葱,却用力拽回一棵花盆里形似葱的花,我的一钵香汤瞬间变成一锅苦水。

  儿子十个月时,我开始在厨房里奏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那个时候,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是我最大的心愿。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到菜市场买些各种各样的新鲜蔬菜。胡萝卜、青菜、蘑菇……配些肉末、鱼汤,在煤气灶上用小泥巴罐子熬粥,一站就是近一个小时。

  儿子两岁时,母亲和父亲离开县城,回老家居住。我头顶的雨伞收了,依靠的臂膀撤了,到最后,连保姆也没了。

  儿子在幼儿园吃两餐,我不放心,每日的晚餐必是精心调配。儿子越来越大,嘴巴越来越挑。这个时候,方才明白,为什么总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母亲爱吃的。原来,厨房里的女人,心里装下的总不是自己。

  我的厨房很小,大约几个平方。可是,为做好“食为天”这件大事,我是样样配得齐全。微波炉、榨汁机、紫砂罐、平底锅、炒瓢、十八般刀具……平时有事没事就爱逛超市,葱姜大蒜辣椒枸杞黄豆绿豆木耳冰糖蜂蜜鸡蛋等等都是我爱挑的。用油也有讲究,常备猪油、调和油、菜油三种。作料倒很简单,盐、酱油、醋、胡椒、味精。

  如此配齐,用起来就得心应手了。什么菜用什么油什么锅什么火候,都是有讲究的。时间充足的话,我会把节奏稍稍放慢,让洗菜切肉煎炒蒸煮之类烦琐工序都变得十分愉快。越在厨房呆得多,越是觉得厨房里大有学问。它是统筹方法的具体体现,训练“耐心”的最好过程,更是保养身体和容颜,任聪明才智无限发挥的广阔天地。

  厨房里的女人是需要任劳任怨与时俱进的。如今,我已经能练得,如果儿子中午回家,我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让饭菜一起端上桌。我还喜欢包饺子,一包就是几百个,包得腰酸背痛,不亦乐乎。儿子想吃粉蒸肉,我向几位厨师请教,回家屡次实践,终于也能像模像样。

  可是,还有很多是我不会的。臂如腌菜腌肉做甜酒做馒头等等。一是厨房太小不方便操作,二是我仍享着母亲的福。年年月月,母亲都替我代劳了。但我始终没放弃继续向母亲学习,我的母亲,她的平凡和伟大都体现在厨房里,所有的爱也都播撒在厨房里。

  慢慢的,我也像母亲一样,对厨房有了感情。只要我回到老家,我就会钻进厨房,家里客人越多,我做得越有劲。遇上公婆的生日,我挽起衣袖,挥刀剁肉。那样的时刻,母亲一边帮我,一边乐着,因为满屋的亲朋都在称赞我。儿子的姑姑姑夫表哥表姐们若是到我家,我更是想着办法变着花样给他们弄好吃的,我叔叔出车祸做手术,每天四五个人的饭,我送了整整一个月,厨房里的我,从来不嫌麻烦。

  如今,下厨还是我孝敬父母的表达方式。父亲节,母亲节,我不是给他们钱物,而是接来他们,叫来哥嫂一家,亲自下厨,让炖熟了焖软了的“爱”从口而入,直达他们的心田。那个时候,我才会觉得我真的长大了,大得刚好能够爱他们,也刚好被他们所爱。

  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女人,让爱在厨房里延续。

  玉手之梦

  小时候,从来没有觉得一双手对于女人来说有多么重要。或许,那个时候,风风火火的丫头也少有这些意识。相反,大手大脚还值得炫耀。因为家人常说:大脚会走路,大手会做事。

  不说父亲和叔叔,几个姑姑都是大手。她们的手结实厚重,指头从上到下似乎都是一般粗的,没有常人女子的纤细。我敢肯定,用手去握,绝不会有柔若无骨的感觉。

  懵懵懂懂地踱到花季,才发现自己要命地遗传了这些“特点”。

  那个时候,本是岁月如歌,青春如画。无聊的男生们在一起谈论女生的长相。班上有一位红安的女生,苗条秀丽,可是她的一双手竟出奇地生得比我的手还大。于是,就有男生们议论:这两个女孩子的手与脸蛋不成正比。

  本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在刚刚懂得“爱美”的岁月里,却极大地伤了一份自尊。于是,常会莫名地把自己的手与别人的手相比,和同学们一起打扑克,人多了还会怯怯地不敢伸出手来。甚至,不知有多少次暗中感伤:我怎么就没有一双纤纤玉手呢?

  于是,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找到一双大大的手!这样,我的手就能被他握在手心了。然而,牵手不遂人意。静静地选了一个小巧的结婚戒指,一边落寞,一边坚强。

  这个时候,在电视里面看到,连风韵犹存,妩媚动人的刘晓庆,都无法在镜头前掩饰玉手的青筋突现。原来,有些事情是无法改变的。而我,只是一名凡尘女子。

  凡尘女子,出厅堂,入厨房。可是,我的手,我一直鄙夷它不够美丽的手,却突然痛了起来。是的,痛,从骨子里面渗出来的痛。恰逢亲戚和邻居都有一双被疾病折磨的手,它们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弯曲变形,怕风,怕冷。惴惴不安地让医生抽血,等待化验结果,心,一直瑟瑟发抖。

  忆不清那段日子,众说纷纭的结果,只记得那巨大的恐慌,逼得我四处求医。大把大把的花钱,大把大把地吃药,大把大把地流泪。那些日子,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试一试:我的手有没有僵?有没有麻?有没有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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