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异域劫难
苔丝这封信情深意切、感人肺腑,现在已经寄到了清幽静谧的牧师公馆,放在了早餐桌上。牧师公馆地处西面山谷,空气柔和,土壤肥沃,与燧石山农场比起来,那儿的土地,只要稍加耕作,庄稼便能长势旺盛,那儿的人,在苔丝眼里似乎也大不相同(其实并没什么两样)。安吉儿背井离乡、远赴重洋,怀着沉重的心情在异国他乡开拓事业,随时把自己往来不定的行踪告知父亲。由此,安吉儿嘱咐苔丝,保险起见,先把写给他的信寄给他父亲,然后再由父亲转寄给他。
“我说,”老克莱尔先生看了一眼信封,对妻子说,“这封信必定是安吉儿的妻子写来的,安吉儿之前不是来信说过嘛,想要在下个月底离开里约来家走一趟,要是他真那么打算,这封信无疑会催促他提早动身。”一想到安吉儿的妻子,他不禁深深叹息。随后在信封上重新写了地址,立即转寄给了安吉儿。
“我的宝贝儿子,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回家,”克莱尔太太低声说道,“我有生之年都会觉得,我们亏欠了他。你本应该一视同仁,把他也送到剑桥读书,和他两个哥哥一样;不管他信不信教,一律机会均等。耳濡目染,或许思想就会慢慢改变,说不定还会遵循上帝的意旨,成为牧师。总之,不管进不进教会,最起码那样公平公正。”
一谈到几个儿子,克莱尔太太总是埋怨几句,但仅限于此,并不常提。她虔诚笃厚,体贴周到,深知丈夫也因有失公允而伤心难过;每到晚上,她经常听到丈夫半夜不能入眠,强忍悲叹,不停地为安吉儿祈祷。但这位坚定不移的福音派教徒,即便到了现在,仍然认为,不能只因为给另外两个儿子提供了深造的机会,就得公平公正,就得给不信教的小儿子也提供同样的学习机会。如果当初这么做了,那不信上帝的小儿子,即便可能性不大,也有可能会利用大学所学,强烈批判他终生宣扬、毕生追求的教义信条,这些教义信条也是授予圣职的两个儿子孜孜以求的神圣使命。一方面他为两个忠诚信教的儿子铺路搭桥,另一方面又处心积虑地褒扬歌颂那离经叛道的小儿子,这与他的信念、地位与希望前后不符、自相矛盾。尽管如此,他还是深爱着那个名不副实的小儿子,为没把他送到大学读书而暗自伤心。正如亚伯拉罕,把注定要死的儿子以撒带上山,心中自是悲痛不已;只是老克莱尔将心底无尽的悔恨歉意深藏不露,却比妻子口中的埋怨要痛苦得多。
对安吉儿和苔丝这段不幸婚姻,老两口满是自责。要是安吉儿不想当农场主,他就不会去农场混迹于一群乡下女孩子之间。儿子与儿媳因何分开、何时分开的,老两口并不清楚。起初,他们猜想,两人必定是彼此嫌弃、相互厌恶才闹到这步田地。但后来安吉儿在信中偶尔提到要回来接妻子;从这只言片语中不难看出,这番分离并不像他们原先想象的那般决然无望,永生不期;老两口当然也是希望如此。安吉儿曾提起过,说苔丝住在她娘家,老两口对此顾虑重重,不知如何是好,便决定不再过问此事。
与此同时,苔丝的丈夫,正骑着一头骡子,穿越广阔无垠的平原,从南美大陆的腹地往海岸赶。安吉儿身处异乡,境遇悲惨,刚到不久,便大病一场,至今尚未痊愈。后来,留下来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他便逐渐放弃了在那儿经营农田的念头,但仍有几分举棋不定,也就没告知父母想要放弃南美的计划。
大批的农业工人,向往广告宣传中安逸独立的生活,一时昏了头脑,从众如流,蜂拥而至,而迎接他们的却是遭难受苦、日渐瘦衰,甚至死于非命。他亲眼看到,从英国农场来的妇女,怀中抱着婴儿,一路艰难跋涉;若是路上孩子不幸染上热病,一命呜呼了,母亲便停下,徒手在松散的土地上挖一个坑,再用那双挖坑的手把婴儿埋了,滴一两滴泪,爬起来继续赶路。
安吉儿本打算到英国北部或东部的农场去,没想来巴西。但当时英国农民掀起了巴西探险热潮,又恰逢他心灰意冷,想逃离过去,两者巧合,他便无奈出走以致漂泊异乡。
在国外生活的这段时间,克莱尔在思想心境上老了十二年。他现在觉得,人生的真谛,不是体验人生的绚烂美丽,而是品味人生的辛酸悲悯。旧的神秘主义宗教体系,他早就不信了,而旧的道德评价体系,现在他也开始怀疑。他觉得旧的道德评价体系,需要重新修正。谁能算是真正有道德的男人呢?或者问得更确切一点儿,谁能算是真正有道德的女人呢?人格美丑,不仅在于其成就大小,还在于其目的与动机;好坏的真正依据,不在于已做过的事,而在于意欲要做的事。
这样一来,应该如何看待苔丝呢?
一旦用以上观念审视苔丝,安吉儿便悔恨交加,悔不该当初仓促决断,恨不应那时行事鲁莽,心中难过不已。他是永远抛弃她了呢,还是暂时抵制呢?他现在不说永远抛弃她了,既然不说这话,那就意味着,现在他在精神上接受苔丝了。
安吉儿对苔丝的旧日情感逐渐复苏,那时苔丝正在燧石山农场,还没敢冒昧写信,诉说自己的情感与处境。那时克莱尔心中一片困惑,不知所措,也就没仔细追究她不写信的原因。她的温顺与沉默就这样被曲解了。她之所以保持沉默,就是想一字不差地严格遵守他所下达却又早已忘记的命令;即使天生无所畏惧,但她并没有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是坚信丈夫的所有判断都正确无误,也就心甘情愿低头认错。要是克莱尔能理解苔丝的沉默,那这份沉默真抵得上千言万语!
前文提到,安吉儿骑着骡子穿越内地,与他做伴同行的,还有另一个人,那人也是英国人,来自英国另一地区,他来巴西的目的,与安吉儿的完全相同。一路上两人都垂头丧气,没精打采,一起聊些国内事务。一来二去,两人便推心置腹,无话不谈了。男人往往有一种奇怪的倾向,自己的私事,不愿意向亲近的朋友吐露,却愿意向不熟的生人倾诉。两人并辔而行,克莱尔便将自己悲伤哀愁的婚姻一五一十详细讲述了一遍。
这位陌生的同伴周游世界、阅历丰富,深受各国文化熏陶,思想开明。在他看来,这种背离社会规范的事情,对家庭生活来说似乎非同小可,但也只不过是些凹凸不平的山川峡谷,对整个地球表面而言,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他对此事的看法,与克莱尔的截然相反。他认为,过去的事无足轻重,重要的是她将来怎么做,并且直截了当地告诉克莱尔,他离开苔丝是完全错误的。
第二天,他们遭了场雷暴雨,淋了个透心凉,克莱尔的同伴高烧不退,一病不起,周末便一命呜呼了。克莱尔等了几个钟头,掩埋了同伴尸体,继续赶路。
这位同伴,他只识其名,那名字也平淡无奇,除此以外,一无所知,然而他却思想开通、胸襟开阔,那简短粗略的话语,在他死后,反而成了至理名言,对克莱尔的影响,远远超过了所有哲学家理性缜密的伦理学说。相比之下,克莱尔不禁为自己心胸狭隘而羞愧不已。于是,那些自相矛盾之处,洪水一般,涌上心头,冲击着他的心灵。从前他一直崇尚古希腊异教文化,贬低基督教神秘信仰。在希腊异教文明中,一个人因受到强暴而屈服,这个人并不一定就丧失了尊严。那么他必然认为,丧失童贞固然可憎,这是他承袭自神秘主义的教义信条,但如果是因为上当受骗而丧失的,那么他就应该承认,这种心理至少有必要修正。想到此,他便悔恨交加。伊茨·休特的话,他从未真正忘记,现在不觉又涌上心头。他曾问伊茨,她是否爱他,她回答说是。他又问她是不是比苔丝还爱他,她回答说不。苔丝为他会把命豁出去,而她自己却做不到。
结婚那天苔丝的神情,又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她明眸善睐,脉脉含情,一直在他身上顾盼流连;他的话语,她都洗耳恭听,几乎奉若神明的意旨。那个可怕的夜晚,苔丝坐在壁炉前,对他表白过去,自明身世;她那纯朴的灵魂哪里会想到,疼爱她、呵护她的人却翻脸无情,弃之不理;壁炉的光辉映着她的脸庞,楚楚可怜。
克莱尔本来是苔丝的批评者,现在摇身一变,却成了苔丝的拥护者。他曾因为苔丝这件事而愤世嫉俗,但一个人总不能一直愤世嫉俗,苟活于世,于是他摒弃了这种态度。他之所以犯下这样的错误,是因为他只沉迷于一般原则,而忽视了特殊情况。
然而这种说法未免有些陈腐;做情人的或是做丈夫的,这种境地,以前遇到不知多少次了。克莱尔对苔丝冷酷无情,这一点毋庸置疑。男人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常常冷酷无情;女人对她们心爱的男人,亦是如此。然而这男女之间的冷酷无情皆源于宇宙万物的冷酷无情,与宇宙的冷酷无情比起来还算是温柔怜爱;这种冷酷,就像地位之于性格、手段之于目的、今天之于昨天、未来之于今天。
德伯维尔家族显赫专横,克莱尔原来只觉得它气数已尽,现在,苔丝家族的历史意义却又撩拨起克莱尔无限情思。家族的政治价值与想象价值截然不同,为什么他原来就不明白呢?从想象价值来看,苔丝的德伯维尔血统意义非凡,虽带不来丝毫的经济利益,却是绝佳的幻想素材,尽可让人发思古之幽情,叹往昔之盛衰。然而事实却是,可怜的苔丝,在血统与姓氏方面这一点点的与众不同,很快就被忘得一干二净了;金斯贝尔那些大理石墓碑下、铅制棺材里依然躺着德伯维尔家族祖先的枯骨,但苔丝与祖先的血脉承袭必会湮没在历史长河之中。时间残酷无情,摧毁了他的浪漫情史。她的音容笑貌,一次次浮在眼前,闪现出几分尊严,那必是她祖宗奶奶的威仪庄严。这幻觉让他生出了一种灵动之感,在血管里涌流,恰似初见苔丝时的激奋,**气回肠。
苔丝的过去,并非白璧无瑕,即便如此,她的蕙质兰心,也远远胜过那些鲜嫩的处子。以法莲拾捡的遗漏葡萄,不也胜过亚比以谢采摘的新鲜葡萄吗?
可以说,这是要旧情复燃,也正好为苔丝倾诉衷肠铺平了道路。此时,安吉儿的父亲转寄给他的信,恰好送到了他手上;安吉儿深居内地,路途遥远,这封信着实花了些时日,才一路辗转到了这里。
同时,写信人也在思量,看了那封信,安吉儿会不会回心转意,回到她身旁呢?有时希望很大,有时希望又很渺茫。她觉得希望很渺茫,是因为,她生活之中导致两人分离的事实并没有改变,而且永远都不会改变;再者,当初两人耳鬓厮磨都没能使他回心转意,现在天各一方,哪里还有希望。尽管如此,她心中仍然细细思忖,一旦他回来,怎么才能讨得他的欢心呢?现在,她又哀叹连连,后悔不迭,悔不该当初没用心留意他弹竖琴时的曲调,没仔细询问乡下姑娘唱的那些民谣,他最喜欢哪几首。她也曾向安比·西德林打听过,安比一路跟着伊茨,从泰波塞斯来到燧石山农场;幸好他还记得,他们在奶牛场工作时,纵情沉迷的一段段曲调之中,引母牛下奶时唱的一首首歌谣当中,克莱尔似乎最喜欢《爱神丘比特的花园》《我有猎苑,亦有猎犬》和《天刚破晓》,好像不太喜欢《裁缝的裤子》和《我长成了大美人》,虽然这两首也很不错。
苔丝一时心血**,要把这几首民谣唱得宛转悠扬,现在已然成了她最大的愿望。她一有空就暗自练习,特别是《天刚破晓》那首:
早早哟起来,早早哟起来。
园中百花艳,玉英缤纷开。
觅得花中友,赠予吾所爱。
早起林中鸟,啁啾传天籁。
斑鸠成双对,枝头筑巢来。
五月时光好,天刚破晓白。
空气干冷难耐,可只要其他姑娘不在身边,苔丝便哼唱起这些民谣小曲儿,歌声传到之处,就算铁石心肠的人,听到之后也会备受感动。唱着唱着,忍不住思量,或许他终究不会再回到她身边,听她歌唱;想到此,不觉伤心欲绝,泪流满面。曲调忧伤,歌词质朴,唱腔痴情,余音袅袅,仿佛都在嘲讽歌唱者那颗伤痛的心。
苔丝自顾自沉浸于绚烂的梦境幻想,竟忘记了岁月流转,光阴飞逝。不知不觉间白昼渐长,圣母节将至,紧跟着就是旧历圣母节,眼看着她在这儿的合同也就要到期了。
但是还没等结账日到来,便发生了一件事,于是苔丝不得不把心思转到别的事情上,这件事与之前的事截然不同。一天晚上,苔丝跟往常一样,和那一家人在楼下的一个房间里闲坐着,这时有人敲门,打听苔丝是不是在这儿。苔丝抬头往门口看去,只见一个人影,背着光站在一片黄昏里,又高又瘦,女孩儿模样;看高矮像个妇女,看胖瘦又像个孩子,暮光耀眼,苔丝竟认不出来人是谁,女孩却张口喊了声“苔丝”。
“啊——是丽莎·露吗?”苔丝问道,语气中透出几分震惊。一年多以前,苔丝离开家的时候,她这个妹妹,还是个孩子,现在个子一下蹿了这么多,连丽莎·露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个子长高了,以前裙子穿在身上嫌长,现在却短了;裙子下面露出两条腿,又细又长,那两只胳膊、两只手,不知往哪儿放才好,整个人站在那里,拘谨忸怩,一看就知道她涉世未深。
“是我,苔丝,我在周围跑了一整天了,”丽莎没好气,言辞生硬,感情冷淡,“到处找你,可把我累坏了。”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母亲病得厉害,医生说快不行了,父亲身体也不太好,还说‘像他这样大户人家的子嗣后代,不该跟奴隶一样,干这些苦力活儿’,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苔丝一听这话,站在那儿愣了半天,后来才想起来让丽莎·露进屋坐下。丽莎坐下吃了茶点,苔丝也打定了主意。这次她是非回家不可了。她的劳动合同要到旧历圣母节,也就是四月六日才到期,中间也没有几天了,她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决定即刻动身回家。
要是当晚动身,就能提前十二个钟头到家,可是妹妹实在太累了,只能休息一夜,明天才能上路。苔丝跑到玛丽安和伊茨的住处,尽述详情,并恳请两人在农场主面前多多美言,好好解释。她又回来给丽莎做了晚饭,然后把她安顿在自己**睡下,这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苔丝收拾好随身物品,尽量都装在一个柳条篮子里,告诉丽莎,明天一早再回家,便只身一人上路了。