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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维尔斯坦002

拉维尔斯坦 (美)索尔·贝娄 21373 2024-10-16 21:29

  

  拉维尔斯坦,这个不守规矩的家伙,确实爱耍一些有关性的恶作剧。他非常喜欢那种暧昧不清的艳遇,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巴黎仍旧不失为某些行为或者说不端行为的理想天堂。走在街上,拉维尔斯坦一路欢笑,一路讲解。他结结巴巴,不是因为身体虚弱,而是由于讲得太多。享誉全球的巴黎之光聚焦在他那光秃秃的头顶上。

  “我们去的地方还有多远?”

  “别性急,奇克。你让我觉得我们总是有比现在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没有为自己辩护——连想都没有想。我们的目的地是浪凡专卖店,就在前面。可一路上我们这家店逛逛,那家店瞧瞧,就给耽搁了。验光师们见到拉维尔斯坦,总是拉着他不让走,结果他对每一种镜架都了如指掌。眼镜店里的顾客可不止他一个。根据一项调查,美国女性平均每人有三副太阳镜。“喂,别跟我扯什么不是生活必需品!”——可怜的李尔王就曾为追求多余的必需品进行过辩护。阿贝酷爱眼镜,也作为礼物买来送给别人。他就送过我一副,是折叠型的,可以放入一个小盒子,装进口袋里。有一次在做意大利面酱汁时,他不慎把一副隐形眼镜的镜片给掉了进去,气得他发誓再也不戴这玩意儿了。那天晚上,他刚好请我和罗莎蒙德到他家做客。我们还事后诸葛亮,拿它和他开玩笑呢——或者说,隐形眼镜的镜片,人吃下去能消化吗?就像人们所说的,这硬邦邦的铁块就让鸵鸟去消化吧。

  “你有二十多件外套了吧,看看这件浪凡牌的有什么不同?”我本想问他的,可我非常清楚,浪费与节约、慷慨与吝啬,其中的种种区别,阿贝的脑子里不要太清楚哟。他可是个灵魂高尚的人,这些品质应有尽有。我只是不想引起这个话题罢了,再说,今天上午他也没这个兴致。

  不久前,还是在中西部的时候,他手头拮据,抱怨衣服太少。我带他到市中心去找我的裁缝杰苏阿尔多,为他量身定做了一套西装。他走进杰苏阿尔多店里的阁楼间,从一家著名的苏格兰纺织厂生产的布料中,挑中一块色泽鲜艳的法兰绒面料。我们试穿了三四次,我觉得最后做出来的成品很漂亮。这件衣服花了我不少钱。当时,我有本书正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虽然排位比较靠后;尽管它一直也没攀升到中等以上的名次,可我已经相当满意了。对于一个出生于大萧条时代的孩子来说,有这样中等规模的回报,足以令我乐不可支。我的标准都是在穷困潦倒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建立起来的。一千五百美元本该可以买一套最好的西装了。即便是在做花花公子的日子里(我有一小段时光被称为时尚达人),我也没有买过五百美元以上的西装——这可是当时刚刚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学生们才能出得起的价格。后来,他们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就不再光顾杰苏阿尔多裁缝店了,而是找更高级的裁缝店,那里的顾客不是医生、职业运动员,就是江湖骗子。

  关于在杰苏阿尔多店做的那件西装,拉维尔斯坦和我还进行了一番争论。“听着,奇克。”拉维尔斯坦说,“那件西装的真正价值不在裁剪——不在工艺……”

  “你回家穿上时还和尼基一道嘲笑它呢。你就穿过那一次,是为了逗我开心,后来就再没穿过……”

  “坦率地讲,我认为它不适用。”

  “适用一词不大贴切。你们两个该不至于塞个假人在里面吧。”

  拉维尔斯坦是个烟鬼,抽完一支,赶忙又点上一支。只见他身子往后扭着,大概是为了避开打火机的火苗,也可能是因为他笑得太厉害了。缓过劲之后,他说:“好了,又不是浪凡那样的名牌。你是想帮我做点儿什么,奇克,你为人很慷慨。尼基是第一个这样夸你的人。不过,杰苏阿尔多确实是落伍了。他现在做的衣服像是给黑手党穿的似的,而且还不是给黑手党头目,而是给小卒子,给下三烂流氓们穿的。”

  “那我穿的全是这样的衣服喽。”

  “你对时尚不感兴趣,又不在乎什么品牌。你应该把付给杰苏阿尔多的钱给我,然后我再加一点儿,好买上一件高档一点儿的裁剪精细的衣服。”

  我们两个对彼此非常坦诚,说话直截了当,不用担心是不是冒犯了对方。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隐私,也没干过什么肮脏的勾当,或是违法乱纪的坏事。他要是发现我没有心理准备,接受不了指责,他就不会使用严词批评我。我时常能够感受出来这一点。当然,我也没有那样对他。我们都有各自的缺点和不良恶习。我对他如同对自己一样,会坦诚相告、毫不隐瞒。这样做,我感到一身轻松。他更有自知之明,我自愧不如。不过,我俩每次私下讨论问题,结果都不错,文明、有趣,还不乏一些虚无主义的色彩,挺开心的。

  “生活未经审视,或许不值得去过。可要是对一个人的生活进行审视,他可能巴不得一死了之。”我这样对他说。

  拉维尔斯坦听了十分高兴,禁不住哈哈大笑,笑得仰面朝天。

  春日的巴黎令人流连忘返,我还不想离开。

  浪凡店里卖的那件高级外套是用漂亮的法兰绒做成的,质地精良、光滑柔顺。华丽的颜色让我想起了拉布拉多猎犬——金黄色,连褶皱都是那么的光彩夺目。“看见了吗,《名利场》以及其他一些印刷精美的时尚杂志,都在刊登这些高档外套的广告。广告中的那些服装模特,个个不修边幅,粗野不堪,瞧那神情,不是操着皮肉生意的同性恋,就是彻头彻尾的强奸犯,终日无所事事——什么也不会干,只会炫耀那令人恶心的自恋癖,而且还引以为荣。”你甚至连做梦也不会想到,这样的衣服竟然穿在一个笨拙的知识分子身上。他的胸部或许已经有了肥膘,腰部也有些赘肉。实际上,这件衣服看上去挺舒服的。

  我劝拉维尔斯坦买下这件浪凡牌外套。

  售价四千五百美元。拉维尔斯坦是用自己的维萨金卡付的款,因为他当时还不清楚自己的里昂信贷银行卡里还有多少钱。维萨信用卡公司会保护用户不受骗上当,确保用户按照交易当天的官方外汇汇率付款。

  来到大街上,拉维尔斯坦问我,在大白天的强光里,那件外套的颜色看上去怎么样。我回答说,好看极了。他听了后非常满意。

  接下来我们又去了苏尔卡名品店。拉维尔斯坦在那里仔细查看了他定做的几件衬衫。这些衬衫会用结实的塑料盒一件件包好,派专人送到克利翁大酒店。随后,我们又去了莱俪水晶器皿店的展示厅。他想到那里看看灯具,准备给家里的墙壁和天花板上配一些壁灯和吊灯。

  “我们用半个小时去格罗特帽子店看看吧。”

  在格罗特帽子店里,我实在控制不住,给自己买了一顶男式绿色灯芯绒软呢帽。阿贝要我必须买下来。“我很喜欢你戴上它的样子,果断一点儿,买了吧。你应该充分地展现自己。”他说,“奇克,你他妈的太节俭了,这和你的身份不相符,因为你关注的人,都觉得你这个家伙狂妄自大,不可一世。你要是惜钱如命,那我就来掏钱给你买……”

  “我父母家里有几张绿色沙发,”我说,“虽然都是二手货,可全是天鹅绒的。我自己来付……我买它是因为它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

  “六月天里戴这玩意儿太沉了。”

  “好了你,我希望十月份我还活着。”

  拉维尔斯坦穿着新买的浪凡外套走在利沃利街上。我们的左边是宏伟的卢浮宫和公园,每个拱廊里都游客如云。

  “皇家广场,”拉维尔斯坦随手一指,“狄德罗以前每天下午快到黄昏时,就会到这个广场上来散步,这儿也是他和拉摩的侄子进行对话的地方。”虽然那些对话[18]很有名,但是他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侄子——一名音乐老师、一个寄生虫。那小子自命不凡,根本不把狄德罗放在眼里。他身材更加高大,总喜欢板着一张脸,在历史,尤其是在道德史和政治理论史方面,受过很好的教育。有一种人一向有条不紊,视野开阔,做事条理清晰。这种人总是深深地吸引着我。不像拉维尔斯坦,说起话来只会“这个……啊,这个……啊”的,条理不清。我们在美国有一个好友,他很喜欢跟我们说:“条理本身就是一种无穷的魅力。”就相当于说“音乐是迷人动听的一样”什么的。

  这时,我们恰好在谈论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人,他叫拉克米尔·科贡,或曾经叫这个名字。拉克米尔的长相酷似《34街奇迹》中饰演圣诞老人的演员埃德蒙·格温,可没有一丝圣诞老人的慈祥。这家伙很危险,脸红赤赤的,眼睛血红,目光凶狠,满脸怒气。他同圣诞老人一样,也是从烟囱中下来的,可目的是来找碴儿添乱的。

  拉维尔斯坦和我都不想吃午饭——昨晚卢卡斯·卡尔通大饭店那十道大餐,撑得我们到今天晚餐前都没有食欲——只是坐下来喝点儿咖啡。拉维尔斯坦又开了一包万宝路香烟。来到他经常光顾的花神咖啡馆[19],他点了杯浓缩咖啡。咖啡馆里的服务员将咖啡装好端给他。他端杯的大手的手指要是抖的话,并不是他神经出了问题,而是过分激动的表现,咖啡因的作用微乎其微。

  他说:“拉克米尔是我此前的一个老师。当时,他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后来又去了牛津大学。在那里,他加入了英国籍。此后,他总是花一半时间待在英国,一半时间待在美国。他这个人很严肃,总喜欢给自己找不自在。不过,我对他感激涕零——比如,我现在的工作就是他所施与的。当时我被流放到明尼苏达州,是他帮我搞到我想要的这份工作……”

  “跟你想要的差不多……”

  “不错。我是教授,却没有教授席位,真是绝无仅有。我为大学贡献了这么多年……学校管理部门给我的唯一席位,就是一把电椅。”

  好在拉维尔斯坦从不计较,也不会因此而痛苦烦恼。这儿不是谈论这些问题的地方,我以后也许会谈这个话题,也可能不谈。总之,我不该在这里说这件事。我说过,我要一点一滴地向你们介绍拉维尔斯坦。

  拉维尔斯坦在餐桌上看上去有些古怪。你要熟悉他的进餐习惯。他们系的创始人的妻子,格里夫太太,曾经对他说,永远别再指望她请他吃饭了。格里夫太太自身就是个富婆,又有很高的文化修养,经常在家款待社会名流,比如R. H. 托尼、伯特兰·罗素、法国新托马斯主义大佬,这个大佬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是叫马里坦吗?),以及众多的文人雅士,特别是法国的文人。阿贝·拉维尔斯坦当时还是个资历较浅的教师,也获邀参加了一个招待T. S. 艾略特的午餐会。阿贝·拉维尔斯坦告别时,玛拉·格里夫对他说:“你竟然直接对着瓶子喝可乐,T. S. 艾略特一直在看你——满脸惊骇。”

  这件事是拉维尔斯坦自己说出来的,同时说出来的还有已故的格里夫太太的一些事情。她出生于一个大富豪家庭,丈夫是一位著名的东方学专家。“自我美化的人,往往都会吹嘘自己有多么特别的重要,而且会一直这样吹下去,”拉维尔斯坦说,“直到编出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幻想故事。这些人将自己装扮成迷人蜻蜓的样子,在绝对虚幻的氛围中飞舞、飘逸。然后,他们写散文,写诗歌,写关于他们自己的著作……”

  “在招待贵客——一个极其重要的来宾的午宴上,缺乏教养的犹太人举止……”我说。

  “你让T.S.艾略特怎么看我们呀!”

  但不知为何,我就是不信整个事情的原委仅仅是他对着瓶嘴喝可乐。(首先,干吗要在餐桌上放一瓶可乐呀?)教职工的太太们都知道,只要拉维尔斯坦来赴宴,晚宴后她们就得清扫好半天——洒的、溅的、弄碎的,餐巾用得脏兮兮的,餐桌下掉的是一块块熟肉,听到笑话后忍不住发笑而喷出去的酒,桌上的菜尝了一口不好吃就往地上扔。女主人要是有经验的话,就会在他的座位下面铺一张报纸。拉维尔斯坦并不介意,他从不关注这种事情。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方法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阿贝也很清楚——他知道什么要专心致志,什么应该漠不关心。讨厌阿贝的用餐习惯,并不是说要承认自己心胸不够坦**。

  拉维尔斯坦打趣说:“她不许任何一个犹太佬在她家的餐桌上吃相那么难看。”

  她的丈夫格里夫教授倒是没有这种偏见。他身材高大,表情严肃,举止端庄得体,不过他那神情好像总给人一种心猿意马的感觉,感觉他关注那些更遥远、更有趣的东西——我的意思是比拉维尔斯坦更有趣。格里夫教授的眼睛很小,彼此又隔得很开,不过看上去和蔼可亲、宽容大度。头发从中间一分为二,一看就是一位博学的先生、著名的学者。他的朋友大多是法国人,而且个个都是豪门出身,比如姓名里带有波旁[20]六世——不是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就是院士候选人。格里夫的太太和家佣们——洗衣工、厨师、客厅女侍——把格里夫照顾得无微不至。格里夫夫妇绝不是一对平庸的学者夫妻——他们在伦敦就像在巴黎的自己家中一样,舒心惬意。在圣特罗佩或诸如此类的地方,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夫妇曾经和他们是近邻。格里夫和太太不是那种靠傍名人显要抬高自己身份的平庸夫妻。他们是一对富裕的爵士时代[21]的美国夫妇。他们认识毕加索,还认识格特鲁德·斯泰因。

  出于某种原因,拉维尔斯坦和我在花神咖啡馆谈起了格里夫夫妇。每次遇到特别开心的日子,我下午就会昏昏欲睡——天气越好,人就越犯困。环顾四周,风恬日暖,阳光灿烂——可以说生活欣欣向荣,万物茁壮成长——可这一切令我痛苦不已。我这个人,一向无力享受美好的、欢天喜地的生活时光。我从未向拉维尔斯坦透露过这个毛病,不过他可能已经感觉出来了。他像是为了我好,时常把话题引向这方面。

  “格里夫非常喜欢皇家桥酒店——这是他的最爱,就在附近。”拉维尔斯坦说,“而且,我告诉你,格里夫太太去世时,他很伤心,赶到巴黎来吊唁她,还带来了她写的手稿,想为她出一本文集。为此,他还专门请来拉克米尔·科贡帮忙——拉克米尔当时在牛津大学。”

  “拉克米尔干吗要过来?”

  “他欠那个老教授的人情呗。这说起来话可长了。当时,拉克米尔要被解雇,是格里夫挺身而出救了他。格里夫保护了他——给了他一个避身之地。这件事发生在学界那帮蠢货把拉克米尔奉为‘杰出人才’之前。总之,拉克米尔到了巴黎,也住在皇家桥酒店,虽然没有住套间。每天早上他都准时报到,忙着整理玛拉·格里夫的文稿。可格里夫呢?每天早上不是说‘我感冒了,玛拉今天不会让我工作的’,就是说‘我要去理发了,要不然玛拉又要说我过了该理发的时间了’,再不就说自己有约会,去见一个拉罗什富科[22]或是一个波旁六世之类的人。拉克米尔只好一个人整理玛拉的笔记,审阅她那让人发狂的文章。不过,他对玛拉的日记自始至终都兴趣盎然,因为日记中经常提到他:‘又是那个令人厌恶的犹太小子拉·科贡’,或者‘我得拼足全身力气,去忍受赫伯特保护的这个讨厌家伙科贡,这家伙的犹太人的德行越来越浓,越来越卑鄙可恶,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瞧他那副犹太佬面孔,厚颜无耻,到处找女人鬼混……’。”

  “这些都是科贡亲口告诉你的?”我问道。

  “不错,是他说的。他情不自禁地乐了起来。他说,格里夫太太与维尔迪兰夫人[23]毫无二致——一心想挤入上流社会。这种人一旦受到教化,就会更加容不得犹太人。”

  “但是,严肃庄重的人都不会和格里夫太太一般见识的。”我说。

  “你认识她吗,奇克?”

  “她去世后我才进的学校。格里夫是个好男人,待人特别慷慨大方,总说‘我的亡妻’,随即又笑着补上一句,她从不守时[24]。他的第二个太太是个风姿绰约的大美人——有些人就是会选女人,总是越选越好。事实证明,这位夫人意志坚强,慷慨大方,聪明伶俐。他曾经邀我共进晚餐。他用正规的法国人方式,打电话问我是否讨厌‘有色人种’。招待的客人是一位来自马提尼克岛的美丽女士——丈夫是一位著名的艺术史学家。是不是那个利伏尔德,写《塞尚传》的?”

  “你总是很走运,可你很少充分利用这种运气。”拉维尔斯坦说。

  这种话我已经听惯了。拉维尔斯坦认为我天赋异禀,天资聪明,只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单纯幼稚,主动性不足,性格内向。他说,和好友在一起,我就会思如泉涌,滔滔不绝。他对学生们讲,没有任何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我思考过的。此话不假,但是对于这些重大的问题,我除了思考、思考,又能怎样呢?

  听了我的建议,拉维尔斯坦成了富翁。昨晚的庆祝宴之后,罗莎蒙德对我说:“这本该是一个隆重的场合,阿贝将自己满腔的感激之情和热情,全部投进了卢卡斯·卡尔通饭店的酒会里——雅典式用餐、饮酒、交谈。”学术上,她曾经是拉维尔斯坦的忠实粉丝,精通希腊语。师从拉维尔斯坦做学问,你得会用希腊文阅读色诺芬、修昔底德以及柏拉图。

  罗莎蒙德描绘她老师的方式令人发笑,可她对老师的看法我是认同的。与大多数善于观察的人不同,她的思路十分清楚。这体现出罗莎蒙德具有超凡出众的才华。不过,她还爱上了拉维尔斯坦,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服务员又端来一杯咖啡,阿贝已经喝了三杯浓缩咖啡了。拉维尔斯坦的一双大手笨拙地抓起杯子,端到嘴边。要是谁肯打赌,我非下大赌注不可。他新买的外套翻领上溅了一大块咖啡污渍。这种事总是防不胜防——唉,没办法。他仰着脖子,还在喝。我一声不吭,根本没提他在浪凡牌外套上溅了一大块棕色污渍。要是换了别人,可能立马就意识到有什么事发生了——这个人可能嗜钱如命,穿着四千五百美元一件的昂贵衣服,就会觉得有责任加倍爱惜。拉维尔斯坦戴的领带也全是名牌,不是爱马仕,就是杰尼亚,可上面满是香烟灰烫的洞。我劝他改戴领结。因为领结戴在颌下,不会被弄脏。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可他是不会去买那种做好的现成领结的。他怎么也学不会打那个蝴蝶犬结(他这么称它)。“我手指老是抖。”他瞧着手指说。“啊,天哪!”他终于发现了新买的浪凡牌外套翻领上的咖啡污渍,惊呼道,“我他妈的又弄脏了。”

  听到他的惊呼,我憋住没笑出来。

  这个时候得要拿定主意了。喝咖啡居然能喝到身上,实在是好笑。可这就是拉维尔斯坦,是他不雅吃相的典型例证。他刚才还在这么说自己呢。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好笑的。我安慰说,这些污渍应该可以去掉,并委婉地建议他:“克利翁大酒店的洗烫服务部大概可以清除掉。”

  “你觉得可以吗?”

  “他们要是清除不了,别处也没人能够搞定。”

  要跟上拉维尔斯坦的思维节奏,你得具备一些专业本领。人家教你该怎么做,跟你自己特别想怎么做,是有区别的,这一点你该弄明白。有些思想家认为,每个人都是敌人,彼此充满了恐惧和仇恨,人与人相互仇视,引发战争。这就是人性,天性使然。萨特曾在他的一部喜剧中告诉我们,地狱是“他人”——顺便说一句,阿贝很讨厌萨特,对他的思想也是厌恶至极。哲学不是我的擅长。不错,在学校里我是学过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自我感觉还能参加电视上的智力测试节目骗骗人。总之,我学得很快,我从拉维尔斯坦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因为我在一心一意地跟着他学习。我很“珍惜”他,我的一位熟人教我这么说。

  很显然,我提起克利翁大酒店里的洗烫服务,目的是安慰阿贝,安抚他不要为身上溅了花神咖啡馆里最浓的咖啡到崭新的外套上而发愁。可阿贝并不想要我为这件事安慰他。他倒是希望我最好嘲笑他一番,取笑他乱吐乱溅,做事莽撞,粗心大意,耻笑他笨手笨脚,喜欢激动。他爱看搞笑剧、传统歌舞、杂耍,爱读有伤感情的评论,爱听原汁原味的笑话,行为举止莽撞无礼。所以,对我的软弱无力、慷慨相助、妥善处理的动机——我那愚蠢的善意,他并不抱什么好感。

  阿贝不相信什么善意。学生要是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就会说:“我错看你了,这里不适合你。你别再跟着我了。”这种拒绝很伤学生的自尊心,可他才不管那么多呢。“他们最好是恨我,这样会磨炼他们的思想。要采用什么有效的治疗方法啦,这种话我们他妈的扯得太多了。”

  拉维尔斯坦说,各色各样的学生都跑来烦我,浪费我的时间。“去读一读关于亚伯拉罕·林肯的那些好书吧,”他劝我说,“看看人们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是如何缠扰林肯的,不停地同他商谈工作,讨论有关战争的合同、商量特许经销权、磋商领事任命、交流疯狂的军事思想,等等。作为美国人民的总统,林肯认为,同这些寄生虫、哈巴狗、推销商打交道,是他的义务。他一直身处血河之中。战争需要采取各种措施,这迫使他独断专行——知道吗,他不得不取消人身保护令,因为他有一个这个……啊、这个……啊更高的目标,就是要阻止马里兰州投靠南方联邦。”

  当然,我的需求与拉维尔斯坦的不同。干我这个工作的,得要深思熟虑,必须把各种模棱两可的情况都考虑清楚——作判断时要不露锋芒。这种谨慎与克制,也许比较幼稚,但也不完全如此。从技术角度讲,尽管你对正当的法律程序了如指掌,但也不能随意就把一个人给注销掉,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将他打入地狱。

  另外,正如拉维尔斯坦所发现的,我这个人又喜欢冒险——异常喜欢。用他的话说,喜欢冒“天大的风险”。“总之,很难再找到像你这么不小心的人了,奇克。一想起你的生活,我便情不自禁地相信起命运来,你的命运已定。你这个家伙真是什么风险都敢冒。也许你压根儿还没冒过这个……啊风险。不过,我想要说的是,你的这个指挥系统漏洞百出。”

  然而,拉维尔斯坦偏偏就喜欢这种荒诞。“只要有危险,你就不会去选择安全。你就是人们过去说的那种无所畏惧的人,人们还在用以前的这种词。当然,我们都是好人,都讨厌鲜明的个性,也不喜欢有缺陷的人格。现在,暴力之所以泛滥,恐怕是因为我们都发现自己精神有毛病,进而失去耐心。看见人们被自动武器打死、被汽车爆炸炸死、被拖上绞架绞死、被抽筋剥皮制成标本,心里就会有种满足感。我们非常讨厌必须考虑每个人遇到的问题——恐怖剧中模拟的毁灭场景,这帮杂种觉得根本不够刺激。”

  拉维尔斯坦喜欢将长长的双臂举到光秃秃、亮闪闪的头顶上,大喊大叫,很是滑稽。

  我突然想起来,拉维尔斯坦这样评价我,有一种愤世嫉俗之嫌。他自己却不是一个愤世嫉俗之人,也不喜欢玩世不恭。他像他们来时一样,慷慨大方——犹如一个水库,是他教授的学生们获取力量的源泉。许多学生都是怀揣众人的美好设想投奔到他的门下,认为他应该帮助他们,让他们分享他的伟大思想。他当然是不肯让自己成为别人利用和享有的对象——被一帮不稼不穑之徒任意享用。“我可不是萨拉托加温泉里的水管子,任由纽约布朗克斯区的犹太佬们在夏天用杯子,免费从中享用生命之水——医治大便不畅,治疗动脉硬化。我不是一件免费商品,也不是大众的免费赠品,绝对不是!实话告诉你,这奇效之水实际上是致癌物,伤肝,特别伤害胰腺。”说到这里,他哈哈大笑——可这不是开心一笑。

  即便人们不乘公交汽车和火车去萨拉托加享用泉水,他们在布鲁克林区弗拉特布什或得克萨斯州布朗斯维尔市吃的、喝的,同样也是致命的。香烟、食品保鲜剂、石棉、庄稼喷洒的农药——还有厨房里厨师在打理生鸡时手上携带的大肠杆菌——这些东西都很危险,而且数不胜数,你怎么罗列得过来呢。“没有什么比对死的恐惧更能刺激人们追究物质享受了。”拉维尔斯坦常这样说。他用一种怪异的方式,对人们进行这番简短的非布道式说教。这让我想起了布娃娃似的舞蹈演员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小丑们,他们衣衫褴褛,挥舞着软弱无力的长臂,浓墨重彩的脸上画着满面笑容。由此可见,拉维尔斯坦这个人,是全神贯注的严肃神情与插科打诨的戏谑态度“共存”——借用二十世纪政治学这句术语来说。不是他的朋友,是看不到他这一面的。遇到严肃场合,他的举止能够做到完美无缺的地步。他这么做,不是迫于学界那帮吹毛求疵者的压力,而是因为他有重要的问题需要考虑——那些关乎我们生存目的的问题,比如怎样合理安排人类灵魂——在这一点上他与任何思想最深刻、学识最渊博的教师一样,态度也是毫不动摇、真心真意的。拉维尔斯坦精力充沛,严厉苛刻。尽管如此,讲授柏拉图对话时,他时常也会手舞足蹈地开起玩笑来。

  他有时会说:“不错,我扮演的是小丑。”

  “给滑稽演员演配角。”

  “演滑稽小丑。”

  我们俩都在法国住过。法国人是真正有教养、有素质的人——或者说曾经如此。他们在二十世纪遭受了重创。尽管如此,他们依旧酷爱美、安逸、阅读和交流。他们并不鄙夷动物需求——人的本能。我一直在这样替法国人说好话。

  不管走在哪条街上,你都能买到法式长棍面包、大尺寸**、啤酒、白兰地、咖啡或熟食。拉维尔斯坦是个无神论者,但这并不能说无神论者就不该受到圣教堂的影响,也不能阅读法国思想家帕斯卡的作品。对一个文明的人来说,世上再也找不出如巴黎这般的背景和气氛。就拿我来说,我时常感到自己遭到巴黎人的欺诈和鄙视。我认为,不能把维希政权[25]完全归结为纳粹占领的结果。对于维希政府与纳粹合作,以及法西斯主义,我自有一套想法。

  “我不知道你这是犹太人的使性谤气呢,还是对别人的友好欢迎如饥似渴,”拉维尔斯坦说,“也可能是你觉得法国人忘恩负义。实际上,巴黎比底特律、纽瓦克或哈特福德要好多了,要证明这一点,我相信易如反掌。”

  这不是什么大的原则问题,只是我们之间的一个小小分歧而已。阿贝在巴黎结交了一帮非常好的挚友。学校和研究所对他都是热情欢迎。他用自己的法语,以法国为题去那里发表演讲。多年前,他来到巴黎求学,师从著名的黑格尔学派哲学家、高级官员、培养了整整一代富有影响力的思想家和作家的亚历山大·科耶夫。他们中有许多都是阿贝的好友、崇拜者和读者。在美国,在自己的故乡,他却是一个富有争议之人,树敌众多,在社会科学家和哲学家中间尤为突出,超出了任何一个正常人所能承受的范围。

  然而,我不是专家,对这些事我知之甚少。阿贝·拉维尔斯坦和我是密友,我们住在同一条街上,几乎天天见面。我经常应邀参加他的专题研讨会,和他的研究生们探讨文学。过去,我们国家还有一个很大的文学社团,医生和律师依然是“有学问人的职业”,可现在你再到美国城市,再想和那些医生、律师、商人、记者、政客、电视名人、建筑师、贸易商等,一起讨论司汤达的小说或是托马斯·哈代的诗歌,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当然,你偶然也会遇到一个人读过普鲁斯特,或是碰到一个怪人,能够整页整页地背出《芬尼根的守灵夜》。但我想说,他问我《芬尼根的守灵夜》时,我却想替他在疗养院里预留好一间病房。宁愿跟着安娜·利维娅·普鲁拉贝尔[26]一起走进永恒,也不要看辛普森一家人在电视上蹿来蹿去。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才能准确描绘出拉维尔斯坦家那套宽敞、漂亮的公寓——他的中西部大本营。描绘成避难所,这不大恰当,因为阿贝可不是一个逃亡者,也不是什么隐居者。实际上,他在美国的生活环境很好:站在窗前,这个城市尽收眼底。到了晚年,他虽然很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但对周围的道路依然一清二楚,说起当地话来仍然流利地道。走在大街上,时常有黑人青年拦住他,询问他穿的西装或轻便外套,戴的男式软呢帽。这些青年人对高级时装了如指掌,同他畅谈费雷、浪凡、杰明街[27]上的衬衫裁缝店。“这帮花花公子,”他解释说,“都酷爱高级时装。阻特装[28]以及诸如此类的粗制滥造的衣服,都已过时了。他们对汽车也是如数家珍。”

  “说不准他们还了解两万美元的手表呢,他们也知道手枪吗?”

  拉维尔斯坦笑了。“就连黑人妇女在街上也会拦住我,夸赞我西装裁剪工艺好。”他说,“这是她们直觉的自然反应。”

  听到行家们如此赞美,他心里热乎乎的——都是高雅的热爱者。

  黑人青少年们的这番崇拜,帮助拉维尔斯坦抵消了同事、那帮教授们对他的嫉恨。他写的书很成功,很畅销,弄得那些教授一个个火冒三丈。他在书中揭露了他们接受的教育,其制度是多么的失败,历史决定论是多么的肤浅,遭受欧洲虚无主义的影响是多么的容易。他的观点归纳起来就是,你在美国可以获得一流的技术训练,但博雅教育却江河日下,几乎萎缩到消失殆尽的地步。高科技改变了现代世界,我们都沦为高科技的奴隶。老一代人为了子女教育,不断存钱。攻读一个学士学位,学费居然涨到了十五万美元。拉维尔斯坦相信,父母花在这方面的钱,犹如被抽水马桶抽走了一样。除了航天工程、电脑设计之类的课程,美国大学根本谈不上什么真正的教育。美国大学的生物学和物理学确实一流,博雅则一塌糊涂。哲学家悉尼·胡克则对拉维尔斯坦说,哲学已经完蛋了。“我们不得不跑到医院去,想方设法为我们的研究生们寻找医学伦理方面的工作。”胡克无奈地说。

  拉维尔斯坦的著作没有一点儿胡言乱语的内容。他真要是个喋喋不休、夸夸其谈的人,那别人就很容易不把他放在眼里。实际上,他通情达理,知识丰富,著作观点鲜明,引经据典,论证有力。所有傻瓜都联合起来反对他(就像斯威夫特抑或蒲柏很久以前描述的那样)。这帮愚蠢的教授,他们要是握有联邦调查局那种权力,一定会把拉维尔斯坦作为“要犯”,放入通缉布告栏里,就像我们在联邦大楼里看到的那些通缉令一样。

  拉维尔斯坦经常绕开那帮教授和学术界,和大众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毕竟,有数以千百万的人在等着他签名呢,其中有许多是大学毕业生。

  拉维尔斯坦的同事们暴跳如雷,对他进行猛烈攻击。他说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遭到纳粹分子重重包围的美国将军——是在雷玛根[29]对吧?他们命令他投降,他回敬说:“去你妈的!”当然,拉维尔斯坦很沮丧。可有谁不呢?他压根儿也没指望学术界会站出来一个巴顿将军,向他伸出援助之手。他能依靠的是朋友们,当然,他培养的一届又一届研究生也坚定地和他站在一起,此外还有真理和原则的鼎力支持。他的作品在欧洲很受欢迎,只是英国人有些不把他放在眼里。英国的大学也是吹毛求疵,批评他书中的希腊语使用不当。可是,接到玛格丽特·撒切尔的邀请,到契克斯首相别墅欢度周末时,他还是感到“异常地开心”(契克斯犹如天堂一般,阿贝更喜欢用法国人而非美国人的表达方式。他不说“追女人”“玩女人”,也不说“花花公子”——而说“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就连那些才华横溢的左翼青年作家,也成了他坚定的支持者。

  在契克斯别墅,撒切尔夫人请他欣赏提香的一幅油画:一头饲养的狮子被困在网中,一只老鼠正啃咬网上的绳子,试图放走狮子。(这是一则伊索寓言?)这个细节在阴影处,隐藏了好几个世纪,不为人知。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政治家温斯顿·丘吉尔,亲自用画笔重现了这个神秘老鼠的形象。

  从英国回来后,阿贝在他家的会客室(不是客厅)里跟我讲述了这一切。他自己也收藏了一些法国油画,画家虽然名气不大,水平却卓尔不群,有些画可谓美轮美奂。最大的一幅异常血腥,画的是朱迪斯与荷罗孚尼的人头。朱迪斯揪着荷罗孚尼的头发,而荷罗孚尼的眼睛则半睁半闭,向上翻着;朱迪斯的表情倒是十分平静、纯洁、神圣。[30]我有时候在想,荷罗孚尼压根儿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砸死的。还有一些死法比这个更血腥。我时常问拉维尔斯坦,为什么要挑选这幅画挂在会客室里。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

  “我们看到的一切,都用弗洛伊德的语言描绘了出来。那么,究竟是什么变得琐碎不堪了呢?是他的语言,还是我们的观察?”

  “你可以永远拒绝别人的同化影响。”拉维尔斯坦说。

  他不喜欢美国人所谓的“视觉艺术”。油画就挂在那儿,墙壁本来就是用来悬挂画作的,而创作油画也是为了挂在墙上。他的公寓里装饰奢华,必须挂上一些合适的油画才相配。当财源广进时,他会说,把“旧”的东西全部扔掉,换成新的。实际上,那些东西一点儿也不旧,只是买的时间长了一点儿,价格便宜了一些罢了。即便没有滚滚而入的钞票,只有大学发的薪水,他依然向朋友借钱,购置了高级沙发、高档意大利真皮家具等。他的作品荣登最佳畅销书榜首后,他把旧的东西全部送给了鲁比·泰森。这位黑人妇女每周两次来为他家保洁除尘。不仅如此,他还自掏腰包,亲自安排卡车把东西运到她家。他亟须腾出空间购置新家具,所以旧东西越早搬走越好。

  说实话,鲁比的保洁工作十分轻松,只是擦擦拉维尔斯坦家的银器,洗洗蓝白相间的坎佩尔餐具、拉利克水晶盘和玻璃杯而已,不需要做任何熨烫工作——拉维尔斯坦的衬衫都是交由美国信托上门服务洗熨的。这家服务公司还为他洗涤西装,彼此间生意往来十分频繁——只有领带除外,他的领带全是通过航空快递到巴黎,由一位丝绸专家专门处理。

  新的地毯和家具源源不断地送来——换下来的所有家具,如餐厅里的全套家具、瓷器柜、床架等,鲁比很可能又全部转送给了女儿、孙辈们。她是个笃信上帝的老太太,接电话时一副正统的南方人模样。她对主人忠心耿耿,打理家务尽心尽力。对于她,拉维尔斯坦可谓清清白白,从未有过一丝非分之想,没想过要和这位可敬的黑人老妇发生什么亲密的关系,进行心灵的倾诉。再说了,她已在这个大学周围工作半个多世纪了,脑子里有许许多多教职工家里秘而不宣的秘密可以跟他说。拉维尔斯坦就爱听流言蜚语,她刚好可以满足他这个嗜好。他憎恨自己的家庭,一直不遗余力地劝导自己门下那些才华横溢的学生与家庭断绝关系。他的学生们,正像我说的,必须要匡正那些毒害人的错误观念,以及那些无知父母强行灌输给他们的“标准化的不切实际的思想”。

  这里表述上出现了一点儿困难。你不要把拉维尔斯坦与校园里的“自由卫士”混为一谈,这些战士在我读书的年代随处可见。他们的工作就是要让你认识到资产阶级的教养,而你们接受的教育恰恰又要你们摆脱这些教养。这些思想自由的教师积极以身示范,时不时把自己看成革命者。他们嘴上说着年轻人的胡言乱语,头上扎着马尾辫,脸上蓄着胡须。他们不是博士、嬉皮士,就是性开放者。

  这些行为、做派,拉维尔斯坦一点儿也不沾边——要想从他身上学,那可是白费力气。如果不研究、不学习、不像他那样,在他已故的导师、著名而又富有争议的费利克斯·达瓦尔指导下从事深奥而又艰苦的阐释工作,那么你就不可能达到他那个境界。

  我经常努力把自己设想为一个来自俄克拉何马州、犹他州或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天资过人的青年,应邀到拉维尔斯坦的公寓里,参加一个私密的学习小组。我乘电梯上楼,到他家门口发现大门洞开,拉维尔斯坦住所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是——一张张宽大的古董东方地毯(有时绒毛都磨掉了)、一件件墙上的挂件、一尊尊古典的小雕像、一面面明亮的镜子、一张张透明的玻璃橱、一只只法国的古董餐柜、一个个莱丽卡枝形水晶吊灯、一件件墙壁上的固件。起居室里的黑皮沙发又矮又宽又深,前面放着一张咖啡桌,玻璃桌面大约有四英寸[31]厚。有时,拉维尔斯坦随手将自己的财物摊在上面——纯金的万宝龙钢笔、两万美元的手表、用来切割走私的哈瓦那雪茄的金色小工具、装满万宝路香烟的特大号烟盒、登喜路打火机、沉甸甸的方形玻璃烟灰缸——长长的香烟,他抽了一两口就神经兮兮地掐灭——里面堆满了烟灰。墙边立着一个台子,有点儿斜,上面放着一台精巧的电话装置,有很多按键——这是阿贝的指挥台,他亲自操作,十分内行。这台电话的使用频率很高,华盛顿来电不断,来自巴黎和伦敦的电话也是一个接一个。有些电话是来自他巴黎的一些密友,和他聊一些私密的事情——性丑闻。他的学生都对他了如指掌,一看到他夹着香烟的手指做出手势,就会知趣地离开。他问的问题很尖刻,也有些下流。听对方回答时,他光秃秃的脑袋仰靠到皮靠垫上,双眼时而向上,目不转睛,神情专注;嘴巴下垂,微微张着——脚上穿着一双平底鞋,脚底合并在一起。他一直在播放罗西尼的音乐碟片,声音放到最大。他特别爱听罗西尼的音乐,还喜欢十八世纪的歌剧。意大利的巴洛克音乐必须要用原始的古老乐器演奏。他不惜重金,买来高保真音响设备。音箱一万美元一只,他都不觉得贵。

  拉维尔斯坦住的是个三层公寓楼。他住在中间;楼上和楼下,不管是不是喜欢,都得听弗雷斯科巴尔迪、科雷利、佩尔戈莱西的音乐,必须听歌剧《意大利女郎在阿尔及尔》。邻居过来敲门抱怨,他却笑嘻嘻地说:“没有音乐,你就无法享受生活赐予的美妙,忍一忍,听一听,对你们有好处。”尽管如此,他还是答应在上下楼层之间增加隔音材料。他确实请来了一个防噪声工程师。“我花了一万美元买来木棉材料,可这些房间还是不隔音。”邻居们把问题一个个列出来交给他,可房客们提的这些问题他全爱莫能助。他列出爱莫能助的原因,准备向邻居们进行解释。他给每户写了一行文字——小资产阶级型,被内心恐惧左右而不能自制,可每个人又有一颗神圣的自尊心,一直在想方设法说服大家接受他们的自我形象;这些性格(这个术语要比“灵魂”一词好——你可以应付这些性格,可要洞察这些人的灵魂却是一件可怖之事,你得敬而远之)真是索然无趣、精于算计。他们活在世上只是为了追求荒谬、图慕虚荣——对社会不忠,对城邦不爱,缺乏感恩之心,也没有为之献身的东西。其原因,你记住,就是人们都热衷于悖逆道德而行之。赫然屹立在我们眼前的那些充满英雄主义气概的伟人,与行走在大街上的那些人——我们这些正常的、“普通”的同代人——截然不同。拉维尔斯坦对每天接触的人都要评头论足一番。其中既有强烈的热爱,又不乏无限的愤怒。他常提醒我说,“愤怒”这个词在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的首行里就赫然出现——愤怒的阿喀琉斯。从这里,你可以看到支撑拉维尔斯坦拥有如此真诚信念的支持力量。人类中最伟大的英雄们,还有哲学家,向来都是无神论者,永远也不会有例外。紧随哲学家之后的是诗人和政治家,再有就是伟大的历史学家,比如修昔底德,再比如军事天才恺撒大帝——“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恺撒大帝之后便是马克·安东尼。他是恺撒的短暂继任者,“地球上三大支柱”之一,视爱情高于帝国政治。拉维尔斯坦酷爱古希腊罗马,更喜欢雅典,对耶路撒冷敬仰有加。

  这些都是拉维尔斯坦基本的设想,也是他从事教师职业的基础。我叙述他的生活,要是遗漏了这些内容,那我们看到的就只有他的种种怪癖和缺点,他挥霍无度,疯狂购物,追求高档家具、服饰,爱慕虚荣,喜欢插科打诨,喜爱开怀大笑,穿着宽大的毛皮衬里高级皮外套,犹如战士行军一般,走在四方院子里——我知道,除了他,只有一个人有这种外套。他叫格斯·亚历克斯,一名职业杀手和暴徒,他就穿着这样一件做工精美的貂皮长外套。当时,他在住所附近的湖滨大道上遛小狗。

  人们过去常说,拉维尔斯坦最喜欢的学生,去他那儿“充电”获取知识——他风趣幽默,笑料十足。然而,这种风趣或曰搞笑,只是一种表象而已——实际上却传达了一种勃勃生机。不管多么稀奇古怪,学生们从他那儿获取了能量。这种能量随即传播开来,广为流传,广泛运用。

  我尽量用事实说话。拉维尔斯坦都是依照自己的思想在生活。他拥有真正的知识,并能记录下来,还注明资料的来源。他以此帮助别人,阐明思想,采取行动,如果可能,他还要保证人类的伟大与高尚,不能让资产阶级富庶的生活毁灭殆尽等。拉维尔斯坦的生活没有一丝平庸,他无法接受枯燥乏味,不能容忍压抑消沉,忍受不了低落的情绪。他遇到的都是些健康方面的麻烦。有段时间,他牙齿很不好。大学里的医务室劝他去种牙。假牙通过牙龈种到牙槽中,嵌入颌骨里。牙医笨手笨脚,弄得拉维尔斯坦痛苦不堪,害得他整整一个晚上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后来,他索性把种进去的假牙拔出来,谁知道这比种牙还要痛。

  “这个过程牙医就像木匠打家具似的来对付人的大脑。”他对我说。

  “你该去波士顿看,那里的口腔医生水平应该是最好的。”

  “千万不要把自己交到那些蹩脚的专家手里,否则你就会成为他们这个……啊技术祭坛上的牺牲品。”

  拉维尔斯坦对卫生保健不是很有耐心,没有数过自己每天点上多少支香烟。大多数香烟点上了,不是忘了抽就是掐断了,丢在首席执行官用的玻璃烟灰缸里,看上去就像粉笔似的。身体器官随之便发生问题,生理上自然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心脏和肺部发黑,有问题了。然而,拉维尔斯坦的人生目的并不是为了延年益寿。生活中,我们每时每刻都面临着危险、极限和短暂的死亡性昏迷的威胁。他咳嗽时,你可以听到呼噜呼噜声,就像矿井底部的水坑里传上来的回声。

  阿贝种牙一事,我不想再追问下去了。我猜他还会时不时地有疼痛感。这种疼痛,我想部分因素是由心理引起的。

  拉维尔斯坦的生活习惯和作息时间都缺乏规律,所以晚上睡眠总是不足。他经常备课到深夜。给来自俄克拉何马、得克萨斯或俄勒冈的学生们讲解柏拉图的对话,你不仅要具备深奥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特别的授课技巧。阿贝不爱睡懒觉,而尼基则喜欢通宵看中国功夫惊悚片,然后睡到下午两点才起床。阿贝和尼基都是篮球迷,他们必看美国广播公司转播的每一场芝加哥公牛队比赛,很少错过。

  遇到重要的篮球比赛,拉维尔斯坦便会把毕业生们邀请到家里来一起观看。他点来比萨,两个外卖小哥双手捧着一盒盒比萨,用脚踢了踢门。门厅里弥漫着热腾腾的牛至、番茄、烤芝士、意大利辣香肠、凤尾鱼等味道。尼基拿起一把锋利的滚切刀,负责分切比萨。他把一块块比萨放到纸盘里,传给大家。罗莎蒙德和我吃的则是三明治。这可是拉维尔斯坦用颤抖的双手亲自做出来的。他一边心情迫切地做着,一边兴高采烈地叫着。给大家端上饮料时,他有点儿像作秀,表演自己的高超技巧。他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是倒着满满饮料的玻璃杯。他像在高空走钢丝一样,走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这种时候,你可不要同他开玩笑。

  阿贝通常将手提电话放在衣服口袋里。我记不清当时他在等谁的电话。或许是他的一个知情人士,要向他透露布什总统最后决定结束伊拉克战争的内幕消息吧。不知为什么,我印象中的布什总统是——长长的脸、又高又瘦——时不时地要打断篮球场上的赛前准备工作。场上观众爆满,灯火通明,五彩缤纷,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霍勒斯·格兰特正在为投篮做热身。布什先生个子也很高,可动作没有那么潇洒——这跟伊拉克战争或许没有关系,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危机。你知道电视是怎么评论的吗?战争犹如NBA比赛,你根本分不清楚——体育运动、超级大国的魅力、高科技军事作战,凡此种种,拉维尔斯坦无一不是感同身受。如果说他能畅谈马基雅维利,又能想出对付失败敌人的锦囊妙计,那是因为他是老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师。电视上还出现了科林·鲍威尔将军和国务卿贝克的身影。接着,体育馆内巨大的灯光变暗了——不一会儿又华灯齐放,颇富戏剧性。

  这一切让你想起了希特勒的舞台总设计师阿尔伯特·施佩尔。他曾经组织和举办过群众表演:举办体育运动和举行法西斯群众集会,是相通的。拉维尔斯坦的那帮学生,个个精通篮球。当然,他们看出来迈克尔·乔丹是个篮球天才。拉维尔斯坦感到自己和篮球艺术大师乔丹之间有一种深厚而重要的关系。他常说,黑人在篮球和爵士乐方面对这个国家的高尚生活作出了突出贡献——这是美国的特色。美国篮球的后卫和前锋世界一流,堪比西班牙的斗牛士、爱尔兰的男高音,或是俄罗斯尼金斯基[32]式的芭蕾舞演员。总而言之,那天晚上,布什总统给美国带来了一场军事胜利。拉维尔斯坦高度评价了美国黑人军人,赞美他们为这个国家、为美国军队增添了无上的荣耀——他们接受电视采访时谈吐多么出色,专业技术多么娴熟,对工作多么了如指掌。就凭这一点,他给予五角大楼高度的评价。

  出于种种原因,拉维尔斯坦对军人喜爱有加。说起美国飞行员在北越的遭遇,他充满了感情。这位飞行员不断地猛击自己的脸,打得鼻青脸肿,有意对着囚禁的牢房墙壁撞断自己的鼻子。他这样自残,是因为他被要求和其他囚犯一起,到胡志明市电视台露面,谴责美国帝国主义。

  在家中的篮球派对上,拉维尔斯坦一面将一块块比萨传给他的研究生客人们,一面不时地扭过光秃秃的脑袋,瞥一眼身后彩色屏幕上鏖战正酣的比赛。他的那帮人、他的团队成员、他的信徒们,还有刻意模仿他的人,穿着打扮都和他一样,抽的也是万宝路牌香烟。通过这些娱乐,他们发现,童年时代的球迷俱乐部与知识的乐土是一脉相通的。而拉维尔斯坦就是他们的摩西,就是他们的苏格拉底,正带领他们向这块乐土不断前进。迈克尔·乔丹现在是美国人的偶像——他吃过的苹果核,小孩们都要藏起来留作纪念。即使现在到了二十世纪,儿童们仍可能发起十字军圣战。报纸说,乔丹具有“超人”的能力,能够摆脱对方的防守,悬在空中,悬空时间之长,足够换手运球,而且动作从容,让你看得真真切切——一个年收入高达八千万美元的男人,不仅是个偶像,还是个让亿万人民感动的英雄。

  拉维尔斯坦教授的这些年轻人,自然而然地把他奉为知识界的乔丹。他给他们讲解修昔底德的非凡力量和高度敏锐性,又向他们分析亚西比德在远征西西里中所扮演的角色,精彩绝伦,无人可及——这个人,在研讨班上详细解读柏拉图的《高尔吉亚篇》,他能够真真切切地看见印第安纳州加里城里的钢铁厂、灰土堆、街上的垃圾,还有水上来回穿梭的铁矿运输船——这个人,就像乔丹一样,也能在空中悬浮;这个人,性格乖僻,思想怪异,特别爱吃一分钱一粒的糖果,爱抽走私的哈瓦那雪茄。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个荷马式的奇才。

  拉维尔斯坦,这个主人,现在又端上芝士拼盘,对大家说:“来一大块佛蒙特的切达奶酪……怎么样?”他的手指老是控制不住地抖。他笨手笨脚地拿起刀,对着味道超浓的五磅重的圆形卡博特切达乳酪切了下去。

  拉维尔斯坦裤子口袋里的移动电话要是响的话,他会走到一边,和中国香港或是夏威夷的什么人交流一两句。他的一位情报员打电话来通报消息。这并没有触犯什么保密规定。他既没有听到过什么绝密,也没有四处去打听。他最开心的是看到自己教出的学生被任命到重要岗位上。现实生活证明,他的判断往往都是准确的。他常常拿着电话走开,然后回来告诉我们:“科林·鲍威尔和贝克都劝说总统,不要直接派兵去巴格达。明天布什会宣布这个消息。他们担心出现一些人员伤亡。他们派遣了一支精锐部队,展示了最先进的高科技战争,任何血肉之躯都休想抵挡。可是,他们竟然还保留着那个独裁政府,自己却偷偷地溜走了……”

  拉维尔斯坦能够获得内幕消息,并感到异常满足,就像劳伦斯诗中描写的那个孩子一样。那小孩儿坐在“热情而巨大的黑色钢琴”下,在“令人兴奋的、激昂的琴弦声中”,聆听母亲演奏钢琴。

  “喂,这是国防部的最新消息……”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他主要的消息来源是菲利普·戈尔曼。戈尔曼的父亲也是位教授。他曾强烈反对菲利普参加拉维尔斯坦的那个专题研讨班。那些令人尊敬的政治理论教授曾对老戈尔曼说,拉维尔斯坦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老师,居然引诱自己的学生,诱导他们堕落。“学生家长接到警告,要提防同性恋师长。”拉维尔斯坦说。

  当然,老戈尔曼为人死板,儿子如他所愿没有从事工商管理,他却没有一丝感激,阿贝这样说。“嘿,菲利普现在可是国务卿最信任的顾问。这个孩子智慧过人,理解伟大政治的真正含义,而统计员则普普通通,不足挂齿。”

  拉维尔斯坦执教长达三十年之久,培养了一大批学生,年轻的菲利普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学生们不是成为历史学家、教师、记者、专家,就是当上了公务员、智库成员。他培养(教导)出了三四代研究生。而且,这些年轻的学生,个个对他十分痴迷,不仅迷恋他的学术思想、精彩的教学,而且还效仿他的行为举止,努力模仿像他那样说话、走路——无拘无束、桀骜不驯、锋芒毕露,想方设法做到和他一样才华横溢。也是这帮年轻人——那些有能力享受高消费的——还像他一样,买的衣服不是浪凡的就是爱马仕,也去杰明街上的腾博阿瑟服装店(我把店名改成“亲亲嘴儿&舔舔屁股服装店”[33])定做衬衫。他们抽烟也像拉维尔斯坦那样怪模怪样,播放的碟片和他的也是一模一样。拉维尔斯坦改变了他们爱听摇滚乐的口味,现在他们改听莫扎特、罗西尼,或更古典一点儿的阿尔比诺尼和弗雷斯科巴尔迪(“用原始的古老乐器演奏”)。他们卖掉了珍藏的甲壳虫乐队和感恩之死乐队的碟片,改听玛利亚·卡拉斯唱的《茶花女》。

  “菲尔·戈尔曼谋得内阁职位是迟早的事,对国家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幸事。”拉维尔斯坦的学生们生活在一个衰败的时代——第四次现代性浪潮,他却给这些小伙子提供了优质的教育。他们获得信任,可以接触保密信息。这些都是国家机密,即便是对打开他们认识“伟大政治”之眼界的老师,自然也不会泄露。你可以看到,责任担当促使他们改变了自我。他们的思想变得更加坚定、更加成熟。他们守口如瓶是绝对正确的。他们很清楚,他们的老师很喜欢蜚短流长。可是,对于自己的重要秘密、隐私和具有危险性的信息,他则秘而不宣,知道的人屈指可数。在他看来,教书这个工作很诡异。面对事实,你不能广而告之,但如果不是众所周知,又无法获得真实的生活。因此,你必须做出慎重的选择。巴黎有两个人和他私交甚密,大西洋这边还有三个,我算其中一个。他请我写《拉维尔斯坦传》时,如何书写他的愿望,他去世后我决定在多大程度上据实而写——或者说我的性情和情感导致我对这些事实抱有怎样的偏见,又如何去表达我自己的复杂观点——这一切全由我来决定。我猜想,他觉得这些都无关紧要,因为他将不在了。人死了,名声也就无足轻重了。

  可以肯定的是,小戈尔曼把情报透露给拉维尔斯坦之前都进行过编辑,不会有内容超出第二天新闻发布的事实。但是,他又很清楚,给老教授传送这些内部情报,他别提有多开心。所以,出于对老师的敬重和深厚感情,他向拉维尔斯坦通报。他还知道,拉维尔斯坦有大量的历史和政治方面的信息需要更新和保留。这些信息远至柏拉图和修昔底德——或许更远一些,远到摩西。这些伟大政治家们个个都有治国之策——从马基雅维利到西弗勒斯,再向前到卡拉卡拉。而且,要必须确保海湾战争的最新决策——显然是由有限的几个政治家,如布什和贝克做出的,将决策转变成尽可能真实的军队行动的画面——能够载入我们这个文明的政治史。拉维尔斯坦说,年轻的戈尔曼领悟了伟大政治,他脑子里想的就是这种事情。

  只要有机会,拉维尔斯坦就会随便找一个站得住脚的借口,越过大西洋飞到巴黎去。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在中西部的都市里过得不开心。他在这所大学里师从著名学者达瓦尔,获得了学位,对它倍感亲切。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

  我从小是在这所城市里长大的。拉维尔斯坦一家人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才从俄亥俄州搬到这里。我从未见过他的父亲。拉维尔斯坦跟我描绘说,他就像一个木偶恶魔,个子不高,火气挺大,神经过敏,刻板固执,身份卑微,却行如暴君,对孩子管教甚严,动不动就对他们大呼小叫,就像在表演一部没有幕间休息的疯狂的家庭剧。

  大学往往通过入学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入校。拉维尔斯坦十五岁就被大学录取了,从此摆脱了父亲,摆脱了他同样深恶痛绝的姐姐。正如我所说的,他喜欢母亲。不过,读大学时,他和拉维尔斯坦家的人全部切断了联系。“我真正的精神生活是从这儿开始的。对我来说,没有哪里比学生宿舍更好了,我在那儿有一张床位。艾略特曾说:‘在租住的房子里死去。’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丢人的。难道在自家房子里死去,就能死得好一点儿?”

  尽管如此,毫无妒忌之心(我从不知道拉维尔斯坦妒忌过谁)的拉维尔斯坦,还是特别喜欢舒适的环境,喜欢想象自己住在一栋豪华的公寓楼里。以前这幢楼里住着的全是美国社会中享有特权的中上阶层白人教授。在这所大学较小的校园里待了二十年后,他回到这所大学当全职教授。他在一幢让人满心欢喜的公寓里想方设法弄到了一套四室的公寓。公寓房间的窗户大多是面对黑乎乎的院子。不过,越过院子,就能看见西面校园里的哥特式建筑、印第安纳石灰岩尖塔、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大楼。他可以凝望着教堂的塔楼——一座截去了顶部的俾斯麦巨型雕像,塔楼上的钟声回**在校园的上空,传到了校园之外。拉维尔斯坦成为全国知名人物后(同时也是国际知名人物——他狂喜不已,不无自豪地说,仅著作的日文版的版税就“高得吓人”),他搬进了当地最好的公寓。公寓四周,放眼望去,全是美景。即便是已故的格里夫太太住的房子,环境也不过如此吧。这位太太在款待T. S. 艾略特的午宴上,还嘲笑过他直接对着瓶嘴喝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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